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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e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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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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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7-1-30 14:55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那是因为你不讲理,你蒙骗群众,破坏和谐,所有的还要作出和谐的,讲理的表象,确实对你来说比较可悲。

你这样误导群众,不知道对你有什么好处。怎么讲都不去重视现场受苦的居民。而拿什么这样标准,那样标准,有用么?

就算有标准,符合规划。那金燕花园的变电站钻进居民楼,怎么解释?江苏无锡连记者都感到头晕又如何解释。金燕花园确实违规建设了,江苏无锡带电村你们连现在还执迷不悟,岂不是等同草菅人命。。。。我就不明白,你那么卖力的误导群众,你能得到什么好处? 你得到的是人民的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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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7-1-30 22:09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引用作者 东方明珠 于 2007-1-30发表的原文
讲来讲去,什么样能站住脚的道理都讲不出,可悲!


咦,那你为什么要回避金燕花园的问题?

摸摸这个说不过别人只好嚷着"你不讲道理"这种幼齿话的小孩子的头,
小朋友,你的站住脚的道理又是在哪里呢

要不?
翻一翻这块前几天才说着要服从强权的砧板上的鱼肉,
从你嘴里说出"对人民负责"已经是够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信奉强权的鱼肉也会讨要道理
真是怪事年年有,电力特别多~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7-01-30 2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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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7-2-25 09:54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楼上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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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7-2-26 10:32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失实”调查结束
中国环境新闻网
http://www.cfej.net/Environmen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82

环记协讯:由中国环记协组织媒体针对南京市民投诉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失实问题为期三天的调查于2月8日结束。
经调查,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该项目的环评报告是科学、严谨的。
据调查组有关人员讲,目前由于我国民众对电磁辐射问题存在着很大误解 ,这使得各地变电站的建设存在着很大难度。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国民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的力度,从而,使人们能正确认识、对待电磁辐射给人们身心健康所带来的影响。这对于我国城市建设和电力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南京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失实”调查

中国环境新闻网

http://www.cfej.net/Environmen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80



2007年2月2日,环境记协收到国家环保总局转来的民众投诉信。信中反映:南京市白下区五福巷27号居民反对在该小区建设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并认为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失实。
2007年2月7日,环记协新闻部会同光明日报记者组成调查组,赶赴江苏南京就上述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一、南京供电公司申报建设项目的背景
据南京供电公司资料及江苏媒体报道显示,2006年,南京市的最高用电负荷已经达到455万千瓦。为缓解这种供电紧张的状况,南京市近年来加大了市区周边电网的建设。目前已建成500千伏的C型网和220千伏的双环网,从而有效地将各地的电收集到南京周边。然而,要想将这些电最后变成市区居民可用的380伏和220伏电,就必须在城区内建设变电站。
但是,由于居民的反对,南京城区自2003年以来就没有建设过一个新变电站。这使得南京城区现有90多条输电线路严重超载,造成了南京电网外强内弱的尴尬局面。这一问题如不解决,一旦出现事故,不仅大电网安全难保,还会造成南京市区的大面积停电,后果不堪设想。
为改善南京供电的紧张局面,南京供电公司于2002年向江苏省电力公司申报了25项输变电工程项目。2003年12月,江苏省电力公司对此给予批复(苏电计[2003]1957号);2004年,江苏省发改委对这25项输变电工程项目也给予了批复(苏发改交能发[2004]636号)。并规划建设年限为2004年至2005年。
在南京供电公司申报的这些项目中,“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就是将在南京白下区五福巷27号建设的变电站。

二、居民反对变电站建设的原因
2月7日,调查组一到南京就赶到白下区五福巷,对居民进行了暗访。
经了解,27号院居民对将要建设的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基本没有太大的异议。其中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已经在其他地方购买了住房,并准备动迁。还有些人因希求得到更多的搬迁费,目前仍持观望态度。只有一小部分人由于在附近做生意,所以不愿搬迁。而最终极力反对该建设项目实施的是隔壁的33号院居民。


记者正在采访白下区五福巷27号居民


从27号院内可以看到33号院的居民楼

据了解,针对白下区五福巷将要建设的输变电工程,33号院居民从立项、选址到环评,都找出了诸多的反对“理由”,并将南京市规划局和南京供电公司告上法庭(已于2006年12月18日败诉。[2006]鼓行初字94号)。究其最终动因主要是以下几点:1、惧怕噪声污染;2、惧怕电磁辐射危害健康;3、由于变电站的建立,将使自己的现住房房价下跌。


白下区五福巷33号居民在院门前挂起标语


记者采访白下区五福巷33号居民

三、调查采访瑞青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4月7日下午,调查采访组找到负责环评的公司——瑞青辐射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06年10月关闭)——负责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的评审人张起虹,就白下区五福巷33号居民对环评报告提出的三点质疑,请张起虹作出解释。
居民提出的三点疑问是:
1、为什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4月批下,而环评报2004年12月才报批?如此是否符合工作程序?
2、白下区五福巷属于一类地区,为什么在环评报告中把它归为二类地区?
3、公众听证会调查表显示,共有31人参加会议。而五福巷33号的5位居民虽然了会议,但为什么没将他们名字列入表中?另外,表中有11人非五福巷居民,为何却把他们列入表中?
关于第一个疑问,张起虹说,“环评公司当时是听了有关专家的建议。因为如果拿不到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该建设项目在具体设计中地下管线如何布局、是否合理?环评公司心中没有底,很难对该项目作出具体的环境评估。白下区五福巷属于二类地区而非一类区,这点南京市环保局可以证明。至于听证会,我们当时是请南京供电公司协助我们组织召集的,具体情况可以向他们了解”。
谈到该项目最关键的噪音和电磁辐射问题时,张起虹说:“这点我们可以保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我们这次聘请的专家有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钱谊、南京邮电学院教授曹伟、东南大学教授钱俞寿、江苏省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工胡为柏和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工嵇正毓。我们此次的环评是科学的、谨慎的、严格的。


110千伏常府街点电站示意图

另外,这座变电站的建设将采用全室内方式,进出线全部走地下电缆。变电器采用自冷的冷却方式并取消风扇。同时,加装隔音墙、吸音板。变电室建成后,在室外是听不到噪音的。至于电磁辐射,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但这座变电室建成后,它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微乎其微,况且与居民楼的间隔距离还有15米远,根本不会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带来伤害“。

四、南京供电公司的窘况
为了进一步核实问题,我们来到南京供电公司,找到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基建项目部主任陆毅。
陆毅说:“南京市供电非常紧张,目前市区的电网配置格局早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现在市里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企业用电加以限制,以满足居民用电的需要,但这毕竟不是长久的办法。南京市现在的供电状况是外围电力充足,就是无法输送到市区。尽管我们的项目经过专家们多方面论证,完全达到标准,符合规定要求,可是居民就是不理解。无论你怎么说,只要把配电站建到我家旁边就是不行。一些媒体缺乏专业知识,对电磁辐射的炒作偏差很大、不科学,误导了人们对电磁辐射的认识,加剧了人们的恐慌心理。这已经是一个普遍性问题,不仅出现在江苏。”
“去年7月,市政府就南京电网规划建设和城市发展问题召开了一次大型新闻发布会。市长在会上亲自演示,证明输变电站所产生的微少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是无害的。另外,在110千伏常府街输变电工程项目得到规划部门认定后,为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请市委宣传部协助我们对民众进行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我们在印发了大量宣传品的同时,还派人深入到居民中,了解情况,做宣传工作。可是无论怎么说,居民就是不同意把变电站建到家旁边。有一次,我们和当地居民事前联系好,派去四位同志想去了解情况,其中还有一位女同志。结果到那里后发现竟然聚集好几十人。而且不由分说,就被他们给推推搡搡地赶走了。那位女同志的脖子也不知道被谁给抓伤了,其他同志还吃了几拳。现在居民们是钻入了“牛角尖”,尤其是33号院,有几位还是在党校教过书的退休教授。现在你就是说破大天,他们是死活不让你在这里建这个配电站,真是没有办法。”
“常府街输变电工程总投资将近7000万元,国家要拿出一半用于对居民的拆迁补偿。我们是国有企业,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按照国家的程序办事。当时环评公司对我们要求也非常严格,我们的建设项目一切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可我们目前没有办法。至于这项工程是否能够上马,我们不能作决断,只有等待上级政府决定了。”
当说到当地居民对听证会的真实情况有疑问时,陆毅说:“群众听证会是通过社区街道办事处协助召开的,因为他们比较了解社区居民的情况。我们只是建议居委会在请代表时,要尽量照顾得全面一些。而且我们事前印发了民意调查表,请到会的群众填写。至于具体请哪些人,我们不了解。”
8日上午,调查组来到洪武路街道办事处,找到了负责常府街工作的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国华。她说:“建变电站是为居民的好事情,我们当时请了常府街、五福巷和周边地方的各方面的代表,来参加会的有好几十号人。由于事情过了很久时间,我记不大清楚具体人了。不过五福巷33号院好像也来了很多位代表,他们当时好像是反对建变电站的,可是让他们填写民意调查表时,他们没一个人填写。我们最后交的公众听证会到会人员表是当时那些填写了调查意见表的人。你不填写,那就是弃权嘛”。

