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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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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8-22 2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注:这是以前的一位朋友(我一直尊称他为大哥)最近几天写的一个帖子。
他的文笔非常细腻,是一位简单生活享受生活的人,当然,这里的享受,不是物质上的,而是指在他的精神和思想里面,有很多很多闪耀的却让人感到温暖的东西。
是的,温暖,没错,他的文字,就给人这种感觉。
看他的这个帖子,我们都有些震撼的感觉,因为,与他平日嘻哈开朗的形象好像有些不一样,但是,这就是一个平凡人的真实的生活,安然享受他的现在,以后的每一刻。
替他贴这里的时候,又仔细看了一次,写得真是好。 [M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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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3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谢谢,当你打开我的文字,读起它们的时候,请你静下心来,因为,这些,都是真实的故事,是独自一人,幽幽流浪的回忆。那些过去,成为我人生无法忘却的痕迹,温暖或者忧伤,充实或者孤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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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4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一)
九一年,让我唯一感觉欣慰的是,毕业去油田报道时,和上铺要好的哥们分配到了同一个单位。
那年,新疆吐哈油田作为新发现的一个区块,搞勘探大开发,那时还是石油部,中石油和中石化还没分家,其时作为油老五的中原,礼所当然的分到了一杯羹。在地质所召开的动员大会上,我和同学不约而同的报了名,我们要去新疆,去那个丝绸之路楼兰古国的地方。

其实,那时的我,更多的,只是为了想离开,离开也分到同一个油田紧邻单位却已经分手的她。好男儿志在四方,我用阿Q的理由来解脱自己,安慰自己。
于是,在志愿书上,我庄重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最先知道我放着舒适的内地不呆,要去遥远的西部边陲的,还是父母亲。临行前的某天,我回了一趟老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们。

饭桌上,一贯高大威严让我从小一直害怕到现在的父亲没有说一句话,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而且,还亲自动手给我倒了三杯,示意我喝下去。其实,在此之前,父亲知道我是爱喝酒的,但是他从来不跟我喝,也不会允许我在家喝。这是第一次,我知道,在他的眼里,我这个长子,已经大了,成人了。

带着母亲给我特意买的那一个硕大的搪瓷缸,我离开了家,回到了油田。我很纳闷母亲为什么要给我买这么一个特大的,说缸也象碗的东西,母亲说,以后你会有用的,好好带着,别丢了。
远行的日子终于到了。
在一溜崭新的几辆大客车前,我和同学坐在最后面那排座的角落里,默声不语,我们没有其它的朋友,我们没有亲人来送别。我们好象是看客,缩在那里,静静的看车窗内外离别的情景。

抱着孩子的妻子,满头白发的父母,眼挂泪花的恋人。。。。。。,演绎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将士一去兮不复返的画面。真的,那时候,各种猜测和传说都有,所有的人都不清楚,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我们会不会象历次油田会战似的安家定居在那里,会不会还能完好无损的归来。
在鞭炮轰鸣和车外孩子哭闹声的交织中,车启动了。

探头朝外无意的一瞥,我如雷鸣电击一般。
我看到了她,看到了在一棵树后,着一身紫衣的她。
我们的目光碰撞,我想举起手来,给她挥一挥,可我没有。
那一刻,说不清楚心中是什么滋味,三年,整整三年,那些如梦的光阴,那些相依的身影,都成了昙花,成为我不得不离开的选择。

别了,原谅我;别了,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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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4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二)
过了兰州,就更加的荒凉了。

客车送到郑州,在郑州坐火车时,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还在眼前闪现。
人山人海的广场,拥挤不堪,提前定好的车票,整节车厢,却早已满满腾腾,沙丁鱼罐头一样,腥臭的汗味,几欲让人呕吐。

我们地质队和钻井队的人在同一个车厢。感觉这是领导最英明的决定,因为,列车两边的车门根本打不开,大家都是从钻井队那些雄伟的汉子们撬开的车窗户中钻进去的,而钻车窗,我还是第一次,两手在那窗沿扒了半天,屁股撅的老高,还是忽的又掉了下来。恍惚间,被一个井队的人,背后拦腰抱住,唰的一下,就把我扔进去了。
经历了千辛万苦,双脚踏上那片土地的时候,满目的,除了荒凉还是荒凉。

