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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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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9-5-16 15:48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新闻就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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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9-5-16 15:51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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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5:52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我说呢,你俩咋那么亲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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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5:53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quote]


汗!我啥时候欠您老人家GG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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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5:58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5发表的原文
长平:杭州飙车案中标签的作用
  但愿我没有犯过于乐观的错,因为我相信在滔滔民意的压力之下,杭州飙车案有望得到较为公正的解决。这是又一起以网络作为主要阵地的公共事件,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网络在维护草民利益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站在另外一个角度看过去,我实在感到有些悲哀: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案或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定要演变成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之后,人们才看到公正解决的希望呢?

  5月7日晚,杭州青年胡斌驾车撞人致死,警察现场处理之后,他被释放回家。当天深夜,目击者把现场照片和事件经过发表在当地的热门网络论坛“19楼”,事件中富家子弟和普通路人的对比成为话题。随后有几个网民对飙车者进行辩护,称“人死了不可惜,可惜了好车”,激起了其他网民的愤怒。

  次日下午,杭州警方的通报会火上浇油,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按照这个速度,不大可能发生目击者描述的“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情况。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词“70码”就此诞生。它成为滥用权力为为富不仁者开脱罪责的一个标签。有人把它音译为“欺实马”,以便和网络流行语“草泥马”呼应。

  死者谭卓虽然出身“平凡人家”,但毕竟是一位“上进青年”,名牌大学毕业,IT公司就业。他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对网络都很熟悉,对世态也不陌生。浙江大学的校友8日为死者亡灵举行了祈福活动,并联名向杭州市长写了一封公开信,发表在“19楼论坛”。公开信对一位有为青年的惨死深感痛惜,对交警的草率结论提出质疑,呼吁市长重视,公正处理。

  没有证据表明杭州市长读了这封公开信,但是媒体很快报道出他对此事的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10日,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已于8日对胡斌刑事拘留,此案将会依法严格、公正办理。

  在网络上广为转载的是8日发表在“19楼论坛”的一个帖子,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从媒体专业技术上看,这个标题提纲挈领,而且形象生动,易于传播,为此事件一跃成为公共舆论的焦点起到了关键作用。“富家纨绔子弟(或称‘富二代’)”和“平凡上进青年”的标签就牢牢地贴在了它的身上。

  为此事件的公共化当推手的,除了杭州警方贡献的“70码”之外,还有一些试图阻止媒体报道的传闻,以及天涯网上出现的一大批新注册的为肇事者进行辩护的ID.出于对“五毛党”的愤怒,这些辩论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前来揭露和声讨。

  有人呼吁就事论事,不要扩大舆论,乱贴标签。然而,从上述列举中可以看到,假如没有这些标签,此事件就不可能成为群情激愤的公共事件,就不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样的话,它就真的“就事论事”地掌握在交警手里,按照“70码”的倾向进行处理了。

  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

  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接到一些爆料,知道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许霆”、“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女许霆”、“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许霆”和“王帅”甚至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




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

  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接到一些爆料,知道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许霆”、“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女许霆”、“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许霆”和“王帅”甚至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



这段话很好!所以就是我主题所说的“因为有了标签,所以吸引了眼球!为什么同样的事情不让人奋起?就是因为人性的丑!执法者不敢执法!有钱人只手遮天!我所说的标题不好就是说这个社会竟然要依靠“标题”才能去公正!

[本帖由yan%修改于2009-05-16 16: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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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09-5-16 16:14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贝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这段话我觉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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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9-5-16 16:20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70码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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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9-5-16 16:59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人头必涌!

引用作者 空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有点道理。

怕他有权有势欺负人,但也不能欺负了他。


居然还有道理?!

现在是他违法撞死了人,是有主观意识的飙车,不是意外——今天不撞死这位,明天也会撞死另一位。

他现在就是欺负人了,不是“怕他欺负人”。而我们想欺负他都没门。

[本帖由lonehorser修改于2009-05-16 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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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9-5-16 17:02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开始并不想回复的,因为之前的贴子就已让我感觉LZ不是一个讲得通道理的人,便懒得费口舌,没想到几位跟你说理的TX,都不能让你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仍然自顾自说,断章取义,偷换概念,似乎你才是掌握真理的人!

不过我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二十多年前,我也是这样与家里的长辈争论过!但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希望LZ也是一个初中生!这样我就能够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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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9-5-16 22:57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这段话很好!所以就是我主题所说的“因为有了标签,所以吸引了眼球!为什么同样的事情不让人奋起?就是因为人性的丑!执法者不敢执法!有钱人只手遮天!我所说的标题不好就是说这个社会竟然要依靠“标题”才能去公正!



LZ啊LZ,辩论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关系!执法者不敢执法,难道是因为人性的丑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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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9-5-16 23:01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贝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这段话我觉得很好![/quote]

楼主,如果你认同这个看法,那么是否与你前面的论点自相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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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57#
发表于 2009-5-16 23:34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quote]


汗!我啥时候欠您老人家GG了啊?[/quote]

小四也好,GG也罢!开玩笑的,不要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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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09-5-17 19:59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哞哞羊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贝壳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发生在杭州的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在网络和现实社会激起巨大反应,正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
不少富裕的年轻一代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
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

楼主你先看看这个!



这段话我觉得很好![/quote]


楼主,如果你认同这个看法,那么是否与你前面的论点自相矛盾了?[/quote]






有点词不达意吧!总的来说这样的执法不力,要靠标题出头,始终是社会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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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09-5-17 20:00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n% 于 2009-5-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教主 于 2009-5-14发表的原文
U叫我来问你还GG,有得还吗? [M01] [M01]


小四也没答我,正一吝啬鬼! [M04] [M04] [M04] [M41][/quote]


汗!我啥时候欠您老人家GG了啊?[/quote]

小四也好,GG也罢!开玩笑的,不要放在心上![/quote]



U,我之前发的那个帖子被一些人骂死了!觉得太无奈了,我再怎么想也想不到会有那样难听的话出现在帖子上!我竟然也要一一回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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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9-5-17 20:26 | 只看该作者

Re: 《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学生》——但凡带着“富家”一词,涌者必众!人性的丑

[M33]
70码,听说改为80~100码了,真搞笑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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