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闲言碎语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复制链接]
16#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17:24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引用道格拉斯:

不能赞同LZ的言论
关于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并不是小区业主的责任
比如车辆管理,
一部分责任在物管,物管没有在小区里面划线,并且严格控制车辆停放的位置;
一部分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设计楼盘时,没有考虑到建更多的车位,
一部分责任在国家制度的合理性,按道理物业不合格,业主就有权炒掉物管,物管和业主是很纯粹的商业上的契约关系,但是为什么业主无法炒掉不合格的物管呢,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国家权利机关有很大责任,权利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鼓励业主炒掉不合格的物管,维持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公正。
最后一部分是业主的责任,我觉得业主的责任倒是最小的,毕竟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和恶的一面,好人和坏人的区别也就是善和恶所占的比例不同而已,毕竟圣人是极少的。因此,既然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所以才有这样多的法律、规范来约束人类不恰当行为,如果最后产生的结果违反了规范,其实只是违反者钻了规范不完善或者规范执行不到位的空子,业主贪图方便、有私心,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如果LZ以为每个业主都不该有私心,应该处处考虑别人的利益,从人的本性来说这是不切实际的

关于变电站的问题,
与物业管理问题同理
一部分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隐瞒了规划
一部分责任在国家制度、法律、规范的合理性,连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公正都无法维持,无论权利机关标榜自己的行为多么合法合理,都是徒劳的。
最后一部分最小的责任是业主的责任,因为想依靠国家中微小的一部分个体去改变第二点中的不合理性,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从人的本性来说,人有自私的一面,既然与自己利益无关,当然没有必要为了争取别人的利益去损害自己的利益。当然,最近发生的事情,确实有很多与自己利益无关或关系很小的人去维护别人的利益,这说明,我们的社会确实在进步。
————————

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小区业主的责任!小区业主是主人,而且有相应的法规了,完全可以依法去行使权利呀!
说物管这做不好那做不好,炒他鱿鱼呀!没有组织,依法去组织呀!成立物委会是合法的吧?
说开发商这不好那不好,依法去告他呀!告不动?没有去告怎么知道告不动?再告不动越级上告呀!谁包庇它,连它一起告!告到北京去!
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国家权利机关有很大责任,依相关行政法去告它呀!
既然作为业主怕麻烦,听之任之,忍气吞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向现实低头,一盘散沙,那就不要怪人家有法不依,违法不纠了。打落牙齿和血吞吧!
关于变电站的问题,与物业管理问题同理。其他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大问题小问题都同理,今天是你碰到这个问题,明天是他碰到另一个问题,说到底其实都是同一问题。反正中国人有的是耐性,大家一起耗吧,耗到子子孙孙,无穷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3-22 19:15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小区业主的责任!小区业主是主人,而且有相应的法规了,完全可以依法去行使权利呀!说物管这做不好那做不好,炒他鱿鱼呀!没有组织,依法去组织呀!成立物委会是合法的吧?说开发商这不好那不好,依法去告他呀!告不动?没有去告怎么知道告不动?再告不动越级上告呀!谁包庇它,连它一起告!告到北京去!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国家权利机关有很大责任,依相关行政法去告它呀!”

LZ您说得对,您这种想法只适用于国家制度、法律、规范都公平公正的社会,而不完全适用于我们的社会。如果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成立业委会、炒掉不合格物业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而这种事情一直无法完全或部分实现的话,那我可以认为我们的社会完全或部分缺乏这种公平和公正。

LZ所说的“既然作为业主怕麻烦,听之任之,忍气吞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向现实低头”只是LZ的主观臆断,您不能一棒子打死,我们有不少业主一直在为驱除不合格物管而努力,你这样一说,听起来确实痛快淋漓,但是,你伤害了我们部分业主的合法维权的信心,事不成,不同于没有努力过、奋斗过;至于“一盘散沙”的问题,“一盘散沙”是合法的,而“有组织”,是违法的,所以,要长期坚持“一盘散沙”的维权不动摇。变电站的问题同理。至于“反正中国人有的是耐性,大家一起耗吧,耗到子子孙孙,无穷尽。”又是您主观的想法,我所看到的,是中国社会不断在进步,虽然离我们希望的还相距很远,但目标总会实现的。

LZ有这精力不如为这两件事情出一些力量,而不应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我们的业主横加指责,我们都是普通人,而不是圣人,普通人就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有自私的一面,也有无私的一面。这社会缺乏公正公平,您怎么能指望社会的个体去改变整个社会的公正公平呢?