小的时候,就随着父母颠簸东北,作为一个在黑龙江生活过的人,从小就羡慕电影或者书上看到和读到的有关勘探队员的故事,穿着红色的工装,拿着小锤,背着帆布小包,爬山涉水,风餐露宿,云中来雾中去,象一只傲飞的鹰,自由而浪漫。

儿时的幻想,所造成的印象一直影响到自己高中毕业,在七月考完填表的时候,三个志愿,都是石油地质专业,很幸运的是,老天照顾,第一个院校,就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许多年后,我还常常这样想,年轻时的冲动,到底是对还是错。
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命,一个人的命,从选择的开始,就注定了自己的一生。

柯柯亚,是一个人迹罕至神秘的地方。
这里,处于博格达山脉范围内,山峰林立,山顶,有常年不化的皑皑白雪,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剑刺人眼的光,象安了一面面的大镜子,一闪一闪。半坡,叫不上名字的小花,随风飘逸。更高处,有人们看作是珍贵稀少的雪莲,在怒放。

山脚平坦一些,大小不一被冲击形成的鹅卵石,各种颜色,各种形状,见识着世纪的变迁,述说着沧桑的变化。
偶尔的,有野骆驼和黄羊掠过,荡起阵阵的尘沙。山峦,戈壁,我们第一个施工的区块,就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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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5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三)
现在,我每次听人说起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时,我都嗤之以鼻,男人其实和女人一样,都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有了感情,就有笑有泪,大丈夫痛痛快快的笑,痛痛快快的哭,那本来就是人本性的回归。

地质队的工作,在实习的时候,自己已经体验过,但是在新疆这个地方,所遇到的艰苦,我还是第一次。
四五月份,沙尘暴肆虐,每次发作的时候,只能躲在值班房里,不敢出门,风卷起鹅蛋大的石子,打在野营房上,啪啪作响,夜晚电也停了,外面黑糊糊的一片,能够做的,只是几个人,点着一只用裹岩石样本用的大块蜡制作成的蜡烛,在房子里喝酒。
每次,都是大醉。
因为,我们想家,真的想家。

在方圆百公里甚至几百公里无人的土地上,谁的小录音机里磁带放着那首《回家》,孤独和寂寞袭来,象刀子一点点的割着自己的心,端着母亲给我的那个在寒冷中烧过水取暖,在饥饿中煮过饭的大瓷缸,大口的喝下烈性的伊力特曲,劳累和疲惫已经微不足道,涌上来的,是对家的强烈的思念。
于是,每次这样的酒后,我都会经常看见别人,眼角不由自主的泪滴。

若干年后,我曾经这样对妻子说过,我是从那时候,才懂得男人,懂得家在一个男人心中是什么样的概念和意义。
我和许多不同的人喝过酒,我承认,我的酒量和对酒的嗜好,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那时候,别说卫星电话,就是BB机,在我们一个队里,都是没有的。和外界唯一的联络工具,就是一部大电台。
可是,能直接喊电台和内地家人联系的,都是家在油田的子女,因为他们的家人,可以去内地值班的电台室去,而我,不是。我是一个家在地方的人,没有一个人接我的电台,没有。
所以,我从来不喊。
每次他们和家人通话的时候,我都出去,去爬山,或者去空旷的戈壁,狼一样的吼叫。

那一刻,我是最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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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5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四)
学校里学的专业知识,使我对工作干起来很快的得心应手,虽然上学的时候,忙于谈情说爱、师姐师妹的转悠,可是,我的专业成绩,还是一直很不错的。

在工作中进步着,在工作中也学着去做人。学会做人不难,难的是做怎么样的一个人,我从师傅的身上,学到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和善良宽厚的禀性。
我的师傅,是我所在的地质队队长,一个三十多岁的广东人。从广东石油学校毕业的他,虽然只是一个中专生,可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对我影响很大。只是他那蹩脚的普通话,让我每次听起来都郁闷的很,老是搞错他的意思。