采访后记:
调查采访结束,似乎意犹未尽。作为环评单位,不仅要把住环保技术质量关,对于微末细节也不可疏忽。通过以上问题,不能不说为所有环评单位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
作为这次群众的维权行动,让人可喜得是通过它,我们看到了社会的进步。然而,在维权的同时,在法律所界定的规范内,我们难道不该将每位公民对社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所应具备的公德意识作为维权行为的基础吗?

当公共设施遭遇自私维权——南京五福巷“变电站事件”引发的思考

中国环境新闻网

http://www.cfej.net/Environmen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81


2004年,南京市规划部门决定在白下区五福巷建设“常府街变电站”,这个原本计划于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设施,由于受到当的居民的激烈反对,至今没有开工。2月中旬,记者赴南京对此进行了调查,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逐步显现:当公共设施遭遇自私维权,双方该怎么协商?作为第三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应当以什么样的方法展开工作?
南京城中心区缺电严重
“南京的电网建设在我国城市中算是较好的,但仍旧有个怪现象,就是城区缺电。缺电不是电力不足,近几年来,我们建成了绕城的高压电网。现在,这些电在城市周边‘徘徊’,就是送不进来。每年用电高峰时期,城中心区的有些地方,不得不拉闸限电。”南京供电公司基建部负责人陆奕,对记者这样说。
而南京城中心的白下、玄武、鼓楼等区,最近几年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居民小区、商业区的楼层越建越高,楼与楼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生产、生活用电需求飙升迅速。2006年,南京用电峰值创下历史新高,达到475万千瓦左右。城区用电需求如此旺盛,电却在“郊区”滞留。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恩达说:“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城区内的变电站建设严重滞后。2004年,市规划局准备新建24座变电站,有些因为居民反对,开工不畅。比如常府街110千伏变电站,本应在2005年建成,但现在,连拆迁都还没有开始。我们担心,2007年的夏天,这个片区的用电将出现高度紧张的局面。”
根据南京市规划局的公示,“常府街变电站”不在常府街,而建在离常府街有一定距离的五福巷27号。这个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约3468平方米。变电站变压器、开关柜都将采用户内布置,所有进出线都走地下电缆。建筑物的外观也很像居民楼,其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物与相邻住宅防火间距大于10米,变压器室采用全钢板彩色涂层(内夹超细玻璃棉)防噪音大门,变电站室内墙体贴蜂窝穿孔吸声板,噪声能够控制在60分贝范围内。
  负责对此项目进行环评的瑞青辐射技术公司,根据江苏昆山一座运行中的同等规模变电站进行了环境影响“类比调查”,类比检测结果和预测分析表明:110千伏常府街变电所运行期间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满足相关规定。
南京供电公司力图澄清居民的误解,他们编制了“澄清概念,消除误解,科学看待电力设施电磁辐射”的宣传发放给居民,同时还鼓励居民到已经建成的变电站参观考察。陆奕说:“市长元旦来慰问电力职工时,他也带头把手放在变压器上,向居民宣传电磁辐射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危险。而且,辐射是损耗能量的,辐射越低,线损越少。电力公司也不愿意发生过多的线损,我们有许多减少辐射的技术。”
五福巷居民展开“自私维权”
听说要建设变电站后,五福巷居民的第一反应就是“小区今后没法住了”。记者刚刚走进与规划中的变电站只有一墙之隔的五福巷33号院,就被居民围住了,他们纷纷表示,变电站和周边8座居民楼靠得太近,肯定会产生辐射,影响健康;噪音污染也可能让人受不了,加上爆炸等可能性风险,每个人都非常担心。
沈恩达表示,南京市区和人口居住密集区已有投运多年的大行宫、新街口、朝天宫等多座变电站,有些变电站与居民楼之间比五福巷还要“亲密”;供电部门也找专家测试,变电站的电磁辐射不会让附近居民身体受到伤害。
但五福巷居民还是很担心,坚决不同意在27号内建变电站。2006年,当他们看到供电公司的公示之后,马上就团结起来,在门口拉反对的横幅,到相关部门上访;最后,他们决定,把南京市规划局告上法庭,居民志愿捐款,以支持诉讼费用。
五福巷居民、南京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陈仕龙教授说,开始时,不少居民认为应该首先告南京市供电公司,但是,有的居民提出,根源不在企业,而在规划局。“正是在规划局参与和主导下制定了选址规划;正是规划局审批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用地许可证’。所以居民把被告首先锁定为南京市规划局。同时,居民还准备把江苏省环保厅告到法院。”
2006年12月底,南京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下来,五福巷的居民输了。法庭判决书认为:“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仅是对建设项目的定点意见,并未对原告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系不可诉行政行为。”原告代理律师蒋荣说:“这份判决并没有正视问题,只是宣告五福巷的起诉是站不住脚的。五福巷居民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他们要进行上诉。”
环评报告是否“弄虚作假”
供电公司的建设项目获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支持。负责编制这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是南京瑞青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五福巷居民对此报告的第一反应是“环评报告弄虚作假”。这份环评报告在“公众意见”栏目中载明:2004年,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居民座谈会,用问卷形式,征求了居民对建变电站的意见,并列出了五福巷社区参会居民代表的姓名、自然情况和门牌号码,共19人。结论是:虽然有不少人表示反对,但多数人对变电站的选址和建设是理解的、支持的。
然而,五福巷居民表示:在座谈会上,只有少数人填了表,基本上都是反对票。居民把19人名单请派出所片警在电脑上核对,其中有11人填的是家住五福巷,而五福巷查无此人;其余8人中,有些信息也与本人不符。当时参加会议的五福巷33号大院的5位居民因坚决反对,在19人名单中一个也没有列入。
陈仕龙说:“瑞青公司说公众调查是供电公司主持的,他们只是配合;而供电公司又说公众意见是环评公司主持的,他们只是配合。我们都搞不清楚,到底环评报告,应当由建设单位来主持,还是由环评公司来主持?环评公司是中立的第三方,应当客观公正,所有调查和评估都应当亲历亲为。本应由他们负责的工作,居然委托建设单位来帮助他们做调查,那他们的价值何在?《环评法》存在的意义何在?”
即使公众有反对意见,环评报告也不一定采纳。瑞青公司已经于2006年底解散,对此环评报告进行审核的是江苏省环境监测总站的张起虹科长。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准备建在五福巷的变电站属于户电站,其建设投资是户外站的4倍,其中一个原因是在环保上投入较高。我们做过许多户内站的检测,应当说,辐射都低于国家有关标准。居民的担心没有根据,自然,居民的反对意见,属于‘无效反对’,不予采纳。自然,也就无法否决、阻止这个项目。现在需要做的事,是对居民进行更多的透明宣传,消除他们不必要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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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07-2-26 13:07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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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7-3-30 15:26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 杨某诉某电业局电磁辐射污染案
• 杨某系某市雨花亭乡自然岭村村民,其家在电业局220kV变电站围墙旁边,220kV线路跨房而过,该线路的482#铁塔建在其房前小院内。其父母患病多年。
1996年7月12日,杨某以电业局在其家庭院内建铁塔侵犯其土地使用权为由,向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业局赔偿侵占其土地经营使用权造成的损失十三万元,并拆走铁塔或另安排同等宅基地建房搬迁。电业局应诉后,进行了答辩,依法向法院提供和陈述了相关的证据和理由。
一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在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1996年11月11日,区人民法院作出(1996)民初字第847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被告电业局征用原告使用的土地经过了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使用上述土地系合法的民事行为,原告要求电业局赔偿于法无据,对原告杨某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判决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诉情况
1996年11月19日,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同时,上诉人杨某还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四处申诉和控告。且其控告和申诉的理由和重点逐渐也从一审时的土地使用权侵权转变到电业局高压架空线路的电磁辐射对他家人造成的损害上来。并从相关刊物上摘引了几篇有关电磁辐射危害人体健康的文章为佐证。二审开始以后,电业局依法向法院作了答辩,就土地征用和电磁辐射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回答了法院的询问,并协同法院对220kV变电站及220kV线482#塔作了现场调查。电业局又先后委托省环保科研所及国电公司电力科研院对220kV线路482#塔周围工频电磁场进行了测试,由于国家和国际上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标准,两份测试报告的结论中也均没有较明确的定论,只是表明测试数值小于国外的参考限值。1999年3月22日中院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本纠纷是关系到电力工业的大事,因此,电业局未同意调解,并要求中院依法予以判决。此后,中院曾到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环保局相关部门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中院二审期间,原告经常纠缠法官干扰其工作,并言称要将其病重的母亲抬到法院,在此情况之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电业局用现金先行支付原告医疗费二千元。在此期间,原告又要求追加诉讼主体。
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1999年6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1997)中民终字第1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告要求追加诉讼主体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撤销市某区人民法院(1996)民初字第847号民事判决,发回区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法院重审的认定与判决
区法院经过审理,于2000年8月作出(1996)民重字第847号民事判决书,认为电业局征地架设高压输电线路,手续完备合法,原告诉电业局侵犯其土地使用权,于法无据,不予采信。根据省环境卫生保护局和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的测试报告,原告住宅周围的电磁场强度和辐射均小于国内国际限值标准,且电业局架设的该输电线路符合设计规程安全距离的规定,故认为原告所患疾病与电业局架设高输电线路无因果关系,原告要求电业局赔偿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损失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二审法院重审的认定与判决
原告败诉之后,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2000年12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中民一终重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费由上诉人承担。

