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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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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3-12-1 2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下引用magicjack的发言:

推荐Lindows做部长

[green]以下引用lindows的发言:

看来要做一些澄清,否则不要真的以为是一群黑社会啦。

名词解释:杀人:"杀人"游戏的简称杀人俱乐部:"杀人"游戏爱好者俱乐部

游戏规则: (转逸景翠园gzzhangwei的帖子)
杀人游戏的规则:   应该说杀人游戏的规则还是相当简单的,但是考虑到还有相当多的人对于这个游戏是一无所知的,所以这里不得不花上一些笔墨来说明一下杀人游戏的具体规则。   

杀人游戏的规则其实一共有两种版本,复杂版的和简单版的。在这里我们先来说复杂版本的。参加人数以10人---20人范围较好,最佳人数12--16人,另设法官一名。道具:和人数相等的扑克牌,或任何有不同标记物,很多场合以名片代替。示例: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选其中1人做法官。由法官准备12张扑克牌。其中3张A,6张为普通牌,3张K。众人坐定后,法官将洗好的12张牌交由大家抽取。抽到普通牌的为良民,抽到A的为杀手,抽到K的为警察。自己看自己手里的牌,不要声张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抽牌结束后,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不要作弊,作弊的结果只能使你自己得不到游戏的乐趣,而不会影响大家。   

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此时只有法官一人能看到大家的情况,等都闭好眼睛后。   

法官又说:杀手挣开眼睛,可以出来杀人了。听到此命令后,只有抽到黑色牌的三个杀手可以挣开眼睛,三杀手此时可以互相认识一下,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并由任意一位杀手示意法官,杀掉所有在座闭眼中的任意一位。(在此过程中,法官应该以手拍击桌面,掩饰其它动静和声音)法官看清楚后说:杀手闭眼。(稍后说)警察挣开眼睛。抽到王牌的警察可以挣开眼睛,相互认识一下,并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杀手,同时看向法官,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点头yes摇头no)。完成后法官说:所有人闭眼,(稍后说)天亮了,大家都可以挣开眼睛了。   

待大家都睁开眼睛后,法官宣布谁被杀了,此良民为第一个被杀之人,同时法官宣布让大家安静,聆听被杀者的遗言。被杀者现在可以指认自己认为是杀手的人,并陈述理由。遗言说罢,被杀者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法官主持由被杀者身边一位开始任意方向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   

意见陈述完毕后,会有几人被怀疑为杀手。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表决选出嫌疑最大的两人,并由此二人作最后的陈述和辩解,再次投票后,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被杀者如是真正的凶手,不可再讲话,退出本轮游戏。被杀者如不是杀手,可以发表遗言及指认新的怀疑对象。   

在聆听了遗言后,新的夜晚来到了。又是凶手出来杀人,然后警察确认身份,然后又都在新一天醒来,又有一人被杀。继续讨论和杀掉新的被怀疑对象。   

如此往复,凶手杀掉全部的警察即可获胜,或杀掉所有的良民亦可获胜。警察和良民的任务就是尽快的抓出所有的凶手获胜。然后开始新一轮的游戏。   

以上便是复杂版本杀人游戏的规则,简单版本的与其比起来主要的区别就是去掉了警察这个角色,使得整个游戏只剩下了杀手和好人两种对立的角色。如果你两种版本的规则都玩过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两种版本各有各的风味。   


先来说简单版本,也就是没有警察的版本。一般来说,在这种游戏规则下,杀手是很容易得逞的,原因很简单,一个杀手只要能够聪明的干掉所有有威胁的好人(比如高手或者发现了真相的好人),然后混在剩下的几个无知的好人堆中便可以轻易的完成任务。当然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好人为了能够尽早的发现凶手,往往会试图去充分挖掘所有被忽视的信息,而这往往会大大的延长讨论的时间。在笔者经验中,十五个人左右的一局游戏,玩上个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是相当常见的事情。   

接着说的自然就是复杂版本了,因为增加了警察这个角色,局面一下子改变,杀手的游戏难度一下子变大了,因为警察每轮都可以要求法官告知任意一个怀疑对象的身份,大大增加了警察拥有的信息量。在游戏刚开始,还有十多个好人的情况下,这条规则的优势还不明显,警察只能依靠自己的发言来影响局势的发展,而这在警察身份未知的情况下往往是无力的。但是当游戏进行到后半程,只剩下六七个参与者的时候,由于警察已经知道了许多人的身份,并且在最后的表决中有着较大的权重甚至可以左右表决的结果,即使警察并不属于高手甚至是庸手也可以很容易的判断出杀手并将他处死。这也就意味着,游戏越进行到后面,杀手被发现的可能越大。这也就强迫着杀手尽快找出警察,因为根据规则所有的警察被杀死了,游戏也就结束了,这样杀手也就胜利了。但是,在实际游戏中,由于许多人都可以很顺利的隐瞒自己警察的身份,所以杀手在绝大多数的游戏中都是以失败告终的。当然杀手如果能够靠乱猜便可以一开始便杀死所有的警察,那么也是天数,笔者玩到现在也只遇到过一次。
[/green]
该帖由: Haruchan修改,时间 2003-12-1 下午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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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 21:28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以下引用lindows的发言:

杀人俱乐部很难听的说,而且说起来也太恐怖了吧,会不会别人以为是一群歹徒?

