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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热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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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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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6:31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6-7-28
[quote]QUOTE Created By 热牛 At 2006-7-28
[quote]QUOTE Created By 让世界充满爱 At 2006-7-28
[M01] 这位PLMM我认识,还真是绯闻不断呢。
我想也许是她的LG受不了她那么招蜂引蝶吧。
要我也受不了
[千万别怪我哦,我可是实话实说]

[M09] [M09] [M09] [M10] [M10] [M10][/quote]


[M16] [M16][/quote]

其实这怎么能怪我呢?我真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会让别人误会。
比如有一天中午我从办公室出来出饭堂吃饭,刚好遇到另一位同事也是去吃饭(已婚的,40多了),他就说一起去旁边的饭店吵几个菜吃吧,我也觉得饭堂的饭实在太难吃了,就答应了。吃完后,我想买单,但他说他是男的应该他买,而且钱也不多才50元,我也就不跟他争了,说下次我请吧。后来他每次遇到我都说我欠他一顿饭,无奈之极,我也就再请回他,心想这种人以后都不敢惹了。
没想到就跟他吃了两次饭后,他就对我说很喜欢我,把我吓坏了,我就不再跟他打招呼,不再理他了。结果他就跟别人说我很无情,说我接受他的邀请(就是那一顿该死的饭)又不理他,让我好难堪。同样的事情还有好几件。
现在我都不敢和别的男的一起吃饭了。
就这也叫绯闻?我真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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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06-7-28 16:32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A & K At 2006-7-28
支持楼主在乎财产,分割财产 [M29]


从头看下来,看到这里,忍不住先严重支持一下~!!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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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06-7-28 16:33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热牛 At 2006-7-28
我们结婚三年多了,房子是在婚后买的
那他没有钱能怎么办?

婚后买的,除非有非常特别的情况出现,否则无论写谁的名字也是婚姻共同财产的,双方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间,整个家庭的收入(除非几种特殊的进帐)都属双方共有。
毕竟都生活在一个物质社会,今后也得靠这些东东过活,如果没有特别好的经济条件,不应该轻易放弃,生活还得继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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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06-7-28 16:34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热牛 At 2006-7-28
曾经有很多个男的对我说拥有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你就像天山上的雪莲纯而不腻,美而不艳(真不是自夸)。
而我偏偏相信了他的话。
曾经有很多男的对我说你结婚那天将会有很多男的痛哭,而我义无反顾。
还曾经有一个男的哀求我说给我三个月的时间追求你吧,我一定会让你接受我的。
我没有答应,而是招摇幸福地和他结婚了。

[M02] [M02]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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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06-7-28 16:34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热牛 At 2006-7-28
[quote]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6-7-28
[quote]QUOTE Created By 热牛 At 2006-7-28
[quote]QUOTE Created By 让世界充满爱 At 2006-7-28
[M01] 这位PLMM我认识,还真是绯闻不断呢。
我想也许是她的LG受不了她那么招蜂引蝶吧。
要我也受不了
[千万别怪我哦,我可是实话实说]

[M09] [M09] [M09] [M10] [M10] [M10][/quote]


[M16] [M16][/quote]

其实这怎么能怪我呢?我真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会让别人误会。
比如有一天中午我从办公室出来出饭堂吃饭,刚好遇到另一位同事也是去吃饭(已婚的,40多了),他就说一起去旁边的饭店吵几个菜吃吧,我也觉得饭堂的饭实在太难吃了,就答应了。吃完后,我想买单,但他说他是男的应该他买,而且钱也不多才50元,我也就不跟他争了,说下次我请吧。后来他每次遇到我都说我欠他一顿饭,无奈之极,我也就再请回他,心想这种人以后都不敢惹了。
没想到就跟他吃了两次饭后,他就对我说很喜欢我,把我吓坏了,我就不再跟他打招呼,不再理他了。结果他就跟别人说我很无情,说我接受他的邀请(就是那一顿该死的饭)又不理他,让我好难堪。同样的事情还有好几件。
现在我都不敢和别的男的一起吃饭了。
就这也叫绯闻?我真受不了了。[/quote]

这都什么事啊这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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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06-7-28 16:43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L148 At 2006-7-28
[quote]QUOTE Created By 热牛 At 2006-7-28
我们结婚三年多了,房子是在婚后买的
那他没有钱能怎么办?

婚后买的,除非有非常特别的情况出现,否则无论写谁的名字也是婚姻共同财产的,双方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间,整个家庭的收入(除非几种特殊的进帐)都属双方共有。
毕竟都生活在一个物质社会,今后也得靠这些东东过活,如果没有特别好的经济条件,不应该轻易放弃,生活还得继续啊。[/quote]

大律师还是很有法律见地的!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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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06-7-28 16:44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一辈子吵闹的也是夫妻.一辈子没红过脸的也是夫妻.

