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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科学园小区的申诉信,有理有据,我们不要做白老鼠,不要让儿童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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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2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要求复查关于“高压变电站远离居民区”的申述
科学园南里小区居民就变电站选址问题给北京市王歧山市长的信

尊敬的北京市王歧山市长:
我科学园南里小区3千多居民的签名信于2005年6月29日,7月8日分别向北京市刘淇书记、王岐山市长、刘志华和刘敬民副市长反映,不同意在距离我小区居民楼不足10米处建地下高压变电站。2005年10月12日,13日 分别收到市规划委,市环保局信访书面答复意见。我们认真阅读了复函,认为市规划委的态度是推诿、敷衍了事的,并没有对我们提出的意见给于确切的答复,把问题推给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的答复我们也不能接受。
近来我们反复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文件和胡锦涛同志的讲话,深入领会“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群众利益无小事”,以及“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等中央政策的精神。胡锦涛在江苏考察时指出,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近日,温家宝总理在签署国家公务员法时严肃指出,要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些指示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使我们寄希望于北京市领导切实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妥善处理解决好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因此按信访条例规定,我们要求北京市进行复查,作出既符合奥运精神又符合群众利益的正确决定。

申请复查的理由如下:
一、关于标准
1、据我们所知,目前关于电磁辐射防护标准有三个。即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8702-1988);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和国家环保局推荐的《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JH/T24-1998)。前两个是“国家标准”,后一个实际上是一个行业技术规范,后者与前两个标准相比相差甚远。用一个行业技术规范怎么能替代国家标准呢?用这样一个行业标准来衡量所测数据是不合理的,我们不能接受。
2、复函中称(GB8702-1988)中的公众导出限值对应的电磁辐射是中波段,而输变电工程产生的工频感应电磁场不属于中波段。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明确说明“本标准适合一切人群经常居住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本标准所称电磁辐射是指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和微波”。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局令(1997年3月15日)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这种与国家标准显然不符的行业规范,老百姓不能认同!
3、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关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的将100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单中。
4、(HJ/T24-1998)所提出的标准仅是一个推荐的行业技术规范,是对电力行业技术管理的的一种约束,怎可代替国家标准?正如电子专家赵玉峰教授指出的,“用一个推荐的行业标准作为唯一的依据并得出结论是不妥当和不严谨的”。许多专家对目前我国多种标准并行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质疑。例如,中国工程院院士,人大代表王小谟教授指出的:“原有的标准无法适应新的问题,需要完善和补充”,“最近因为发射站和高压输变电站引发的纠纷有上升趋势,每逢纠纷发生,依据现行的标准所做出的评判却是似是而非”,“应该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以此来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
总之,在目前多个标准并存,标准尺度不一,特别是许多专家对目前的标准提出质疑,呼吁对现行的标准尽快完善和补充。我们认为在新的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作为政府执行部门仅仅依靠一个行业技术规范来代替国家标准岂能叫“依法行政”,这不能说服群众,更不能消除群众的顾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应该按党中央“执政为民” ,“以人为本”的精神才能妥善处理好问题,不然只能把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

二、我们不同意复函中把我们提出的“磁场强度高于0.2微特斯拉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担心电磁污染伤害健康。”说成是属于科学领域研究的范畴。
任何法律法规,科学标准的制定都是以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为依据的。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标准的限制也会必然做出相应的调整修改,我们不同意将安全标准的制定与科学研究对立起来。他们这种说法违背科学发展观。电磁专家高攸纲教授也明确认为,“研究证实,生活在0.2微斯特拉以上低频磁场环境中将对人体产生影响”。他还指出,“专家预测,电磁辐射每年以7-14%速度增加,21世纪电磁污染环境恶化已成定局。” 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先污染后治理的沉痛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英美国家电磁辐射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经过多年研究于1995年提出把国家卫生标准(100微斯特拉)修改为0.2微斯特拉。
复函中提出(JH/T24-1998)与世界各国对工频电磁场的限值相比属于比较严格的标准。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从中冶集团对光华路地下110KV变电站的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在50米以内是高值区(见环评报告30-37页),300米外接近环境本底值,0.2μT。让居民长期生活在高值区,我们是不能容忍的。另外还必须指出,光华路变电站是两台机组,而设计中的“南沟泥变电站”为四台机组,这就意味着居民还要承受更强的电磁辐射。0.2μT是国际上大多数专家所认可的,也是我们所期望的。因此我们强烈要求选址远离居民区,让长期居住在科学园南里小区的群众,科学家,儿童生活在正常环境内。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在大力倡导“构筑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今天,首先想到这个问题的不应该是群众,而应该是我们某些部门的领导。

