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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关于ID“不满仓不舒服斯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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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11-2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QUOTE Created By 波波 At 2005-11-29
业主认证ID的制度提交资料这一项比较严格,这样会涉及到大部分人的隐私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加入,在论坛上混得不是非常熟的桐子愿意申请业主VIP的人不会多,就像不是很熟的人你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和房间号常用联系电话告诉他一样(大部分论坛上的人,我都很少知道他们的真是姓名。 [M05] 也不是每个人都希望把真实名字告诉你。就是告诉了也记不住。 [M02] )。如果admin是出于论坛熟悉的业主小团队考虑的话,不希望加进其它不熟的业主,这个认证制度没有问题,如果不是出于这个考虑希望更多的论坛业主加入,个人认为提供楼栋和经由两位已获得业主认证的ID或者本坛的任何一位版主发帖担保即可。提供资料的部分admin看看可否再考虑一下。 [M05]


我所知道,在三年前CC搞业主联谊会的通讯录的时候,就有80多人加入,而且都是真名真住址。

现在制度设计比以前更加隐秘,选择自己信任的两人给详细资料,相信并不会排斥广大参与的筒子的。毕竟,在坛子上找到两个可以相信的人难度应该不高。

当然通过认证的确是要付出一定的隐私代价,但是交换回来的是更多的权利和更高的信任感,这个交换是合乎平衡原则的。

同理,若是认证搞的很松,带来的效果就是大家对认证用户也没有信任感,也就达不到认证这建立简易的信任判定标准的目的了。很多业主论坛都有认证太宽松等于认证制度作废了的抱怨。

从制度的设计原则和操作方法上来说,并不打算从开始就一次让尽量多的用户加入,而是逐渐吸引用户加入,重点在于维护认证用户的充分可信度这一品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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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5-11-29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中海康城的新论坛认证方法:

通过管理处向每户邮箱派发认证编号。

每个编号只能认证三个ID。

也就是说,每个ID都可以通过认证编号回朔找到具体住址。

非认证用户无浏览权,但是可以发短信。

现状:从9月21日到11月4日,已经有一千八百多帐号进行了注册,然而通过验证的用户一半多一些。


骏景现在暂有4个验证码,可以验证12人,有需要浏览康城的筒子和偶短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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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12-7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丽江案例:

认证后撤销认证担保的问题。值得思考。

http://www.rg-gd.net/dispbbs.asp?boardid=9&star=1&replyid=718883&id=64622&skin=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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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12-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江外江认证制度

四、会员认证制度实施细则(2005.11.14发布并生效)

一、认证会员权利和义务
  认证会员除具有论坛普通会员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具有下列特别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进入特别为认证会员开设的栏目并在这些栏目发言;
  2、有权参与管委选举投票;
  3、符合参选资格的认证会员有权参加管委竞选;
  4、有义务向担保人提供本人的真实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或联系电话)。在联系方式改变时,有义务在一个星期内主动向担保人提供新的联系方式。

二、认证会员资格
  1、发贴超过100(含100);
  2、同一自然人没有其他的认证会员ID;
  3、有两名以上符合担保人资格的会员见过该会员,并愿意为之担保。

三、担保人资格和义务
  1、以下人员具有担保人资格:所有离任以及在任管委;所有版面正版主;所有满了三个月试用期的公开版面副版主;
  2、担保人由于辞职、处罚等原因失去担保人资格后,原来所作的担保继续有效,但不得进行新的担保;
  3、担保人有义务管理被担保人的联系方式,并在需要时向管委会提供被担保人的联系方式;
4、担保人只对被担保人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负责,不对被担保人在论坛的行为负责。

四、认证方式
  1、本人在"版务管理"栏目发主题贴(标题为"XXX认证申请",其中"XXX"为申请人ID名)进行申请,至少两名具备担保人资格的会员跟贴进行担保,同时申请人向所有担保人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2、操作工对照认证会员资格和担保人资格,审核是否符合认证条件。符合条件的进行认证,并在议事厅置顶贴"认证会员操作记录"中跟贴记录,并在原申请贴回复已认证;不符合条件的,操作工在原申请贴中跟贴,说明不予认证及其理由;
3、对于操作工不予认证的决定不服的申请人或担保人,可在"版务管理"栏目发主题贴进行投诉,由管委当值主席进行裁决,操作工根据裁决结果调整决定;
  4、管委会对于某已认证ID的资格有怀疑时,有权采取措施核实其身份以及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并据此决定是否取消其认证资格并按处罚规定处罚其担保人。

五、处罚
  1、认证会员提供不真实的联系资料,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提供新的联系方式的,取消其认证会员资格。此种情况必须由担保人之一在"版务管理"中发主题贴(标题为"取消XXX认证申请",其中"XXX"为申请取消其认证的ID名)主动提出取消认证申请,操作工接到申请后予以执行,并在议事厅置顶贴"认证会员操作记录"中跟贴记录。出现这种情况而无担保人提出取消认证申请的,视为所有担保人违规,按以下对担保人的处罚规处罚;
  2、担保人为不符合资格的会员担保并获得通过,或者向管委会提供不真实的被担保人联系方式的,取消其担保人资格和管委参选资格两年。

附:旧认证会员(2005.11.1之前认证)处理
  对于2005.11.1之前认证的会员,按以下方式处理:1)发贴量不满100的,取消认证资格;2)发贴量达到或超过100的,保留认证资格,日后管委会发现属于马甲再取消认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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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5-12-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不同点:

1、对资料实时更新有要求。
2、担保人是斑竹。
3、论坛不保存任何资料但是保留核查的权利。

操作上面由申请人发贴,担保人跟贴担保这个操作细说明了,这个实操性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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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12-7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讨论初稿)

[M04] 系的,认同和不认同的各半。

关于认证操作,发贴和短信可以双管齐下沙。。。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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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5-12-1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color=red]推出来啦![/color])

[M41] 跑步进入认证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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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5-12-26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color=blue]推出来啦![/color])

[M34]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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