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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ONE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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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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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9-12-4 08:47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引用作者 洒水车 于 2009-1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anole 于 2009-12-3发表的原文
真的怀念杨大侠啊


杨一刀是英雄呀。让那些狗官们胆寒,审批秘密进行。[/quote]

[M01] 搜索“杨刀”——

http://search.blogbus.com/search?q=%E6%9D%A8%E5%88%80&b=4500490&dir=one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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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09-12-4 08:5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杨妈妈会看到的——

杨刀

杨刀二十八,七一沪事发。四五直冲九,三伤六被杀。

http://gseny.blogbus.com/logs/32113093.html

[本帖由VOLARE修改于2009-12-04 0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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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9-12-4 08:5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看来,一个人点燃了自己是很暴力,不过他忽略的是,自己所带领的拆迁人员,全副武装已经成为货真价实的暴力机器。在有备而来的手持盾牌、钢管的拆迁人员面前我们期待唐福珍的理性回归,在正在实施蹂躏、践踏着的理性里,谁又能感受一个母亲在最后时刻所走过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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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09-12-4 08:55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已经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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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09-12-4 08:57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9-12-4发表的原文
杨妈妈会看到的——

杨刀

杨刀二十八,七一沪事发。四五直冲九,三伤六被杀。

http://gseny.blogbus.com/logs/32113093.html

二十个字,从一到十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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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11:16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白岩松:唐福珍会成为又一个孙志刚?2009年12月04日 09:41中央电视台【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21条主持人(董倩):今天我们的节目继续关注发生在成都市金牛区因为拆迁而引起的一起惨剧。岩松,你关注这件事情是关注拆迁这件事情,还说关注这名妇女非正常的死亡?

白岩松(评论员):我想这是因为这个年拆迁冲突终于导致的一个更大的悲剧,之所以用终于这个词,是因为这两年我们已经看到因为拆迁而导致的冲突在逐渐在升级。但是在升级的过程中,我们只看到了轰轰烈烈的过程,却几乎看到的是一个悄无声息的结尾,并没有找到一个从根子上去解决拆线冲突的治本之策,所以这次悲剧终于酿成。那么,这样的一个悲剧会是结尾吗?我们会找到方法去制止类似的悲剧吗?

主持人:我们经过一天的了解,不妨再了解一下唐福珍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以及发生在事发当天的一些具体的情形。

唐福珍的亲属:姐妹当中,长得最漂亮的一个,也是最爱美的一个人。她的发型都是最流行的,而且她经常也会去做美容,对生活品质来说,要求特别高的一个人,很会享受生活的一个人。

解说:她,指的就是几天不幸死亡的成都金牛区居民唐福珍。从这张照片上,我们多少可以感受到亲人口中的她,本是一个爱美、爱生活的女人,然而11月13日,在面对前来执法的拆迁人员时,她却不断地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最终点燃。

这栋三层小楼就是唐福珍原来的家,1996年修建好后,唐福珍开了一个服装加工厂,她和家人也住在这里。据唐福珍的朋友说,她的生意一直不错,每年大约有三百万元的收入。然而11月13日早晨,这栋小楼再一次迎来了执法拆迁队。

这个女孩是唐福珍的晚辈亲属,事发时她和七八位亲人正寄住在唐福珍家,目睹了当天唐家发生的事情。

唐福珍的亲属:穿着睡衣,然后里面穿着睡衣,外面穿了稍微厚一点的棉袄的一个风衣,旁边她也放了汽油,这中间僵持了可能足足有两三个小时。两三个小时的时候,就是站在楼顶上徘徊、走动、喝水,她一次一次地向下面拿着话筒喊话,说你们的人只要冲下来,我就跳下去,可是他们没有停止。

解说:然而僵持了近三个小时后,拆迁人员开始进入唐福珍家。据这位女孩说,当天在场的亲属们都遭到了暴力,她说,或许是这一切刺激到了唐福珍。

唐福珍的亲属: 她唯一的方法就是将汽油倒在身上,一次一次的倒在身上,她只有那样做,也许她会觉得可能这种做法会吓住这些人。

解说:如今,谁都不知道,唐福珍在点燃自己的最后那一刻是怎么想的,只是她的亲人们始终坚信,死亡并不是她的本意。

唐福珍的亲属:可是医生说她很配合治疗,非常配合治疗,说实话我们也很放心,我们知道我三姨她很坚强,她有没有了结的心愿,她还有一些寄托,所以她自己很想生活下来,很想活着,医生说她,想活的意识很强。