完成柯柯亚任务后,我们转战到了十三间房地区。这里,处在两山夹角,施工区附近,有一条单线铁路象蛇一样蜿蜒而去,这是去乌鲁木齐的一条线路,可是,火车很少,每天夜里,好象只过一趟。
一个深夜,我们都入睡了,却听见阵阵的惨叫,惊起忙碌了一天的人们。
探照灯下,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只穿着一个大裤衩,匍匐在地上,还在一点一点的往前爬着,嘴里喊叫的声音,已经渐渐的微弱。

我们几个年轻的队员,傻站在那里,有些恐惧,也有些不知所措。
还是师傅,我们的队长,急急的奔过去,抱起几近昏迷的男人,喊叫我们快帮忙抬进房子里去。
在队卫生员一连两天的救护和营养补给下,男人恢复的很快,擦洗过的面孔,是一张二十多岁和我大小差不多,还有些稚气的脸。

从他嘴里得知,他是在火车上被几个歹徒抢劫,在反抗中,被歹徒从打开的车窗上,扔下来的。看来虽然摔的不轻,但主要是外伤,骨头什么的还没有大的伤害。队长要带他去医院救治,被他婉言谢绝了。
在他一直坚持要走的请求下,队长掏出了三百块钱给他,穿着队长的衣服,又派队上的车,把他送去几十公里外,最近的一个小车站,他说他要坐当天的火车返回山东。

队上的车刚走不久,一辆挂着警笛的小车就停在了队长的门口。
下来的警察问,两天前,火车上,押送的一个杀人犯没带手铐,趁押送人员不注意,跳车逃窜,找了两天,才在附近找到了他脱掉的囚衣。
警察问我们地质队这两天,遇见过什么陌生人没有。
我们几个都惊住了,嘴张开半天合不上。
队长一听,急了。
他跳进警察的车子,一叠声的喊,快,快,我们快去追,刚他坐我们队的车去车站了。
被抓住的罪犯,投以他怨恨的一眼,狠狠的咒骂了一句。

后来,我问队长,假如你开始就知道他是一个罪犯,如此忘恩负义的人,你还会救他吗,队长说,会。

他又说,我救他,是因为他是一个伤者,我抓他,是因为他是一个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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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5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五)
从火焰山撤退,来到七克台,一个有人烟热闹非凡的地方。
我们搬迁到这里的时候,才算领略了胡杨林的魅力,和融化的雪水汇成的河流的冰凉。

新疆有不少少数民族,但是以维吾尔族为最多。维族人十分好客,也十分的豪放。一位老人,带着瓜皮小帽,留着长长的胡须,赶着小马车,来到驻地,从大大的布袋里拿出葡萄干、核桃,以及新疆特有的其它几种干果,硬往我们手里塞,一边塞一边用生硬的汉语说:小伙子们,尝尝,尝尝。
走进他们家做客的时候,正是哈密瓜丰收的季节。

我们没有带什么礼物,可带了一部照相机和三颗胶卷,这是老人对我们说的,说他的孩子们从来没有照过相,说能不能让我们帮他们照一照。
宽大的院子里,桌子上摆满了维族人招待客人的食物,炸的各种油制品,还有酸奶酪,厚厚的锅盔,和金黄的哈密瓜。

语言不同的地方,就用手势表达,在融洽的气氛中,只有五岁的小孙女,大大方方的在我们面前,跳起了新疆舞蹈,扭腰,摆臀,抖脖,孩子丰富的表情,逗的我们哈哈大笑,响起热烈的掌声,照相机快门也卡卡欢快的雀跃着。
这是一个靠着河流生存的村庄,有了水,才有了人的足迹,有了生命的旺盛。村庄的四周,种植的都是胡杨,据说这种植物一千年不死,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朽,我想,这种说法,是不是暗喻的就是维族人自强不息,吃苦耐劳,敢与天斗的精神呢?