评析
(1)这起高压导线电磁辐射污染索赔案,引起了电力部门、环保部门、电力用户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由于房屋折迁补偿、线路走向规划等原因,在电力建设当中,架空电力线路完全避免跨越房屋是难以作到的,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确需跨越的,应当达成协议并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电力线路和房屋双方安全。法律的这种规定是符合我国电力建设实际的,跨越住房也是一个合法的实际存在。在认真执行电力法规和电力技术规程的情况下,如果电业局对杨某诉电磁辐射损害一案进行让步或者败诉,势必会对省乃至全国的电力建设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第一、电力技术规程是否可以继续作为施工依据,遵守规程与不遵守规程是否都面临同样的法律否定?第二、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杨某胜诉,也就等于在法律上认同了杨某所言的“全家受高压电磁场的长期伤害”,“被囚禁在电磁场危禁区域中生活”,“生命毫无保障”(摘自杨某的诉讼)。这势必会对长期工作在高压电磁辐射之下的电力职工造成心理的压力,产生不稳定因素,危及电力生产的正常、安全运行。
(2)这条220kV线路是由某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严格按照《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设计,电业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建成的。该线路对杨某家房屋的垂直距离和净空距离都超过了《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中规定的6米和5米的距离。在满足以上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有关高压输电线路电磁辐射是否会造成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国内外没有一家权威机构作出过这种结论。而就从该线路底下的所有住户只有杨某家“受高压电磁场的长期伤害”、“生命毫无保障”的所谓“事实”来看,也可以看出其家人的生病和跨房而过的高压线路是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况且,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也只是说明了其家人确实患有某种疾病,而并没有确诊这种病是由高压线路的电磁辐射所导致,这也是原告举证时致命的的弱点所在。所以杨某无论起诉电业局土地使用侵权还是电磁辐射污染都是于法无据的,同样,也是不符合电力科学原理和物理原理的。
(3)尽管国家环保局对此案的高度关注和对原告的倾斜,最高人民法院的介入,以及电科院的测试报告结论中没有较明确的定论及各方对电科院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怀疑,对此案的审结曾带来一定影响。且近年来,国家对环保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也使此案的审理遇到更多外因。所以此案的胜诉来得特别艰难。而来之不易的胜诉更应该成为处理其作为类似案件的借鉴,这是科学官司的最突出特点,要从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环保机关以及最权威电力科研机构的介入当中认真体会。既要注重环保,又要维护国家环保标准和技术标准,否定了标准或抛弃了标准,便无从有效地加强环保。这是一个二难定律,标准本身就是充分考虑环保的产物,环保融于标准之中而不是存在于标准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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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7-4-3 10:45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电磁“污染”真相调查
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7-03-14
随着近年来电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公众环保维权意识的增强,输变电工程电磁场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输变电设施形成的电磁场究竟对人体有无伤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到底是什么?目前一些媒体的舆论导向是否科学公正?应如何借鉴国外经验,化解矛盾,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中国电力报记者采写的《电磁“污染”真相调查》,从电磁场纠纷的起因,电磁场的科学原理,国外电磁场研究及相关政策,对政府、企业、媒体各方的对策建议等方面入手,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目前电网建设遭遇的环保困境以及社会公众和电力企业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普及了有关科学知识,介绍了可资借鉴的政策经验。
缘起篇 输变电工程动了谁的奶酪
在电力需求急速增长、电网建设亟待加快的今天,阻挠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建设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范围涉及广州、上海、江浙直到北京等众多地区。各种“恐怖”的电磁辐射传闻在坊间流传甚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的居民出现失眠、焦虑情况,电磁辐射导致癌症、神经病,小孩的脸上可以测出电压……一时间,输变电工程成了“公害”,被一些媒体冠以“无形杀手”之恶名,城乡居民视之如洪水猛兽。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人们在享受电气化的同时,为什么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输变电工程报以“白眼”?
输变电工程到底惹了谁
阻建变电站不是近年来的“特色”。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类似事件已经时有出现。当时公众阻建的理由主要是占地、噪音等,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到电磁“污染”上来。环保问题对电力建设造成的阻力并不算大。随着近年来许多媒体对输变电工程的舆论误导以及公众“维权”意识的加强,电磁辐射这一污染概念粉墨登场,成为扣在输变电工程头上的一顶“大帽子”以及阻建民众手中的强有力“武器”,各地电网建设频频因此受阻。
事实上,输变电建设之所以被附近民众排斥,电磁“污染”往往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正如国家环保总局研究员王毅所说:“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会影响居住区景观,限制居民活动空间,也有人会对线路在雨天发出的噪音以及偶尔发生的静电现象不满。所以,很多人看见变电站就不顺眼,百般阻挠电力设施建设。”
这些问题的确影响到了输变电工程附近居民的心情。而更重要的是,在居住区附近建设铁塔或变电站会破坏景观,并导致房产的贬值,使业主蒙受经济损失。
深入调查具有代表性的北京百旺家苑阻建事件,可以发现,电磁“污染”更像是业主们籍此表达对利益受损不满的堂皇之词。
百旺家苑位于北京百望山森林公园旁,紧邻京密引水渠,依山傍水环境宜人。2004年2月,小区西侧建起了高压线铁塔。据百旺家苑业主反映,“高压线铁塔区”原来是一片供业主休闲、娱乐的绿地。电塔修建后,小区景观遭到一定破坏,居民休闲空间被占据,并直接造成房产贬值。对此,业主们感到十分不满。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科普宣传不足,小区业主们以高压电线周围“强大”的电磁辐射产生“污染”,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为由,开始上访并阻止施工。
了解情况后,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电力公司到与拟建线路相同的四惠南220千伏高压输电线下检测电磁场,检测结果显示:高压输电线产生的工频电场和磁场远低于国家标准,对人体无害。经过多方协调,百旺家苑线路才最终完成架设。
而作为北京奥运会备用电力工程——南泥沟变电站工程的建设更是一波三折。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小区居民就集体进行抵制,用铁丝将工地围住。于是,有关部门决定追加投资,将工程改建为地下变电站。但由于施工不当,导致楼房开裂、地基沉降,工程暂时被迫叫停。直至今年年初,此项工程的土建部分才完工。
据调查,规划与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纠纷真正的导火索。业主购房时,开发商为了稳住房价,常常隐瞒输变电工程的规划情况。所以,业主入住后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百旺家苑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小区建高压电塔的用地属于市政用地,其绿地只是小区所认养的。事前沟通渠道的不畅通,使得电力部门成为“替罪羊”,施工受到影响。如果业主在购房前详细了解小区规划,就可以避免后来发生的纠纷。
此外,政府与电力部门对纠纷的处理方式,也是造成问题迟迟无法解决的原因之一。
有关专家认为,正确的宣传和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应坚持按科学规律办事,若被迫更新变电站设计重新施工,只会加深民众“电磁场确实会伤害人体”的误解,追加巨额投资,同时造成严重浪费。但也有专家认为,尽管关于土壤能否屏蔽工频电磁场尚难定论,但变电站入地毕竟影响了小区的景观问题。
“污染”源于“莫须有”
说起电磁“污染”,被询问者往往回答输电线路应该会给人体带来不良影响。然而,电磁场究竟会对人体产生什么影响,却不甚了了。人们只是单纯地对电力设施怀有本能的敌意与畏惧。
对于很多居民来说,“心病”远大于“电磁场”带来的影响。据了解,居住于南泥沟变电站附近的64岁博士生导师马老师的老伴,因担心电磁辐射而积郁成疾,搬离了住所。迁离后老伴逐步恢复健康,但只要看见或听见与南泥沟变电站有关的事情,就马上会出现胸闷、头痛等不良反应。可见,疾病源于心,“心病”不解,即使远离变电站仍然会受到精神困扰。这种情况在居民中并不少见,一旦身体有些不适,眼前的高压线往往会成为“罪魁祸首”。
而“心病”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媒体的误导。近年来,有关电磁“污染”引发的各类纠纷时常见诸报端,“无形杀手出没楼市”、“电磁辐射破坏人类机体”等报道,令读者触目惊心。还有媒体将“有组织地对抗电力建设”,评价为“我国居民对环境安全的意识在加强,这是电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希望”。媒体似乎在暗示,阻建行为是一种维权意识增强的体现。从而使得人们争相效尤。
与之相对,社会舆论中替电磁“污染”平反的声音就显得十分微弱。据电科院专家陆家榆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历时十年,在四十多个国家开展了“国际电磁场研究计划”;美国全国环境卫生研究所耗资4500万美元,历时六年完成了“电磁场研究与公众资料传播计划”。两者均指出,输变电工程影响人体健康无法得到试验证实,输变电工程不会对人造成危害。陆家榆向记者展示了出国考察拍摄的照片:在加拿大、日本等高度重视环保及健康的国家,高级住宅区甚至总督府,也与毗邻的高压输电线路相安无事。
中国电科院、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专家向记者展示的大量资料数据表明:我国输变电工程工频电场和磁场的标准值低于国际水平,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国务院参事沈梦培说:“我去百旺家苑和南泥沟测验过,测出的数值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和自然界的磁场差不多。”
而针对国际通行的“无害论”,中国生态协会副会长李皓认为,“无法证实”并不能说明问题。她在《新京报》上表示,对于污染问题,应该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类似这种“莫须有”的论调引起了国务院参事沈梦培的反对。沈梦培认为,科学就是要求真务实,不能让“伪科学”概念充斥媒体。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标准在环境领域中,均明确采用更为确切的“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术语,而不采用“电磁辐射”这一提法。部分国内媒体多次使用“电磁辐射”、“无形杀手”等提法是引起公众恐慌、焦虑的主要原因。公众专业知识的欠缺以及媒体的宣传不当,使得正常的电力建设屡屡受阻。政府应对显然违背科学知识、有碍社会健康发展的言论加以更正。
利益是主要原因
通过研究以电磁“污染”为焦点的输变电工程纠纷,可以发现,“利益”才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火电厂同样产生电磁场,还会产生排污等其他不良影响,但是火电厂的命运却与输变电工程不同,受到各地的欢迎。为什么群众对二者的爱恨会截然相反?答案就聚焦在利益关系上。电源建设可以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就业,提高当地民众收入水平,而输变电工程只是从当地经过,附近民众感受不到直接利益,而且自身经济利益和社区景观可能受损,便产生抵制的情绪。
在美国,为避免此类利益纠纷、保证线路安全运行,政府往往要预先购买“路权走廊”,即在征地时买下线路两侧的土地,在这一范围内不允许有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和建筑,包括民居。但就我国国情而言,这样的大手笔没有办法照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输变电工程是惠民工程,一旦电网因建设滞后而出现“卡脖子”现象,不仅会影响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将影响民众的正常生活用电。从这一角度看,既要加快建设速度又频陷纠纷的电力部门,正面临两难境地,其遭遇显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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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小问答
1.什么是电磁场?
有电荷存在的空间即为电场,磁场是电流在其所通过的导体周围产生的具有磁力的一定空间。电场和磁场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同时存在的,二者的总和即为电磁场。电磁场会向空间传播电磁波,电磁波的频率越高,波长就越短,越容易产生电磁辐射。
2.电磁场存在于何处?
人类生存的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大磁场,天然磁场、太阳光、家用电器等都会发出强度不同的辐射,如果我们的生存环境中没有了电场、磁场,是不可想象的。
3.电磁波有什么用途?
电磁波的用途十分广泛,可应用于医学(如微波理疗、治疗肿瘤等)、信息传递(如通信、广播、电视等)、目标探测(如雷达、导航、遥感等)、感应加热(如电磁炉、高频淬火、高频切割等)、介质加热(如微波炉、微波干燥机等)等。










