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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了,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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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4-10-25 16:58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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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5 17:16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说到"离"想起我一个朋友!
前些日子在酒吧碰到我一个朋友,快2点还在酒吧晃悠!他可是有名的怕老婆。我挥手叫他过来问:"这么晚还不回去?小心你老婆抽你"
他答"离了!"
我问:"离了??那怎么办呢"
他很不屑的看着我们,大声说"离了有什么奇怪的??能怎么办?再娶呗!愚昧!这个社会有本事的男人和女人谁不是一婚再婚,周而复始,坚持到底,至死不渝啊!"
我们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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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04-10-25 17:18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看不出来有什么好笑, [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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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4-10-25 17:22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一样的太阳一样的月光下,孕育着百样的人生。
生活方式是可以自己选的,日子过成咋样自己明白就好了,管他人家咋过呢~ [M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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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5 18:45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QUOTE Create By 坐在单车上的宝贝 At 2004-10-24
从"美丽的意外"到如今,不知道楼主是否是突破了现实,已经得到你所想要的爱情,无论如何,祝福你,如果这份感情的代价足够大,留给第三人的伤痛也足够多,那楼主就用足够多的爱和付出,对待这一份来之不易吧!

我想,现实生活中,能够如此放弃换取爱情的应该不是很多吧!更多的人还只是徘徊在想象的门外,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在他的婚姻中幸福或是痛苦!
[M29] [M29]


[M16] 穿了马甲还被你识破了!厉害!只是因为我舍不得换掉签名罢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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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4-10-25 18:50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M16] 还是一个别人认识的马甲 [M11]
我肯定不认识楼主的,否则我的眼镜肯定要从新买,好贵阿 [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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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4-10-26 10:05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感情没有对错爱情不应有条件但那是说男未婚女未嫁之时
真是爱得如此之深那就应矢志不喻有什么资格双双再去接受另外的婚姻伤害无辜的爱人
既已执子之手结为夫妻那更是多少世才修来的缘份和福份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自己的爱人就在眼底,心上却系着别人,放纵自己感情的同时是否想到会亵渎另一个人的爱情?而那个人是肯为你披上嫁衣也是希望从此你能一心一意对待的!过去那个她从此应是不相干的!
何况如果真爱怎不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等到海枯石烂这都做不到有何爱可言?!
要去爱就先去拿到可以爱的资格,而且你所谓不爱的那个人一样也需要获得应有的呵爱。自己给不了就早点让出,红颜易逝,莫待无花空自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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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4-10-27 13:54 | 只看该作者

Re: 喝多了,想你!

这份感觉留在心里,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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