坎儿井,地垒房,这些都是他们特有的发明,用这些方式,来适应贫瘠的土地上艰苦而乐观的生活。
我到现在,还保留着我和一群维族孩子合影的照片,我被围在中间,丫头和小子们,摸我的头拽我的衣裳,有的还冲着镜头挤鬼脸,几只羊,低着头在人群中拱来拱去。
我很感谢我的同事,抓拍的那么逼真和微妙微俏,每次看到照片,都不禁会心一笑。
只是给我照这张照片的同事,已经因为骨癌于前年去世了。

所以,我在会心一笑之后,接着浮上的,是深深的怀念和追忆。想起一起同甘共苦过的兄弟,想起他那胖乎乎被紫外线整治的黝黑的面孔,想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合睡一张床的情景。
如今,那些日子不在,熟悉的人,也已经走远。

我爱他们,爱那些淳朴善良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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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6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六)
爱情,其实就是罂粟花,鲜艳迷人,容易中毒而不可自拔。
通过一家刊物编辑介绍认识的女孩子,成为我又一次沉沦的开始。

一个夏天的雨后,我轮休在老家,穿着背心裤头埋头聚精会神的修理那台破旧的黑白电视机。
一个脆脆的声音从院门外传来,这是 ** 家吗?
我一脸灰尘的去开门。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一身白色裙子的女孩子。
是她?天。

见过她的照片,所以,第一眼我就觉得是她,可是,不会吧,天津离我家这么远,而且她又从来没有来过,是她么?
从她微笑着会说话的眼睛里,我明白,就是她,就是那个性格象三毛一样,浪漫而喜欢旅游的她。
她看着傻子一样的我,终于笑出了声:不请我进去吗?

我需要爱情,象一个溺水的人,急迫的需要救生圈。

每次轮休倒班,从郑州下了车,我不是先回家,而是直接再转车去天津,因为,认识的那个女孩子在那里,她学的是劳动经济,比我小一岁,可却和我同一年参加的工作。

女人是感性的,在爱情面前,缺少理性,我想,我也是。
女孩子很爱写诗,一米六零小巧的个子,最喜欢穿白色的衣服,青丝飘扬,清秀的脸上,有着一双非常漂亮的大眼睛,她读她自己写的诗歌时候,我喜欢托着腮,静静的坐在一边听,佳人美文,这不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愿望么?
我们想的很简单,调动她的工作,来河南,来我们油田,我们在油田安家。

来的快来的猛烈的风,总是会早早的碰到墙,遇到从来没有预料到的措手不及。
女孩子的父母不答应。
不答应的原因,是她不能调动离开天津,而我,只能想办法调进天津,我们要成的话,必须在天津安家。
这个条件,我清醒的知道,很难,或者直白的说,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因为难,所以她父母才提出来,我也知道,其实他们真正的本意,就是根本不同意我们的恋情,他们怕自己的女儿跟着我受苦。
一次次的努力之后,得到的结果,还是失败。
最后一次,我黯然的离开了我跑了两年的这座古老而年轻的城市。

半年后,我才从妹妹那里知道,她在我离开的第四天,喝了农药。
值得庆幸的是,她被抢救了过来。
再以后,知道她结婚了。
再以后,我接到她一封封的信,一个字却再也没有给她回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回,我不知道我该说些什么。我只知道,说什么,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因为爱而离开,是最痛苦的选择,我,经历过一次,而这次,又进行了一次历史重新的演绎。

爱情,爱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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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6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七)

乌鲁木齐,在我见到它之前,是一直蒙着神秘的面纱的。
还未进入市区,远远的,在路边,就有一顺排开的四个横牌子,看到牌子上的字时,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那上面是这样的十六个大字:西北名城,乌鲁木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好大的气魄。

处在祖国西部边陲的省会,它以粗旷和宽广著称。乌市人生活的简单,在做生意和待人接物上也是简单的。
在乌市打的士,不管你在哪里坐上的,也不管你到哪里,只要不出市区外,一律5元钱。
看上去很便宜,其实5元,在九几年的时候,还是不算少的,可见那时乌市人的生活水平,已经早就超过了内地。