科普篇 输变电工程的电磁环境影响
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7-03-15
恐惧和敌对情绪,往往源于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不足。对风、火、雷、电等自然现象,人类都经历了恐惧、崇拜、认知、应用的漫长过程。
直至今天,国内绝大多数公众对电场、磁场健康风险的认识仍属空白。各种非科学思维的“专家言论”不时出现在国内媒体;国内对国际权威组织的官方文件及研究成果借鉴、分析甚少;基本看不到面向公众的客观、全面的环境健康公共信息。这些状况导致公众只能根据片面或不负责任的媒体报道作判断,混淆了输变电设施的电磁场与电磁污染、电磁辐射等概念,导致公众恐惧与误解有增无减,阻碍了输变电建设。
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科学宣传要和科学界主流意见一致”“在科学宣传上,媒体没有传播错误知识的权力”。在经济快速增长、电网建设亟待加快的今天,进行正确的电磁场科普宣传,树立科学发展观,纠正“伪科学”,是及时和必要的。
部分媒体误导 在于模糊了“量”
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在沐浴阳光雨露的同时,也受到声、光、电的影响。对于生命而言,接受各种基本粒子影响都有度的限制,在一定程度内,受其影响是无害甚至有益的,只有超过限度才会造成伤害。譬如没有阳光,我们就无法生存,可是如果阳光过强了,我们的身体就会枯萎,眼睛就会失明。
所谓过犹不及,对于电磁环境来说也同样如此。不同频率的电磁源对生物体的影响是不同的。在一定的范围内,电磁场对人体是无害的,在生活中还能加以利用,例如电热毯、红外疗法等。近年来,国内某些报刊频频发表“电磁辐射危害人体”的文章,引起了公众对输变电设施的误解和恐惧。这种观点的误区就在于模糊了不同频率的电场、磁场、电磁场对人体具有不同作用机理与影响的事实,忽略了电磁场的强弱对人体产生不同影响这一关键前提,使输变电工程蒙受了不白之冤。
事实上,世界卫生组织(WHO)从1998年至今,分别以“国际电磁场研究计划”信息发布文件(Fact Sheets)形式,以多国文字公布了不同频率电磁源对公众健康有何影响的官方意见,分别阐述了暴露于不同频率电磁源对人体产生影响的作用机理及安全限值。
电磁环境对生物系统产生的影响,决定于电磁源的波长(频率)及其能量的大小,频率越高能量越大,对人体的影响也就越大。
“离子辐射”是极高频的电磁波(X射线与γ射线),它具有足够的光子能量来断开细胞遗传物质分子中的DNA化学键,即产生电离化。
“非离子辐射”是电磁频谱中频率和能量较低频段部分的通用术语,指该频率段中光子能量太微弱,不足以断开细胞分子间的化学键。它们包括紫外线(UV)辐射和可见光波、红外线波、射频与微波,以及极低频与静止的电场和磁场。不论“非离子辐射”的强度有多高,都不能在生物系统中引起电离化。
输变电工程 不会危及人体
输变电设施会产生工频电场、磁场、无线信号干扰和一些噪音,而引起人们恐慌的主要是电场和磁场。当电气设备接通电源(即加上“电压”)时,其导体就带有低频的交变电荷,同时在导线与大地之间形成一个低频电场。我国输变电工程采用的电力频率为50赫兹。在电力或动力领域中,通常将50赫兹频率称为“工业频率”,属于极低频电场。
据中国电科院陆家榆博士介绍,极低频磁场由导体电流在其周边所感应产生,故磁感应强度随着与磁场源(载流的导体)距离的增加而迅速衰减。在变电站周界或围墙外,由变电设备产生的磁场水平通常接近当地背景水平。
在输电线路或电力设施周围环境中,电场与磁场单独存在,并不类似高频电磁场那样以电磁波形式形成有效的电磁能量辐射或形成体内能量吸收。因此,国际权威组织在极低频环境健康影响领域内,只涉及电场与磁场分析,而不使用“电磁辐射”这一笼统模糊的概念,更没有任何国际权威组织会在该领域误用“电磁辐射”这一术语。
事实上,我国对输变电电磁场的环境标准限定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WHO推荐的国际权威组织颁布的旨在保护公众健康的工频电场强度暴露限值为5千伏/米,工频磁场强度暴露限值为0.1毫特斯拉;而我国对公众的保护限值为电场4千伏/米,磁场为0.1毫特斯拉,在实际施工中,往往还低于这些标准。
以北京电力公司所有变电站和高压输电线区域检测数据为例:高压输电线区域的磁场强度为1微特斯拉(1000微特斯拉=1毫特斯拉)左右,电场强度小于2.8千伏/米;高压输电线输入的变电站磁场强度为1微特斯拉左右,电场强度小于0.7千伏/米;电缆输入供电的变电站磁场强度小于0.08微特斯拉,感生电场强度小于0.001千伏/米。
目前,我国输变电线路、变电站基本都按同一水平设计。可以说,我国现行的输变电工程环境评价标准,完全符合或严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国际权威标准所规定和“旨在保护人体安全”的暴露限值,正常工作的电力设备对人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电磁场无处不在。据测算,当我们欣赏美丽的月光时,当我们在家中打开电视时,身边的电磁场强度已远远高于输电线路。地球本身也具有地磁场,将地球上存在的地磁场与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磁场相比较,也可以得出有趣的结论:在北京观测到的地磁场数据为54微特斯拉,当磁场反转时,强度最大值约为100微特斯拉,是输变电设施电磁场的50~100倍。这说明,人们生活在几十微特斯拉的电磁场里几乎是没有任何感觉的,即使是在变电站内24小时值班的工作人员,其健康也不会受到影响。如此看来,居民对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的恐惧确实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
真正可能影响健康的高频电磁辐射往往潜伏在我们身边,不那么引人注意。据美国全国环境卫生学研究所(NIEHS)的调查统计,较高水平的电磁场并非来自高压输电线路,而多由各种频率的电加热或冶炼设备、各类电动工机具、电气化交通、建筑物供电布线及某些家用电器产生。
当这些高频电磁波产生感生电磁场,并穿过人体时,非同相位的波会对人体造成影响。譬如,手机的波长是1.8吉赫兹,相当于15厘米的波,长期接听手机,会对人脑有一定危害。微波炉里面的微波发生器,能够发出2.45吉赫兹的微波,有较大的能量输出。所以,接通微波炉开关后,应该远离微波炉。与此类高频电磁波相比,我国供电系统产生50赫兹电磁波的波长大约是6000千米,人体长度最大为两米左右,电磁波传播时穿过一个人几乎都是同相位的,50赫兹电磁波感生电磁场的磁感应强度远小于100微特斯拉。因此,它对人体健康不构成威胁。
输变电工程 会产生哪些生物影响
“既然输电线路对人没有危害,为什么有时在高压线下会有类似静电的感觉?”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事实上,输变电工程工频电磁场虽不会危害人体,但会对生物体产生一些细微的影响,就如冬天脱毛衣会发生静电一样。
WHO将这种影响定义为“生物影响(biological effect)”,并指出“生物影响”与“有害影响(adverse heath effect)”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当暴露引起生物系统内某种可注意到的或可检测到的生理变化时,“生物影响”就发生了;而当“生物影响”超过躯体正常的补偿范围时,“有害影响”就发生了,并可能导致生物出现某种有害的健康状态。
国际研究表明,输变电工程产生的极低频电磁场,在生物系统中的主要影响是,在体内感应出电场与电流的作用。其所感应的电流一般比我们体内自然存在的电流数值还低,并未发现具有值得注意的健康影响。现有证据表明,除了由躯体表面电荷产生的刺激外,暴露到高达20千伏/米的电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并且是无害的。即使电场强度高达100千伏/米以上时,电场也没有显示对动物生殖与发育有任何影响。
关于磁场影响,WHO指出:没有什么确认的实验室证据表明,在家庭或环境中所遇到的场强度下,极低频磁场会影响人体的生理与行为;志愿者暴露到强度高至5毫特斯拉的极低频磁场达数小时的时候,对其所做的一些临床与生理试验(包括血液变化、心电图、心率、血压和体温)仍表明,一切正常。
针对最让人们恐慌的致癌传言,WHO也作出了明确回应:没有可信的证据表明暴露到极低频磁场会引起对生物分子(包括DNA)的直接伤害,所以极低频磁场是不可能诱发癌症的;最近的动物研究未发现极低频磁场暴露会影响或促进癌症发生率的证据;个别关于低频磁场暴露与儿童白血病关联的流行病学研究报告,缺乏实验研究支持,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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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小问答
1. 电磁场频率如何分类?
电磁场跨越的频率范围十分广阔,不同的波段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后果差别也很大。通常电磁波的频谱可粗略划分为工频(50赫兹/60赫兹)、射频或高频(1千赫兹~100兆赫兹)和微波(大于1吉赫兹)。(1千赫兹=1000赫兹,1兆赫兹=1000千赫兹,1吉赫兹=1000兆赫兹)
2. 常见电磁辐射的频率是多少?
高压电力设备:工频50赫兹
GSM移动通信基站:900/1800兆赫兹
调频广播:88-108兆赫兹
电视:50-958兆赫兹
家用微波炉:2450兆赫兹




















