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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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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08-9-24 10:5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我是同意老黑的意见...

只是修改规定,可以在以后的认证中进行修补,追溯并剥夺以前至少是“合法”获得的名誉。

总是觉得不太合理。

法律讲究延续性... 不能一下子来个翻天复地... 这作风有点GCD作风了!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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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08-9-24 10:5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鄙社只是对事不对人.但鄙社很想知道.取消这部份VIP ID资格是总版或版主团队一致沟通之后达成的决策,还是某位总版同志独裁者所制定的专制制度?因为鄙社看到,即将取消这部份VIP ID 的名单之中,也不乏有总版/版主的花甲.似乎非所有总版版主一致讨论的结果.
页首是这样写的"经现任总版讨论,投票决定对论坛VIP ID的认证方法及认证条件进行以下修改"

如此说来,顾委也应一并取消.因为根本无需征求顾委意见.

(鄙社并不想骟风点火,多有得罪,请见谅 [M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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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08-9-24 10:5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urara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VIP ID有什么特别的? [M11]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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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08-9-24 10:5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老黑,原来的VIP认证制度里面就明确了:30天,500帖,2个精华的认证条件的。
只是在认证办法出现了与认证制度相违背的认证办法。(据说是有原由的,我不太清楚 [M11] )
至于溯及力一说,我倒觉得不是溯及,是纠错。
也许你说我是狡辩,或者什么换句话说而已

但是,我支持!


我觉得吧:
这个出错的责任主要应该由前任、现任总版负,应该剥夺他们的顾委职位、或者现任无意纠错的总版的总版职务,然后才轮到摘掉VIP的花。[/quote]


政策的制订过程是政策执行者的责任, 民众无从知道, 也无需知道.

再说政策中间的过程变化, 政策的执行应该一切以公告为依归, 以公告为实行的最高准则.

民众只需要按照公开既定政策的公告规定来遵守规范, 如果政策有错, 那也错不在民, 不能由善意的民众来承担后果.

[本帖由黑衣人修改于2008-09-24 1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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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08-9-24 10:5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老黑,原来的VIP认证制度里面就明确了:30天,500帖,2个精华的认证条件的。
只是在认证办法出现了与认证制度相违背的认证办法。(据说是有原由的,我不太清楚 [M11] )
至于溯及力一说,我倒觉得不是溯及,是纠错。
也许你说我是狡辩,或者什么换句话说而已

但是,我支持!


我觉得吧:
这个出错的责任主要应该由前任、现任总版负,应该剥夺他们的顾委职位、或者现任无意纠错的总版的总版职务,然后才轮到摘掉VIP的花。[/quote]

奋身去支持 [M02] [M02]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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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08-9-24 11:0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虽然没被摘花,可是现在偶觉得这花 [M30]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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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08-9-24 11:0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新新包菜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虽然没被摘花,可是现在偶觉得这花 [M30] 了


[M04] ...

哈哈... 有点这个味道...

[本帖由海思修改于2008-09-24 1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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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08-9-24 11:0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其实,现在戴花的少了,应该更加珍贵才对啊,咋的偶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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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08-9-24 11:0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原来就是摘花花呀,不算啥大事吧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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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8-9-24 11:0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路上社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鄙社只是对事不对人.但鄙社很想知道.取消这部份VIP ID资格是总版或版主团队一致沟通之后达成的决策,还是某位总版同志独裁者所制定的专制制度?因为鄙社看到,即将取消这部份VIP ID 的名单之中,也不乏有总版/版主的花甲.似乎非所有总版版主一致讨论的结果.
页首是这样写的"经现任总版讨论,投票决定对论坛VIP ID的认证方法及认证条件进行以下修改"

如此说来,顾委也应一并取消.因为根本无需征求顾委意见.

(鄙社并不想骟风点火,多有得罪,请见谅 [M36] )

要有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喔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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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8-9-24 11:06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新新包菜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虽然没被摘花,可是现在偶觉得这花 [M30] 了


[M04] ...

哈哈... 有点这个味道...

[本帖由海思修改于2008-09-24 11:02:36][/quote]
俺不这么认为

虽然被摘花,可是现在俺觉得这花依然 [M29]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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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08-9-24 11:1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smile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8-9-24发表的原文
老黑,原来的VIP认证制度里面就明确了:30天,500帖,2个精华的认证条件的。
只是在认证办法出现了与认证制度相违背的认证办法。(据说是有原由的,我不太清楚 [M11] )
至于溯及力一说,我倒觉得不是溯及,是纠错。
也许你说我是狡辩,或者什么换句话说而已

但是,我支持!


我觉得吧:
这个出错的责任主要应该由前任、现任总版负,应该剥夺他们的顾委职位、或者现任无意纠错的总版的总版职务,然后才轮到摘掉VIP的花。[/quote]


十万个支持,以前出错的总版都下台谢罪了。 [M01] [M44][/quote]


esmile的剥夺顾委身份的建议实在是太大快人心了。 [M21] 支持! [M21][/quote]

就是最早几个老家伙干的。伙同大家鄙视他们!!! [M35] [M14][/quote]
如果全干掉,顾委席不就空缺了 [M01]
俺们能坐飞机空降当顾委吗? [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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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08-9-24 11:1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对现任总版无言,无语
[M30] [M30] [M30]
[M41] [M41] [M41]
[M22] [M22] [M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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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8-9-24 11:1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M45] [M29] 路过社支持总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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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08-9-24 11:2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关于修改VIP ID认证规定的通知(2008年9月23日)[/color]

俺不反对总版推行所谓的新制, 但我反对所谓溯及既往的去推翻及撤销之前善意遵守公告规则的 vip 资格.

老黑认为昭告天下的公告才是政策执行的最高准则. [M31]

当新公告和旧公告有所冲突时, 应该新公告以前的行为按照旧法处理, 新公告以后的行为按照新法处理.

要不然公告的尊严何在, 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何在.

以后如果又换了总版,又换了方针. 是不是又要推倒重来? 现行公告有没有效, 是不是会让民众留下质疑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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