摩合烟,旱烟袋,瓜皮帽,少数民族服装,琳琅满目的特色商品,让我们这些内地的汉族人,不知道购买什么带回去为好。
最终,我买的还是一件皮坎肩,我想送给我的弟弟,我正在上初中的小弟。
站在天池的时候,我心很静,那清澈的池水,映着我清瘦的影子。
在读过的许多武侠小说中,总是把天山作为修炼的宝贵圣地,我想,我要是住在这里,会不会也能忘却所有的烦恼,成为不食人家烟火的仙人?
没有答案,或者说那都是乌托邦式的美丽幻想。

上学的时候,我记得一位老教授这样调侃的说过,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么就送他去西部,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么,你也送他去西部。
原来,他类似北京人在纽约的那句话,有着他自己肯定体验过的道理。
所以,得失,如果真的能够看透,那么,怎么还会有如此的感慨?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是俗人,我们不能脱俗。

在楼兰遗址,梦回唐宋,繁华和落魄,都是时光的一瞬,沧桑的季节,承载了太多的悲欢离合。
沙漠里,有我们以前同行的足迹,他们在探询着,而疑问已经永远的留在了那里,因为他们没有能够再次的转身。后来的我们,将会继续,去圆他们的梦,去圆我们自己的梦。

风呼啸着袭来,在一块块从地下沉睡几万甚至几亿年的石头里,我读着人生,读着希望和等待。
新疆表面是贫瘠的,可是,在它的胸怀里,藏匿的财富,却是惊人的。
石油、煤、各种铁、金、铝、稀有金属矿石,还有一望无边的盐湖,都是上天所赐予的礼物,而发现,每每都是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那一不经意间。

我们奉献出了吐哈油区的几个油田,每一个,都是我们精心抚养出的孩子。
乌鲁木齐,就是在这所有财富上建立起来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离开它已经13年了,可是,有些东西,还象在眼前一样,奔涌着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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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7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八)
由于工作的需要,从新疆的各小队中,抽调一部分人,杀奔陕西,作为已经工作了近四年的我,担任了其中一只小队的队长。
陕西,是长庆油田的大本营。
它所遍布的地盘,其实除了陕西之外,还包括甘肃和宁夏的部分地方。
因此,我一直爱说的在陕西的三年,其实,是在这三地的三年。

黄土高坡,在我们还没下车前,就给了措手不及的下马威。
这里,刮起的黄沙更加的厉害,从行驶的车窗缝里,毫不给面子的扫进来,头发上,嘴里,鞋子里,没有一处能够躲避的过这热烈而过分的拥抱。
黄河在这里流过,大量流失的沙土,在高坡上,划出道道的沟壑。梯田,也许是最适合的发明了。
可是,我不讨厌黄土,我喜欢这里,是从喜欢牧羊老人那瘦小的身体里爆发出的悠长高亢的信天游所开始的。
乐观知天命,这是我遇到的大多数的陕西人的性格。

驻地离工区较远,每次吃完这顿饭去工作时,都不知道下次饭几点能吃上,还能不能吃到嘴里。因此,我们就常常在来不及时,去那些住着窑洞的农民家里,请他们给做些面食或者馍馍来吃。
而经常的,他们不要钱,死活的不要。
我想,毛爷爷他老人家,选择了陕西作为暂时养精蓄锐的地方,真是太高明了。

在这里,交通是很不方便的,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徒步的旅行,翻过一座山,又是一座山,累了的时候,就躺在地上,身边有零星的花草,听,耳边,对面山坡那信天游又响起来了。
我不懂民歌,我也听不太明白他们唱的内容都是些什么,可是,我总感觉,大多的,是关于爱情的歌唱,关于离别和分手的惆怅,农民的生活,有它自己表达的方式,一个字都拉的那么长,一句话,都哼的那么久。

定边,靖边,富县,延安……朴实的人们,迎接外来客人的到来,羊肉泡馍,花子鸡,能变化许多花样的面食,养育了勤劳的人,也吸引着想回归自然和淳朴的行者。
我,是这行者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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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7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九)
不知道你相信不相信命运,而命运却真的是一个魔鬼,一个让人爱恨交加的魔鬼,很喜欢捉弄一个人,比如我。
经历了几次失败的恋爱之后,最后站在我身边,成为我妻子,陪伴我走过风雨颠簸的,竟然是自己在学校学生会里时那个经常跟在自己屁股后,点个名啊送个报纸啊自己很少注意过的小师妹。
不同的是,她一个女孩子,学的是石油工程,一个纯粹是男人干的专业。

