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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新包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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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场上,有多少人会介意对方的婚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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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08-7-8 17:16 | 只看该作者

Re: 生意场上,有多少人会介意对方的婚外恋?

引用作者 新新包菜 于 2008-7-8发表的原文


我看她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M13][/quote]
同情lz 的朋友。
能否找个好律师,争取多一点利益
女人还是要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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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08-7-8 23:36 | 只看该作者

Re: 生意场上,有多少人会介意对方的婚外恋?

同情,女人要有一定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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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08-7-9 09:50 | 只看该作者

Re: 生意场上,有多少人会介意对方的婚外恋?

其实我觉得这件事要从两个角度来看:
1、大角度(社会、道德、法律)
社会:没有一个正常的自然人会以正面的角度来看待这样的第三者问题,因为这是人天生的占有欲所决定。所以说,楼主朋友的LG这样的做法、其它人的看法均为一个社会题材而以,由古至令从未中断,本质也未有改变。
道德:这种事发生在世界上哪个地方都会惹起批判与吸引眼球,特别是在我们这个物质供应足够的国家,大家总以一个自我成生而形成的道德标准来审视他人的生活行为。荼余饭后便是友情帮别人指点生活江山。当然,道德标准不同,下的结论也不同,不过傅人一阅而以。
法律:92年后婚姻法有了质的改变,92年之前结婚或同居生子或双方共住一个地方并以夫妻相称,均视为事实婚姻法律上便是合法夫妻了;92年之后,婚姻在法律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化简为零,其只承认有登记证的男女为婚姻体,没有这张纸一切有关婚姻的法律事务归为民事纠纷。像LZ朋友LG没有犯重婚罪,因为重婚罪是指他在当地或其它地方违法与她人登记注册结婚行为,他跟他的第三者住小区内无论如何取证,只能算是非法同居,只能算是离婚过错方(严重的无财产分配权)。要有法律支持,最重要的是你朋友与其LG本身是合法夫妻,要不然也只是非法同居,更谈不上什么分财产了。

2、小角度(家庭、后代)
家庭:对于LZ朋友是第1次婚姻,通常第1次婚姻都是宝贵的,我个人不同意到处打电话给他LG的生意场上的朋友,这有什么用呢?你朋友不会是从深山里来的吧,信息落后?打多了只会让那些人认为你朋友被婚变打击得心智不健全,简单来说就是个疯婆子,那不就更可怜?如果真的打算用这样的办法换回尊严,还不如打场官司来得实在。不过,只有一种情况下打电话是很有效的,那就是你朋友的LG是公务员或有公务员的身份、社会裙带关系的人,现在单位都有一个内部评定,有这样紧张或不光彩的历史都会造成个人生活作风的反向指标,影响其升职、委派机会的获得等等。(不过不到鱼死网破,各位看客还是不要试阿,怕怕)
后代:初为人母,不可能只为自己着想。而LZ朋友的老公回归家庭,LZ朋友欣然接受那也只能说明其考虑小孩的问题比考虑自己的问题多,各位看客看出来了吗?不要再对LZ朋友如此做法,做任何评价了,这事换你们身上,你就用自己的办法去做,这个跟你的道德标准有关。

(无聊码字,大家有不同见解可以拍砖阿)

[本帖由骁骑雨林修改于2008-07-09 09: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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