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ing Lion 于 2011-8-16 16:07 编辑
关于中庭跳舞者噪音扰民事件,本人在仍保持冷静客观的前提下,作出分析如下,以供各色人等参考使用。 (一)与跳舞者的沟通方式
以道德或法律进行论辩,其前提在于你的对手有这个认识和修养,或者简单点讲,还有羞耻惭愧之心,诸如本人(本人小孩还小,经常在地板上弄的叮叮当当作响。每每遇见此事,本人除了制止小孩乱动之外,无不感叹楼下住户修养甚高,并自觉如遇此事,自己早已找楼上理论,因而常常心生愧意)。
而跳舞者(尤以“眼镜男帮”和“OK店老人帮”为最)的辩解言论,无不是不断重复“我跳舞是正常文化娱乐活动,我开的音量并不大,开小了边上的人听不到,我跳舞不关你事,我跳舞没有吵到你,你不要来打扰我跳舞”,简而言之,就是“我就是要爽,你不爽不关我事,反正你不能不让我爽,至于你长期不爽才不关我事呢,那里凉快待那里去”。
听听,对这种人,诸位芳邻还要和她们说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住宅区音量不得高于60分贝的规定”云云么?还要皓首穷经地遍寻法律规定,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么?还认为她们会换位思考,理性解决问题吗?
错了。诸位芳邻为骏景业主的付出,我很感激。但你们真的是在用错误的沟通方式解决问题,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她们不懂你们的意思。
实际上有效的沟通就在于让她们明白:你们很愤怒。
无论是用污言秽语还是激烈行动(听起来很可悲,要将自己的档次下降到与她们相同的地步,但没办法,有些人只能懂这种沟通方式),可以表达出这个意思就足够了。
有人说,“人可以被狗咬,但绝不能去咬狗”。但实际上,如果你不去咬狗,难道真认为狗能听得懂“子曰诗云”?人暂时的原始化,只是为了确保畜生们能准确的懂规矩,不要随地大小便,没有人会因为这种暂时的转变而看轻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