[本帖由道格拉斯修改于2009-03-22 19:28: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3-22 19:29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无语。。。。。。。。。。。。。 [M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3-22 20:04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LZ是爱之愈深、痛之愈切吗?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3-22 20:24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发泄下也挻好的! [M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9-3-22 21:13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M30] [M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9-3-22 22:04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还是看到不少的先知先觉, 怎么调动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9-3-22 22:13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引用作者 Ahong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LZ是爱之愈深、痛之愈切吗?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9-3-22 22:33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我想也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9-3-22 22:40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中国人难道永远都是:事不管己,高高挂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9-3-23 12:42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9-3-23 17:36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引用作者 道格拉斯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不能赞同LZ的言论

关于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并不是小区业主的责任
比如车辆管理,
一部分责任在物管,物管没有在小区里面划线,并且严格控制车辆停放的位置;
一部分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设计楼盘时,没有考虑到建更多的车位,
一部分责任在国家制度的合理性,按道理物业不合格,业主就有权炒掉物管,物管和业主是很纯粹的商业上的契约关系,但是为什么业主无法炒掉不合格的物管呢,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国家权利机关有很大责任,权利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鼓励业主炒掉不合格的物管,维持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公正。
最后一部分是业主的责任,我觉得业主的责任倒是最小的,毕竟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和恶的一面,好人和坏人的区别也就是善和恶所占的比例不同而已,毕竟圣人是极少的。因此,既然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所以才有这样多的法律、规范来约束人类不恰当行为,如果最后产生的结果违反了规范,其实只是违反者钻了规范不完善或者规范执行不到位的空子,业主贪图方便、有私心,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如果LZ以为每个业主都不该有私心,应该处处考虑别人的利益,从人的本性来说这是不切实际的

关于变电站的问题,
与物业管理问题同理
一部分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隐瞒了规划
一部分责任在国家制度、法律、规范的合理性,连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公正都无法维持,无论权利机关标榜自己的行为多么合法合理,都是徒劳的。
最后一部分最小的责任是业主的责任,因为想依靠国家中微小的一部分个体去改变第二点中的不合理性,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从人的本性来说,人有自私的一面,既然与自己利益无关,当然没有必要为了争取别人的利益去损害自己的利益。当然,最近发生的事情,确实有很多与自己利益无关或关系很小的人去维护别人的利益,这说明,我们的社会确实在进步。

[本帖由道格拉斯修改于2009-03-22 12:26:46]

同意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9-11-11 11:20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我查到的一篇资料,具体结论大家自己判断,仅做参考:
变电站基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水平。
事实上极低频场不可能以电磁波的形式辐射出去是个基本的物理学概念,学过高中物理的都能理解。无论是敞开式还是室内输变电设备所产生的电场或磁场随着距离增加而急剧减少,人体不会吸收磁力线,在变电站中只要电场或磁场的强度在国标的允许值内就是安全的!没有一个官方文件说过工频会产生电磁辐射危及人们健康。
室内变电站居多使用GIS组合电器、全地下电缆进出线,变电站的投运与否,根本不会影响变电站外的电磁环境水平。多年测量值表明,110kV室内变电站外磁场强度测量值与背景值无异。
变电站的电压转换是高效率的,其转换过程的能量损失主要是以热量形式的导线铜损和铁芯损耗,没有能量的电磁波溢出,否则,岂不可以不用输电线就能接收和使用变电站“辐射”出来的电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9-11-11 11:25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引用作者 lindows 于 2009-3-22发表的原文
LZ的这种说法不可取 [M22]

某种意思上,这种说法就跟以前日本人说中国人活该就该被他们殖民、屠杀的说法类似。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9-11-11 11:34 | 只看该作者

Re: 活该骏景有一个变电站!

双重心痛 [M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8-27 05:12 , Processed in 0.08203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