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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小区停车的最新方案(最新修改)
单纯说说对于有TX提出即使有固定车位, 也能参加露天车位抽签的一些看法.
虽然说公共用地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有业主无论是否拥有固定车位, 都该有停车在公共用地的权利.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车位不够放, 否则也不用搞那么多方案出来. 那么在车位不够放的情况下, 如何做到公平, 在我看来公平就是每一户家庭, 都可以停一辆小车. 那么那些已经有固定车位的, 先取得利益的业主, 能不能考虑一下那些后来的人怎么办, 你是两辆车, 有一辆要另外想办法. 但是那些后来的, 是就连仅有的那辆都没得放.
事情应该一步一步来做, 核对月保车的行驶证是否和业主名字一致, 核对每户是否只有一台月保车, 禁止所有临保车进入, 小区所有允许停车的地方划线, 确认到底有多少个车位, 在确保了业主每户一台的车之后, 万一, 万一还有位置, 那才是考虑给业主的第二台车, 亲戚好友来访的车停放. 如果连每户一车位都还没满足的情况下, 又怎么好要求业主自己的车停小区外, 划出用地给来访车辆呢?
sigil 发表于 2011-2-27 15:14 
我是主张没车的和有多辆车的也应该有同等权利。
因为情况会不停的变化的,现在没车,也许马上就买车了。
现在一台车的,也许买多一台。
现在没车位的有车的,也许买车位。
还有的车位或者会转让的。
所以我主张所有业主应该轮流拥有固定车位的使用权,先后顺序通过抽签解决。剥夺无车业主和有车位业主的权利是不妥的,而且这个情况也会随时变化的,抽签后固定车位的使用期限应当有所限制,让没抽到签的业主们轮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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