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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造假三年 假药案责任人被押回广州调查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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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2 1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news.tom.com/2006-05-22/001V/74735134.html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被查封后,门前冷落。齐二药事件五名责任人已被押至广州接受调查。本报记者李艳摄





王桂平伪造的药品注册证。本报记者李艳摄





示意图

新华社电(记者吴晓东、梁冬、王莹)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东省公安厅及广州市公安局前往齐齐哈尔市调查假药事件的14名办案人员已返回广州,涉及本次药品造假事件的5名责任人也一同被带往广州接受进一步调查。

五责任人被转移广州

齐二药造假事件被公布后,齐齐哈尔警方先后对该公司14名涉案相关人员实施了控制措施。

5月15日,当地警方将假药案件卷宗移交给广州市公安局,5月16日,广州警方对包括企业法人代表、副厂长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包括采购员、总经理、技术副厂长、供应副厂长和检验室主任在内的5名责任人也一同被带到广州接受深入调查。

沈阳接到首例投诉

继全国范围内查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药后,沈阳市于近日接到了首个“齐二药”消费者的投诉。

今年4月19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城郊街道办事处周姓消费者在东北大药房苏家屯店购买了三盒齐二药生产的葛根素注射液,之后分十次进行了注射。

这位消费者说,他在注射之后病情非但没有好转,还出现了胸闷、气短等症状,而且小便频繁。“齐二药”事件发生后,药房向他退还了121元购药钱。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分局副局长张冰介绍,已将此事上报给沈阳市不良反应中心。他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或曾使用“齐二药”药品,可先到购药的医院、药房索取药费,如出现不良反应可到药监部门上报。

据记者了解,目前沈阳市已经查清流入沈阳的25000支葛根素注射液的全部流向,同时对齐二药生产的其他23个品种、近100万支药品进行了查封。

陕西查获35万支齐二药药品

5月20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要求全省各级药监机构和全体药监工作者围剿齐二药药品,截至当日下午,共查获359395支,其中包括“亮菌甲素注射液”3475支。

西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市民发出忠告,已经购买齐二药药品的立即到原购药单位退药,药店将全额退款;凡发现有继续销售和使用的要及时举报。

调查

“齐二药”三年造假调查

3年前遭湖南一家医药公司举报,次年被当地药监部门查处

5月20日,天晴,清冷有风。银灰色伸缩门紧闭,门后右侧,白色李时珍塑像茕然孑立。

一份当日凌晨送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一个有着38年历史的老药厂的猝死。此前5月19日,黑龙江省药监局接国家局通知后作出决定,拟吊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下称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

厂区内仓库,刷上封条的仓库门后,价值数百万元的药品被查封,其中包括100多件亮菌甲素。

亮菌甲素,一种治病救人的药物。此前不足一月内,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广东,由于注射齐二药生产的该药品,导致5人死亡,5人病情严重。

惨剧已然发生,故事的起点,则处于两地之间的江苏泰兴。一吨有毒的工业原料二甘醇从这里流出,由齐二药采购员大意买入,并由化验室出具合格证明后成为药用辅料,直至毒药流通市场。

两笔致命交易

王桂平被抓时,正在一条村公路上开着自己的白色现代轿车。

40岁的他初中刚毕业即与化工打交道,数年前经人介绍到中国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做销售。

泰兴化工总厂经营范围为染料及染料中间体、增塑剂的制造。法人沙荣芳说,该厂从未生产过丙二醇或二甘醇。

沙荣芳介绍,2005年7月,王桂平因为业绩不佳被工厂辞退。同年10月20日,王桂平注册江苏美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自任法人,以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组织销售化工产品。