是在陕西工作期间,回家休息时,我的一位老乡阿姨,介绍给我认识的。
那时,我很心灰意冷,对女人已经到了失去兴趣,将要崩溃的边缘。
而我亲爱的阿姨上帝,拯救了我。
不是因为介绍对象这件事情本身的原因,而是介绍的这个对象,那么的出乎我的意料。
见到她时,我突然的感觉,是想笑。
没有理由的笑。
而她,是提前就知道对方是我。
好像是预谋的一次见面。

妻子(不,那时还没结婚,应该叫做女友),对,女友,活脱脱一个四川辣妹的形象。
不管是身材外貌,还是性格性情,没有比她再象四川女子的了。
可是,她是彻彻底底血统的河南人。
她偷偷的让一个瞎子给我们算过命,瞎子说,我的命硬,会克她,命相不合。她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这一点,我是很清楚的。

但纳闷的是,她没有放弃,她说她毕业回来(她家本来就在这个油田),打听了我的一切,了解我所有的故事,找到那位阿姨,安排好了这好像是无意的一次相见。
有的人,你爱她一辈子,也许也不会得到她的一天,而有的人,你认识她一天,她却给了你一生。
说真的,我不是一个好男人,我很粗心,我不会温情和细语,我缺少的,是对女人的呵护和缠绵。
我欠缺她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我们的性格几乎完全不同,我内向,木纳,她外向,活泼,有的人说,世界上最稳固的组合,就是最相反而互补的一对,我感觉这句话,真他妈的好精彩。
这是我最喜欢听的一句话了。
第一次在一起呆的时间,也就是那么半个多月,匆匆间,我就又踏上了陕西的回程。

一路上,我还在不时的揉揉被女友咬的好疼好疼的胳膊。
她说,这是她留下的记号,有了记号,我就不会忘记她,就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想起她。
与其说这是一个牙印,不如说这是镶在我身上的一颗女人的心。

人,真的不能缺少爱,缺少了爱,就会象河流,渐渐干枯,有了爱,流淌的脚步,才会有和谐的回音。
我走进陕西,那些黄土地和黄河水,哺育了千千万万的生灵,我站在高坡和山头,我收获了思念和牵挂,我这个流浪的人,又翻开了我丢弃很久了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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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7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十)
也许,真实的快乐,不是得到的太多,而是计较的太少。
黄土地上,每次吃饭,很少不被拌进去一些沙子的,吃在嘴里,咯吱咯吱的响,这样能锻炼胃,人是铁饭是钢,我们的胃是炉膛,我们经常这样自嘲。
在闲暇的时候,我们去沟底的小溪里抓小鱼,去深谷里采野木耳,去树林里打野味(哦,这好象是有些违法的)。
几个汉子,把取得的成果拿回来,就着电锅或者木材烧的地锅,过原始人的烹调生活。
我的手艺,估计和这段有关。

当然,免不了的,有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
队上,新招了两个技校毕业的学生,十八九岁的样子,很调皮,也很聪明,学什么都来的快。
一次,一起去散步,在走过一家住在半山腰的窑洞人家时,两个小家伙,突然说要回去一下,我问什么事,他们说有东西落在窑洞旁边了。
我嘱咐了句快去快回,就和其他三个人说着话聊着天,继续往前走。
十多分钟后,背后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回头看去,我吃了一惊。
其中一个小家伙,手中紧紧的掐了一只鸡。
哪来的?我厉声问。
嘿嘿,那家窑洞旁边鸡窝里的。还嬉皮笑脸。
我刚要说什么,只听对面山坡有人喊叫起来:偷鸡喽,偷鸡喽/
一个背着锄头的农民,一边喊着一边从对面山坡疾驰而来。
妈妈的,你们俩干的好事!我骂着,还想着怎么应付这个场面。
不远的前面,有几个被山洪冲击成的洞穴,扔那里面吧,我说。
这里的农民其实是很大方的,但是人家看不得偷窃,被人抓住赃物,无论如何是说不清楚的,为了避免尴尬,我命令他们赶紧把鸡嘴拧死,扔那深穴里。
然后,继续装作若无其事的向前走。

