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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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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怎么不转去"商贸新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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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6-7-26 13:3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一不小心又趟了混水 [M41]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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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6-7-26 13:4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看了以上的贴,就愈发证明我的伟大英明预见之处 [M14]

淘淘吧那家伙,仗着马甲多点就和偶唱反调。而且更应该加以BS的是,那家伙PMP的功夫太差。

PMP也是一门艺术、一门学问,词语得经过筛选,按被拍者的特点加以形容才是,那家伙居然敢用tough来形容小王子。

气死偶了气死偶了,这辈子最恨见到笨人 [M15]



估计淘淘吧倒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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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6-7-26 13:4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估计是跟钱有关的就是盈利吧,跟膏有关的就是非盈利吧! [M01] [M29] 当然盈利的本来解释不是这样的, [M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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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6-7-26 13:4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M42] [M42]

YAMA不在线,可总版在线啊[/quote]
总版的工作主要建立在各分版主的工作基础之上,原则上能够由分版主解决的事情,总版主就不需要也不应该插手。

互助版的情况非紧急情况,所以,既便总版在线,也不应该出手。[/quote]
不认可,不支持,要出手 [M34][/quote]

总版可以来受理这里反应问题的帖子,并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不是立即去打扫互助的版面。 [M14][/quote]
[M34] "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也是你的解决方式之一啊

过程如何我们不管,我们只想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并且会关注版主处理问题的效率 [M14][/quote]


你俩掐架啊,偶来公允地讲两句:

1、总版可以直接处理这些投诉、但处理这些投诉不能被视为总版的法定义务。举个例子:公司里电话响了没人接,总经理可以接这个电话,但接这个电话并不是意味着总经理的工作职责就是接电话。

在此严肃批评小王子和知更的认知能力,还版主捏?BS [M15]

2、这种投诉,最终决定的内容尚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及时沟通。也就是说,总版作出的回应并不一定必须支持投诉者,但及时的答复可保证总版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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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6-7-26 13:4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M34] "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也是你的解决方式之一啊

过程如何我们不管,我们只想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并且会关注版主处理问题的效率 [M14]

欢迎监督! [M34]

考虑监督得好的话给予奖励。 [M29][/quote]
只要我有时间 [M04]

今天上午就是有点闲,到处逛逛看看有无场子可砸 [M01][/quote]


支持你俩互掐 [M44] [M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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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6-7-26 13:56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ivyqin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估计是跟钱有关的就是盈利吧,跟膏有关的就是非盈利吧! [M01] [M29] 当然盈利的本来解释不是这样的, [M24][/quote]

同意IVY的解释 [M01]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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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6-7-26 14:0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其中不乏老ID的发贴

规矩时紧时松,还是看人行事?

不是说只要牵涉到现金交易的,都要转去商贸新街市吗?

有一说一,不针对人.


现在针对LZ的投诉谈谈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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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6-7-26 14:07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其中不乏老ID的发贴

规矩时紧时松,还是看人行事?

不是说只要牵涉到现金交易的,都要转去商贸新街市吗?

有一说一,不针对人.


现在针对LZ的投诉谈谈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quote]

人生而平等,不建议老是要总版或版主给给特殊,关键要培养老ID,注册ID的自觉性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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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6-7-26 14:0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掐架了掐架了~~
围观~~[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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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14:4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其中不乏老ID的发贴

规矩时紧时松,还是看人行事?

不是说只要牵涉到现金交易的,都要转去商贸新街市吗?

有一说一,不针对人.


现在针对LZ的投诉谈谈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quote]

既然这样,我也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首先,你是马甲我也是马甲.我不知道你是谁(的马甲),你也不知道我是谁(的马甲).大家地位相等.
其次,我和我的真身没有任何"转让""收购""团购"(无论盈利或非盈利)帖子在除了"商贸新街市"之外的其他版块发表,也没有这种类型的帖子曾经被删除过.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发此贴的目的,并不是对任何版主(分版主或总版)有任何意见,也没有受过"不公正待遇".而是纯粹地觉得:既然制定了规则,就应该遵守,明显的涉及金额的帖子,无论是老ID还是新ID,都应该一视同仁,转到商贸新街市.如果要区分盈利还是非盈利,认证ID还是非认证ID,则应在规则上做相应改动.
最后,我不是"投诉",而是"疑问"或"建议",在这一点上,总版tsing同学用的词比较符合我的本意

下面再对你的3点意见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我并没有将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视为广告贴.也没有此引申意思.我认为,广告贴的意思是有盈利性质的,而显然,"涉及现金交易的贴"的范围要比"有盈利性质的贴"的范围要大的多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既然第一点不成立,那么这里让我们来换一个词.不是"广告贴",就叫现金贴"吧.我认为在规则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目前的规则并没有明确说明认证ID的现金贴可以发在除"商贸新街市"之外的其他版面,而非认证ID则不可以.既然如此,就可以理解为这个规定是针对所有ID都适用的.如果认证ID比其他ID更有优势的话,那么应该被修改的,是原有的规则.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
----------总版和分版是大家推选出来的,应该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做事对熟人和对生人是两套不同的行为标准,那就不具备做代表的资格了.不过,在此再次强调一下,本人并不认为以往和现任的各位总版和分版有这样的错误,也不希望任何人误导别人误会我有这样的想法.


写完,呼呼去~~~ [M41]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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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6-7-26 15:45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不同意主题所述!
毕竟很大一部分的贴子都是业主自己二手转让,而“商贸新街市”又都是大部分真正的做生意的。业主二手转让的帖子一到那里,没多久就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所以建议还是区别对待!
坚决抵制将业主个人二手转让的帖子转到“商贸新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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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15:5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搜索关键字 username:jennyyang。 共有 6 项查询结果

电视机柜转让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6206 --2006-06-27 21:01:27 作者:jennyyang

有邻居转让二手电视机吗?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6208 --2006-06-27 21:19:27 作者:jennyyang

转让电视机组合柜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6451 --2006-06-30 15:00:30 作者:jennyyang

关于厨房蟑螂的问题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8075 --2006-07-19 14:23:19 作者:jennyyang

紧急转让家具(1.5m床,2m衣柜和电视机组合柜)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8155 --2006-07-20 09:13:20 作者:jennyyang

转让部分二手家具(1.5m床垫一张,茶几一张 )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8366 --2006-07-22 19:59:22 作者:jennyyang

楼上同学:
就算不放在"商贸新街市"栏,您所有的转让也可以综合在一个帖子里,不用一个一个发占用论坛资源啊

另外如果对论坛规则有异议,建议你直接向总版和各分版版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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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6-7-26 15:5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M41] 路过放风 [M04] [M04]


[M36] [M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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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6-7-26 15:5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以是否盈利来区分难

以是否涉及现金(简单说就是钱)往来来区分易

建议取简易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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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6-7-26 16:0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jennyyang At 2006-7-26
不同意主题所述!
毕竟很大一部分的贴子都是业主自己二手转让,而“商贸新街市”又都是大部分真正的做生意的。业主二手转让的帖子一到那里,没多久就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所以建议还是区别对待!
坚决抵制将业主个人二手转让的帖子转到“商贸新街市”



商贸新街市的定位,并非只是给真正做生意的人用的

所以二手转让,放到商贸新街市亦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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