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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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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失实”调查结束
中国环境新闻网
http://www.cfej.net/Environmen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82

环记协讯:由中国环记协组织媒体针对南京市民投诉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失实问题为期三天的调查于2月8日结束。
经调查,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该项目的环评报告是科学、严谨的。
据调查组有关人员讲,目前由于我国民众对电磁辐射问题存在着很大误解 ,这使得各地变电站的建设存在着很大难度。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国民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的力度,从而,使人们能正确认识、对待电磁辐射给人们身心健康所带来的影响。这对于我国城市建设和电力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失实”调查

中国环境新闻网

http://www.cfej.net/Environmen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80



2007年2月2日,环境记协收到国家环保总局转来的民众投诉信。信中反映:南京市白下区五福巷27号居民反对在该小区建设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并认为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失实。
2007年2月7日,环记协新闻部会同光明日报记者组成调查组,赶赴江苏南京就上述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一、南京供电公司申报建设项目的背景
据南京供电公司资料及江苏媒体报道显示,2006年,南京市的最高用电负荷已经达到455万千瓦。为缓解这种供电紧张的状况,南京市近年来加大了市区周边电网的建设。目前已建成500千伏的C型网和220千伏的双环网,从而有效地将各地的电收集到南京周边。然而,要想将这些电最后变成市区居民可用的380伏和220伏电,就必须在城区内建设变电站。
但是,由于居民的反对,南京城区自2003年以来就没有建设过一个新变电站。这使得南京城区现有90多条输电线路严重超载,造成了南京电网外强内弱的尴尬局面。这一问题如不解决,一旦出现事故,不仅大电网安全难保,还会造成南京市区的大面积停电,后果不堪设想。
为改善南京供电的紧张局面,南京供电公司于2002年向江苏省电力公司申报了25项输变电工程项目。2003年12月,江苏省电力公司对此给予批复(苏电计[2003]1957号);2004年,江苏省发改委对这25项输变电工程项目也给予了批复(苏发改交能发[2004]636号)。并规划建设年限为2004年至2005年。
在南京供电公司申报的这些项目中,“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就是将在南京白下区五福巷27号建设的变电站。

二、居民反对变电站建设的原因
2月7日,调查组一到南京就赶到白下区五福巷,对居民进行了暗访。
经了解,27号院居民对将要建设的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基本没有太大的异议。其中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已经在其他地方购买了住房,并准备动迁。还有些人因希求得到更多的搬迁费,目前仍持观望态度。只有一小部分人由于在附近做生意,所以不愿搬迁。而最终极力反对该建设项目实施的是隔壁的33号院居民。


记者正在采访白下区五福巷27号居民


从27号院内可以看到33号院的居民楼

据了解,针对白下区五福巷将要建设的输变电工程,33号院居民从立项、选址到环评,都找出了诸多的反对“理由”,并将南京市规划局和南京供电公司告上法庭(已于2006年12月18日败诉。[2006]鼓行初字94号)。究其最终动因主要是以下几点:1、惧怕噪声污染;2、惧怕电磁辐射危害健康;3、由于变电站的建立,将使自己的现住房房价下跌。


白下区五福巷33号居民在院门前挂起标语


记者采访白下区五福巷33号居民

三、调查采访瑞青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4月7日下午,调查采访组找到负责环评的公司——瑞青辐射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06年10月关闭)——负责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的评审人张起虹,就白下区五福巷33号居民对环评报告提出的三点质疑,请张起虹作出解释。
居民提出的三点疑问是:
1、为什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4月批下,而环评报2004年12月才报批?如此是否符合工作程序?
2、白下区五福巷属于一类地区,为什么在环评报告中把它归为二类地区?
3、公众听证会调查表显示,共有31人参加会议。而五福巷33号的5位居民虽然了会议,但为什么没将他们名字列入表中?另外,表中有11人非五福巷居民,为何却把他们列入表中?
关于第一个疑问,张起虹说,“环评公司当时是听了有关专家的建议。因为如果拿不到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该建设项目在具体设计中地下管线如何布局、是否合理?环评公司心中没有底,很难对该项目作出具体的环境评估。白下区五福巷属于二类地区而非一类区,这点南京市环保局可以证明。至于听证会,我们当时是请南京供电公司协助我们组织召集的,具体情况可以向他们了解”。
谈到该项目最关键的噪音和电磁辐射问题时,张起虹说:“这点我们可以保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我们这次聘请的专家有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钱谊、南京邮电学院教授曹伟、东南大学教授钱俞寿、江苏省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工胡为柏和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工嵇正毓。我们此次的环评是科学的、谨慎的、严格的。


110千伏常府街点电站示意图

另外,这座变电站的建设将采用全室内方式,进出线全部走地下电缆。变电器采用自冷的冷却方式并取消风扇。同时,加装隔音墙、吸音板。变电室建成后,在室外是听不到噪音的。至于电磁辐射,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但这座变电室建成后,它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微乎其微,况且与居民楼的间隔距离还有15米远,根本不会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带来伤害“。