农民的腿真是快,我们要走半个小时的路,他十分钟就飞过来了。
一见面,呵,还认识,是我曾经租过干过一次活的人。
当然,他也认出了我。
那鸡,那鸡?他面红脖子粗,却好象失去底气的问我们。
什么鸡啊,我们没见啊。小家伙就是小家伙,说起谎话直接不带变色的。
农民面有难色的望向我,我心里真虚,可还是微笑着摇摇头。
农民不甘心,在我们周围,伸着脖子东找西找了半天,没有什么收获。
最后,只好一言不发,抗起锄头蹒跚着回去了。

是夜,那两个家伙,去把那鸡悄悄取了回来。
当我喝完半瓶二锅头,抹着肚皮微醉的时候,我说,土鸡,就是好吃。

我已经忘了,那是偷来的,我也忘了,那是人家从屁股眼里扣盐钱的源头。
MAY GOD,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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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7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十一)
这里某些地方的贫穷,是我们一些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所想象不到的。
山里物品很缺,去老乡家吃一次两次的饭,人家是不收钱的,我们也就不好意思去吃,我们想的,是亲自去把东西买来,自己做。
鸡蛋,昔日鬼子进村最喜欢掠夺的东西,如今,成了我们的最爱。
一些孩子,开始拎着用白布头巾包裹的鸡蛋,来我们驻地叫买了。
三毛,四毛,五毛,到了最后,七毛。

其实,一块的话,我们也会买的,因为,这些钱,在我们面前,毕竟是不在话下的。
孩子们用这些卖的钱,拿去买本子和铅笔等一些学习用品,看着那些幼小稚嫩的目光,我们这些离开学校多年的人,仿佛回到了过去,回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
所以,每次,我都多给他们一些,但经常奇怪的是,孩子们只按价格应收的要,虽然价格是他们涨的,但是不要超过的部分。
是我傻,还是他们傻?

有一个小女孩,给我的记忆很深。
她的父亲,在一次帮助别人盖窑洞时,被砸在了里面。母亲,在一个温暖的夜晚,抛弃了她和弟弟,无影无踪了。
弟弟和她差两岁。
去她家玩时,我看见那黑黑的土墙上,张贴着几张熏的看不太清楚了的奖状,我听孩子的奶奶说,那是那女娃的。

陕西人,习惯叫娃。
奶奶对我们说,这娃在学校学习好着呢。
她又说,明年再开学,就不让娃上了,家里都是老人,供应一个男娃上学已经够吃力的了。
在我们和奶奶聊天的时候,女孩静静的坐在一边,一句话也不说,大眼睛望着窗外,有些迷茫和无神。
为什么不申请救助或者贷款呢?我问。
我们这里条件差的太多了,政府哪顾得上啊。老人抹了把眼角浑浊的老泪。
离开这个破旧的窑洞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找到了他们村的支书,说了自己的想法。
以后,在陕西的三年里,我每年都想办法,抽出一千块钱,按照一个地址给那支书邮寄过去
,让他再转交给那家人,就说这是政府资助的,条件很简单,就是孩子必须要上学。

我的工作变动很快,在一个地方是不可能呆很久的,所以,我后来,真的不知道那孩子到底怎么样了。
这辈子,做过的这件事,让我的良心很受安慰,原来,帮助别人,不是单纯的为了别人,更重要的是自己也能得到满足和快乐。

如果有下次,我还愿意这样去做。
可是,我不愿意这样的社会现象,永远的存在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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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8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十二)
外面,下起了大雨,在有雨的日子里,回忆,是一件让人沉静的事。

陕西也算是多雨的,而且,在有雨的时候,就象陕西人的性格,来的猛烈,去的也快。
每次的大雨,总是会容易引起山洪,我亲眼看见一辆没来得及翻过山沟的汽车,被呼啸而来的山洪席卷而去。
最大的困难,就是施工时恰恰在人少的山里,路被冲垮,我们无法开车出去采购生活用品。
那就只有靠十一路了。
能够让走路成为享受的,是需要具有一定的思想境界的。以苦为乐,以累为荣,这是长期野外生活养成的脾性,或者说这是可笑的习惯。

