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lmap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州公积金新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ZT)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09-6-12 13:44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原来半年提取一次,账户里面得钱最多是半年的。

滞留的钱按照每月款×一个月为基数的话:

以前以半年周期计算滞留基数是:
1+2+3+4+5+6 = 21个累计基数。

现在以半年周期计算滞留基数是:
6+6+6+6+6+6=36个累计基数。

[M07] 晕倒,坑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09-6-12 13:46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保留6个月余额[M4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09-6-12 13:49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M17] 怎么现在ZF啥事情都做的不让人清爽,靠,有时真想骂这些狗屁不是的东西,脑袋是不是都拧下来给某些人当夜壶被灌糊涂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09-6-12 13:54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本来就不多钱,留了半年,能剩多少呀? [M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09-6-12 13:56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ZF是不是没钱了? [M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09-6-12 14:56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账户要留半年缴存额不太合理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09-6-13 00:23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要求须预存半年的住房公积金这个条件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M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09-6-13 11:07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我的公积金 [M13] [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09-6-13 11:58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估计基金的钱让人败光了 [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09-6-15 21:54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都是在折腾老百姓。有钱人不需要公积金,没钱靠公积金还贷的,手续更多更繁琐而已。

有点钱想提前还点贷款,奶奶的建行要递交申请后四个月才给办理手续。 [M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09-6-15 22:20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引用作者 一路尾随 于 2009-6-12发表的原文
ZF是不是没钱了? [M16]

大家都看出来了? 等着挨宰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09-6-15 23:32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好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09-6-15 23:33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引用作者 came 于 2009-6-15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一路尾随 于 2009-6-12发表的原文
ZF是不是没钱了? [M16]

大家都看出来了? 等着挨宰吧[/quote]

[M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4:58 | 只看该作者

Re: 取公积金 账户须留半年缴存额(ZT)

本帖最后由 lmap 于 2010-11-1 09:38 编辑

广州公积金新规

●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将可以按月提取,但账户内需保留半年的缴存额。

●公积金提取全部采取转账支付,不准提现,防止骗取套取公积金。

●职工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广州以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购房产须在职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是在配偶户籍所在地、工作地。

代表委员三问公积金

1 买房时用不上,叫什么公积金?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日前关注到广州公积金新政动向,他认为如果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行留存半年缴存额度,实际上是违背了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初衷。“住房公积金是为市民买房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老百姓一辈子也就买这么一次房,等到买房真正需要时却用不上,制定这样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广州公积金异地购房限制,孟浩指出,公积金政策不能与珠三角一体化进程相违背,公积金是市民自己的财产,不应限制市民在哪里买房,在这方面公积金和医保都存在限制过多的弊病。孟浩还认为“异地购房限制是为了防止骗取套取公积金”的说法站不住脚,政府应该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不能让市民背负管理成本。

2 公积金余额,不够支付提取额?

广州市人大代表、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常委卢启明昨日明确指出,广州公积金提留职工半年缴存款是“很不合理的”,他对这个政策持怀疑态度。“现在许多年轻夫妻要等着领取公积金供楼,一旦要留存半年款项,很多人就要去借钱还贷。”卢启明认为公积金管理部门拟订的提取新政太过草率。

“公积金管理部门到底拿这笔钱去干什么了?难道是公积金的余额不足以支付每月的提取额?”卢启明进一步指出,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公开公积金的投资去向和具体账目,如果出现亏空就要由政府出面解决,而不能靠留存职工公积金来“拆东墙补西墙”。

卢启明还指出,公积金政策涉及百万职工的切身利益,管理部门在出台政策前应该充分听取民意,比如召开听证会,并且有必要向人大作出汇报。

3 公积金委员会职工代表是谁?

广州公积金的新动向也引发了人们对公积金决策权的反思,公积金政策究竟是政府说了算,还是职工说了算?从目前的操作模式上看很难给出明确的答案。

记者查阅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现第八条明确指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09-6-16 15:03 | 只看该作者

Re: 公积金留存半年超100亿 巨款将投向何处?(ZT)

决策者是屁股决定脑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6-6-19 00:22 , Processed in 2.89345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