记者获得的一叠交易发票与银行汇票显示,王桂平与齐二药之间共发生两笔交易,第一批为工业丙二醇,第二批则为低廉的二甘醇。

丙二醇是一种药用溶剂,无色黏稠,易燃低毒。工业丙二醇与医药级的差别在于,后者比前者纯度更高。以今年5月进口产品计,两者每吨价差达4000元左右。

二甘醇与丙二醇物理性质相似,区别在于,二甘醇”为工业用溶剂,有很强的毒性。

发票和汇票均显示,王桂平两次出售的产品价格均为14500元/吨。若以此为准,按二甘醇市价每吨7000元左右计,仅售往齐二药一吨二甘醇,王桂平则获利数千元。

来自当地药监部门的检验显示,齐二药有5种产品均使用了这两批二甘醇。

事后证实,齐二药未按国家规定,对药品从原料加工到成品的每个环节都实行检验,而且化验室11名职工无一人会进行图谱分析。

时任齐二药化验室主任的陈桂芬现已被刑拘,并转交广东警方审讯。

三年前劣迹

齐二药位于齐齐哈尔市东郊,1968年建厂。初始时归齐齐哈尔市车辆厂管辖,后单列出来。早年厂子效益不错,近年多次受到造假指控。

5月18日,湖南省新化县药监局稽查股股长罗显松向记者介绍,去年8月,该局经调查取证,查处一起以药物化学名冒药品通用名的劣药案,药品的生产单位就是齐二药。

齐二药擅以“盐酸吡哆辛”名替代维生素B6注射液,医院出售时售价高达45.8元/支,为维生素B6价格0.24元/支的190多倍。

新化县药监局与黑龙江省药监局和国家药典委员会联系后,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将该药按劣药查处。

而有医药界人士指称,早在2004年,齐二药就曾使用非法原料。当年3月,湖南一药业公司向国家药监局举报齐二药生产假药一事。

举报的公司是当时国内惟一生产销售氨甲环酸原料的企业,其在市场上发现有12家企业生产氨甲环酸时,原料来源不明。后经查证,上海某企业以化工产品名义,进口湖南该公司出口到香港的BP98版或BP93版氨甲环酸原料,再经有医药经营权的医药公司倒手销售到药厂。

此过程中,上海该公司无进口许可证、质检报告单,并存在伪造湖南公司的中文报告单、供货合同等。

在该公司书面向国家药监局指控的企业中,就有齐二药。齐二药向上海没有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原材料,生产的药品质量并无问题。但根据药品法,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就按假药查处。

该人士称,随后上海、江苏等地都对生产企业进行了查处,但有关齐二药的事情一直没有下文。

5月19日上午,黑龙江省药监局办公室负责人李军称,若存在此事,一定已按国家局文件进行了查处,也有可能是责成市局进行查处。

代工生产与“擦药班”

困扰齐二药的另一管理问题是,自1999年起,一个盖姓的人自己带工在该药厂生产,对外销售也用了齐二药厂的品牌。盖某代工生产一直持续到此次出事前。

另据多名职工透露,从2001年到2003年底,齐二药在通过GMP认证前后,专门成立了一支特殊的队伍:擦药班。

职工称,擦药班共有7人,主要任务是“用酒精擦玻璃瓶上的生产日期”。这些药大部分在有效期内,“也有过期的,不过较少”。

今年5月20日凌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齐二药,黑龙江省药监局做出决定,拟吊销齐二药生产许可。

相关背景

“齐二药”前世今生

5月21日,广东警方派往齐齐哈尔调查假药事件的14名办案人员正式返粤。记者获悉,已被警方控制的包括齐二药采购员、化验室主任、供应厂长、技术厂长,以及公司法人向东。

37岁的向东现居住地为北京,案发前任北京东盛源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农业和医药投资的企业,在辽宁、湖北和北京等地有10余家企业。

向东与齐二药的关系要追溯到黑龙集团。1998年9月,齐齐哈尔市原医药局所属的17户医药企业,统一划归黑龙集团管理,其中包括齐二药。该集团当年11月以部分资产上市。

知情人士称,黑龙集团上市时,向东曾一旁予以协助。

正是因为此次接触,向东对齐二药有所了解。2004年4月,向东入股齐二药,与黑龙集团共同成为主要股东。当年就出现了因假药被举报的事件。

2005年9月下旬,黑龙集团将齐二药以1472万转给东盛源投资公司,后者承担所有债务。

工商资料显示,该厂评估总资产5458.5万元,总负债4006.5万元,净资产1452万元,其中不包括46000余平方米土地(评估值690.5万元)。

与此同时,向东引入另一股东———鸿泰投资公司,后者280万受让齐二药25%股份。

鸿泰投资公司于2005年9月14日完成工商注册,正式入主齐二药前夕,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齐齐哈尔本籍人士桑红霞出资480万,刘静涛出资120万,桑、刘二人实为夫妻。

桑红霞此前为齐齐哈尔齐泰医药连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旗下的药房占据了当地半壁市场,甚至开到了外地。

