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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工商,税局上班的邻居么?有事请教.重G谢!
引用作者 一个人喝酒 于 2009-6-28发表的原文
互助版都成了换GG的贴.发在这吧.急请教:
朋友请代理公司帮注册了一公司,因代理费暂未付清,故所有公章,营业执照都在代理公司未拿回.也暂未买发--票,一直是代理公司帮零申报税.
刚开业几个月效益不佳.故朋友决定放弃,公司不做了.税局说未报过税要罚款一万多...云云.
故朋友不想去注销.请问.这种情况对朋友(公司法人)有什么不良后果??
咨询了一些会计,说法云云.
大约是:
1.三年内不准当法人,或股东.(这三年是指全国还是指全广东省?)
2.个人不良信息将保持记录7年(会影响出国及贷款,请问这7年后是否会自动解锁?)
3.所有的公章执照等都放在代理公司,未注销的话,是否也存在很大一个安全隐患?
4.像这种刚开业不久就决定不做,税局说就算注销也要先交罚款万余元?是否有硬性规定.....?? [M11]
5.是否还有其它?
请专业人士赐教.谢谢!!
[本帖由一个人喝酒修改于2009-06-28 17:11:49]
1,如果你朋友公司一直没去领购过发票,也就是说一直没有产生营业额,而代理公司又一直每月按时给你作零申报的话,税局是不应该罚你的款的。除非有漏报或忘报行为。就算你是没有开具过发票,每月都必须按时零申报并交报表的,如果没有,税局也会罚款,并交纳滞纳金的。
2,如果公司注销,那就必须把所有公章销毁。留在别人手中,当然不安全的。
3,公司注销是必须提出申请,而且要请事务所出报告。财产清算等等。如果不注销,又不去经营了,到时工商会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不及时去注销的话,就会出现你上面所述的情况发生的。具体是几年,那就得问了。
以上只是我个人以前的经验,至于现在是不是换了政策我也不太清楚,所以建议你朋友还是赶紧联系代理公司的人,给钱对方,让对方帮你尽快解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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