解说:然而她的亲人没有想到,11月13日那天,就是他们见到福珍的最后一面。此后,他们一直被阻挠去医院看望唐福珍,只能辗转打听她的消息,唐福珍在医院住了16天后,最终不幸去世,而她的亲属,记得11月13日那一天,唐福珍说的最后一句话。

唐福珍的亲属:快到医院的时候,给我说了最后一句话,这也是留给我最后的一句话,她说“你一定要从我家里面选一张漂亮的照片做遗像”。



<< 上一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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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9-12-4 11:18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希望不要白牺牲,如果是又一个孙志刚,那就造福后人了,但情况不乐观。

孙志刚事件牵涉的利益相对小,这个,地的事情,利益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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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9-12-4 11:2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成都自焚者身后的那面五星红旗(ZT)
秦建中


昨天晚间收看央视新闻节目,一个持续十多秒的画面令人震惊: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站在自家的三层楼房之上,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十多分钟后,她将自己点燃。烈火中,一个鲜活的生命倒下,更触目惊心的是,在她的身后飘扬着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

自焚者唐福珍在医院与伤痛了十六天之后,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武汉晚报报道称,16天前,她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如今,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还是在昨天,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向媒体介绍了有关事件过程。该负责人说,唐福珍被执法人员从违建楼顶救下送往医院后,金牛区有关方面迅即派出专人,24小时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该负责人还表示,“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唐福珍点火自伤的意外,这一结果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对于她的不幸去世我也深感痛心”。

笔者不知道这位负责人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是不是出自内心,但想弱弱地问一声,当现场的执法者分明已经看到唐福珍将汽油泼在身上扬言自焚,为什么拆迁者还不停止执法活动,而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走向绝路?纵然如当地官方所言,唐福珍及其家属暴力抗法,难道暴力抗法的唐福珍必须去死才能显示执法者的威严?

我不想再用刻薄的方字来评论这个血腥的拆迁,因为公众非常清楚城市拆迁中的利益链条是什么模样。就算唐福珍的住宅楼房是违法建筑,但人们不免要问,当初唐福珍建设房屋时是谁批准的,有谁来为唐福珍的违法建筑买单?

唐福珍走了,但她倒下时的那个场景让人久久难忘。蓝天白云,在五星红旗下,一个中国公民为了保护自家“风能入,雨能入,帝王不能进”的房屋而失去宝贵的生命。不可否认,唐福珍将国旗插在自家房屋的顶上,其目的就是为了与拆迁者抗争,因为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

但是,我们还不能否认的是,尽管唐福珍插国旗是为了保卫自己的私有财产,但她插国旗的举动就足以证明,这面红旗的份量在她的心里有多重。一个高度认同我们这个国家的人,就没有理由不认同国家的法律,虽然她被当地政府定性为暴力抗法,但执法者是否也应该扪心问一问,在拆迁中,我们是不是做到了以人为本,是不是具备人民最大、百姓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

在社会生活中,老百姓对地方官员的工作作风不满,一些人就会上纲上线为百姓的矛头指向政府,而从不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每时每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封建的“官老爷”思想意识还很浓重,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冒犯了“官威”就会在法律的名义下将人治罪。

诚然,在地方官员的权威之下,唐福珍和她的家人根本就不可能阻挡得了拆迁,即使是唐福珍为此失去了生命,可她家的楼房还是会被夷为平地。然而,公众不得不问,唐福珍是弱小的,但她家楼房上面的五星红旗难道还没有官员手中的权力神圣?行文至此,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当法律不能保护唐福珍的时候,当法律成为权力者的工具的时候,暴力拆迁和拆迁的暴力在所难免,唐福珍式的悲剧还会再次上演。如若不信,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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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9-12-4 11:2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与蜗居中的老太太一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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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09-12-4 11:30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蓝天白云,在五星红旗下,一个中国公民为了保护自家“风能入,雨能入,帝王不能进”的房屋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M30] [M12] [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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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11:58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引用作者 无碍 于 2009-12-4发表的原文
希望不要白牺牲,如果是又一个孙志刚,那就造福后人了,但情况不乐观。

孙志刚事件牵涉的利益相对小,这个,地的事情,利益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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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09-12-4 12:46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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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9-12-4 12:5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李承鹏:有一个杀人《条例》

