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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事,操作性有多高:广州拟规定小区公共场所经营收益全归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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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1-20 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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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11-20 12:02 | 只看该作者
骏景被侵占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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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11-20 12:4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小区公共场所经营收入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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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1-20 16:14 | 只看该作者
算了吧,连监督物管做好自己的本份--管好小区--都做不到,还指望它肯吐金子
好大好大的一个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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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1-20 18:1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法和监督手段,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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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21 11:2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法和监督手段,一切都是空谈。要像创文一样考核街道和部门才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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