借鉴篇 “电磁辐射”争议中的国际攻略
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7-03-20
"电磁辐射"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几年前发生在北京的"百旺家苑事件"是民众质疑高压线电磁辐射的一个典型,曾被媒体冠以"环境权的民间觉醒"。
公众对自身环境关注意识的提高,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但如何疏解不满情绪,正确引导公众在电磁辐射问题上去伪存真,树立科学观念,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重视。
质疑电磁辐射并非我国独有的现象。输电线路邻近住宅的工频磁场是否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之一。
面对来自公众的压力,许多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对电磁辐射进行科学研究,并向公众大力宣传科学知识,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等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也许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启发和借鉴。
美国:研究与传播并重
作为世界上拥有发电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美国的"电磁辐射"也是一个社会性话题,与之相关的质疑与解释不时见诸于报端。
据了解,电磁辐射是否危及健康己引起美国国会的关注,很多机构如国家科学院(NAC)、全国研究委员会(NRC)、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NCRP)、全国环境卫生学会(NIEHS)和国家癌症研究所等都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实际上电磁研究已不单单是电力企业的事情,它已成为政府行为。政府用于这方面的投资也相当可观。
其中影响较大的当数美国电磁场研究与公众资料传播计划(EMF RAPID)。该计划由美国国会提议,1992年被法律确认后全面实施。该计划研究的内容不仅包括输电环节,而且涉及发电和用电环节。
该政府计划非常注重与各方特别是公众的沟通互动,不仅接受由公民团体、劳工组织、电力公司、国家科学院等团体组成的国家电磁场顾问委员会(NEMFAC)的建议,而且与美国能源部及全国环境卫生学会的职员定期会面。有关的科学会议向公众开放,计划产生的公众信息资料最终也要经公民团体审查。
全国环境卫生学会给美国国会的报告强调,目前极低频场危害健康的可能性很小。只有微弱的缺乏任何实验室支持的流行病学关联,对电磁场可能引起伤害提供了勉强的支持。同时,该学会不建议对电气设备采用电磁场限制标准,或将电力线路埋置于地下。
作为替代,全国环境卫生学会建议有关部门向公众提供如何减少电磁场曝露的实际方法。同时建议电力公司和公用事业部门继续关注和探索降低输配电线路电磁场的方法。全国环境卫生学会鼓励制造商在费用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磁场,并认为电气设备的昂贵重新设计是不合理的。
美国的电力企业也在积极寻求公众的理解与支持。除了抓住一切机会宣传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电磁辐射并不具有危害性外,一些企业还学习借鉴"杜邦做法",即公司老板带头住在变电站或输电线路附近,职工的宿舍也尽量安排在变电站内,希望以此来使公众对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电磁辐射不再惧怕。
法国:来一场“公共辩论”
作为欧洲最大的电力供应商和电力出口企业,法国电力公司也会面对电力建设需求与公众利益诉求之间的矛盾。而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共辩论"机制成为缓解类似矛盾的有效途径。
据法国电力公司亚太区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在法国,大型建设项目包括高压输电工程启动前,必须先过"公共辩论"这一关。这是基于大型基础建设和大型设施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实施这些项目之前进行听证和沟通的需求。
1993年法国BILLARDON行政通报规定:法国电力公司的电力设施计划(主要指63千伏以上电网线路的更新及新建计划),都必须在公共调查程序之前组织公开听证会(后被"公共辩论"所取代),以准备环境影响报告。
在"公共辩论"机制出台的过程中,"高铁事件"扮演了重要角色。1992年法国决定建设连通地中海的高速地铁,结果遇到了激烈的群体性抵制活动。这一事件促使法国政府规定一切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全民听证和辩论程序后才能决策。1995年,法国法令规定了为大型辩论活动设立独立的"公众辩论全国委员会"机制。
2005年,为配套法国电力公司在弗拉芒维勒地区建设首台欧洲压水堆(EPR)核电站,使其生产的电力进入电网,法国电力公司输电网公司(EDF-RTE)决定建设科当坦-梅纳(Coteniin-Maine)400千伏超高压输电(THT)架空线路送出工程项目,距离为150千米。随即,有关方面根据法令规定,对该项目组织展开公共辩论。
公共辩论面向全民,针对法国电力公司输电网公司的工程计划,健康与环境专家、社会学家、当地农民等纷纷发表意见,参与辩论。辩论之前,法国电力公司输电网公司公布了"业主项目介绍材料",包括该输电工程的情况介绍、对当地的意义、对环境的影响等。
最激烈的辩论集中在电磁辐射对人体影响的问题上。公共辩论委员会特别组织了专题讨论会,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到场,约600多人参加这一会议,包括对这些专家持完全否定与不信任态度的人士。
其实,法国各界对于"电磁辐射"这一问题的争论已经持续了30多年,专家、学者在流行病学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输电工程所经过地区的官员们也表达了强烈的担忧,并希望有明确的答案。
公共辩论委员会从科学、审慎的角度出发,最终认为,在短暂的辩论时间里,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消除疑虑。但是,委员会认为,至少应将这一问题的最新研究结果公布于众,使各方能根据掌握的充分材料进行认真思考,特别是在激烈的辩论之后。公共辩论委员会主席最后汇总各方意见,形成综合性总结报告,在专门网站上公开。
尽管公共辩论对所辩论的项目并不具有裁决权,但这一机制为业主、公众、专家、反对者创造了发表意见的机会,提供了了解有关信息的平台。毕竟,辩论也是一种沟通,参与各方的想法在辩论之后或多或少会发生改变。
法国电力公司输电网公司考虑到当地居民对人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双重担忧,通过协议承诺,重视电网工程与环境的协调性,尽可能减少对当地畜牧业的影响。
公共辩论结束后,法国电力公司输电网公司正式宣布启动该输电工程项目,但按照有关规定,辩论之后,各方对话依旧继续进行。业主不仅在开工前,而且在建设工程过程中,都要执行资讯透明政策,接受各方监管。
启发:信息畅通 规划先行
作为公众,最希望听到的是来自权威部门的权威结论。当前关于电磁辐射最权威的结论,应该是来自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观点,在一些国家,该观点还被引用作为法庭证据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包括:没有一致的证据表明,曝露到在我们生活环境中所经历的极低频场,会对生物的分子(包括DNA)引起直接的伤害。迄今为止进行的动物实验结果提示:ELF场并不始发或促进癌症;没有一个重要的委员会已经得出低水平的场确实存在危害性的结论;在输电线和配电线周围的ELF场水平并不考虑为对健康有危险。
在国内,近年来抗议、阻挠输电线路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关方面认为,解决当前矛盾的重点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建议,改变国内电磁场公共健康信息严重失衡的状况。加强对符合标准的电力设施电磁场对公众健康无害的宣传。如果任由不科学、不准确的"道听途说"蔓延,会进一步增加公众的不安和恐惧。
针对公共健康信息不均衡的局面,政府和电力企业应加强对公众的科普教育,向公众提供平衡的、明确的和全面的环保信息。制定鼓励政策,积极鼓励开展降低输变电设施的电磁场经济实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积极研究改进电力设施与城市景观保持协调的措施,彻底解决公众对电力设施的误解。
《电力最前沿》作者何学民认为,一些输电线路受到公众阻碍,一方面是由于公众出于对电磁辐射的担忧,另一方面则是公众认为经济利益受损——"你建了这个输电线路以后,使我的土地贬值了,使我的别墅跌价了,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也提醒政府和电力企业应该确立电力先行理念,输电线路规划必须及早进行,输电规划必须走在城镇规划的前面。如果电力建设滞后于城镇建设,那么这种滞后就会给输电线路建设带来很多难以逾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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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小问答
1. 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有什么特点?
电力系统为工频50赫兹,是一种极低频率的电磁场。辐射专家实测后指出,变电站本身工频辐射能量已经非常小,加上周围建筑屏蔽的作用,其辐射可以忽略不计,对周围的辐射量比晴朗天空满月对地面的辐射量还小2 000倍。
2. 城市输变电工程为什么非建在居民区,而不建在偏僻的郊区?
按照供电要求,一个大的变电站只能覆盖1平方千米左右,近年来城市用电量持续大幅增加,城市居民对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新建的变电站只有进入居民区,才能把电力输送到附近的居民家中。


