三、市电力公司将高压变电站选在科学园南里居民楼旁,违反了北京市规划布局,违反了绿色奥运的精神。
市规委在向全市公开展示的模型和规划图上标明该地为绿地,如今他们却朝令夕改!北辰西路西侧南端已经有一座停工的“摩根大楼”,遭到了广大市民的批评和谴责,市规委和个别市领导为什么不从中吸取教训?按照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主干道两旁应保留50米绿化带。北辰西路西侧南起四环路北至新开工的奥运村,约4000多米,这是仅存的唯一可以绿化的一小块绿地。该地是奥运公园地区的一个重要窗口,在紧挨奥运场馆密集区和居民密集区的地方建高压变电站,违背了“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的精神。若国际奥委会知道了,对这种建设方案也会提出质疑。

四、 复函中提出“关于变电站距离居民住宅的最小距离,我国目前没有相关要求”。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事实上,根据国家环保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第18号令明确规定,第二十条《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这就是说在已建的高压输变电周围不能建居民楼,反之,现有居民楼附近不能建造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
我们不明白,如果没有相关要求,规划委审批该电站(2004规意字0638号)时明确要求高压变电站要距离奥运信息中心300米,其依据是什么?而距居民楼不足10米只字不提,完全违背了党中央关于“以人为本”的精神。
我们曾向市环保局提出:“鉴于在居民区建高压变电站,在全国和北京市已发生多起纠纷(特别是有一个建在一所小学校地下室),已成为全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为让老百姓得到一个安全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答复,根据行政许可法,我们要求召开听证会”,被环保局以“听证会不是辩论会”为由被拒绝。我们提出,电力公司提供的环评报告,是根据行业技术规范所得出的数据,是一家之言,不足为信,也不能接受,要求由我们居民推选的专家参加重测,也被市环保局以“没有资质证”而不采纳。
医学专家曹兆进教授认为,“不能说符合标准就是安全的,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另外我们还必须指出,将变电站建造在地下,保证环境和电站的安全是一个全新的重大课题,需要做长期的细致的实验和研究,来不得半点儿侥幸和想当然。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可能会降低,但不能消除;由于散热困难,一旦运行出现故障容易引发爆炸,形成极大的隐患。今年莫斯科大面积停电就是由于变电站爆炸,国内广州也有地上变电站发生爆炸的先例。
在新的国家统一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未出台之前,我们不能接受用《GB8702-1988》标准环评所得结果,更不能相信它是安全的。目前解决该问题最为妥善的办法,就是按照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十六位委员和一些专家的建议:“高压输变电工程应远离居民区”。
为此我们建议:
将该高压变电站北移5-6百米,建在大屯路以北奥运公园内,难道占地1160公顷的地面容不下一个2500平方米的高压变电站?建在地上还可以省下5800万纳税人的钱,也符合节约办奥运的精神,利国利民。如果建在地下,可以建在现有的临时变电站站址附近。这些方案,既不影响奥运周边电站布局,也不影响用电满荷和电流输送中的流失问题,而且远离奥运场馆和居民住宅敏感区。

中国科学院的广大科研工作者对2008奥运会的召开无不欢欣鼓舞,对奥运中心的建设给予了巨大的支持,今后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如果北京市政府不能妥善解决好该问题,我们将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进行申述。
在未与我区居民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电力部门强行施工,我们将坚决进行抵制,所引发的矛盾激化和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后果由电力部门完全负责。
殷切地等待您的批示
                  此致

敬礼

                  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居民
2005年10月30日
邮编 100101  联系电话 64841885
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 孙金堂 王逢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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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23:30 | 只看该作者

Re: 北京朝阳区科学园小区的申诉信,有理有据,我们不要做白老鼠,不要让儿童担风

我们不要做白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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