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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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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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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7-7-7 18:14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特别赶过来反对一下yama。 [M01]

我也认为总版这次公告用词灰常谨慎,用“严重藐视制度”这词汇绝对不为过。总版木有必要收回并道歉。HOHO~

画蛇添足说一下,本帖只是表明对事件的看法,没有针对蜗牛的意思哈(俺装着和yama很熟悉就不特别申明了) [M02] HOHO~

[M02] 不过总版大人们已有终审结论了,本贴看来也是纯属无聊,闪人。 [M04] [M41] [M41] [M41]
[本帖由不会游泳的鱼修改于2007-07-07 17:28:37]

假装很熟也可以继续争哈,俺就是认为执罚无错用词有失,能认错的人用“严重藐视”,如果犯错不认还继续跟总版强辞夺理的该如何定义呢?是“非常严重藐视”还是“十分严重藐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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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7-7 18:18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引用作者 yama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特别赶过来反对一下yama。 [M01]

我也认为总版这次公告用词灰常谨慎,用“严重藐视制度”这词汇绝对不为过。总版木有必要收回并道歉。HOHO~

画蛇添足说一下,本帖只是表明对事件的看法,没有针对蜗牛的意思哈(俺装着和yama很熟悉就不特别申明了) [M02] HOHO~

[M02] 不过总版大人们已有终审结论了,本贴看来也是纯属无聊,闪人。 [M04] [M41] [M41] [M41]
[本帖由不会游泳的鱼修改于2007-07-07 17:28:37]

假装很熟也可以继续争哈,俺就是认为执罚无错用词有失,能认错的人用“严重藐视”,如果犯错不认还继续跟总版强辞夺理的该如何定义呢?是“非常严重藐视”还是“十分严重藐视”? [M01][/quote]

还是反对。 [M02]

JJ说的那个认还是不认那个是公告之后的事情了。 [M04]
[本帖由不会游泳的鱼修改于2007-07-07 18: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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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7-7-7 18:32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yama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特别赶过来反对一下yama。 [M01]

我也认为总版这次公告用词灰常谨慎,用“严重藐视制度”这词汇绝对不为过。总版木有必要收回并道歉。HOHO~

画蛇添足说一下,本帖只是表明对事件的看法,没有针对蜗牛的意思哈(俺装着和yama很熟悉就不特别申明了) [M02] HOHO~

[M02] 不过总版大人们已有终审结论了,本贴看来也是纯属无聊,闪人。 [M04] [M41] [M41] [M41]
[本帖由不会游泳的鱼修改于2007-07-07 17:28:37]

假装很熟也可以继续争哈,俺就是认为执罚无错用词有失,能认错的人用“严重藐视”,如果犯错不认还继续跟总版强辞夺理的该如何定义呢?是“非常严重藐视”还是“十分严重藐视”? [M01][/quote]

还是反对。 [M02]

JJ说的那个认还是不认那个是公告之后的事情了。 [M04]
[本帖由不会游泳的鱼修改于2007-07-07 18:26:43][/quote]
趁着儿子下去溜达了,我跟你认真一回,请见 http://www.junjing.net/forum/50757,1450,0.html 1465、1468楼相关内容,总版出处理帖时间是7月6日上午10时多点,光波自己承认没有学好论坛认证制度的说法是7月5日已经说的,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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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7-7 20:43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踩一脚,懒得说了

HOHO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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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7-7 21:10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认证本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
就是因着本人对论坛的关注不够,本着对论坛认证制度以及对各猪头的尊敬,一直就没有去申请一个猪头。

从一个未认证的ID角度去看,当我代入这个事件去考虑。
一个自称对论坛热情关注的人,
在同一个页面,
相差7分钟,
相差2个回帖,
分别请了不同的两组人,
写下保证书“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来申请认证。

总版的字眼“严重藐视”已经相当的和谐了。
这种行为根本就是在挑战“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 [M14]
“没有好好学习”不是一种可以接受的借口,成年人都知道。

