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流浪的燕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最优惠代办省内违章和出车险单服务)

[复制链接]
10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4 10:07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引用作者 乘风破浪 于 2008-11-13发表的原文
谢谢

不用客气,能为朋友们尽一点力,我非常开心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5 11:46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周末休息,有事请打燕子电话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8#
发表于 2008-11-15 23:32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本来不想说,没有什么新消息,总是自己顶贴,这样不太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9#
发表于 2008-11-17 09:23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M29] [M29] [M29]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10:16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车辆被浸水保险公司并不一定赔 索赔有技巧
  汽车遭遇暴雨袭击,或者汽车出了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要给赔偿吗?许多车主都认为这是肯定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今年7月1日各保险公司实行了车险新条款,基本险条款中均规定了如冰雹、暴雨等灾害造成车辆损失在车损险范畴之内。  
不少保险公司都在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目前,只有人保、太保、华泰等少数几家可以接受因车主操作不当引起发动机进水受损的理赔案件。  
 因此,车主不要简单地认为投保了车损险,一切损失保险公司都可赔付。除此之外,由于对“暴雨”的认定有严格的定义与证明,车辆在“非暴雨”等级的雨水中受损害则得不到相应赔偿。
  索赔技巧:首先是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进而提供维修证明或费用收据的原件,若有车损或人身伤亡还需出具伤者的有关医疗和收入证明等,最后是要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3个月内将以上索赔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1#
发表于 2008-11-17 11:45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想问一下燕子,我的车牌照是番禺的,现在准备转让给肇庆的一个朋友,我原来的车牌照很好,可以自己保留吗?尾数是336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14:22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引用作者 浩哥 于 2008-11-17发表的原文
想问一下燕子,我的车牌照是番禺的,现在准备转让给肇庆的一个朋友,我原来的车牌照很好,可以自己保留吗?尾数是3366。

现在不可以啦
现在过一次户,更一次名,都要把原来的车牌号码注销掉.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3#
发表于 2008-11-17 21:53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保险还有好一阵子才到期,电话每天都被打爆了 [M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9:19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车主的资料到底是如何泄露,又是如何流入市场进行销售的呢?

“实际上,买车、投保、修车、上牌的任何一个过程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渠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发表于 2008-11-20 11:11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帮燕子顶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1 11:10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车辆丢失索赔的程序

车辆丢失后,应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办理索赔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报案
  1、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一张《出险通知书》、一式四份《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写好,待其他手续办齐后一起交回保险公司;《权益转让书》签字或盖章后一份自己留下,一份交回保险公司,一份交给丢车地公安局,一份在办丢失证明时交给公安局二处。



  第二步:耐心等待三个月
  在保险公司报完案,就回家耐心地等三个月吧。公安部门需要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才会给开《丢失证明》,有了《丢失证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这是铁打的规矩,谁也没办法改变。



  第三步:开丢失明
  从丢车日起满三个月后,您就可以去办《丢失证明》了。具体方法是: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一份丢车情况证明;然后,带一份丢车情况报告、一份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情况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出具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第四步:开停驶证明
  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第五步:递交索赔单证
  把下列手续办齐后交给保险公司: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
  3、《行驶证》
  4、《购车发票》
  5、购置费缴费 凭证和收据
  6、《权益转让书》
  7、《丢失证明》
  8、汽车钥匙
  9、《停驶证明》
  10、车主证件
  11、养路费收据
  12、《赔款结算单》
  以上单证中,如果有随车丢失的需要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是必须的供的,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缺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第六步: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7#
发表于 2008-11-21 17:22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今天又一次麻烦燕子和她的同事方先生了,解析得很详细,谢谢!!! [M29] [M29] [M29]

[本帖由bg37修改于2008-11-21 17:22: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8#
发表于 2008-11-22 11:53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quote]引用作者 bg37 于 2008-11-21发表的原文
今天又一次麻烦燕子和她的同事方先生了,解析得很详细,谢谢!!! [M29] [M29] [M29]

客气个啥,能帮到你才好. [M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发表于 2008-11-24 11:55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请燕子收站内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5 09:24 | 只看该作者

Re: [M26][b]流浪的燕子也为车险专门开一个学习贴,省钱省事快速修车有窍门.[/b][

何谓燃油税?
燃油税,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由于现行的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

  燃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5-10 16:41 , Processed in 0.19227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