唐福珍把自己身上浇上汽油,点燃,自家阳台上的她看上去好像一枚火把。但我们知道,她必然不会照亮任何东西,除了家人的泪水。然后,街市依然太平,房屋依次拆迁。



我怀疑47岁的成都妇女唐福珍是受了上海妇女潘蓉的启发,制作了燃烧瓶的潘蓉最终被按在地下,其夫还被判刑8个月,所以唐福珍认为,烧汽油瓶就不如烧自己,比起迅速可被扑灭的燃烧瓶,这叫可持续性燃烧,经历漫长的拆迁纠纷和上诉无门后,朴素的生活经验足以告诉一个绝望的妇人,房子是保不住了,烧了自己也许能给家人一些光明。



唐福珍不是第一个在自家土地上自焚的,10月16日上午是曾祥刚,只是因为4200元的塑料大棚差价,有关部门开着20多辆警车、100多个身上刺青的混混强行入场拆迁,他据理力争无果,最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燃料淋在自己身上,点燃,十几分钟燃烧过程中没有人去抢救,有个叫关守丰的不明真相的群众自不量力,操起菜刀与混混拼命,迅速被打翻,那样子好像一条受伤的狗。



像个碳化物的曾祥刚被送到长阳县人民医院,拒收,后送往宜昌市人民医院,不治身亡。愤怒的群众带着曾祥刚77岁的母亲要求父母官对话,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公布的现场录相是经过严格剪辑的,只有混混们在行动,没有警官在施暴。



当然还有沈阳的住户一刀捅死强拆人员、湖南的住户被殴打致残、温江的母亲抱着孩子被铲车铲飞……他们的名字是不可以被公布的,处理结果是神秘莫测的,官员继续高升,GDP一路飞涨。



前年,我在开设多年的《居周刊》专栏里写了一篇关于七十年土地使用权的幻想文章,当班编辑遭到了罚款,去年,我写当年以两千元被强行卖出的我家老宅,现在值一亩8888万,编辑差点下岗。就是这样子,有些秘密是不可以说的,有关部门先是共和了我们的土地,这就赚了一笔钱,然后在土地上修了房子再让我们去买,又赚一笔钱,觉得银根吃紧,以城市的名义又拆掉,再修再让我们去买,觉得还不过瘾,就借鉴了资本主义的物业税,再赚一笔,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根本不拥有土地,我们一直在以买房的钱在租房。这是一个好主意,只要不拥有土地,就可以持续赚钱,或者又叫可持续发展。



所以说D和ZF是最会做生意的,我们不需要搞市场经济,只要养一群打手和删除文章的绿坝就行了,像HH、LCP、AWW之流,败坏其名誉就行了。不过,经多年教育后我已无所谓了,因为我死后肯定是要埋在地下、化于泥中,这就是永久拥有权。当然不敢忘贴上墓志铭:本人已死,有事烧纸,小事招魂,大事挖坟。



我碰巧在成都写一本关于拆迁的小说,碰巧听到唐福珍的事情,碰巧听到城管执法局长钟昌林说,这个楼建于1996年,在支付4万元青苗补偿费、1万元住房占地款后以租地的名义与金牛区天回镇金华社区签订了建房用地协议,但2007年8月,在成都市的一项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中,这个楼就处于市政建设工程工程规划红线以内,是为非法建筑,在最后期限是强行拆迁时,还遭到住户扔石块和汽油瓶等……



上述这段话是有语病的,因为既然与镇上签订了建房用地协议并交了5万元,就是说镇上是同意唐福珍修房的,那这个小楼是合法的,至于10年之后政府把它划为红线之内,是政府和政府之间闹矛盾了,是混混A和混混B之间分赃不均了。这是否说明,我们的城市规划总是在修动中,这不是为了让城市更现代化,而是要赚更多遍的钱,偏偏有个叫唐福珍的妇女不想让他们再赚一笔,就非法了。



这就像一家黑店,其实我们是不介意让黑店赚点黑心钱的,但黑店的黑在于,不仅赚黑钱,而且还规定每过十几年就必须拉你进去吃住,不配合,就是非法。



就算是非法,按天朝《宪法》规定也该是法院派人强制执行,而不是政府带着重型兵器,政府没有这个权力,所以住户扔石头掷汽油瓶可以不算违法的,因为政府先违法,唐福珍最多算是以暴制暴而已,当然——是一个鸡蛋对一个石头的以暴制暴,结局,我们都是知道的。



