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color=red]紧急注意:千万不要去堵中山大道[/color](请将此帖置顶)
完全赞同lindows的意见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3-10
[quote]QUOTE Created By 人面桃花 At 2006-3-10
偶是一法律人,也是骏景维权活动的热情支持者,偶也参加了昨晚九点的散步,当时,在八匹马处有筒子准备冲上中山大道去堵路,偶很是担心很出状况,现趁中午特发此帖,因时间勿促,法条查得不是很全,分析也无法太细致,请各位筒子见谅:
1、围堵中山大道,如造成交通堵塞等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291条,有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危险。
据偶了解,广州某区几百农民因菜田征用问题堵了某一交通要道,导致该要道交通瘫痪几小时,后抓了几人,而且已被判刑。
2、请切勿与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冲突,否则,根据刑法第277条,有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危险
3、偶们业主只能以偶遇散步的形式,可以考虑在八匹马处或售楼部前喊口号,发一些宣传资料,但最好不要再向前,否则,根据刑法第296条,有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风险
4、除照相机,DV,条幅外,请切勿带管制刀具,爆炸药等,否则,根据刑法第297条,有构成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危险。
5、偶一直认为,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到相关部门递交请愿书是很重要的一解决问题的途径。
唠叨这么多,偶只希望偶们能合理地利用法律的空间,保护好维权业主,合法,理性地维权,不然,如果偶们业主自乱阵脚,岂不正中某些人下怀。
关于第三条,我个人建议目前不要到八匹马和售楼部为好,以免与发展商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影响我们的宣传效果
第5条,个人认为是应该优先考虑的。只有和平、理性的方式都不成功的情况下,才应该考虑其它途径。如果和平、理性的方式都没有尝试,或者还没有得到结果(相关部门超时没有回馈应该也当做一种结果),就贸然采取其它方式,则未免太不理智,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quot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