据介绍,向东需要一位熟悉当地的伙伴,而桑在入主后顺利从医药产业的下游(销售)到上游(制造),双方一拍即合。今年1月,桑将齐泰医药连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换为其妹桑红岩。

对话

王桂平,江苏省泰兴市失河镇人,将工业“二甘醇”当作药用材料供应给齐二药,目前王桂平被刑拘。在泰兴市看守所,王桂平向记者承认了售假和伪造各种许可证件的事实。对此,江苏省泰州市药监局科长蒋鹏和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法人代表沙荣芳也予以确认。

“就是我欺骗了他们”

齐二药事件嫌疑人王桂平称,他伪造企业标志、各种证照,销售假原料可赚一倍差价

卖假原料赚取一倍差价

记者:你和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发生过几次业务关系?都是买卖什么东西?

王桂平:两笔,开始我卖给他们的是工业丙二醇,比药用的价格上每吨便宜一两千元钱。第二次购进二甘醇每吨只需7000元左右,再转手卖给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每吨卖14500元。所以我就用二甘醇代替了。

记者:代替了什么?

王桂平:代替了丙二醇。

篡改相关证照资质内容

记者:按照有关规定,要将丙二醇作为药用辅料卖给制药厂,经销商必须向药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在江苏省泰兴药督局,记者见到了当初王桂平提供给齐二药的各种手续,包括营业执照、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这些手续都是王桂平以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向齐二药提供的。

蒋鹏:这份证件是中矿泰兴化工总厂的营业执照正本,这个复印件是王桂平提供给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备案的这个复印件。这两个执照一对比其实就很清楚,除了企业名称一样以外,其他下面的部分都不一样。一个是法人不一样,原件上是沙荣芳,复印件上是王桂平,经营正本是染料及染料中间体、增塑剂制造,王桂平伪造这种证件就多了,丙二醇、甘油、乙醇、液状石蜡等等。

记者:王桂平提供给齐二药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标明的出具单位是江苏药品监督管理局。

蒋鹏:经过省局核实,这个证照他们从来没有发过。

“不伪造我生意都做不了”

记者:你发给齐二药的货都是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吗?

王桂平:不是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的,全是我拿的人家的货。

记者:这外面的标志是你伪造的?

王桂平:对,标志是我伪造的。如果不伪造这些我生意都做不了。

记者:在购销丙二醇和二甘醇的增值税发票上,开具的单位名称是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据鉴定这些发票都是真的?为什么发票也是泰兴化工总厂开的呢?

王桂平:就是想租用它的(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户头,开一些增值税发票,一个正规企业嘛,开一些增值税发票,为了业务好做吧。

“我跟他们说是药用的”

记者:王桂平和你们厂是什么关系?

沙荣芳:王桂平是包采购包销,从我这里开票。

记者:你们开票的时候他在上面填丙二醇这个事实你们是知道的?

沙荣芳:这个是知道的。

记者:这个发票上盖的公章是真的还是假的?

沙荣芳:是真的,是我们厂的。

记者:你知道制药厂把这些丙二醇买回去是做药用的吗?

王桂平:这个我肯定知道,他对我讲是药用的。这个我知道。

记者:那你跟他们说是工业用的还是药用的呢?

王桂平:我跟他们(制药企业)说是药用的,就是我欺骗了他们。

记者调查后发现,原来王桂平购买的工业丙二醇和二甘醇主要来自张家港市保税区华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周东俊说,他们不经营药用级,只有工业级的。王桂平是以化工公司和化工厂的名义到我们这里来采购的。

他们销售给王桂平丙二醇价格是在一万两千元左右,二甘醇在六七千块钱左右。

中央电视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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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5-22 12:07 | 只看该作者

Re: 齐二药"造假三年 假药案责任人被押回广州调查 Z

这帮人该拉出去毙了,他们逍遥自在,受害人家属却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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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5-22 16:46 | 只看该作者

Re: 齐二药"造假三年 假药案责任人被押回广州调查 Z

首先应当追究实施改制者的责任



左大培(2006年5月19日)



广州市的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假药,到5月16日为止已经至少造成5人死亡。

亮菌甲素本是一种正常的药品,“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之所以会致人死命,是因为该厂在购买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生产的药用辅料“丙二醇”时,实际购入的是假冒“丙二醇”的“二甘醇”。正是“二甘醇”的毒性使人死于非命。而“齐二药厂”购入假冒“丙二醇”的“二甘醇”之原因不问可知:由 “二甘醇”假冒的“丙二醇”比真正的“丙二醇”便宜,可以增加利润。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追究直接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齐二药厂”也被勒令停产。但是,在目前对“齐二药厂”假药事件的处理中,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没有追究对“齐二药厂”实施私有化“改制”者的责任。