前年CNN卡弗蒂说中国都是暴民,是的,我们确实有很多以鸡蛋碰石头的暴民,而且为国家省钱,燃烧都玩自焚的,不花国家一分钱。



唐福珍一家1死4伤7人被抓捕,如果我的预测和以往任何一次那样阴险而准确,有关部门是会在像大尾巴狼一样表示了遗憾后,宣布她家是违章建筑,并警示其余不明真相群众配合城市进程。所以自上世纪90年代政府颁布的那条《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很操蛋的,它其实是一条杀人条例。如果阅读至此大家可以搜索一下天朝的《宪法》,就会发现这个《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跟《宪法》《立法法》严重抵触,就这么好玩,在我国,政府居然可以越俎代疱制定法律,而如有抵触,法律还抵不过条例,条例是圣旨,法律是手纸。



所以,法院的同志,稍息,立正,解散。



所谓的GDP,就是鸡的屁,所谓的经济增长,是靠掠夺公共资源比如土地比如河流比如矿山达到,靠抢地和杀人获利的地方政府,靠警察和城管开道的《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让我们透支了未来几十年后的利益,而任志强还在如鳌拜一样说,我只为富人修房,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不废除杀人的《条例》,经年之后,每一座高楼下的基木,都有一颗魂灵在飞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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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09-12-4 13:2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心痛,只希望如此悲剧不要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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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09-12-4 13:3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谈谈拆迁zz

文章提交者:大国崛起200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两天媒体热炒的唐福珍自焚案件确实很让人心疼,但是我觉得这件事情要全面、客观
、理性地看待,不能因为死了人就在这里咋咋呼呼,猫眼的网友确实不够冷静。总的来
说这是一件什么事呢?是成都市打算修一个污水处理厂,唐福珍为了一点个人利益百般
阻挠这一工程,拿1125万成都市民的生命当儿戏,最终才酿成了这一悲剧!事实上,一
个小小的私营企业和一个污水处理厂哪个更重要?和一千万成都市民的生存环境哪个更
重要?为了几个血汗工厂让中国变成西方国家那样污水横流、烟雾弥漫的人间地狱,我
们1125万成都人不答应!我们14亿中国人不答应!

修建污水处理厂是为了公共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要舍小家顾大家,某些网
友连这点牺牲精神都没有吗?!如果战争年代解放军征用你们家房子修工事,难道你也
要收钱?难道你为了几百万块钱宁愿当汉奸、当亡国奴?!事实上,只有每个人都挺身
而出维护国家利益,个人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国家利益是海,集体利益是江河,个人利
益是雨水;大海饱满了,江河欢腾了,雨水才会更大! 人活在世上不是只要吃饱穿暖就
可以说自己幸福的,还有一些更加崇高的东西,比如大国崛起,比如民族尊严,比如独
立自主的外交地位,比如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我们只是为了一点个人私利而蝇营狗苟,
谁会站出来保障我们的这些权利、自由和尊严呢?

举个例子,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本来是个优秀的医生,其他辛亥革命的元勋和
烈士比如黄兴、赵声、林觉民、喻培伦、秋瑾也都是当时的精英人物。在那个人才匮乏
的年代,如果他们只是为自己活着,完全可以做到家财万贯,荫庇子孙。但是他们却为
了中华民族的自由和尊严,义无反顾地走上战场,最终推翻了清王朝!他们为的不是自
己的一点蝇头小利,更不是为了打江山穿龙袍坐天下,他们只是希望千千万万普通的中
国人能够有活得有尊严,活得像个人样;希望那些忙碌于社会底层的草民,毕生积累的
财富不会再被清廷巧取豪夺,然后交予外人;希望那些有识之士不会再因为某须有的罪
名而锒铛入狱,死于非命;希望不要再见到这么一个内残外忍的腐朽朝廷!而如果他们
只是专注于自己的个人利益,任由清王朝胡作非为,那么不仅中国人民要继续忍受奴役
,他们的私人财产也得不到保障!要知道在清朝,不管你是文人、学者、企业家、白领
还是什么社会精英,只要你不愿意昧着良心和留着长辫子的官僚们一起欺压百姓,他们
要拆你的房子照拆不误,要让你家破人亡你照样逃不脱!

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轻徭薄赋、藏富于民、人人平等、崇尚奋斗的社会主义强国
,在这中国崛起的前夜,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辛亥革命元勋们的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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