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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含辛茹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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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需要公证,个人支付公证费,额要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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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20:58 | 只看该作者
“面对广州城市交通运行进入治理临界点的关键时刻,在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实施交通总量控制管理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广州出台中小客车总量调控试行管理措施,是有之前的专家论证和民意基础的,可以说是落实治堵30条的一次具体行动。”
这样一个事关百姓的重大事项,不需要听证,半夜鸡叫,突然袭击,让百姓承担不该承担的则热,不知所谓‘民意基础’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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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21:38 | 只看该作者
最新的进展,
经过这件事才知道,政府做的决定是不能投诉的,只能做情况反映或申请行政复议。
反映了情况,目前正在处理,初步的答复是,决定是政府做的,钱是公证局收的,但政府并没规定这个钱是谁来出,倒底谁来出呢,反正政府没说,所以政府没责任,呵呵。
买主有公证的权利,也有公证的权利,享受公证的权利,就要履行/承担交钱的义务,不履行公证的权利,就没有上牌的权利,是个死循环啊。
还是那句话,不是多少钱的事,额就想讨个说法,这个钱到底该百姓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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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7-12 22:03 | 只看该作者
lz好认真,但在天朝,这根本就是无解的,
阶梯水费电费有听证会,还开了两次,结果呢还不是老百姓吃亏,政府的决定老百姓讨得到什么说法呢,讨到说法也不会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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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22: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是,听证也是胡扯,形式大于实质,我就是看不惯推卸自己的责任,挺大的一个政府,欺负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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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8-23 14:5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那些投诉部门都是在踢皮球的,一个传一个,最终还是回到原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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