总结篇 破解输变电建设困局
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7-03-21
经济发展需要电,老百姓生活需要电,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然而,电力企业在进行输变电工程建设时,常处于进退两难之尴尬境地,遭遇多般阻挠,往往事倍功半。
据北京电力公司基建部副主任于梦华介绍,目前北京当一个小区建成后,开发商会催促电力公司尽快通电。可是一旦论及变电站用地问题,开发商们又不情愿交出自己的“地盘”,当工程开建后,往往还会遭受业主的抵制。
俗话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又要用电又不想要输变电设施,这样的要求实在有些苛刻。要解决此类纠纷,显然非电力企业一家能够承担,需要多方面的共同作为和协调。
电力企业势单力薄
“老于,输电线路对人体到底有没有害,咱们交情这么好,你可得对我讲实话。”于梦华已经记不清回答过多少次类似的问题了。每次他都不厌其烦地将输电线路及电磁场的知识详细讲解一遍,旁征博引,结合生活实例,直到对方满意为止。
“别说一般老百姓或者你们记者了,”于梦华叹了口气,“连很多专业的电力工作者也搞不太明白电磁问题。社会上对输变电工程建设不真实的负面报道太多了,谎言说千遍也会成为真理,使得老百姓对输变电设施的误解加深。我总对他们说,看看变电站的员工身体一个比一个好,就知道没啥可担心的。”
面对误解,电力企业往往遇到百般刁难,一些伺机牟利的行为也“应运而生”。有的人事先得知要建线路,提前在线下位置抢建简易房,要求索赔;有的人不在楼房内测磁场,而是特别跑到房顶去测,欲拿到最高值,再和电力企业论个高低。
为使线路施工能够顺利进行,电力企业也在努力进行科普宣传,“对抗”几乎一边倒的社会舆论,但是他们的声音太微弱了。于梦华说,电视台曾策划制作相关宣传片,但结果却是等来等去,杳无音讯,最后企业只好独自当起义务宣传员,但是影响面毕竟太小了。
用科学的数据说话也是电力企业平息纠纷的一项手段。北京电力公司曾多次联手国家环保总局,前往输变电工程现场进行实测,用测量数据来证明输变电设施于人体无害。于梦华与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王毅还多次搭档,前往“问题住户”家实测。“有一次,住户无论如何都不听解释。于是我打开了他家里的电灯,结果测出电灯的场要强于输电线路的影响,居民这才无话可说。”电力公司的这些努力消弭了不少误会。
个案虽然能通过这些方法解决,可是社会上能有多少个于梦华和王毅呢?势单力薄的电力企业与个别有识之士付出的努力只能是杯水车薪。亲身参与过多次输电线路电磁场实测的国务院参事沈梦培认为,政府这个时候应该站出来,向社会就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问题发表官方声明,广泛宣传有关电磁的科学知识及输变电设施无害的测试结果。
法规还需进一步加强
我国环保部门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电磁环境问题,并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早于1988年,国家环保总局就出台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1996年,国家环保总局在《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中规定了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1997年,环保总局出台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8年,环保总局通过了《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随后,环保总局开始酝酿新的输变电环境技术评估标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简称《导则》)逐渐浮出水面,《导则》包含“电磁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输变电)”专章,其标准较国际上更为严格,要求输变电项目建设在可研阶段即进行环境评估,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才能开工。环保总局专家贾玉英告诉记者,《导则》今后将取代1998年的老规范,而且目前环保总局在对输变电工程进行环保评估时,已经开始应用新导则中的一些标准。
为提高公众参与环境评价的力度,国家环保总局还于2006年3月18日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征求环保意见。公众可以就公共设施(如输变电设施)等造成的环境影响发表意见,环保总局将反对意见分析汇总并加以解决。一些电力项目通过与民众的事先沟通,修改方案,最终顺利开工。
国家环保总局也参与了很多输变电设施的协调和设计。比如,将变电站改为地下,在西单东方广场、上海人民广场以及一些高级酒店的地下都建有变电站,避免了居民视觉上的反感等。这些举措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居民与电力部门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然而,尽管国家环保总局付出了许多努力,社会上关于输变电建设引发的纠纷却并未平息,反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势,群众对电磁场的恐惧也有增无减。背后的原因值得推敲。
称谓问题是强烈刺激民众神经、导致纠纷发生的一个重大诱因。目前国内媒体言及输变电设施的环境影响,必提 “电磁辐射”,致使大多数不了解电磁场的群众很容易将电磁辐射与核辐射联想到一起,产生恐惧心理。其实该词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源于国家环保总局的官方称谓。这种提法与国际惯例相悖,但在我国却被长期沿用下来。据国家环保总局专家介绍,有关部门正在着手修改此提法,不久将与国际惯例接轨。
此外,相关规章仍不够完善也是输变电工程纠纷不断的原因。我国输变电工程环境评价研究起步较晚,加之各级电网发展速度都极快,目前百万伏级特高压输电示范工程业已开工建设。这导致相应的环保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电网的发展。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应用的输变电环境评价标准并不正规,不同地区间技术标准也不统一。 2006年12月底,在北京就发生了一场因“制定规则”而引起的争论。北京市辐射安全中心起草了《北京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并报送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待批准。这项规范的正规性和权威性受到了各界质疑。
电力专家杨新村认为,该《规范》明显违背了WHO向成员国发出的国际标准,其中追求“环境本底值”的规定更是WHO强烈批评的错误政策。WHO《框架》向成员国发出了“强烈要求成员国采纳电磁场国际标准”的要求。中国作为负责任的WHO成员国,应理解与接受WHO的官方劝告,不能出台与之抵触的标准。
“如果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或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或不同人群有不同标准,误解和恐惧也可能因此而增加。” 杨新村引用了WHO官方的一段原文,表达了对不规范规定的不理解。他认为,该规定非但不能缓解少数“维权者”对环保审批施加的压力,其产生的“暗示效应”必然进一步导致民众对WHO认可的国际标准产生怀疑和否定,一旦出台必将造成不良的社会效应。
据悉,为规范输变电工程的环评及验收程序,减少纠纷的发生,环保总局正在加速推进《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的制定,力争尽快出台。
实现电网和谐发展
一向关心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国务院参事沈梦培耿直敢言,对输变电建设受阻问题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并曾上书国务院,建议加强正面宣传,促进电力事业发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沈梦培指出,只有政府、企业、媒体多方携手努力,才能化解“输变电工程受阻”之困,实现电网和谐发展。
政府部门应制定科学规范的技术标准,不能因为一部分缺乏科学知识的或被“伪科学”煽动的人群提出的要求,而去修改标准;应高度重视WHO关于加强政府、企业与公众三者间信息的沟通与交流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实现信息对称,及时化解矛盾,营造电力建设的良好氛围;政府和企业应该树立“危机公关”意识,在发生舆论误导危机后,政府要善于利用媒体,发表官方声明及时解释,例如应对百旺家苑诉案的法院判决和南沟泥河变电站正常开工建设作出及时的正面报道。
城市部门应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和网络平台,及时全面公开发布城市规划信息,应硬性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向民众隐瞒相关规划,还应严厉制裁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对于老百姓关心的居住问题,例如建变电站,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合理要求以及消防和景观的需要,在规划中与民宅保持一定距离;对于擅自更改规划、隐瞒规划内容的开发商,必须严肃处理。
此外,电力企业也应加强作为,在加大宣传与沟通力度的同时,还应该在技术手段、施工方式等方面多下功夫,尽量人性化,不扰民,照顾到群众情绪,保障群众利益。例如采取接地措施解决线下静电问题,在经济富裕地区可酌情实施电缆和变电站入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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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小问答
1. 为什么有时在高压线路下行走会有麻感觉?
在天气湿润的情况下,人体接触到高压架空电线下工作着的未能接地的金属物体充电,会产生麻的感觉,这是能量非常小电磁感应现象,类似冬天脱毛衣时的静电效应,不对人体造成危害。
2. 离家不远的地方架起了高压线,回到家里我会受电磁场影响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家以4千伏/米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的评价标准,以0.1毫特斯拉作为磁场强度的评价标准,我国输变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磁场通常只相当于评价标准的十分之一,不会影响人体健康。室内就更低,只有评价标准的万分之一到千分之四,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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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7-4-6 11:17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抵制“四害”,保我健康家园——谈谈变电站的危害(转贴)





