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L14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走马上任权益版

[复制链接]
76#
发表于 2008-1-31 09:51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支持大律师 [M29] [M29]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08-1-31 10:08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这么大的好事呀

以后多给偶们出点子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08-1-31 10:09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恭喜恭喜 [M29]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08-1-31 10:11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随便问一下新版主,还有没有多得发票可以赞助一下呵? [M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楼主| 发表于 2008-1-31 10:22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引用作者 一丁 于 2008-1-30发表的原文
恭喜恭喜!

系统不好使,竟然给了四次,以为没搞定,竟然都搞定了!
行行好,就算给两次,能退回36GG么? [M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1#
 楼主| 发表于 2008-1-31 10:23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引用作者 wendyyib 于 2008-1-31发表的原文
随便问一下新版主,还有没有多得发票可以赞助一下呵? [M05]

应该有,楼上要什么发票呢?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2008-1-31 10:23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恭喜LZ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2008-1-31 10:24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LZ来了,权益版必然会更上一层楼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2008-1-31 10:24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俺进来可不光为了领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2008-1-31 10:24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主要目的是支持LZ,
为权益版增加人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2008-1-31 10:25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8-1-30发表的原文
总版竞选失败,做不了总教头,有熟悉的TX教我从基层干起,呵呵,积累经验,毕竟高楼大厦要从地砌!说得没错。
基于eileen工作繁忙,无力继续打理业主权益版,加之其认为我的职业更适合维护权益的活,力劝本人接手!
而本人闲着也是闲着,能为JJ论坛出点力,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也是有闲有心情的。承蒙eileen大力推荐,却之不恭,只有勉力接受。
对于权益版的人气问题,真的也许我也拿不出很好的办法;但eileen tx说得好,权益版人气不高,说明我们的权益维护得好!高人就是高,简直是太高了!人气问题,聊以此自慰!
在此,本人承诺,尽自己的能力,打理好权益版,希望各位坛友,有空来权益版转转,有什么法律疑问,尽管来此提问,相信你可以获得相对及时的回复!
在此,特别感谢各位邻居的一惯支持,无以为报,唯以GG!
本人声明,GG回报的数额以本人自由心证为准,不得报怨!发完800GG完工! [M01]


好文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2008-1-31 10:27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你刚刚得到由 L148 对帖子走马上任权益版的回复给您的回报50个GLG


谢谢,俺会继续支持LZ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8#
发表于 2008-1-31 10:28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你刚刚得到由 L148 对帖子走马上任权益版的回复给您的回报5个GLG

版主真是快手,在此谢过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9#
发表于 2008-1-31 10:29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31发表的原文
你刚刚得到由 L148 对帖子走马上任权益版的回复给您的回报50个GLG


谢谢,俺会继续支持LZ的


为啥这位MM是50 [M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2008-1-31 10:29 | 只看该作者

Re: 走马上任权益版

版主俺不在乎G多G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7-9 10:23 , Processed in 0.05966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