部长会不会被人当作黑社会头目严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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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 21:29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以下引用magicjack的发言:

哈哈。:^O:^O:^O应该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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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3-12-1 21:31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吐舌]haru选点精华在楼一楼二开章辟意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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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 21:31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以下引用lindows的发言:

看来要做一些澄清,否则不要真的以为是一群黑社会啦。


该帖由: Haruchan修改,时间 2003-12-1 下午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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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 21:35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最初由不会游泳的鱼发表
[吐舌]haru选点精华在楼一楼二开章辟意吧!呵呵!

哦,那怎么加入精华呀。[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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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3-12-1 21:53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把杀人的规则放到第一个帖子吧,这样比较容易看,[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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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3-12-1 21:57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记得里面好像有大家的一些技巧交流噢!呵呵!haru。有链接嘛,或者帮偶们找找。[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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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3-12-1 22:07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昨天以后,发现以前的理论都不能用了,[哭泣]

鱼和JACK都已经练得老奸巨猾了,[哭泣]


新编规则1:如果到最后一或者二轮还没有找到凶手,而鱼和JACK还没有死,那他们俩八成就是凶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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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 22:15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奸笑][奸笑]其实我觉得,JACK做凶手时,还是很紧张的,放不开。看来,还是要仔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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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3-12-1 22:16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最初由不会游泳的鱼发表
记得里面好像有大家的一些技巧交流噢!呵呵!haru。有链接嘛,或者帮偶们找找。[吐舌]

好说,不过我被限制10:30睡觉,只好明天了。[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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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3-12-1 22:21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最初由Haruchan发表
[奸笑][奸笑]其实我觉得,JACK做凶手时,还是很紧张的,放不开。看来,还是要仔细观察。


[难过]

[哭泣][哭泣][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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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3-12-2 21:14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经验总结

Wolf:

至于自辩,本人先说一两点,首先,别人怀疑你时,你不要急,先问清楚她为什么怀疑你,(一个可以避免自己慌,第二给自己一个转移缓冲的时间),你将他的怀疑原因分析是否客观,如果只是不客观应该及时指出原因来,各位好人会因此做出较为客观的判断的;如果你觉得比较客观,你不是凶手的话,你就应该给出实际的解释,如果你是凶手的话,一般大家觉得比较客观的因素不外投票判断和神情表现,如果是投票这因素,这时,你就应该狡猾点解释了,在解释之前可以通过反复询问法官和对方自己的投票情况来争取时间思考回答,这时可以配合冤枉和愤怒的表情来迷惑好人,力争在转移的同时尽可能帮法官或其他人做一些维护游戏顺利进行的说话,让大家觉得你还是很傥荡的。同时可以反咬一口对方,力争将自己的身份转为好象警察是的,一般大家队警察还是比较顾忌的。再不行,不好意思,自己找办法了。如果是表情因素,那你只好自己加强锻炼了。(呵呵,一家之言,欢迎砟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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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3-12-2 21:15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杀手投票篇:
一般杀手投票时尽可能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最好都在暗),不到万不得时,不要一起投票,同时暗的那个要在适当时尽可能让平衡一下票,不要急着杀已被冤枉的人,或是尽量为一些不太可能给冤杀(得票少的)的人辩护,让人觉得你好象好人或警察(最起码那被冤枉的人会这样想的),同时利用这机会找警察(那个帮人辩护多的人)或套警察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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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3-12-2 21:15 | 只看该作者

Re: [darkred]杀人俱乐部[/darkred](转自21CN)

找警察篇:
警察在每一次都能知道某一个是好人或凶手,所以好人或凶手尽可能在开始或情况不明朗之时多怀疑一些人,引警察出来发言(或凶手上钩),为了不造成冤杀,好人尽可能在不肯定时,先不要将怀疑的原因说得那么肯定,当然凶手可以反其道而行之了。警察得特点是会在关键时会为某个人做辩护或适当转移目标,但他辩护得原因肯定不是那么客观的!当然如果一个人经常有意无意的怀疑一个人,那个人就很有可能也是警察,而被怀疑的人即为凶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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