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此次在我小区规划的220千伏变电站,占地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如建成,将对我小区的居住环境、居民身体健康等方面造成持续的、无法挽回的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首害——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电磁波是由于电、磁场的交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能量。电磁波向空中及四周扩散的现象就叫作电磁辐射。电磁辐射的大量产生就造成了电磁污染,由于电磁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人们将其列为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之后的第四大污染。电磁辐射对人体有两种影响:一是电磁波的热效应。当人体吸收到一定量的时候就会出现高温生理反应,最后导致神经衰弱、白细胞减少等病变。二是电磁波的非热效应。当电磁波长时间作用人体时,就会出现如心率、血压等生理改变和失眠、健忘等生理反应,对孕妇及胎儿的影响较大,后果严重者可以导致胎儿畸形或者流产。不同的人,对电磁辐射的抵抗能力不同,孕妇、老人、儿童、病人为脆弱人群;同一个人,不同的器官,抵抗能力也不同,眼晴、大脑、心脏、生殖系统为人体的脆弱器官。
专家呼吁应降低公众的电磁辐射暴露水平。据《中国环境报》报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曹兆进先生在记者采访中透露他们对邻近居民区的变电站做过检测,无论是电场强度、磁场强度都没有超标的,而且比标准限值低很多。但曹先生强调说,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健康危害。曹先生还介绍说,工频电实际上很容易屏蔽,但容易屏蔽的是电场,不是磁场,屏蔽磁场的难度较大而且造价非常高。
他进一步强调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电磁辐射项目接受了国际癌症研究所有关极低频即高压线、变电站电磁场与癌症关系研究的评价结论,把极低频电磁场作为可疑致癌源,与咖啡、苯乙烯、电焊烟雾、汽车尾气等归属为一类致癌物。这个结论是依据其对儿童白血病影响的流行病学调查作出的,其可能引起儿童白血病的磁场强度非常低,远远低于欧美的有关标准限值,也远低于目前我国有关规定的限值。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地理解有时满足了标准并不一定是安全的。另外,目前关于电磁辐射可导致神经衰弱症状等,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专门公告,称之为“电磁辐射超敏综合症”。对此,一些专家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这种电磁辐射造成神经衰弱的发病率较高,简单地把这么高比例的人群都说成是“超敏”,显然不合适。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电磁辐射危害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危害之一:它极可能是造成儿童患白血病的原因之一。医学研究证明,长期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意大利专家研究后认为,该国每年有400多名儿童患白血病,其主要原因是距离高压电线太近,因而受到了严重的电磁污染。     