据说还有几位认证人是知道这两个ID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嗯~~~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和谐社会,相当的和谐。。。 [M41] [M41]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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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7-7-7 21:16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yama老大,以您在革命群众中的崇高威望,这点小事的来龙去脉在羽普班内稍微问询一下就能知道,您的知情权应该没啥可能丧失的 [M01]


至于大众,经常都是被蒙在鼓里的,或者人家根本没有这份好奇心。


事件的真相,永远都只是在当事人中才最为了解,我们旁人看到的多半是一鳞半爪的迹象而已。


所以俺在这些事里从不费力寻找事件的发生过程如何,而只是从各方当事人的处事方式中得出一个判断,这样更为简便,也比较适合俺这种懒人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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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7-7-9 10:18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yama老大,以您在革命群众中的崇高威望,这点小事的来龙去脉在羽普班内稍微问询一下就能知道,您的知情权应该没啥可能丧失的 [M01]


至于大众,经常都是被蒙在鼓里的,或者人家根本没有这份好奇心。


事件的真相,永远都只是在当事人中才最为了解,我们旁人看到的多半是一鳞半爪的迹象而已。


所以俺在这些事里从不费力寻找事件的发生过程如何,而只是从各方当事人的处事方式中得出一个判断,这样更为简便,也比较适合俺这种懒人 [M01]

狮子,俺说话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打听对俺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至于你对大众的看法,我向来都是支持的,我坚持觉得总版应该选择把事情说明白说透彻,完全是为了维护总版大人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起码,他们是不怕事的,不怕说的,可以说的,而不是弄个小锁头就搞得天下太平。嘿嘿。 [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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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07-7-9 10:20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引用作者 下岗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认证本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
就是因着本人对论坛的关注不够,本着对论坛认证制度以及对各猪头的尊敬,一直就没有去申请一个猪头。

从一个未认证的ID角度去看,当我代入这个事件去考虑。
一个自称对论坛热情关注的人,
在同一个页面,
相差7分钟,
相差2个回帖,
分别请了不同的两组人,
写下保证书“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来申请认证。

总版的字眼“严重藐视”已经相当的和谐了。
这种行为根本就是在挑战“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 [M14]
“没有好好学习”不是一种可以接受的借口,成年人都知道。

据说还有几位认证人是知道这两个ID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嗯~~~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和谐社会,相当的和谐。。。 [M41] [M41] [M41]

下岗同学,抽点时间学制度,再发几贴就有猪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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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7-7-9 15:16 | 只看该作者

Re: 我选择说:关于蜗牛和光波同时认证引起的争端

引用作者 yama 于 2007-7-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7发表的原文
yama老大,以您在革命群众中的崇高威望,这点小事的来龙去脉在羽普班内稍微问询一下就能知道,您的知情权应该没啥可能丧失的 [M01]


至于大众,经常都是被蒙在鼓里的,或者人家根本没有这份好奇心。


事件的真相,永远都只是在当事人中才最为了解,我们旁人看到的多半是一鳞半爪的迹象而已。


所以俺在这些事里从不费力寻找事件的发生过程如何,而只是从各方当事人的处事方式中得出一个判断,这样更为简便,也比较适合俺这种懒人 [M01]

狮子,俺说话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打听对俺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至于你对大众的看法,我向来都是支持的,我坚持觉得总版应该选择把事情说明白说透彻,完全是为了维护总版大人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起码,他们是不怕事的,不怕说的,可以说的,而不是弄个小锁头就搞得天下太平。嘿嘿。 [M22][/quote]

嘿嘿,同感。
不過我是對小鎖頭的作用不屑:若帖子不屬惡劣性質,如果討論完的,沒必要加小鎖,沒討論完的,就更加沒必要加小鎖。

如果人家覺得無趣的,也就不會跑去跟貼,自然就被淘汰了,所以很多帖子加鎖頭簡直是閑得無聊多此一舉。

另外不知道論壇管理員有沒有分割/合并帖子的選項,按理說應該有的,像不小心重復的帖子,各自有回復的,直接給它分割合并了就行,鎖此移那的,總有顧此失彼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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