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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ONE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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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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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12-2 21:21 | 只看该作者

Re: 牛刀:楼市炒家空前大逃亡接盘人会很惨

现在还是太疯狂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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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9-12-2 22:23 | 只看该作者

Re: 牛刀:楼市炒家空前大逃亡接盘人会很惨

是有点疯了。有钱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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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9-12-2 22:32 | 只看该作者

Re: 牛刀:楼市炒家空前大逃亡接盘人会很惨

去珠江新城转一圈,发现有钱人真是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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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00:1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蓝莲花
  
   写完上海女人潘蓉抗击拆迁的稿子,已经是晚上11点28分。记者应该秉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能动情,然而,写这篇稿子的几个小时里,我一直在流泪。
   我的好友浦志强一再告诫我,不要把自己混同于采访对象,要克制情绪。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但是今天,我做不到。因为唐福珍死了。这一次,我并没有把自己混同为采访对象,但我不不仅仅是记者,我还是人。
   很多年前,在北京日报工作的时候,幼稚的我渴望新闻自由,写了一篇小说《真相》。小说中的女记者无意中遇到了一位农民工,讨薪不成,妻子被医院骗了高额医疗费却落下了残疾,两个孩子被人贩子绑架后,警察索要办案费。受体制和新闻规律所限,她无法报道此事,农民工用跳楼自杀来成全了她的新闻价值诉求。最终,女记者说服报社总编辑,报道了这条新闻,农民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然而,两人都遭到了停职处理。
   这个幼稚的小说躺在我的电脑里,至少有3年的历史。我没有想到,现实生活的故事远比这个小说激烈。据我的一个媒体朋友透露,唐福珍生前多方求助于媒体,有的媒体勒索她,更多的媒体是袖手旁观,因为案子不够大,不够极端。是啊,在到处都是拆迁惨祸的中国,有几起能够进入媒体视野的呢?潘蓉用燃烧瓶扔挖掘机极端吗?一个村选出几名代表经年累月上访极端吗?手拿宪法、物权法保卫财产极端吗?在市区中央搭窝棚一住几年极端吗?都不极端。唐福珍想用她的鲜血,刺激这个社会的良知。自焚前她说:“一定要选一张我最漂亮的照片做遗像。”她的极端,确实引来的媒体的关注,甚至她的死亡,比自焚后救活更能带来新闻效应。
   然而,她用对自己的残酷换来的些许期望遭到了践踏。很可能,关于她的讯息,已经无法在报纸、电视上出现,也许还有网络。当然网络是删不干净的。删不干净的网络却只能徒增我们的痛苦。我们不能上街,不能散步,这些法治国家允许做的公开表达愤怒的行为,我们都不能做。
   除了被拆迁者本身,也许我们记者是最能体会他们痛苦的一群。因为我们看到过、听到过、拒绝过、愧疚过、麻木过、袖手旁观过。我很想向九泉之下的唐福珍道歉,但是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因为如果她还健康地活着,我和同行们一样,会拒绝她的请求,我无法将她的故事写在报纸上,我依然会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和我一样爱美的女人拼死一搏后,撒手人寰。迄今为止,除了失声痛哭,我别无他法。“我们都是体制”,连岳曾说。唐福珍的死,是我们所有人都无法洗清的罪过。
   这是个该诅咒的世界。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2009年12月2日凌晨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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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9-12-3 00:24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这社会就是“黑”。 [M12]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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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9-12-3 05:5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2009震撼世界照片之一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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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9-12-3 09:06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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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9-12-3 09:2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有那么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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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9-12-3 09:2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千万不要乱。乱了受苦的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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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9-12-3 09:3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如果能在那个地方起一个纪念碑,就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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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9-12-3 09:37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昨天晚上中央台(好像是9台)演了手机拍的视频,看不下去了, 太难受 [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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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09:39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唐福珍想用她的鲜血,刺激这个社会的良知。自焚前她说:“一定要选一张我最漂亮的照片做遗像。”她的极端,确实引来的媒体的关注,甚至她的死亡,比自焚后救活更能带来新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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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9-12-3 09:40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M13] 泡沫什么时候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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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09:41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是啊,在到处都是拆迁惨祸的中国,有几起能够进入媒体视野的呢?潘蓉用燃烧瓶扔挖掘机极端吗?一个村选出几名代表经年累月上訪极端吗?手拿宪法、物权法保卫财产极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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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9-12-3 09:42 | 只看该作者

Re: 请记住唐福珍的死亡/

引用作者 STONEWU 于 2009-12-3发表的原文
唐福珍想用她的鲜血,刺激这个社会的良知。自焚前她说:“一定要选一张我最漂亮的照片做遗像。”她的极端,确实引来的媒体的关注,甚至她的死亡,比自焚后救活更能带来新闻效应。

[M13] 难道真的要用鲜血才能换来有关部门的关注吗?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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