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tsing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也说跳舞事件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1-8-27 23: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 我一直在关注 没西南海得强势介入 估计大家还停留在论坛讨论的阶段
估计下去的几个论坛女将 也给口水淹没 心气难平

要表达的就是一种愤怒 虽然声音有些微弱 至少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重视...骏景足球 发表于 2011-8-27 23:07


也确实,没有西南海带着他的健身器材下楼,
我们几位女业主还真是不太敢和这帮噪音制造者去理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1-8-28 00:15 | 只看该作者
再补充一点我的看法。大家同生活在一个小区里,大家要以和为贵,要有自己的良心和判断,不能人云亦云。昨晚 ...
evens 发表于 2011-8-27 23:52


对!同感。倒地的老人真的很善良,今晚在楼下见到他跟楼下的很多老太太问好,其中有些老太太问他为什么不在医院多住几天,老人说没事我就回来了,要回来照顾孩子们吃饭。有人问他昨晚的事情,老人说我怕他们把我的音响拿走就抱住音响,但是我的心脏不好,那音乐震到我的心脏受不了就倒到地下。不是被人推倒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1-8-28 00:16 | 只看该作者
再补充一点我的看法。大家同生活在一个小区里,大家要以和为贵,要有自己的良心和判断,不能人云亦云。昨晚 ...
evens 发表于 2011-8-27 23:52


对!同感。倒地的老人真的很善良,今晚在楼下见到他跟楼下的很多老太太问好,其中有些老太太问他为什么不在医院多住几天,老人说没事我就回来了,要回来照顾孩子们吃饭。有人问他昨晚的事情,老人说我怕他们把我的音响拿走就抱住音响,但是我的心脏不好,那音乐震到我的心脏受不了就倒到地下。不是被人推倒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1-8-28 00:20 | 只看该作者
可是,我又听见有些点火的话语,说老人家为什么不说是被人打伤了,还有干嘛不多装下,等等........你反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干脆就倒下不起来.........老人就很老实的说我不可以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1-8-28 00:21 | 只看该作者
骏景就是因为有这些垃圾的存在所以事件也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1-8-28 00:2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还是那句话,人在做,天在看。这个世界我始终相信有报应的,做人别做亏心事,做了的话,迟早会还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1-8-28 00:27 | 只看该作者
最后,希望老人家天天开心,血压恢复正常,心脏能够承受高音炮都不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1-8-28 01:17 | 只看该作者
1、向倒地的老伯问好,正是因为您的正直才能赢得大家的尊重,祝您健康长寿!事实也说明,噪声不但对周围的老人小孩有影响,同时对您的影响最直接;所以还是小一点声音好些,是不是?
2、向众多维权业主们道声:辛苦啦!很多都不是家在中庭的直接受害者,但都挺身而出,真的很热心也很勇敢。[M29]
3、而那些“战斗”在一线的老太太及话筒男,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真想给你买张动车车票去山西煤矿喝三鹿奶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1-8-28 02:46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在那里监督声音的是西南海啊,我见过几次,也看到他每次声嘶力竭地在跟老人家讲道理。辛苦了!赞一下。
我不住那附近,而且可能很快就要离开骏景了。但是,还是想说几句,在没有协调这个音量之前,我每次走过那里都感觉到很吵。那声音确实太大了。我想大家的想法都是一样的,谁也没说不想让老人跳舞,但就像老人们跳舞不想被其他人打扰一样,我想住在楼上的看电视的邻居,做作业的小朋友们,也一定不想听楼下的震耳欲聋的音乐。
既然有公约说不让用低音炮,首先这条就得遵守,不管你的低音炮是音量大还是音量小,因为这个标准是最好界定的,然后再讨论声音分贝的问题。
虽然很快就要离开,还是希望骏景有个和谐的,安静的环境。
祝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1-8-28 07:02 | 只看该作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11-8-28 07:03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
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

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

,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

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第三十三条 使用空调设备、音响等家用电器和乐器,家庭娱乐活动,排放的噪声不得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

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违反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造

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百元罚款。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dB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

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11-8-28 07:0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骏景噪声最大的问题是:
噪声制造者不敬畏法律。
执法部门不作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11-8-28 07:20 | 只看该作者
顶西南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11-8-28 07:35 | 只看该作者
我买了噪声分贝仪测了小区噪声,觉得按法律规定的噪声量完全不现实,但是只要大家配合,放音响的音量够用就好,群体之间别互相抬音量。如果能按居委会牵头达成的协议执行,完全可以大大缓解骏景的噪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11-8-28 07:42 | 只看该作者
考虑到发生了冲突,去居委会我带上了噪声仪,想宣传一些法律和对声音的分贝有个认识。
在会上,贾主席一看到噪声仪立即暴跳如雷,指责我挑起事端制造矛盾。可是当时我还一句话都没说啊。
我觉得这帮人最可怕的是非常藐视和仇视噪声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7-31 23:01 , Processed in 0.22353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