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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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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9-2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老黑,原来的VIP认证制度里面就明确了:30天,500帖,2个精华的认证条件的。
只是在认证办法出现了与认证制度相违背的认证办法。(据说是有原由的,我不太清楚 [M11] )
至于溯及力一说,我倒觉得不是溯及,是纠错。
也许你说我是狡辩,或者什么换句话说而已

但是,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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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9-2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详见:http://www.junjing.net/forum/54657.html

VIP用户认证主要面向资深论坛用户但又不想进行业主认证的筒子,或者一些资深马甲,或者是友邦人士。

【制度】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4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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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9-2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VIP用户主要面向:
1、资深论坛用户但又不想进行业主认证的筒子;
2、一些资深马甲;
3、友邦人士。

第1、3都可以通过总版团队审批通过
对于第2项指向的资深马甲ID,从时间、发帖量和精华帖子三方面进行要求,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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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9-2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淡咖啡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老黑,原来的VIP认证制度里面就明确了:30天,500帖,2个精华的认证条件的。
只是在认证办法出现了与认证制度相违背的认证办法。(据说是有原由的,我不太清楚 [M11] )
至于溯及力一说,我倒觉得不是溯及,是纠错。
也许你说我是狡辩,或者什么换句话说而已

但是,我支持!


晕,难道原来那么多总版都一直在错。还是新任总版牛银,不得不佩服。[/quote]
总版不是神仙,神仙也有打瞌睡的时候呢,D2呢? [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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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9-2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VIP用户主要面向:
1、资深论坛用户但又不想进行业主认证的筒子;
2、一些资深马甲;
3、友邦人士。

第1、3都可以通过总版团队审批通过
对于第2项指向的资深马甲ID,从时间、发帖量和精华帖子三方面进行要求,是恰当的!



恰当不恰当根本不重要啊,关键是制度的制订以及执行的严肃性。[/quote]
那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出发点和重点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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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9-2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嗯,忘了说,上面两位ID(淡咖啡和esmile)和我说的话,我听不太懂,只是听着看着有点其他的意思

而我,本身不是总版,上面的两帖是我个人的理解和看法,不代表任何其他人的立场和意见 [M02] [M02] [M02]

[本帖由陆陆修改于2008-09-24 10: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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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9-2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黑衣人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VIP用户主要面向:
1、资深论坛用户但又不想进行业主认证的筒子;
2、一些资深马甲;
3、友邦人士。

第1、3都可以通过总版团队审批通过
对于第2项指向的资深马甲ID,从时间、发帖量和精华帖子三方面进行要求,是恰当的!



恰当不恰当根本不重要啊 关键是制度的制订以及执行的严肃性。[/quote]
那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出发点和重点不一样而已。[/quote]

同样 esmile 的话, 俺和陆陆看的重点不同.

陆陆看重的是前句, 俺看重的卻是后句~~~~ [M04][/quote]

老黑,前面有个回帖是回复你的,忘了引用而已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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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9-2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老黑,原来的VIP认证制度里面就明确了:30天,500帖,2个精华的认证条件的。
只是在认证办法出现了与认证制度相违背的认证办法。(据说是有原由的,我不太清楚 [M11] )
至于溯及力一说,我倒觉得不是溯及,是纠错。
也许你说我是狡辩,或者什么换句话说而已

但是,我支持!


我觉得吧:
这个出错的责任主要应该由前任、现任总版负,应该剥夺他们的顾委职位、或者现任无意纠错的总版的总版职务,然后才轮到摘掉VIP的花。[/quote]


十万个支持,以前出错的总版都下台谢罪了。 [M01] [M44][/quote]


esmile的剥夺顾委身份的建议实在是太大快人心了。 [M21] 支持! [M21][/quote]
跟着水深灌水~~跟着水深支持! [M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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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9-2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路上社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鄙社只是对事不对人.但鄙社很想知道.取消这部份VIP ID资格是总版或版主团队一致沟通之后达成的决策,还是某位总版同志独裁者所制定的专制制度?因为鄙社看到,即将取消这部份VIP ID 的名单之中,也不乏有总版/版主的花甲.似乎非所有总版版主一致讨论的结果.
页首是这样写的"经现任总版讨论,投票决定对论坛VIP ID的认证方法及认证条件进行以下修改"

如此说来,顾委也应一并取消.因为根本无需征求顾委意见.

(鄙社并不想骟风点火,多有得罪,请见谅 [M36] )

要有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喔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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