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纳兰容若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编故事赚GG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05-3-26 17:40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M01] 继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5-3-26 1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5-3-27 00:26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纳兰同学,明天记得继续写哦。。。

别搞个烂尾在水区,这里可不允许出现的撒 [M01] [M01] [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5-3-27 00:29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M21]
MM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5-3-27 23:55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最喜欢看故事的拉,收藏先~~ [M32] [M36] [M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11:58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继续

不让烂尾 [M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12:01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尽管外面的世界很不平静,征战连年,兵荒马乱,

但这一切仍然令我感到非常新鲜,

我想是要把属于我的欢乐时光全部拿回来,

但是,母亲把锁在房里,严令不许外出。

那个巫师的话对她就象一道魔咒,使她不得有一点放心。

她虽是聪明绝代的女人,却也不敢拿自己女儿的终身幸福去冒险。

在这一点上,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 [M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12:16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我为了证明自己可以和姐姐一样生活着阳光下,

生活在平凡的人们之间,可以平等自由的和男女交谈,

我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偷偷跑了出去,

在终南山下,等到了我的姐姐和三弟。

我为他们的吃惊感到得意,

姐姐愤怒的责怪我,

三弟也说不该胡闹,

好歹再过一个月,满了十六岁,

到时候天涯海角任你遨游,何必非要急在一时。 [M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12:23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我但笑不语,

他们那里了解渴望自由的心,

是片刻也等不得的。
  
就这样,我们三人到了风陵渡口。

可那场风雪实在太大,我们不得不在安渡酒店休息一晚。

那一晚,姐姐私下一再叮嘱我,不可和陌生人随便攀谈。
  
我答应了。可当我听到"神雕大侠"那些激荡人心,

快意恩仇的英雄事迹时,我就把姐姐的叮嘱抛到了九霄云外,

忍不住央求那位宋大叔再说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5-3-28 15:04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QUOTE Created By 纳兰容若 At 2005-3-26
我告诉父母,我经常听到莫名悲戚的歌声,

然而,他们急急呵斥我,又匆匆四处各地聘请名医大夫回来,

却没有人没能治好我,直到那个巫师的出现。

他把一双干枯消瘦的手掌贴上我的印堂,声音暗哑低沉的说,

这孩子在十六岁之前,不可以见陌生异性,否则必将孤苦一生,寂寂终老。
  

我那一生精明厉害的母亲相信了他的话,

把我送上与世隔绝的桃花岛。

我在这里度过美好却寂寞的十年,此刻,我是真的要离开了。 [M22] [M22] [M22]


一遇杨过误终身。可惜,可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5-3-28 15:10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喜欢 [M29]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5-3-28 15:11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M19] [M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5-3-28 15:20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好看! [M25] [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23:25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继续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5-3-28 23:28 | 只看该作者

Re: 编故事赚GG

[M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10-29 23:26 , Processed in 0.17271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