哎--古人总结得好"自古红颜多薄MING", 上天给了你娇美的容貌.聪明的才智.再给你完美的婚姻那你不是十全十美啦? 想开点吧.过与不过了都想开点.
如果你LG一定要那财产,我建议MM不要也罢,你就当捐献给了灾区难民好了,这三年你也就当是在西部山区做了三年的义工,虽然时间长了点.

不敢多说了,怕LZMM伤心 [M10]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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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06-7-28 16:45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偶知LZ是谁了,感觉其很会说话、做事、很明事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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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06-7-28 16:45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楼主的LG太小心眼了。 [M13] [M13] [M13] 也够呛的。

离了也罢,不愁找不到比他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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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6-7-28 16:51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这是偶昨天收到的邮件:

温格·朱利是美国的一位婚姻问题专家,他写了一本书,叫《幸福婚姻法则》,为了提高该书的发行量,他决定聘请一位代表性人物,作为该书的代言人。
2006年情人节,有一对夫妇被美国有线电视网(CNN)隆重推出,他们是102岁的丈夫兰迪斯和101岁的妻子格温。这一天,他们之所以成了美国的新闻人物,是因为在离婚率不断攀升的美国,他们俩创造了一项纪录,婚姻维持了78年。
朱利想,《幸福婚姻法则》一书的代言人,非他们莫属了。于是,通过新闻部门与他们取得联系,很快得到答复。说,可以!不过,他们得把书稿先看一下,以免一些冒牌的婚姻专家打着他们的旗号,推销自己的理论。并嘱咐作者最好能把书浓缩一下,因为都已是老眼昏花的人了,没有精力通读书稿。朱利根据吩咐,对《幸福婚姻法则》删繁就简,概括出“一大原则”、“三大定律”、“五大共识”。
好人原则:找一个好人,自己做一个好人。谁能做到这一条,婚姻想不幸福都难。
太太定律:第一条:太太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如果太太错了,请参照第一条执行。
孩子定律:第一条:孩子永远是孩子,丈夫也是孩子;第二条:当丈夫引起你的不满时,请读三遍第一条。
家产定律:第一条:除了一张双人床外,其他一切东西都可有可无;第二条:当日子过得愈来愈烦琐,请共同高声朗读第一条。
夫妻双方若能遵守这三大定律,世界上所有的婚姻问题专家,都将另谋出路。
五大共识:夫妻双方要有这样的共识:1.爱情是把两个人拴在一起,婚姻是把一群人拴在一起。2.结婚意味着杀富济贫,在金钱的支配上不能搞平均主义,更不能斤斤计较。3.夫妻之间一旦发生矛盾,出面劝说的人越多,矛盾越是不容易解决,必须学会自我消化。4.婚姻是一部机器,故障在所难免,离不开日常的调试和维护。5.家庭既然是难言之隐的避难所,婚姻就应该具有藏污纳垢的能力。
温格·朱利把提纲寄出之后,很快就收到了兰迪斯先生的回信。信是这么写的:朱利先生,您所提供的幸福婚姻法则,我读给太太听了,她差一点没笑死过去。她说你的法则要是提前两天收到就好了,这样昨天与我的一场争吵就可以避免了。不过,她还是让我在这儿表示对你的感激,她说,她以后会比照着去做的。当然了,是否能行得通,她心中没底。在这儿,我想私下里告诉你一句话,它是我太太曾经给我说过的。“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
她会不会比照去做,你心中一定有底了!
前不久,温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则》出版了,兰迪斯太太的那句话被印在了封面上。

相爱不易,若已不爱,伤了心,撕了脸,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为自己争取生存的物质条件没什么不对,支持~!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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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6-7-28 16:55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热牛 At 2006-7-28
可他说一直是他在供楼啊
他说房子没有我的份(首期也是他的)
难道要打官司才行

如此男人,不要也罢,对本公堂也未尝不可 [M13]
只要是婚内购房,供款,无论是谁出钱的都是共同财产.除非婚前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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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06-7-28 17:08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看了好几天LZ发的帖子。
离婚 = 解脱
解脱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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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7:13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QUOTE Created By 龙江 At 2006-7-28
偶知LZ是谁了,感觉其很会说话、做事、很明事理啊!

[M21] 谢谢了。
要是我LG这样说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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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6-7-28 17:14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牛MM, [M06] 没有用, [M06] 完了还要爱自己~!

坚强起来! [M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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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06-7-28 17:21 | 只看该作者

Re: 想离婚了,我还应该在乎那些财产吗?

如果真是没有挽回余地,退一步说不定真是海阔天空呢,而且楼主还那么有魅力,继续排队的估计会有不少,本身说不定就有男同学在暗中排队了吧?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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