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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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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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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5-2-4 13:47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QUOTE Create By KMM At 2005-2-4


最艰苦的事真正当兵的。
他们拿得最少,干得最苦。
可是当官的呢。
我同学毕业后就去了空军部队,现在跟我们说他们出去买水果,水果摊贩是不敢收他们钱的 [M10]

他们开着走私车在街上闯红灯,警察也是不敢管的,上次他自己开的车,警察要查,他说只要你敢查,出了事情你负责。警察也没招。

这些负面的东西老让我见着

对于这些特权,我不是不羡慕的 [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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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5-2-4 13:51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M06] [M06] [M06] [M06] [M06] [M06]
[M06] [M06] [M06] 都是偶不对,都是偶的错! [M30] [M30] [M30]

本来只是随意灌灌水,没想到会引出这样的争端局面 [M06] [M06] [M06] [M06] [M06] [M06]

着急地不知怎么办才好 [M13] [M13] [M13] [M06] [M06] [M06] ,谢谢妖精帮偶解了围,谢谢,谢谢!!! [M21] [M21]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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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5-2-4 13:58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M20] 我错了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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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5-2-4 13:59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拜托拜托大家!
别再争这个问题了 [M23] [M23] [M23] ,

珍惜咱们的邻居情谊,保护好咱们建之不易的论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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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5-2-4 14:00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QUOTE Create By KMM At 2005-2-4
[M20] 我错了  [M29]


俺觉得大家都没有错,都是在理性的讨论。。不过俺觉得和原帖的距离越来越远,而且好像这个话题大家还挺有兴趣。。

来来来。。20个膏膏奉上 [M03]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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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5-2-4 14:01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M04] [M04] [M04] 看来道歉也有用,那我多道几次,是不是更多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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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5-2-4 14:01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QUOTE Create By 枫叶之儒 At 2005-2-4
拜托拜托大家!
别再争这个问题了 [M23] [M23] [M23] ,

珍惜咱们的邻居情谊,保护好咱们建之不易的论坛吧!


[M16] 俺纵观全文,没有发现有针对个人的任何言论。。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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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05-2-4 14:02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QUOTE Create By KMM At 2005-2-4
[M04] [M04] [M04] 看来道歉也有用,那我多道几次,是不是更多  [M05]


没看首帖么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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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5-2-4 14:05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QUOTE Create By MASK At 2005-2-4
[quote]QUOTE Create By 枫叶之儒 At 2005-2-4
拜托拜托大家!
别再争这个问题了 [M23] [M23] [M23] ,

珍惜咱们的邻居情谊,保护好咱们建之不易的论坛吧!


[M16] 俺纵观全文,没有发现有针对个人的任何言论。。 [M14][/quote]
[M21] 如果是针对人身攻击的帖子,采用强硬些的手段俺也觉得是没什么不妥。适当的争论应该是没问题的。枫叶MM不要觉得有什么不妥。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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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5-2-4 14:06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争鸣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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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5-2-4 14:08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QUOTE Create By MASK At 2005-2-4
[quote]QUOTE Create By KMM At 2005-2-4
[M04] [M04] [M04] 看来道歉也有用,那我多道几次,是不是更多  [M05]


没看首帖么 [M13][/quote]
声讨双妖,这不是耍赖么? [M15] 虽然咱原来的字数也不多,不过既然被挪了窝理应也值那10个膏膏。 [M34]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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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5-2-4 14:09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QUOTE Create By 枫叶之儒 At 2005-2-4
拜托拜托大家!
别再争这个问题了 [M23] [M23] [M23] ,

珍惜咱们的邻居情谊,保护好咱们建之不易的论坛吧!


视觉不同,角度不同,观点不同而已。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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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5-2-4 14:10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其实,大家所讨论的"军人"根本不是同一主体:

1、枫叶说的"军人",是国防科研工作者;
2、VIP说的"军人",是军队中90%以上的广大、普通官兵,尤其是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流血汗的人(谁都不要否认这些人的存在);
3、风GG说的"军人",是军队中不到10%的军中坏虫。

主体完全不同,不要偷换概念! [M23] [M23] [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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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5-2-4 14:12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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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5-2-4 14:15 | 只看该作者

Re: 同居宝贝观后-军人争鸣专帖

94,哪个行业、团体,都有好人和坏人,拿不同的特例来比较,是永远也不可能会有结论的。

正如我不会否认军人里面有许多伟大的灵魂一样,我也不会否认军人里有社会的蛀虫和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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