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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山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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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貌相 水可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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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1#
发表于 2009-1-21 00:43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唉,人呢?
说完就不见啦? [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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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00:43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你们可不要搞忘我的正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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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3#
发表于 2009-1-21 00:43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essiecxp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那你是想看如何定下心,还是如何努力,还是如何翻身,还是如何养成习惯。 [M10]

都想看 [M25] [M04][/quote]
不行,四选一。 [M14][/quote]
这四个能分开吗? [M04][/quote]
行,您说怎么分吧。[/quote]
不能分开还要分吗?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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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4#
发表于 2009-1-21 00:44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essiecxp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要不今天先选一,
明天选二,后天选三,大后天选四!
搞定! [M04]

那就要看你们打算今晚追帖追到几点先。[/quote]
看直播是件很爽的事 [M19]

为了保持故事的完整性,可否等您老的故事告一段落再顶贴? [M01][/quote]
恩,我一定配合。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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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5#
发表于 2009-1-21 00:45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你们可不要搞忘我的正事啊。

通过故事未婚的MM才能更好地了解你嘛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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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6#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00:45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essiecxp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要不今天先选一,
明天选二,后天选三,大后天选四!
搞定! [M04]

那就要看你们打算今晚追帖追到几点先。[/quote]
看直播是件很爽的事 [M19]

为了保持故事的完整性,可否等您老的故事告一段落再顶贴? [M01][/quote]
好,再给各位老少爷们唱上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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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
发表于 2009-1-21 00:46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你们可不要搞忘我的正事啊。

所以你更应该详细介绍下您的光荣事迹,可以多多吸引众多年轻貌美心地善良的MM-FANS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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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
发表于 2009-1-21 00:47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建议东少先在word文档里写,保存了再copy到这里,这样就不至于前功尽弃了。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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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9#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00:57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03年春,我兄长离世。
年中,我把两老及犬子接来了广州。一面要照顾手术后的母亲,一面也得挣钱糊口。当时还在我同学那做着苦差吏。与一位新西兰的“海龟”负责梅州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的设计标。
中标后,我就开始了一个月多次的往返梅州。最高一月九次。要知道,那时可是非典施虐的高峰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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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
发表于 2009-1-21 00:58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上 [M36] ,暂时不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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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01:01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回眸一笑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上 [M36] ,暂时不再打扰~~

就是要像这样不断的顶,我写起来才有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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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01:02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喔,我没烟了,写不下去了。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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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3#
发表于 2009-1-21 01:04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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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4#
发表于 2009-1-21 01:04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您老的意思是……



写,还是,不写?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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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5#
发表于 2009-1-21 01:04 | 只看该作者

Re: (征婚帖)人可貌相,水可斗量。

引用作者 东山少爷 于 2009-1-21发表的原文
喔,我没烟了,写不下去了。 [M01]

吸烟有损健康, [M36] 好,再加个 [M38] ,可以了吧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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