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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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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1-20 0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拒缴管理费,就被拉闸断电,或者强拆水表。这样的行为和强盗没什么区别,没有体现出一点服务的精神。现在很多地方小区的“物业管理处”,都重新定位,把名字改为“物业服务处”,这是比较恰当的,也是将来发展的方向。试想业主们花钱买的房子,凭什么请一个自己根本不满意的人来进行所谓的“管理”。

骏景小区是广州比较大型的小区,其他小区也有类似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又绕回到解不开的“业委会”的问题上。

为什么骏景或者类似的一些小区迟迟成立不了“业委会”,原因就是会损害开发商进行小区管理利益。试想一个这么有“油水”的地方,开发商就那么轻易的放弃。另外,由于小区比较大,政府对于成立业委会也有一定的顾虑,甚至和开发商有所谓的联系。

[本帖由soarforever修改于2009-11-20 09:48:37]
[本帖由soarforever修改于2009-11-20 09: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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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1-20 09:49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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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1-20 10:03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在目前管理现状的情况下,反对随便断水断电的野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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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1-20 10:16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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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1-20 10:18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年底了,管理处又来催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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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20 10:19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1-20发表的原文
在目前管理现状的情况下,反对随便断水断电的野蛮行为!

[M09] [M09]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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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1-20 10:26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是要改改了管理处,强行来的就是他们的“管理方针” [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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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1-20 10:29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散步抗议!!! [M09] [M09]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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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1-20 10:34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quote]引用作者 挪威森林 于 2009-11-20发表的原文
在目前管理现状的情况下,反对随便断水断电的野蛮行为![/quote]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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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1-20 11:03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这已经不是野蛮了吧,管理处应该没有任何权力关水电,如果关了,可以去水电那里投诉,
即使没有交水电费,也可以去水电那里投诉管理处不肯收,不是我不肯交,要求交水费,并留下证据录音录象等等,说明如果供水局不肯收到时候又以不交水费为由停水,完全可以凭这些证据去告他们

总之,管理费是业主和管理处的时,与供电局和供水局无关.可如果供水局供电局不肯收水电费又以此为由停水停电,那就是供水局供电局的责任了,

注意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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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1-20 11:18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建议相关的业主先去管理处交水费,带着录音机或录象机,留下他们不肯收的证据,COPY一份存底,另一份带去供水局要求交水费,并再次录音录象,能交就好,不能交就先收好两份证据后,当场言明如果供水局以后以不交水费为由停水要负相关责任.可以告他不作为,以证据证明不供水局不肯收.

至于管理处,是没有任何权力停水停电,水电是公共设施,他动了就是侵害公共财产,完全可以告他,
而不交管理费和这些无关,交不交他都没有权力动,已经被拆水表的业主可以以破坏设施,损害业主利益去告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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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1-20 11:41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这样肯定不行啦,
供电部门好像对这点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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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1-20 12:05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引用作者 chenger 于 2009-11-20发表的原文
这已经不是野蛮了吧,管理处应该没有任何权力关水电,如果关了,可以去水电那里投诉,
即使没有交水电费,也可以去水电那里投诉管理处不肯收,不是我不肯交,要求交水费,并留下证据录音录象等等,说明如果供水局不肯收到时候又以不交水费为由停水,完全可以凭这些证据去告他们

总之,管理费是业主和管理处的时,与供电局和供水局无关.可如果供水局供电局不肯收水电费又以此为由停水停电,那就是供水局供电局的责任了,

注意保全证据.

打电话去供电局 或者报警有人破坏电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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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1-20 12:49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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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1-20 12:53 | 只看该作者

Re: 由拒缴“管理费”而被拉闸断电,想到

管理处的手段确实有点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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