危害之二:能够诱发癌症并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电磁辐射污染会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还会诱发癌症,并会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瑞士的研究资料指出,周围有高压线经过的住户居民,患乳腺癌的概率比常人高7.4倍。美国得克萨斯州癌症医疗基金会针对一些遭受电磁辐射损伤的病人所做的抽样化验结果表明,在高压线附近工作的工人,其癌细胞生长速度比一般人要快24倍。

危害之三:影响人的生殖系统,主要表现为男子精子质量降低,孕妇发生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等。

危害之四:可导致儿童智力残缺。据最新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出生的2000万儿童中,有35万为缺陷儿,其中25万为智力残缺,有专家认为电磁辐射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计算机、电视机、移动电话的电磁辐射对胎儿有不良影响。

危害之五: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统,表现为心悸,失眠,部分女性经期紊乱,心动过缓,心搏血量减少,窦性心率不齐,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等。如果装有心脏起搏器的病人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影响心脏起搏器的正常使用。

危害之六:对人们的视觉系统有不良影响。由于眼睛属于人体对电磁辐射的敏感器官,过高的电磁辐射污染会引起视力下降,白内障等。高剂量的电磁辐射还会影响及破坏人体原有的生物电流和生物磁场,使人体内原有的电磁场发生异常。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年龄阶段对电磁辐射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老人、儿童、孕妇属于对电磁辐射的敏感人群

二、二害——安全隐患

据内部消息,本次规划的变电站,每组变压器需使用120吨重油。如果发生爆炸,其威力不言而喻。有人可能进一步提出“现在的变电站由于设施完备,管理得力,不可能发生此类事故”,请看以下事例:

(一)2005年5月25日:莫斯科时间25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15时),莫斯科市大部分地区及附近25个城市发生大面积断电事故。俄罗斯工业和能源部长赫里斯坚科随后在国家杜马会议上宣布,没有证据表明当天莫斯科地区发生的大规模停电是恐怖分子所为,停电的原因是恰吉诺变电站发生系列爆炸和火灾。

(二)2005年6月7日: 重庆涪陵区桥南变电站突然升腾有毒浓烟,方圆两公里很快被笼罩。消防官兵到现场后大惊失色:变电站工人正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灭火,一工人当场中毒。消防官兵把参与扑救的工人疏散到安全地带,持水枪、戴空气呼吸器用喷雾水扑灭明火,驱散毒烟。经约30分钟有效处置,毒气源被彻底消灭。

(三)2005年6月13日:1时30分许,位于五山路科技东街的石牌变电站突然发生爆炸,导致石牌片区万余居民遭遇停电。据了解,爆炸发生时,楚先生在距变电站约20米远的一家饭馆门前吃饭。“突然间,我们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闪过一道亮光,然后一些碎片就掉下来,砸在我们饭桌上。”楚先生说,“当时把我们都吓了一大跳。” 广州市供电局昨天提供的数据称,该事故造成石牌等地1万余名用户家中停电。对于爆炸原因,他们表示是设备故障所致。

以上事例仅仅是发生在2005年5—6月的变电站爆炸事故,为了各位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我们不敢溯及以往,进一步收集,见谅。

三、三害——噪音污染六个字“事实胜于雄辩”,请看以下事例:广州日报自10月20日于A18版刊登了《怪!一碰花草电笔就发亮》,报道了芳村花地变电站电磁辐射可能造成电磁污染的问题后,附近的不少居民因为恐惧又将电磁辐射、噪音等问题反映到相关职能部门。昨日,芳村区政府为解除居民的种种疑虑,特地组织了电力、环保及卫生等三方面的专家,在变电站附近为当地居民做现场咨询。前来咨询的居民还普遍反映变电站的噪音大,影响了正常的起居。有位姓杜的居民反映说,一天24小时都听得到很大的噪声,影响了正常的睡眠,长此以往,身体健康肯定会受影响。对此,供电部门负责人说,变电站的确会产生很大的噪音,为解决噪音问题,变电站已经开始修建噪音隔音屏,预计本月内就可以完工。届时,噪音扰民的事情一定不会再发生了。可笑!迫于公众压力,迫于舆论监督,才采取行动的强势部门,他们是真正为民办事的吗?他们的可信程度有多高?可悲!那些因变电站,而遭受电磁污染与噪音污染包围中的弱势群众们,我们除了祝福,还是祝福!四、四害——楼价下跌有了前三害,第四害是不可避免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我们别无出路!呐喊吧!“抵制不合理规划,誓保我家园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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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7-4-6 11:26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变电站电磁辐射的危害(转贴)


电磁辐射危害人体的机理主要是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等。

1、热效应:人体70%以上是水,水分子受到电磁波辐射后相互摩擦,引起机体升温,从而影响到体内器官的正常工作。

2、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一旦受到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即将遭到破坏,人体也会遭受损伤。

3、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后,对人体的伤害尚未来得及自我修复之前(通常所说的人体承受力---内抗力),再次受到电磁波辐射的话,其伤害程度就会发生累积,久之会成为永久性病态,危及生命。对于长期接触电磁波辐射的群体,即使功率很小,频率很低,也可能会诱发想不到的病变,应引起警惕。

4、地磁干扰效应:地球是一个大磁场,人体内部磁场和地磁场相互作用而平衡,如果周边有大磁场引起地磁的局部偏转,会打破人体原有的磁场平衡。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在电磁源环境附近会失眠、头疼,而离开数天后这些感觉会消失的原因。电磁场可能不会直接致病,但失眠等情况就会引发其他病症。地磁干扰效应不是所谓的几十米安全距离就可以避免的,安全距离保证的只是电磁直接辐射的强度而已。

多种频率电磁波特别是高频波和较强的电磁场作用人体的直接后果是在不知不觉中导致人的精力和体力减退,容易产生白内障、白血病、脑肿瘤,心血管疾病、大脑机能障碍以及妇女流产和不孕等,甚至导致人类免疫机能的低下,从而引起癌症等病变。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年龄阶段对电磁辐射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老人、儿童、孕妇属于敏感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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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07-4-19 16:46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供电公司的建设项目获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支持。负责编制这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是南京瑞青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五福巷居民对此报告的第一反应是“环评报告弄虚作假”。这份环评报告在“公众意见”栏目中载明:2004年,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居民座谈会,用问卷形式,征求了居民对建变电站的意见,并列出了五福巷社区参会居民代表的姓名、自然情况和门牌号码,共19人。结论是:虽然有不少人表示反对,但多数人对变电站的选址和建设是理解的、支持的。
然而,五福巷居民表示:在座谈会上,只有少数人填了表,基本上都是反对票。居民把19人名单请派出所片警在电脑上核对,其中有11人填的是家住五福巷,而五福巷查无此人;其余8人中,有些信息也与本人不符。当时参加会议的五福巷33号大院的5位居民因坚决反对,在19人名单中一个也没有列入。
陈仕龙说:“瑞青公司说公众调查是供电公司主持的,他们只是配合;而供电公司又说公众意见是环评公司主持的,他们只是配合。我们都搞不清楚,到底环评报告,应当由建设单位来主持,还是由环评公司来主持?环评公司是中立的第三方,应当客观公正,所有调查和评估都应当亲历亲为。本应由他们负责的工作,居然委托建设单位来帮助他们做调查,那他们的价值何在?《环评法》存在的意义何在?”[/size] [M02]
经典,常见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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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07-4-19 21:42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我们这边的群众觉悟不高,淘金东的同志要常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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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07-5-24 09:19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走过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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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7-5-24 09:21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LS这个“幸福家园”摆明了不是什么好银! [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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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07-5-24 12:02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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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07-6-17 00:29 | 只看该作者

Re: 变电站会使人得白血病吗?

关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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