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东山少爷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复制链接]
9466#
发表于 2009-8-26 16:10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M01] [M02] [M03] [M04] [M05] [M11] [M14] [M21] [M22] [M23] [M24] [M25] [M26] [M28] [M29] [M31] [M36] [M36] [M36] [M37] [M37] [M39] [M39] [M40] [M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67#
发表于 2009-8-26 16:27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8-24发表的原文
所以,人行运至35岁后,就一定要坚持锻炼身体,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保持自己一直以来的坚定信心,这样就能保证有精神饱满,魅力十足的眼神,就定能好运常在。
因为35岁开始,你就行眼运了。所以就更要保持你的眼神的光彩。


完蛋了,作为一个新来的老同学,这两天不眠不休的看这帖子,愣把放光彩的眼神给整没光彩了,在失明之前赶紧撤 [M41]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68#
发表于 2009-8-26 17:06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69#
发表于 2009-8-26 17:38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0#
发表于 2009-8-26 17:46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孔明2009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潮佛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孔明2009是不是东少的托呀?经常忽悠人,难道这又是催眠的手法之一?!

绝不是,我说的是真的。[/quote]

开玩笑的,不用当真。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1#
发表于 2009-8-26 18:40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M11] [M11] [M11]

华山论剑变成私下切磋啦?

[M11] [M11] [M11]

不过从孔明2009 朋友的遭遇看,功力好象比不上东爷啊,否则为什么没能逢凶化吉呢,面相除了看过去,更重要的是问前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2#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21:02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潮佛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孔明2009是不是东少的托呀?经常忽悠人,难道这又是催眠的手法之一?!

哈哈,我的托?差点被哇塞论坛领导MM除名的托。我还不至于那么没劲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3#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21:07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孔明2009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孔明2009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孔明2009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孔明2009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2009,欢迎你的朋友上擂台。
哇噻,等了大半年,终于熬到一个了。激动啊。
但声明,本擂台只接面相挑战者。

首先声明,我叫孔明2009.
他就是学面相的,约在十几年前,偶的机缘,碰到的他的恩师,学了谋生之道,也没学几天,大约半年左右,跑江湖吧,只交了个皮毛,他有残疾,师傅师别时告诉他挣口饭吃就行了。
现在他职业论命。
以我看,他的水平,应该和东少在伯仲之间,还不够、他也不愿和东少过招。
他师父是祖传,现在新加坡,应该是东少所指的世外高人吧。
他师父应该是炉火纯青吧,像中科院院士。[/quote]
你可以告诉你的师傅,什么过招不过招的,那是一句笑话,不要太当真,我只想向他讨教。相学这玩意,讲的就是要相互切磋。我在首帖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是想用这个贴,引出民间高人,相互切磋、学习。[/quote]
他不是我师父,是我朋友,他的师父在新加坡。[/quote]
那就你朋友吧,我向他讨教,先谢谢了。[/quote]
我现在外地打工,出来两年了,中午给朋友打了个电话,他正忙着;
是忙于生计吧,水平一般,只能讨得些许米水,养家糊口罢了;
不像东少,衣食无忧,养尊处优,生活悠悠。
也不像我,浪迹天涯。
但是,他说很感兴趣,有可能聊聊;
但是,我估计你会失望的,他的水平,和你差不多,愚以为,相术功力,不足其师父的三成。
八个兄弟,一个早夭的案例,是我亲眼所见,还有更神奇的,千真万确,但,不是朋友所看。
他能否达到,不得而知。

[本帖由孔明2009修改于2009-08-26 15:32:33][/quote]
就是功力与我差不多的,我也跪拜,叫三声师傅先。
我说过,我发帖的目的,就是想拜见同门朋友。 [M29]
把他QQ给我,我加他。或者手机也行。[/quote]
东少这么豪爽,我会在今晚征得朋友同意后在短消息中告诉你他的手机号,或许明天吧;
我朋友有残疾,说话不利索,去年大病一场,说不得一句话,如今才恢复了一些,我都只能听懂六七成,你不一定听得懂,也不会说普通话。希望不要见笑;不过,可以发短消息;
再次申明,我浅见,他和你水平差不多,你会失望的。[/quote]
和我水平差不多的我就叫师傅,三人行必有我师嘛。
至于不会说普通话没关系,火星语我都听的懂。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21:14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na_cathy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M11] [M11] [M11]

华山论剑变成私下切磋啦?

[M11] [M11] [M11]

不过从孔明2009 朋友的遭遇看,功力好象比不上东爷啊,否则为什么没能逢凶化吉呢,面相除了看过去,更重要的是问前程啊

华山论剑还是公开透明的为好,这样同学们才能学到东西嘛。 [M01]
再说我也很想看看什么江湖派跟学术派的区别。 [M01] [M01]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5#
发表于 2009-8-26 21:18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花事了 于 2009-8-25发表的原文
如果这贴能引出真正的高手来,东爷也算没白忙乎。

(跟了三个月,我该走了,再见!)

[本帖由花事了修改于2009-08-26 00:39:30]



花mm留步,你一直是我心中的谢蕴道,你走了,这帖子一半的美都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6#
发表于 2009-8-26 21:29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华山论剑还是公开透明的为好,这样同学们才能学到东西嘛。 [M01]
再说我也很想看看什么江湖派跟学术派的区别。 [M01] [M01] [M01]



东山大哥好气量!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7#
发表于 2009-8-26 22:39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东少回来了,真好!!!
既然来了切磋的啊,那就更好了啊,这样我们又有可学的东东了哦!~~~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8#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22:44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quote]引用作者 生如红茶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华山论剑还是公开透明的为好,这样同学们才能学到东西嘛。 [M01]
再说我也很想看看什么江湖派跟学术派的区别。 [M01] [M01] [M01]



东山大哥好气量! [M29][/quote]
我是忽悠派的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79#
发表于 2009-8-26 23:27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等着看热闹哈 [M02] [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80#
发表于 2009-8-27 08:05 | 只看该作者

Re: 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潮佛 于 2009-8-26发表的原文
孔明2009是不是东少的托呀?经常忽悠人,难道这又是催眠的手法之一?!

哈哈,我的托?差点被哇塞论坛领导MM除名的托。我还不至于那么没劲吧。[/quote]
什么除名不除名,托不托,这么恶心的话也说得出口?
什么有劲,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呀。
什么论坛领导MM,什么除名,说清楚。
好马不吃回头草,谁恶心。
米国MM一抱怨就翻脸,翻脸比脱裤都容易。
太失望了,跟了这些天,我做错了什么,有人要除名,我为什么不知道。
做人要厚道。 [M22] [M22] [M22]

[本帖由孔明2009修改于2009-08-27 08:06: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6-6-11 07:33 , Processed in 0.11176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