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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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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31 1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久前,骏景业主论坛上出现一个帖子: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帖主:那是相当的专业),这个帖子提出了变电站工程存在的七个问题。但是,相关部门对这个帖子不知是没看到,或是不敢作答、不予作答,至今没有看到回应的文章。
这个帖子,很有针对性,也有相当的专业性,但没有提供相关的法规依据,本帖则按图索骥,依照“那是相当的专业”所指出的七个漏洞,查找了部分相关法规,找到一些可供支持的资料,请教方家。

第1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必须找出变电站规划确定的日期,可查找相关法规,根据规划法,估计是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发的时候,建设用地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确定规划,而不
是所谓的一个简单的回函就确立了法律意义上的变电站规划。当然,也可以查问
其他小区的开发程序,也就是通行的行业做法。另请注意,变电站的建设用地许
可证也和用地批准书一样,在申请延期获批准前失效了一段时间。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7年10月)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7年10月)第三十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尚未开工的,必须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2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变电站规划的确定时间如果不是他们公称的1998年,那么,它的建设就失去
了理据,因为它必须尊重先在的骏景小区的规划,至少必须尊重已住进小区的业
主的权益,进行告知、协商。

1、《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1996)第三章第十七条“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
2、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3、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4、穗规地证[2004]4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穗国地划决[2006]62号《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3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1、《国家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
2、《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2005年12月1日)

第4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此漏洞涉嫌暗箱操作侵害早期购房的骏景业主利益。

1、穗规地证[2004]4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3、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5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1、《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2005年12月1日)第15页、第31页、第32页、第51页

第6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1、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2、穗国土建用函[2008]第188号文件

第7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供电局在网页公布的材料上称,“并于2004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了明确
的公示”。2004年广州市的公示办法仍未出台,此时公示岂不多此一举?如果真
有公示,它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示?有何证据和证人?(广州规划局的网站直
到2005年才正式向公众开放,显然,网上公示不可能)

1、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2、穗国土建用函[2008]第188号文件
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公示办法》(2007年7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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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3-31 15:5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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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4-1 00:2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引用作者 闲言碎语 于 2009-3-31发表的原文
不久前,骏景业主论坛上出现一个帖子: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帖主:那是相当的专业),这个帖子提出了变电站工程存在的七个问题。但是,相关部门对这个帖子不知是没看到,或是不敢作答、不予作答,至今没有看到回应的文章。
这个帖子,很有针对性,也有相当的专业性,但没有提供相关的法规依据,本帖则按图索骥,依照“那是相当的专业”所指出的七个漏洞,查找了部分相关法规,找到一些可供支持的资料,请教方家。

第1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必须找出变电站规划确定的日期,可查找相关法规,根据规划法,估计是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发的时候,建设用地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确定规划,而不
是所谓的一个简单的回函就确立了法律意义上的变电站规划。当然,也可以查问
其他小区的开发程序,也就是通行的行业做法。另请注意,变电站的建设用地许
可证也和用地批准书一样,在申请延期获批准前失效了一段时间。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7年10月)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7年10月)第三十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尚未开工的,必须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2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变电站规划的确定时间如果不是他们公称的1998年,那么,它的建设就失去
了理据,因为它必须尊重先在的骏景小区的规划,至少必须尊重已住进小区的业
主的权益,进行告知、协商。

1、《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1996)第三章第十七条“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
2、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3、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4、穗规地证[2004]4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穗国地划决[2006]62号《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3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1、《国家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
2、《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2005年12月1日)

第4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此漏洞涉嫌暗箱操作侵害早期购房的骏景业主利益。

1、穗规地证[2004]4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3、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5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1、《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2005年12月1日)第15页、第31页、第32页、第51页

第6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1、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2、穗国土建用函[2008]第188号文件

第7个漏洞的相关资料:

供电局在网页公布的材料上称,“并于2004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了明确
的公示”。2004年广州市的公示办法仍未出台,此时公示岂不多此一举?如果真
有公示,它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示?有何证据和证人?(广州规划局的网站直
到2005年才正式向公众开放,显然,网上公示不可能)

1、穗国土建用字[2006]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2、穗国土建用函[2008]第188号文件
3、《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公示办法》(2007年7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M21]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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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4-1 02:1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相信政府 骏景变电站一定会为广大骏景人服务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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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4-1 08:0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引用作者 刀枪剑戟 于 2009-4-1发表的原文
相信政府 骏景变电站一定会为广大骏景人服务终身的!

相信骏景变电站终有一天会成为你的坟墓。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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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4-1 08:5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引用作者 gzhyn 于 2009-4-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刀枪剑戟 于 2009-4-1发表的原文
相信政府 骏景变电站一定会为广大骏景人服务终身的!

相信骏景变电站终有一天会成为你的坟墓。 [M35][/quote]
提议所有骏景人都把变电站称为电网坟。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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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4-1 10:4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9-4-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gzhyn 于 2009-4-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刀枪剑戟 于 2009-4-1发表的原文
相信政府 骏景变电站一定会为广大骏景人服务终身的!

相信骏景变电站终有一天会成为你的坟墓。 [M35][/quote]
提议所有骏景人都把变电站称为电网坟。 [M35][/quote]
[M09]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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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4-6 16:1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说一千道一万,某些人怎么也无法把国土局的两份批准书解释清楚吧?

在2001年的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上,253965.0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包括用地图号:28-46-16、28-50-13、28-46-20、28-50-17;到了2006年第159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上,那块28-46-16用地被肢解成28-46-16(14)、28-46-16(15)两块,建设项目也从“居住用地”变成“变电站用地”了。这不是改变土地用途是什么?这不是也恰恰证明了变电站最早也只能是在2006年才被正式规划在原来早已规划的“居住用地”上的吗?
而且,159号批准书的备注还清清楚楚写明,“随文注销穗国土建用字[2001]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与本批准书重叠面积2254平方米用地”,这更加有力地说明了,至少在第53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被批准的2001年9月19日的时候,在经过zf批准的骏景花园的全部规划用地上,是完全不存在什么变电站的规划的;后来的2254.00 平方米“变电站用地”完全是从原来的253965.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挖出去的。那么,何来1998年就已有变电站规划一说?
太有力了,这两分批准书!


如果按照相关部门的说法,市规划局1998年批复广州合生时,就已明确了需要配套建设变电站,那么,怎么会有以上两份批准书那么大的破绽?
如果1998年就已“明确规划骏景变电站”,那么,为什么在2001年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上总面积为253965.00平方米(其中包含了后来的2254.00平方米骏景变电站用地)的用地规划里还没有变电站的影子?为什么变电站的规划要到2006年才出现在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上?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1998年就有了骏景变电站规划一说是站得住脚的真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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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4-17 11:1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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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4-17 19:5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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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4-27 17:4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请市建委的简文豪同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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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4-27 19:2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把你也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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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7-14 10:2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翻出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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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7-14 10:3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violet]我为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补充资料[/color]

顶一下,很悲伤.上周看到滨江东路时有关部门又牵着狼狗,只有长叹一口气.永远忘不了那天早上8点多第一次亲眼看着狼狗从我身边经过的一幕.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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