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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管理处加了意见,正式把倡议书交给了天园街道(文化站),希望从文化站解决费用和地点。费用必须有人承担,不能由全体业主承担。 fawn 发表于 2010-5-10 10:57
厚颜无耻的管理处!还假惺惺的一副为业主着想的样子! 南苑中庭那么多假冒伪劣摊档,占业主 ... L66 发表于 2010-6-1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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