“天赐湾”,一处流传一个神奇故事的地方。
这个地名的来源,据说是从毛主席在这里躲过一难由来的。
当大批的敌兵人欢马叫的从身边经过时,只隔着几十米的一道梁,身边只有十几个卫兵的主席,面不改色,吉人天象。愚蠢的对方,想不到自己苦苦搜寻的人,竟然就在擦肩而过的一侧。
后来,老乡们都说,这是上天保佑主席,保佑革命的力量,如果那天不是这样,那么,历史,可能又是一番景象。
“天赐湾”即此,便叫起来了。

革命老区,有许多光荣的人和历史,名胜古迹,人文地理,中华民族古老丰富的文化,在这里流传繁衍,应该说这里是最值得旅游和接受红色教育的地方。可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改善的,还是经济的落后,这是自然条件的所限,也是诸多的历史因素所造成的。
特殊的原因,经济利益的所图,造成陕西这块,一些地方石油资源被当地政府垄断,政府把这些区块的勘探和开发权,卖给国内外的企事业,进行私有的掠夺。
这种状况下,就产生了石油集团和私有企业恶性竞争的反常现象,我们夹在中间,工作很难开展。给石油部门做,当地政府阻挠,给当地政府做,上面存在着集团压力。
最后的结果就是,给谁都做。
关键是,只要给钱。
人,是动物,也是有欲望的。
这是社会的无奈,也是生存的需要。

时光,象流水一样。走在岁月的边缘,看着彼此的额头,已经开始有了皱纹,还不到三十岁,同龄的人,正是朝气奋发,年少轻狂的季节,而我,领略着风风雨雨,在自己的画板上,涂抹斑斓的颜色,无法停息。

在野外作业,有足够的时间,来思索人生的意义,远离尘世的喧嚣,听松林闻涛声,这时候,拿一只笔,燃一只烟,铺几张纸,写一点心情,恐怕,这是我很幸福的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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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20:58 | 只看该作者

Re: 代朋友发一个帖子(原创):且行且吟

(十三)
香港回归的时候,我的脚步已经踏上了青海的旅程。
此时,我已经结了婚,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有句俗话,流传很广,是这样说的:此生不嫁石油郎,嫁了一生守空房。还有一句话也是这样描述地质人的:远看象个要饭的,近看,原来是个勘探的。

妻子是石油人,她从小生活在油田,当然,作为一个石油地质人的妻子所将要承受的内容,她比我更清楚。
妻子怀孕后,我离开的家,等我回来时,谢天谢地,第三天,我陪她进的产房。
贿赂了产房那位老板着脸训人的护士长,我能进去,亲眼目睹和经历女人生孩子的一切过程,是我现在想来,很值得的一件事。
抱着六斤重干干净净的女儿,我这大手大脚的臭男人,不知道该怎么憋气不出一声,怕吓着了孩子,那种别扭的姿势,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这是我们的作品,即使妻子有千般怨万般恨,我也不回嘴了。
这也是目前我们家是她当家,基本事情都是她说了算的原因所在。女人,确实是不容易的。
换了我,我下辈子也不去做女人,只生孩子这一条,就够我害怕的了。
不是生理的害怕,是心理上的,我怕我创造不了这个奇迹。

真的,女人是需要男人来疼的,她是花,是树,是月亮,需要我们去滋润和浇灌,需要我们去做星星来呵护。
这些,都是爱。
本真的,男女之间,无私无求的爱。

青海,是我要到的第三个工作的地点。
在我们业内,有人曾经对西部的新疆,陕西,青海三个地方做过对比,结果是这样的:新疆是天堂,陕西是人间,青海是地狱。
就是地狱,我也得去,这是任务,也是地质人无法躲避的选择。

只是,有了孩子,多了好多的牵挂,我把一家人合影的照片,放在我的钱夹里,背起包裹,上路。
南八仙,花土沟,涩北……,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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