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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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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怎么不转去"商贸新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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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6-7-26 11:4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要这样说吧,大家都是按照规章办事,说不上丑人好人吧

感觉楼主应该是老同志,对版务挺熟悉得,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建议吧 [M12] [M41][/quote]
这种方式提建议也没什么不好吧 [M11][/quote]
可以接受。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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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11:46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我记得这个"互助信息栏

业主互助信息、消费情报、二手交换。(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啦) " 规定刚出台的时候, 我正在看"青葱岁月"的团购天堂伞的帖子

先跟"青葱岁月"说声对不起,在这里提了你的名字 [M29]

不知道是哪位总版还是分版,毫不犹豫地按照新规定转到了商贸新街市,不由得我敬佩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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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6-7-26 12:2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商贸新街市也没什么不好啊,可以淘很多优惠的东东啊,偶已经习惯每天去瞧瞧了!只是大家感觉上不那么好吧,总是想着那是广告,特别是对于不太喜欢在网上消费的同学会觉得有点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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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6-7-26 12:30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是丑人的问题,每个来逛论坛的人都应该遵守论坛的规矩。
要说移贴是丑人的话,关小黑屋、封IP、删ID之类的总版岂不是见不得人啦。 [M04][/quote]

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要这样说吧,大家都是按照规章办事,说不上丑人好人吧

感觉楼主应该是老同志,对版务挺熟悉得,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建议吧 [M12] [M41][/quote]


请允许我说明一下为什么说"做丑人":

关小黑屋、封IP、删ID之类---------通常都是新ID干的,论坛里所有人都讨厌
"转让""收购""团购"-----有新ID,有老ID,有 [M34] 的业主,有 [M29] 的认证VIP

还需要再做进一步说明嘛?[/quote]

团购目前还不讨厌,还有点喜欢,当然如果打着团购的旗帜做买卖,那就不是讨厌不讨厌的问题,二是打假的问题

其实我也不喜欢有人为了做生意,把一下推销的伎俩放大学堂,女性天地或者宽生活或者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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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6-7-26 12:3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一丁 At 2006-7-26
商贸新街市也没什么不好啊,可以淘很多优惠的东东啊,偶已经习惯每天去瞧瞧了!只是大家感觉上不那么好吧,总是想着那是广告,特别是对于不太喜欢在网上消费的同学会觉得有点烦吧!

现在商贸新街市才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其他地方越来越没劲.
[M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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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6-7-26 12:4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從山林中聽到呼嘯聲過 [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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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6-7-26 12:4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我记得以前有个公告的,找来找去找不到.

好记性总不如烂笔头. 还是白纸黑字最有说服力.

另外,顺便提醒一下, 互助栏和女性小天地是最可能出现这种帖子的.


相關的公告帖在此 [M29]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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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6-7-26 12:5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我记得这个"互助信息栏

业主互助信息、消费情报、二手交换。(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啦) " 规定刚出台的时候, 我正在看"青葱岁月"的团购天堂伞的帖子

先跟"青葱岁月"说声对不起,在这里提了你的名字 [M29]

不知道是哪位总版还是分版,毫不犹豫地按照新规定转到了商贸新街市,不由得我敬佩 [M21]


广而告之版改名商贸新街市后,曾集中整理过这类帖子,为此偶也曾蹲点一个星期。

此后,本着“分版版务由版主主持,总版原则上不予干扰”原则,没有过多地追究,可能恰逢yama版主这段时间比较忙碌,没有及时处理。

互助与商务在盈利及公益方面的性质,并不能一一分清楚,为此规定了涉及现金的帖子飞商贸新街市。在具体操作上可能有点出入,比如公益性比较强的团购宣传帖可能会留到互助版,而团购组织帖可能必须飞商贸新街市等等。

以前,由于广而告之版人气不旺,在这类事件中,被移帖的筒子通常会提出一些争议或者不满。鉴于目前商贸新街市的人气骤升,继续加强明确分类。

感谢这位筒子的疑问或者建议。总版暂先将明显团购的帖子移至商贸新街市,其它将交由yama版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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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6-7-26 12:56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版塊管理如有公告事項者, 應以公告事項為依歸.

公告事項的具體實施, 端視相關方面之落實. 並依實際運作狀況作適當的政策修正與評估.

總版團隊有需要及職責, 對樓主所提出的版務問題, 再進行研議與討論 [M36]

也謝謝樓主所提出的問題, 這或可代表大家對版務關心之心聲, 是管理團隊所樂見的論壇建設之寶貴意見..... [M1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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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6-7-26 13:0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非常支持总版\分版主关于发贴版块划分之规定

我记得有一次我的贴发错了地方,回眸一笑版主帮偶移了贴, 觉得这是版主一定要做的事情啊 [M24]

当然可能有时版主不在线,有些违规的贴子出现,没能及时处理,大家也要多理解一下哈.毕竟这些版主都是无私奉献了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些事情哈 [M24]

其实,大家可以举报的吧,直接举报给分版主(最好提供连接),那么他一上线就可以看到,及时处理了.

说的不对的,请大家不要拍偶哈,我胆子比较小 [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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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6-7-26 13:17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前面有人也说了,团购也有互助的性质的,具体有没有盈利性质,很难区分的。这两个板块原本就存在一些交叉部分的。前几天就有组织团购同学跟我站内消息反映过团购贴到底该放哪里的问题,当立场不同时,反应就完全不一样了。要一刀切规定死了,很多人也觉得很受打击,留些余地吧,很多人又觉得碍眼,反正呀,总版难当~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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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6-7-26 13:2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秋天JJ说的是 [M29]

那是不是应该修改一下规定,把盈利和非盈利性质分开?而不是单纯限定"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呢?

关键还是看发贴人的心态吧.我自己的转让贴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就主动要求总版给转到"广而告之"栏的,后来的两个团购贴也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主动在"广而告之"栏发贴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本来是非盈利的,后来变成盈利的呢?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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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6-7-26 13:3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看了以上的贴,就愈发证明我的伟大英明预见之处 [M14]

淘淘吧那家伙,仗着马甲多点就和偶唱反调。而且更应该加以BS的是,那家伙PMP的功夫太差。

PMP也是一门艺术、一门学问,词语得经过筛选,按被拍者的特点加以形容才是,那家伙居然敢用tough来形容小王子。

气死偶了气死偶了,这辈子最恨见到笨人 [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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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6-7-26 13:3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秋天JJ说的是 [M29]

那是不是应该修改一下规定,把盈利和非盈利性质分开?而不是单纯限定"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呢?

关键还是看发贴人的心态吧.我自己的转让贴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就主动要求总版给转到"广而告之"栏的,后来的两个团购贴也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主动在"广而告之"栏发贴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本来是非盈利的,后来变成盈利的呢?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呢?


怎么算盈利?怎么算非盈利?

查人家帐不? [M24]

任何一条标准都不具有完全的操作性。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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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6-7-26 13:37 | 只看该作者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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