据新浪网财经栏2006年5月16日转载的《新京报》文章《齐二药厂假药产销链调查》报道,资料显示,齐二药厂曾是一家集体企业,曾隶属齐齐哈尔八大国有企业之一的市车辆厂。2005年9月30日,官方公告称,经招商引资,北京东盛园投资公司以1442万元接盘齐二药厂。

这个转让价本身就备受争议。在齐二药厂所在的铁峰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被认为是最好的两家企业之一。该公司对外称年产值1亿元,利税1千万元,是当地最大的纳税大户之一。另外,齐二药厂2002年为完成GMP认证,共投入3千余万元。工人们认为,齐二药厂至少价值4千万元。以不到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这样一个企业,显然是造成了国有财产的巨大损失。

而伴随着改制的另一变化是,不到100天就陆续出现了工人下岗事件。工人们反映,齐二药厂越来越家族化,主要管理层均来自于改制后的实际经营者的家族。这是私有化改制给社会大众带来的第一个损害。

而这次的假药致人死命案凸显出“齐二药厂”的私有化“改制”给社会公众造成的另一大伤害、也是最大的伤害: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私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竟然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生产药品,以致造成无辜的患者死于非命。

这次事件对社会各界震动极大,是因为“齐二药厂”绝非那种无证经营的黑企业,而是一个通过了医药行业GMP认证的“正规企业”,生产并经由合法渠道销售“国药准字”号药品。人民群众的恐惧和愤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能理解:这样有权威认证的“正规企业”尚且如此,我们还敢用谁生产的药?

但是在这样的恐惧和愤怒之后,我们更应当进一步质问:谁应当为此负责?一个公有制企业在私有化“改制”后制造了这样的灾难,这恰恰证明了我早已指出的一点:私有化的企业“改制”没有真正提高企业的效率,早就应当停止所有那一切私有化的企业“改制”了。

其实,某些认真研究企业管理的专家也早就得出了结论:不能说中国的企业改制真正提高了效率。我对此则说的更为明确:总的来说,中国的私有化企业“改制”并没有真正提高企业的效率;如果企业的盈利有所提高的话,那多半也是以牺牲企业员工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而这次“齐二药厂”私有化改制后生产假药致死人命,更是以活生生的事实证明了我的这个论断。这种私有化“改制”就是要把中国的医药企业都引上谋财害命的道路。

企业归私人所有,意味着所有者个人要为企业发生的一切负责。私有化了的“齐二药厂”生产假药致人死命,为此受到惩处的就不应当只是直接的肇事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企业的私人所有者也必须负相应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不仅如此,那些原来执掌着决定公有制的“齐二药厂”命运大权的人,那些运用这种权力强行对“齐二药厂”实施私有化“改制”的人,也不能推托其责任。

我们之所以要追究对“齐二药厂”主持实施私有化“改制”的人的责任,不仅是因为这一改制损害了国有资产和企业职工的利益,更是因为主持实施这一“改制”的人竟把一个经过权威认证的企业“卖”给了最不该经营医药行业的人,这些人为了发财可以从事危害患者生命的经营活动,以致生产和销售了致人死命的药品。

另有报道说,“齐二药厂”于2002年获得GMP认证,而在2005年“改制”之前,就经营管理混乱,存在着生产环节的漏洞。

而正因为如此,才尤其应当首先追究主持实施“齐二药厂”改制的人的责任。

主持实施“齐二药厂”改制的人显然具有决定“齐二药厂”一切的最高权力。他们不利用这种权力好好整顿“齐二药厂”的生产和经营,保证其药品生产的质量,杜绝药品质量上的一切问题,却不务正业,搞什么私有化的“改制”,以致酿成今日的大祸。他们这样作的主观目的是什么,值得我们深究。

如果我们不首先追究这种人的责任,而只去惩处企业的经营人员和直接肇事者,那今后这样的惨剧难免还会发生。道理很简单:那些获得GMP认证的国有医药企业正是套取现金的最好提款机,所谓的“私人投资者”正需要与贪官们勾结,借“改制”之名将这样的国有医药企业拿到自己手中,然后以“齐二药厂”的方式“降低成本”以牟取暴利,在药品质量问题暴露之后以“有限责任”为掩护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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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5-23 14:13 | 只看该作者

