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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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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1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一些员工认为,签了“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就等于进了“保险商”,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高枕无忧干到退休了,这明显是错误的。
像上面的劳动合同,工作中、生活中会存在一些错误的理解,导致自身权益白白受损。本人是广东道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如果有意详细咨询可通过以下电话与我联系:1367899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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