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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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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两车碾烂女童下半身 冷血行人路过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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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0-19 19:59 | 只看该作者
问:假若胡温的车队路过,救不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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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10-19 20:11 | 只看该作者
哪里是路人冷血,问你一句:

你正好路过,敢去扶吗?
浮潜 发表于 2011-10-17 11:02



    顶这句,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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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10-19 21:02 | 只看该作者
顶这句,说的好!
琪琪 发表于 2011-10-19 20:11

我绝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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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0-19 21:06 | 只看该作者
问:假若胡温的车队路过,救不救人?
VOLARE 发表于 2011-10-19 19:59


要彻底改变中国社会的道德沦丧,胡温首先要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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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10-19 2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琪琪

看的心痛无比!!我不在现场,我说我肯定会去亲手救也许没人会信,只是我无法想象那些路过的人怎么能那么心安理得的走开呢???这走开的不闻不问的只能说是禽兽不如了,如果一条狗路过,我相信它至少会去看下,会叫两声的。路人其中还有一对母女,应该是最富同情心的,可是这斑斑血迹,这惨不忍睹的宝宝躺在那里,居然能瞥一眼就走开,我真想去拜访下这对母女,拜访下18个人,看看他们究竟是什么材料打造成的。

说起彭宇案,难道就因为那吃屎长大的法官,那狗屎的判决,我们也跟着一起吃狗屎,变成狗屎?整个人类社会变成屎一堆?

心情气愤难平,心痛无比,可能是我还太年轻?那些以彭宇案为理由说不救有理的人们就是老道圆滑,精于世故了?如果因为这样,那我宁可选择自杀也不要那所谓的长大,所谓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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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10-19 2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浮潜

难道就因为那吃屎长大的法官,那狗屎的判决,我们也跟着一起吃狗屎,变成狗屎?整个人类社会变成屎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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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10-19 22:53 | 只看该作者
http://lady.163.com/special/sense/shiping53.html

觉得上面网址那里说的挺有道理,才两岁的孩子啊,三层保护网全线失守,
父母要看好孩子,开车的再小心再慢也不为过,让做好事的风险和成本再低一点.
PS:那路过的打120也没什么风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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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10-20 00:02 | 只看该作者
幸亏有摄像头,否则又来了,~~~http://news.sina.com.cn/s/2011-10-19/182023329723.shtml
礼失求于野?吃特供商品的求礼于喝三聚氰胺奶+瘦肉精+地沟油的?我爸是李刚+李双江求礼于上访者+与狼共舞蹈+鬼添脸?郭美美求礼于大眼睛?南京法官求礼于彭宇?
中X文明办发扬X裆优良传统,说"经济发展说明道德良好"!就是好呀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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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10-20 10:3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忽略了失职的父母,而去怪责其他的路人,连自己父母都不看好小孩子,指望别人来求助吗? 失去孩子固然悲痛,但这不能说他们就没有过失的责任。 这个事情里面,从法律的角度,首先要追究的是监护人和司机! 再看其他人的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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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10-20 11:06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忽略了失职的父母,而去怪责其他的路人,连自己父母都不看好小孩子,指望别人来求助吗? 失去孩子固然悲 ...
raydeng 发表于 2011-10-20 10:30



孩子的父母是没有尽到好好看护的责任,如果天天带孩子的人知道,有时候意外只是一秒钟不到就发生了,一个2岁左右的孩子动作很快的,眼睛眨一下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失去孩子的父母一辈子都会活在自责和悲痛里。在路边走过的人看到这么惨烈的小孩难道打个120,110这基本的社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过分吧,还谈不上去施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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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10-20 1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浮潜

难道就因为那吃屎长大的法官,那狗屎的判决,我们也跟着一起吃狗屎,变成狗屎?整个人类社会 ...
天之痕 发表于 2011-10-19 21:41


谁吃了屎,很清楚,虽然你还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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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10-20 12: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浮潜 于 2011-10-20 12:59 编辑
孩子的父母是没有尽到好好看护的责任,如果天天带孩子的人知道,有时候意外只是一秒钟不到就发生了, ...
琪琪 发表于 2011-10-20 11:06


简单的说:
第一:最大责任是父母或者其他长辈。

第二:司机的责任。要讨论这个就涉及太多,包括目前的法律和已经判决过的一些案例还有人情、伦理。每个成年人都需要用复杂、公平的眼光看问题,好比那个司机去了电话,愿意赔偿,将心比心,但当事人选了报警是不是最好的方式?如果他可以报警那个司机,为什么他做为小孩子的父母没有警察追究他们的责任?!司机是不是更应该报警父母?!再者,我以前没车,很反感开车的,等我开了车发现,行人比车主更麻烦,行人不遵守交通远远远远多于车主,尤其是很小的孩子,突然从离车很近的地方出来,即便是车头(司机上了车,低头在车里整理下物品,这时有个不够高的小孩子走到车头前玩),离车很近,司机在车上是看不到的。即便我们每个成年人,甚至已经为人父母的,当你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人,尤其是小孩子而且周围没有人之后的作出的第一动作,也许会完全颠覆你平常的形象。此时你需要在:目前的法律,如果对方不死赔偿的额度,没有人看见产生的侥幸,良知的谴责,下车救人可能会被打死,对自己和家庭造成的损失等等中去迅速抉择。。。。。。