Re: 齐二药"造假三年 假药案责任人被押回广州调查 Z

从齐二药事件反思国企改制


北京青年报/燕农


日前,备受关注的“齐二药事件”有了新进展———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作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向其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齐二药法人代表、副厂长、技术厂长等涉案人员也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理赔工作拉开帷幕。(综合5月21日《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5月20日新华社报道)

人命关天,何况事涉多条人命,而尚存隐性危害的假药使用者更是无从统计,所以,给予齐二药以及相关涉案人员严厉的惩处,于情于理于法都不为过。但是,随着惩处的开始,在人们关注假药夺命和涉案者罪不可赦的目光之外,又一个受害群体出现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吊销,注定会使齐二药绝大多数与造假“无关”的职工歇业待岗,生活陷入困境。

齐二药是一个怎样的企业?在去年9月之前,其是一个“无论是管理还是各项制度建设上都很严格”的国有企业;但在此之后,其在齐齐哈尔市招商引资中被某投资公司收购变成了民营企业。正是在新旧体制交替前后,齐二药进入了一个“多事之秋”———假原料进入工厂;药品生产检验环节漏洞迭出,假药品流入市场;大批老工人“回家”,新进厂的人不培训就上岗,化验室11名职工无一人会进行必须的图谱分析操作;管理人员用谁不用谁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现如今,5种假药现身市场,多名病人被夺去生命,大批工人连那三四百元的工资也将不保,种种结果表明,这是一次彻底失败的改制。

从民生的角度看,那些无辜的病人和即将待岗的职工,是这次改制的最大牺牲品。生命的代价当然要有人来偿还。而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将来齐二药经过系统的整改后重获新生,也很难在短期内走出“经济困境”和“信任危机”。换言之,即使重新上岗的职工,工资待遇仍可堪忧,谁又能对这个群体的损失负责?

招商引资背景下的企业改制,往往会大刀阔斧、特事特办、只争朝夕。这种急功近利的改制,背后往往隐藏着地方政府的政绩渴望,并在种种原因中向民间资本“臣服”。由此导致了监管上的盲区和原有职工利益受损。表面上,地方政府甚至国企在匆忙的改制中获得了一时之利,但由于这种改制潜藏着巨大危险性,最终很可能导致得不偿失的结果。

英国政论家伯克说:谨慎是一种政治美德。国企改民企,有利于提高资产效能和生产效益,但操作过程应当慎行。最重要的是,一方面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对改制企业的监管,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监管使民企从良运转,就是在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贬值。另一方面,在改制过程中及其后,必须保证职工通过工会组织等渠道与民企老板的谈判权。与自己长大的民企不同,改制而成的民企毕竟有国企的渊源,所以,甚至可以考虑将这种民企的工会组织归由上级垂直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制衡作用。

一个大型企业在改制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轰然倒掉、濒临死亡,为国企改制敲响了警钟———改制,不能是一个民间资本吸纳和挂牌剪彩的简单过程,在保护国有资产和保障职工权益方面,还需要做许多细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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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3 16:43 | 只看该作者

Re: 齐二药"造假三年 假药案责任人被押回广州调查 Z

解决问题还是掩盖问题?——“齐二药”事件处理中的奥妙

黎阳

2006.5.21.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齐二药)毒药伤人事件暴光后全国大哗,舆论一致谴责
,“有关部门”又是吊销执照又是追究责任,很有点轰轰烈烈的气氛。但看问题
不能光看表面。按照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都有两种可能的发展方向,
“轰轰烈烈”也不例外。也就是说,“轰轰烈烈”既可能是要“动真格的”解决
问题,治标又治本;但也不能排除虚张声势掩人耳目蒙混过关,治理、标不治本
,甚至最后什么问题也不解决、只是为了到头来掩盖问题的一场戏。

那么如何鉴别到底是要真正解决问题还是仅仅在演戏呢?关键就看有没有切切实
实、对症下药、正中要害的解决问题的措施。有,那才有点要解决问题的样子;
没有,那就不过是要掩盖问题的装模作样。哪些措施呢?起码有以下几条:

1.如何定性:假药,还是毒药?

