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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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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11 1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具体可参看我发的帖子:骏景变电站的七个漏洞。有人愿意出来用法律手段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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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3-11 16:50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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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3-11 16:51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一直走的不都是法律途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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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16:53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我说的走法律途径是指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让法院判断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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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3-11 16:54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梁生出事后就一直在找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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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3-11 16:55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ZF都不支持我们,法院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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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3-11 17:00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可以尝试,不试就肯定没希望。还是请专业的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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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17:02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应该是要有几个相关的人出面筹划,有针对性地,针对变电站,而不只是营救一人。这个需要专业的律师帮忙。
已经有人通过内部信息找我,但可惜都不是专业的律师或其他专业的人士,但他表示愿意出钱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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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3-11 17:18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小区内律师不少,是什么原因都没有接这个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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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9-3-11 17:22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既要有专业,也要有正义感。
既要有时间,也要有奉献精神。
最好是有直接相关利益者站出来,最直接,最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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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3-11 17:23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本地律师当然不敢接,接了就是和政府对着干。

政府一声令下,律师以后还怎么在广州生存?

建议聘请外地律师

[本帖由新手修改于2009-03-11 17: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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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3-11 17:25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那费用会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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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3-11 17:45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引用作者 lilinana 于 2009-3-11发表的原文
那费用会很高.


人心齐,泰山移。和家园受到的威胁相比,费用会是个很大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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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3-11 17:46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先集资吧.有钱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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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3-11 18:18 | 只看该作者

Re: 应该是走法律途径的时候了

引用作者 Ahong 于 2009-3-1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ilinana 于 2009-3-11发表的原文
那费用会很高.


人心齐,泰山移。和家园受到的威胁相比,费用会是个很大的问题吗?[/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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