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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空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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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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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2-6 14:10 | 只看该作者
将母子往街里赶了!

政府应该有妇幼组织部门,先找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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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6:03 | 只看该作者
不离婚不行了,现在那个禽兽我根本找不到他,他父母也不管小孩,幼儿园都不送去上,他们的意思是要我净身走,要么带小孩走,他们不会给一分的抚养费,房子也别想拿,我带小孩以后再婚肯定不好,不带小孩我真的会很心痛。人性,连自己的亲骨肉都不管,我现在不知道告赢得话他们硬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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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2-6 16:44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晚上他父母把家的门都换锁了,可能知道我要起诉,我这两天会准备起诉,我现在住在朋友家里,想问一下, ...
天空灰 发表于 2012-2-6 10:49



    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可能结果对自己会更公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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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2-6 16:47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说什么好,是我我不离婚,要求他给点生活费,孩子大了以后再说,至于公婆,不在一起住贝
jishache 发表于 2012-2-6 14:09



    离开也是为了更好的开始,为什么不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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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2-6 16:52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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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2-6 17:06 | 只看该作者
1、        房产是何时(婚前抑或婚后)购买的?
2、        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单方名下,过户无需另一方的同意)。
3、        当时付房款的证据(一般来说,大额款项,应该有银行划款纪录)。
4、        一般而言,对孩子的判决多倾向于母亲,而且4年独自抚养的经历,应该算是有力的支持依据。
5、        觉得如果打算离的话,官司还是要打的(按LZ描述,月入8K的人,经济承受能力应该有。即便赖着不给抚养费,那日后强制执行也可以直接扣划工资)。可能不一定有效追偿,但对LZ来说始终是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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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9:0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所有楼上解答问题的朋友,我现在和小孩都住在朋友那,这两天在准备资料,准备近期起诉,我朋友跟我说第一次起诉不需要找律师,她说有可能还会上诉的,但是我担心他们也请,而且他们跟我说他们打官司一家人都会去,他们家有三个儿子,所以我还有点担心我一个人难说过他们那么多人,我内心还是想请一个,不过就是费用有点高,请问有必要请一个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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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2-6 19:18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打官司很繁琐,有律师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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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2-6 23:00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如果真要保证自己的利益,还是请一个律师好一些。毕竟一万三对可能失去的东西而言不算多。另外如果可以掌握你老公出轨的证据,对于官司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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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2-8 14:4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24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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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2-8 17:45 | 只看该作者
看房子是婚前买还是婚后买,就算婚前买供楼期间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供的,升值空间应该还是双方共有吧,建议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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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2-9 21:27 | 只看该作者
很是同情,帮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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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2-14 11:03 | 只看该作者
加油楼主。你一定可以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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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2-14 11:18 | 只看该作者
抱抱LZ!
要坚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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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2-14 11:30 | 只看该作者
房子的购买时间比较关键,如果是婚后买,没有名字,一样自动有你一份。
至于你的要求,只是3成首付中的一部分,只要能证明,基本没有问题。
基于你说的情况,小孩归你抚养的几率非常高。
对于小孩,未抚养一方出抚养费,是没有疑义的,只要你主张,肯定达成,既然他有收入,执行也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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