“齐二药”是“假药事件”还是“毒药事件”?表面上仅一字之差,但这一字之
差却是鉴别解决问题还是掩盖问题最要害的根本区别。

毒药的含义很具体:有毒,用了就会害人。造出名义上治病实际上有毒的药客观
上就是放毒,就是犯罪。即使不是存心,那也要算“过失杀人”,照样罪责难逃


假药就大不相同了。毒药可以算假药,但假药却不都是毒药。没有疗效可以算假
药,疗效不足也可以算假药。只要达不到应有的疗效就都可以算假药。造假药的
原因可以各式各样:存心偷工减料、蓄意粗制滥造、粗心大意、技术不过关、工
艺流程控制不严格、工人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等等都可以是导致假药的原因。

把“齐二药”事件定性为“毒药事件”,那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就必须一追到
底,严惩严办,确保再不发生,有关责任人一个也跑不了。

而把“齐二药”事件定性为“假药事件”,那可推卸责任的借口就多了去了:采
购失职、操作失误、监管不严、设备故障……总之人人有责,“大事化小、小事
化了”的机会多得是。

如今整个社会造假成风。定性为“假药事件”实际等于替罪犯开脱:“法不治众
”嘛,既然大家都造,我造似乎也不算“孤立”,只不过运气不好,造得出了格
,叫人家当场逮住了而已。你造我造,大家都造,谁比谁更干净呀?所以只说“
假药”而不说“毒药”,实际是在包庇罪犯。

“齐二药”去年刚刚完成“私有化改制”,今年立刻就出了“毒药事件”。然而
谁要说这是改制的结果,马上就有人说“国有企业也造假药”。这就是巧妙地利
用了“假药”与“毒药”的区别,玩弄文字游戏包庇罪犯。说“国有企业也造假
药”,请问“国有企业”什么时候出过这种杀人的“假药事故”?要说有,根据
呢?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哪家国有企业干的?什么药?死了多少人?谁的责任
?怎么不见报道?是谁在隐瞒?这样说的人为什么过去不揭发?如果确有其事,
那属于“知恶不举,与恶同罪”,犯了包庇罪;如果没有根据瞎编,那属于公然
诽谤,犯了诬蔑罪。因产品质量控制不严引起的药效下降之类的“假药”事故是
一回事,使用有毒原料引起的毒药伤人的“毒药”事故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回事
。用一个“假药”字眼就把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轻描淡写成同样一回事,既污
蔑了国有企业又开脱了造毒罪犯。因为这为把事件定性为“责任失误”打下了伏
笔,为包庇罪犯留了后路。

事实已经证明,“齐二药”毒药事件百分之百是“私有化改制”的恶果。工厂私
有化后老板把有技术的老工人赶走“下岗”,代之以工资低廉的合同工临时工,
整个化验室连一个看得懂检验图谱的人都没有,想质量把关都没门。至于这次的
有毒原料问题那疑点就更多了。一改制,过去一贯用的质量靠得住的原料突然不
用了,要改用“便宜”的原料,为什么?采购员既然是“经验丰富”的老资格,
怎么过去不上当,一改制就“突然”如此轻易“上当受骗”?是真上当还是另有
“猫腻”?是本人自作主张,还是老板“面授机宜”?(有那么多“下岗”的先
例摆在那里,老板意思谁还敢顶?)不管“齐二药”的老板是不是明知故犯,蓄
意放毒,就凭这一系列举措就足以证明他这是不折不扣的“利欲熏心”、“草菅
人命”的“谋财害命”。

马克思早就说过,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能让人犯罪不怕上绞架。抗美援朝时黑心
资本家就曾用烂棉花冒充消毒棉造急救包坑害志愿军。自公私合营以后这种“假
药”就销声匿迹了,而现在刚刚“私有化改制”,有毒“假药”立刻死灰复燃,
这难道还不说明问题?轻描淡写用“假药”二字掩盖掉问题的根源,究竟是想解
决问题,还是想掩盖问题?

2.敢不敢报道“齐二药”的老板究竟是谁?

关于“齐二药”的报道虽然铺天盖地,偏偏只告诉你“齐二药”已经卖给了“私
人”。而这个“私人”是谁?只字不提。中国媒体能报道出明星王菲一天生三次
孩子,却报道不出大名鼎鼎造毒药的“齐二药”现在的“私人老板”的尊姓大名
和经历背景。滑稽吗?也许。但滑稽的背后是什么?可怕。闹出震惊全国的这么
大事件居然还能“神龙见首不见尾”,究竟是这位老板神通广大,还是“有关部
门”手下留情?整天光说“齐二药”,似乎一切罪恶都由“齐二药”这个名字顶
了,而真正的老板却依然隐姓埋名,逍遥自在。就凭这条,有点真正追究责任、
解决问题的架势吗?