四、南京供电公司的窘况
为了进一步核实问题,我们来到南京供电公司,找到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基建项目部主任陆毅。
陆毅说:“南京市供电非常紧张,目前市区的电网配置格局早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现在市里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企业用电加以限制,以满足居民用电的需要,但这毕竟不是长久的办法。南京市现在的供电状况是外围电力充足,就是无法输送到市区。尽管我们的项目经过专家们多方面论证,完全达到标准,符合规定要求,可是居民就是不理解。无论你怎么说,只要把配电站建到我家旁边就是不行。一些媒体缺乏专业知识,对电磁辐射的炒作偏差很大、不科学,误导了人们对电磁辐射的认识,加剧了人们的恐慌心理。这已经是一个普遍性问题,不仅出现在江苏。”
“去年7月,市政府就南京电网规划建设和城市发展问题召开了一次大型新闻发布会。市长在会上亲自演示,证明输变电站所产生的微少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是无害的。另外,在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项目得到规划部门认定后,为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请市委宣传部协助我们对民众进行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我们在印发了大量宣传品的同时,还派人深入到居民中,了解情况,做宣传工作。可是无论怎么说,居民就是不同意把变电站建到家旁边。有一次,我们和当地居民事前联系好,派去四位同志想去了解情况,其中还有一位女同志。结果到那里后发现竟然聚集好几十人。而且不由分说,就被他们给推推搡搡地赶走了。那位女同志的脖子也不知道被谁给抓伤了,其他同志还吃了几拳。现在居民们是钻入了“牛角尖”,尤其是33号院,有几位还是在党校教过书的退休教授。现在你就是说破大天,他们是死活不让你在这里建这个配电站,真是没有办法。”
“常府街输变电工程总投资将近7000万元,国家要拿出一半用于对居民的拆迁补偿。我们是国有企业,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按照国家的程序办事。当时环评公司对我们要求也非常严格,我们的建设项目一切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可我们目前没有办法。至于这项工程是否能够上马,我们不能作决断,只有等待上级政府决定了。”
当说到当地居民对听证会的真实情况有疑问时,陆毅说:“群众听证会是通过社区街道办事处协助召开的,因为他们比较了解社区居民的情况。我们只是建议居委会在请代表时,要尽量照顾得全面一些。而且我们事前印发了民意调查表,请到会的群众填写。至于具体请哪些人,我们不了解。”
8日上午,调查组来到洪武路街道办事处,找到了负责常府街工作的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国华。她说:“建变电站是为居民的好事情,我们当时请了常府街、五福巷和周边地方的各方面的代表,来参加会的有好几十号人。由于事情过了很久时间,我记不大清楚具体人了。不过五福巷33号院好像也来了很多位代表,他们当时好像是反对建变电站的,可是让他们填写民意调查表时,他们没一个人填写。我们最后交的公众听证会到会人员表是当时那些填写了调查意见表的人。你不填写,那就是弃权嘛”。

采访后记:
调查采访结束,似乎意犹未尽。作为环评单位,不仅要把住环保技术质量关,对于微末细节也不可疏忽。通过以上问题,不能不说为所有环评单位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
作为这次群众的维权行动,让人可喜得是通过它,我们看到了社会的进步。然而,在维权的同时,在法律所界定的规范内,我们难道不该将每位公民对社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所应具备的公德意识作为维权行为的基础吗?

当公共设施遭遇自私维权——南京五福巷“变电站事件”引发的思考

中国环境新闻网

http://www.cfej.net/Environmen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81


