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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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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斑竹定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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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6-9-19 17:2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要不斑竹大哥也一起来凑个份子?
我最近军体拳有好几个月没练了
手生得很哈

有机会学习一下你的军体拳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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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6-9-19 17:2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论坛的风气。

尽管对管理处有意见,但我还是按时交管理费,因为没交管理费,我就没资格对管理处提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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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06-9-19 17:25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御风飞翔 At 2006-9-19
论坛的风气。

尽管对管理处有意见,但我还是按时交管理费,因为没交管理费,我就没资格对管理处提任何意见。

好不容易平息了些,老哥您又来了
唉,问题好复杂哦
不过兄弟我内心的想法,其实和你差不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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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6-9-19 17:25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9-19
初步统计了一下,物业公司的收到的钱包括(但不限于):

1、业主物业管理费

2、商户管理费

3、非固定车位停车费及固定车位的管理费

4、户外广告、电梯广告收费

5、周末商户活动、摆摊等所得的租金

6、移动、电信等的基站、设置入场费


当然还有一些其它隐性收入,比如是否从业主水电等里边揩油,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而我在上边列的6项中,4、5、6其实都应该是归业主,第三项中非固定车位停车位也应该是归业主。而且这项的金额还很不是小数目。

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费只是所收钱的一部分而已。

非固定车位的停车费也应该归业主(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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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6-9-19 17:28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大只牛牛 At 2006-9-18
[quote]QUOTE Created By 云中悍龙 At 2006-9-18
我也按时交管理费,给不交的人享受了.竞然有人还得2000元的管理费奖励,还有公摊费用,是不是不交费的都摊给我们交钱的人了,想想真是愤慨.



应该是介绍朋友来合生买房子奖励的.不是"非法"所得.别误会人家了. [M11][/quote]


业主这边没什么问题。

倒是很怀疑HS是否真能将这部分钱转给KJ

因为答应赠送的是HS,而收管理费的是KJ,面上看两家是独立核算的。所以按说HS应该将答应赠送业主的管理费等额转入KJ[/quote]

NND,其实就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的问题.他就是要这样气你. [M09]
我一听到"那不关我们的事,那是发展商的事"的时候我就特火,TMD,你们不是一伙的?
就这种管理水平和状况,我不会请.我相信其他野猪不会请这样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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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6-9-19 17:30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地下车库还每月收100元管理费,汇景新城的车库比骏景的车库好不知多少倍,它每月才收50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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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6-9-19 17:3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就欠了最近一期的管理费没交,估计KJ再发一次催款单就取交了,因为上次的单不知道扔哪了。不过今天我还是打电话给管理处了,问他们我们的物业维修基金卡什么时候办下来,这不跟去银行存钱连个存折都没有一样吗?我直接说,你们一天不给基金卡,我就确定你们一天挪用我们的钱。你们也别催管理费了,你们欠我们还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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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6-9-19 19:33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同意楼上某位的说法,偶还是交管理费.交了,偶与KJ吵架的力气也就大些~!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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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6-9-19 20:0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从逻辑上,交了管理费才有资格要求物业,向它提意见的说法没什么道理,除非康景是个比较称职的物业公司,但现在它总体上说不是。

难道说,你交了管理费,你才可以要求它,然后它不理你,达不到你的期望,然后你要么继续交管理费,保留一个可以吱声的权力,要么就收声,任它把小区搞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

要注意,首先,它就不是一个合理的存在。

拒交管理费是不是一个有效地与康景交涉以达到改善目标的手段值得怀疑,但可能是一些同学的无奈选择。

其实,我想要指出,到目前这种程度,除了解聘康景,别无选择,虽然这条道路比较漫长。任何期望它改善,期望它妥协的想法,都有点不切实际。

任何一次它的行动都有合生的目的在背后,纯粹为小区、为业主的事情,看不到有。

如同美国独立前夕的《常识》,我们也应该有人来写一个对开发商以及它旗下的物业公司的“常识”。
不要抱有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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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6-9-19 20:0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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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06-9-19 21:0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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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6-9-19 21:05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zhms At 2006-9-19
另外,每个业主显然也会有其个人的特殊利益,并不是说他是业主,就一定与广大业主的主要利益一致,所以,仅仅因为某些业主 (或许) 的言辞,就推测他不是业主,显然也不一定正确,只能说是一种表达 (譬如认为他不符合业主的主流),毕竟,HS/KJ也有很多人是小区业主,而且还会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请明言,不必含沙射影[/quote]

不是含沙射影。

确实很多其他原因的。

业主的利益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以前已经论述过了。

估计交管理费的业主很多会对不交的有点不以为然。

但从道理上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互相指责没必要。

[zhms修改于2006-09-19 2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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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06-9-19 21:08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说这番话也是有其他原因呢?
在交不交管理费的问题上,在本贴目前所涉及的范围内,我或许不是主流
但是,你如此这番话,我看着不太舒服
本人郑重申明:一是业主,二不是HS或KJ之流,三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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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6-9-19 21:0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无论他的别的角色是谁,是小区业主那就是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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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6-9-19 21:1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斑竹定夺,谢谢!

QUOTE Created By cure At 2006-9-19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说这番话也是有其他原因呢?
在交不交管理费的问题上,在本贴目前所涉及的范围内,我或许不是主流
但是,你如此这番话,我看着不太舒服
本人郑重申明:一是业主,二不是HS或KJ之流,三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我这么说当然有原因。因为你指责不交管理费的业主,认为他们侵吞了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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