3.敢不敢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保护中国的医药工业?

“齐二药”毒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是谁?除了患者还有中国的医药工业。出了这
样的事故之后,谁还敢以命试药?不管你如何辩解,摆在中国消费者面前实实在
在的问题就是:谁造的药靠得住?“齐二药”改了制,又换技术工人又改原料,
连质量把关都形同虚设,药整个全变了,却仍旧使用原来国有企业创出的牌子挣
来的许可,患者从药物批准许可证上丝毫看不出任何变化痕迹。“齐二药”能这
么干,其他类似的“改制企业”同样可以这么干。而患者用药时根本不可能一家
一家企业、一种药品一种药品地调查核实,证明改制没有影响药品质量。对消费
者来说,最实际、最干脆的对策是:别用国产药。结果:中国医药工业集体遭殃
。特别尚未改制的国有医药企业,更是“黑狗偷嘴,白狗遭灾”,无缘无故受牵
连。(“主流经济学家”们则更可以借此振振有词“证明”国有企业“效率低下
”、“冰棍论”了。)这只能为外国医药企业全面控制中国市场帮大忙。

如何保护中国的医药工业呢?反正不能靠“改革专家”和“主流精英”出面赌咒
发誓下保证。因为这些人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的信用早已破产。他们的“保证”
还不如狗屎。人屎可以喂狗,狗屎可以肥田。而“改革专家”和“主流精英”的
保证既不能喂狗,又不能肥田,从来是谁信了谁遭殃。让他们出面为中国造的药
打保票,只能适得其反。

那么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当然有,就看你有没有决心了。办法也很简单:明确
规定一切药品许可证上用明文标识出生产厂家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比如
,国有企业生产的药品许可证用“国准字XX号”,私有企业生产的药品许可证用
“私准字XX号”)让消费者知情,让消费者有选择的机会。已经获准生产的国有
企业的生产不受影响。一旦改制,则一切国有企业时获得的药物生产许可证便自
动失效,改制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并在此后的一切药品广告、使用说明上注明这
是私有企业产品。理由很简单:如果企业改制不影响药品质量,而且越改越好,
那何愁不能通过检验?这样做不但不影响企业的产品销售,而且有助于企业摆脱
“国有企业效率低下、产品质量低劣”的形象,有利于企业发展。而如果象“齐
二药”那样一改制就出毒药,那至少应该让消费者有机会识别改制企业与未改制
企业的产品,省得牵连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

“齐二药”事件一出,有人说真正的根本原因是改制,有人说不是。到底是不是
,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用这种办法才能把改制与不改制
的医药企业分开,才能让实践说话,让事实说话,才能让消费者有选择的余地,
才能迅速恢复消费者对国产医药的信心,才能有效制约私有制企业,才能真正保
护中国的医药工业。

如果连这样简单易行的措施都不肯干,那只能说做贼心虚,不敢动真格的,不敢
当真找出“齐二药”毒药事件的根本原因。因为这实际一是对改制没有信心,惟
恐一分开就穿帮,所以坚持维护“滥竽充数”的大环境,二是蓄意让消费者对中
国一切医药企业丧失信心,方便外国医药充斥中国市场,彻底摧毁中国的医药工
业。

“主流经济学家”不是拼命鼓吹国有企业没前途,唯一出路是私有化吗?既然如
此,那他们敢不敢赞同把国有医药企业和私营医药企业的产品分别标识出来、让
人民公开监督?敢不敢公开宣布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今后生病,一律只用“齐二
药”这类改制后私营企业生产的药品并让全社会监督?当真对企业改制信心十足
,真心要解决问题,保护中国的医药工业,就敢;心亏理怯,色厉内荏,表面上
气壮如牛,实际上胆小如鼠,蓄意诈骗,故意掩盖问题,存心毁灭中国医药工业
,那就不敢。我断定他们是不敢的。是不是这样呢?让事实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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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5-23 17:17 | 只看该作者

Re: 齐二药"造假三年 假药案责任人被押回广州调查 Z

把这几个人杀了又能如何?该反思的是我们的整个监督体系。要不今天杀了五个,明天不冒出十个来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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