2004年,南京市规划部门决定在白下区五福巷建设“常府街变电站”,这个原本计划于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设施,由于受到当的居民的激烈反对,至今没有开工。2月中旬,记者赴南京对此进行了调查,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逐步显现:当公共设施遭遇自私维权,双方该怎么协商?作为第三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应当以什么样的方法展开工作?
南京城中心区缺电严重
“南京的电网建设在我国城市中算是较好的,但仍旧有个怪现象,就是城区缺电。缺电不是电力不足,近几年来,我们建成了绕城的高压电网。现在,这些电在城市周边‘徘徊’,就是送不进来。每年用电高峰时期,城中心区的有些地方,不得不拉闸限电。”南京供电公司基建部负责人陆奕,对记者这样说。
而南京城中心的白下、玄武、鼓楼等区,最近几年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居民小区、商业区的楼层越建越高,楼与楼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生产、生活用电需求飙升迅速。2006年,南京用电峰值创下历史新高,达到475万千瓦左右。城区用电需求如此旺盛,电却在“郊区”滞留。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恩达说:“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城区内的变电站建设严重滞后。2004年,市规划局准备新建24座变电站,有些因为居民反对,开工不畅。比如常府街110千伏变电站,本应在2005年建成,但现在,连拆迁都还没有开始。我们担心,2007年的夏天,这个片区的用电将出现高度紧张的局面。”
根据南京市规划局的公示,“常府街变电站”不在常府街,而建在离常府街有一定距离的五福巷27号。这个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约3468平方米。变电站变压器、开关柜都将采用户内布置,所有进出线都走地下电缆。建筑物的外观也很像居民楼,其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物与相邻住宅防火间距大于10米,变压器室采用全钢板彩色涂层(内夹超细玻璃棉)防噪音大门,变电站室内墙体贴蜂窝穿孔吸声板,噪声能够控制在60分贝范围内。
  负责对此项目进行环评的瑞青辐射技术公司,根据江苏昆山一座运行中的同等规模变电站进行了环境影响“类比调查”,类比检测结果和预测分析表明:110千伏常府街变电所运行期间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满足相关规定。
南京供电公司力图澄清居民的误解,他们编制了“澄清概念,消除误解,科学看待电力设施电磁辐射”的宣传发放给居民,同时还鼓励居民到已经建成的变电站参观考察。陆奕说:“市长元旦来慰问电力职工时,他也带头把手放在变压器上,向居民宣传电磁辐射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危险。而且,辐射是损耗能量的,辐射越低,线损越少。电力公司也不愿意发生过多的线损,我们有许多减少辐射的技术。”
五福巷居民展开“自私维权”
听说要建设变电站后,五福巷居民的第一反应就是“小区今后没法住了”。记者刚刚走进与规划中的变电站只有一墙之隔的五福巷33号院,就被居民围住了,他们纷纷表示,变电站和周边8座居民楼靠得太近,肯定会产生辐射,影响健康;噪音污染也可能让人受不了,加上爆炸等可能性风险,每个人都非常担心。
沈恩达表示,南京市区和人口居住密集区已有投运多年的大行宫、新街口、朝天宫等多座变电站,有些变电站与居民楼之间比五福巷还要“亲密”;供电部门也找专家测试,变电站的电磁辐射不会让附近居民身体受到伤害。
但五福巷居民还是很担心,坚决不同意在27号内建变电站。2006年,当他们看到供电公司的公示之后,马上就团结起来,在门口拉反对的横幅,到相关部门上访;最后,他们决定,把南京市规划局告上法庭,居民志愿捐款,以支持诉讼费用。
五福巷居民、南京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陈仕龙教授说,开始时,不少居民认为应该首先告南京市供电公司,但是,有的居民提出,根源不在企业,而在规划局。“正是在规划局参与和主导下制定了选址规划;正是规划局审批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用地许可证’。所以居民把被告首先锁定为南京市规划局。同时,居民还准备把江苏省环保厅告到法院。”
2006年12月底,南京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下来,五福巷的居民输了。法庭判决书认为:“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仅是对建设项目的定点意见,并未对原告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系不可诉行政行为。”原告代理律师蒋荣说:“这份判决并没有正视问题,只是宣告五福巷的起诉是站不住脚的。五福巷居民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他们要进行上诉。”
环评报告是否“弄虚作假”
供电公司的建设项目获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支持。负责编制这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是南京瑞青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五福巷居民对此报告的第一反应是“环评报告弄虚作假”。这份环评报告在“公众意见”栏目中载明:2004年,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居民座谈会,用问卷形式,征求了居民对建变电站的意见,并列出了五福巷社区参会居民代表的姓名、自然情况和门牌号码,共19人。结论是:虽然有不少人表示反对,但多数人对变电站的选址和建设是理解的、支持的。
然而,五福巷居民表示:在座谈会上,只有少数人填了表,基本上都是反对票。居民把19人名单请派出所片警在电脑上核对,其中有11人填的是家住五福巷,而五福巷查无此人;其余8人中,有些信息也与本人不符。当时参加会议的五福巷33号大院的5位居民因坚决反对,在19人名单中一个也没有列入。
陈仕龙说:“瑞青公司说公众调查是供电公司主持的,他们只是配合;而供电公司又说公众意见是环评公司主持的,他们只是配合。我们都搞不清楚,到底环评报告,应当由建设单位来主持,还是由环评公司来主持?环评公司是中立的第三方,应当客观公正,所有调查和评估都应当亲历亲为。本应由他们负责的工作,居然委托建设单位来帮助他们做调查,那他们的价值何在?《环评法》存在的意义何在?”
即使公众有反对意见,环评报告也不一定采纳。瑞青公司已经于2006年底解散,对此环评报告进行审核的是江苏省环境监测总站的张起虹科长。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准备建在五福巷的变电站属于户电站,其建设投资是户外站的4倍,其中一个原因是在环保上投入较高。我们做过许多户内站的检测,应当说,辐射都低于国家有关标准。居民的担心没有根据,自然,居民的反对意见,属于‘无效反对’,不予采纳。自然,也就无法否决、阻止这个项目。现在需要做的事,是对居民进行更多的透明宣传,消除他们不必要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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