很多人以为他/她会或者能做什么,但是等他/她身处那个现场,往往他/她发现的是另一个自己。

第三:路人。可以追究路人的责任,但是前提是必须理解有些人不愿意扶的原因。与其追求18个路人,不如反思为什么不是1个人,2个人,3个人而是有18个人走过去都没有救助也没有报警!!!也许最好的方式是打电话报警。而且你要很小心的选择你站在哪里打电话和你报警的称述话语,因为如果没有找到肇事人,那么也许报警的人会被视为最高嫌疑人。

总体来说,我个人并不觉得这很出奇,本来目前中国的道德体系已经崩溃了,也许其他的地方已经、正在发生更悲惨的事情,你不知道而已。没有恒定价值观的民族没有底线也触碰不到价值,只能在追求金钱的道路上不断的试探和超越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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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10-20 22:57 | 只看该作者
女童遭两车碾压续:救助者不堪骚扰已回老家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9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微博
  羊城晚报记者 钟传芳 杨潇锋 许琛

  13日至18日六天时间,陈贤妹处于“莫须有”的道德讨论漩涡之中,无法抽离。她尝试一次次地重复自己的心声———总要有人去帮助,但声音最终越来越微弱。

  18日,陈贤妹的儿子阿兵在电话告诉记者,陈贤妹在遭到媒体的“狂轰滥炸”后,觉得身体很不舒服,还特别去看了医生,他正将母亲送回清远阳山老家。

  陈贤妹的心情,也许可以用她女儿对记者们喊出的一句话描绘:“别再来骚扰我们了!”在一次意外的救人之后,在陈贤妹心中翻腾的最真实情感,我们猜不透。但从陈贤妹的回乡,我们可以知道,她最想要回的,是这几天失去最多的安宁生活。

  她得到了很多赞扬

  我们走在五金城内,很多人问我们,是不是去找那个陈贤妹,“她就在那里,拐个弯就到了”。陈贤妹已经成为了名人。

  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对于陈贤妹的好评也是如潮而至。网友“陈美桃”评论说:“一场车祸,看到人性的善良和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阿姨老了,满脸皱纹,但心美……善良的心美比一切都重要……”

  最直接的,是陈贤妹周边居民对她的刮目相看。陈先生平日总见到陈贤妹在街边与孙子玩耍,但没有什么言语往来,这几天,他遇见陈贤妹时也会颔首,“其实没什么,只是想表达一下对她的敬意。”

  她遭到了一些质疑

  近日,有媒体报道陈贤妹救人之后有眼红的人爆出质疑之声,怀疑陈贤妹的举动不过是为了炒作自己。社会舆论对这样的报道感到震惊,周边居民朱姨气愤地对记者说道,陈贤妹一把年纪,出名能“图个啥”?

  面对质疑,陈贤妹的儿子很是愤怒。阿兵告诉记者,他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中有一半交给母亲。母亲绝不会为了金钱或者出名而去救人。“她连报纸都不会读,出名了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呢?”

  但事实是,事件的影响仍在发酵。评论员司马春秋表示,发出质疑声的只是很小一部分人,并不值得评价。“毕竟言论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

  她失去了更多安宁

  对于陈贤妹来说,安宁的生活很难继续下去了。

  之前,陈贤妹每天6、7点钟起床,忙活完一家人的早餐,然后带着孙子上班。接着去给店铺员工买菜煮饭。下午她休息一下,5点钟将孙子从幼儿园接回来。日复一日的生活很是简单。

  如今,陈贤妹每天应付数不清的媒体、热心人,就连她的邻居看着都觉得烦了。儿子阿兵说,房东对记者采访很是不满,“如果我带你去我们家,搞不好他要赶我们出来的。”

  18日晚,阿兵与陈贤妹已经踏上了回老家阳山的归途……

  陈贤妹的电话随之关机,众多的记者终于找不到她了。在看过大城市的喧嚣与躁动之后,这个淳朴的农村人,踏上了回家路。在那里,有一直不愿到城市生活的丈夫和简单的田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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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10-20 23:04 | 只看该作者
和鲁迅笔下的围观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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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10-21 0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琪琪

看的心痛无比!!我不在现场,我说我肯定会去亲手救也许没人会信,只是我无法想象那些路过的 ...
天之痕 发表于 2011-10-19 21:36

顶这个!赞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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