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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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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08-10-7 09:27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也很容易流于灌水,所以也来马兄的帖子里说说话

第一,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关于新规则是否歧视灌水?我请大家对于这个新规则制定的初衷给予理解:vip的授予,是对于给繁荣论坛作出至少两个精华贡献的各出色水手的一种肯定,我觉得新的规则,是希望能让大家在看到一个花甲的时候,能对"vip“这三个字母的含义的感觉是:哟~这人必然灌过两个以上精华的水。而非:哟,这人,也就是一句话分三贴说也能戴一朵花。从这个角度,我拥戴这个新规则。

第三,关于新规则的溯及,是否如某 [M34] 说的”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其次,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第四,溯及对不对?老毛把很多人打成反动派,小邓把很多人的反给平了——这就是溯及。为什么要溯及?一个政策,如果它拥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讲,它左看右看都是个好政策的话,为什么不能溯及?

第五,溯及伤害到一些人的感情,我们能怎么办?我是女生,不像男生说话强硬,我会您说:对不起。我们只是太想让你今后插的这朵花,在别人眼里,更有vip色彩,它代表的将是: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但是,我想请您清楚的是:撞到你真的很对不起,但是,车轮要往前走,谁也没法保证不撞到几个人。

所以,当我理解了这个新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没有办法,对一颗热爱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出色水手的爱护,说一个”不“字。



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
-----民-主民-主乃民意主张,出的乌龙政策走的流程有反映民意主张吗?几个总版蒙着头躲一被窝里一二三就算民主了,很黑很强大哟.

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好多个相关,相关得可以.所谓的投票就少数总版这么过个家家就完成了,如果是这样,那就没资格标榜"民-主"结果,赶紧换成专政结果,那我还可以不说你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
-----劳您操心了,人生还有很多乐趣,确实没好多闲功夫去怒着玩,怒还真不是件容易事儿,您总版老人家这么在行教哈我怎么怒法,我也好以后啥时候搞个CIP门,GIP门怒一下,把些看不顺眼的[M34]ID全给摘了[M34]头...但就现在,我得为你们这些位治不择方的总版难过了,上任这么久没能仰下您们的大名,只能通过这种对立的方式来知道原来,哦这些衰主意是这班友弄出来的.就没见过这么失败的总版了,图个乐的论坛被这班人整成这样.当个总版都消停不了,出个政策这么多人跳出来反对,改不改得了是一回事,但有没想哈为什么会这么不消停?众人都喜欢跟聪明的总版过不去吗?YJ难道就喜欢冲进GA局乱砍J察玩吗?

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
-----好好说话的人已经说完了,有人不进油盐还胡搅蛮缠,我就不必对着三鹿养的宠物弹曲子了.

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自己瞧各种投票贴,懒得费工夫去浪费时间投,众人ID的投票不是民意,那意思那几个总版的投票代表了民-主和民意了???我的民意摆出来了.请总版把你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如果还是总版投票一致通过,那请拉倒吧,别说那是民意.
……
……

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
-----还真是当回事儿,那你自个儿留着乐.

所以,最终我也明白了解了这个新玩意儿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有反对的必要,对一颗热爱玩在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如此出色的总版,也要说一个"不"字。

[本帖由starkyoyo修改于2008-10-07 00:10:21]
首先,不要用恶意去揣测别人。谢谢!

其次,谁都知道,民主总是在一个范围内的民主,你认为“相关”字眼是敷衍了事,那,我说清楚一点:是通过修改规则所需的程序,总版团队内部进行投票而得到的结果,这是民主投票的结果,是修改规则所必须走过的程序。但不等于是所有公众猪头投票的结果。

再次,既然你不把论坛关于尊重两个精华以上所得者应该得到相应的vip待遇,并认为这个不是个事儿,而且是我在自个偷着乐——那么可以说,从这一点上,我们的理解完全不同。[M29]
基于这点认识和出发点的不同,在很多情绪化的语言上,我很难进行回应。

一直以来,骏景论坛所以得到大多数人的喜欢,而且大家也喜欢在这里灌水,找到自己自得其乐的地盘,无非这个论坛确实比较轻松和开放。在这里,我们虽说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起码,在敏感话题外,还算畅所欲言。正因为此,作为一个论坛的老人,我不敢说自己为这个论坛做过什么贡献,但是我可以说的是:我对论坛感情深厚,我不会太不把这个论坛的事不当一回事。

在这没有把论坛不当一回事的5年中,我看到论坛日渐繁荣,看到每个热爱论坛和活跃在论坛的马甲花甲和猪头都可以自得其乐自取所需。我还相信,像我这样看着论坛一路走来的人,特别是我比较了解的现任总版团队,并不曾有歧视某些人,要刻意去伤害某些人的主观意愿。 [M29]


我认为kl的的公司比喻是蹩脚的,可是没有办法,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说话的风格,那我尊重他,就好像我一样捍卫你说话的权力。他关于溯及的初衷的理解,也和我不同。
从一个认证id的角度,在关于溯及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予以尊重和理解。
这个事情我是这么理解的:
不溯及,人之常情,也是常例。对于以往取得vip资格的,在旧规则下获得小红花的,继续戴花于情于理,继续维持,也没有什么不对。以我看,也是温和可行的。

溯及,就是大伙取个统一的标准,既然都是vip,就都统一有一个vip的规则。论坛始终是一个交流、游戏、娱乐的网上场所,一个有明晰的身份认证的规则,贯彻到以往,也没有什么错误。把它上岗上线到歧视,到专政,到刻意为难,这是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

为什么溯及的政策始终出台?它应该再次被修改吗?
总版团队建立之初,就被授予修改规则的权利。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总版具有修改规则的权利,所有的决议由必须由总版团队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通过,总版团队对所有一切出台决议负责。在修改规则上,暂时没有像选举总版一样的公众投票机制,所以欢迎一切热心为论坛建设举言的同学,踊跃参加总版选举,走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期待强人领导我们走向理想的共产主义。

在目前的情况下,本着一个对论坛感情深厚的老id身份,本着对于团队的信任,我继续理解并且相信:这份溯及虽然有点激进,但是它的初衷很好。它不是为了专政,不是为了歧视,不是为了为难某些人,它是为了,让以后的vip身份辨识更清晰,为了提高vip的含金量,这并非自个透着乐的事情。


[M34]
[本帖由jjean修改于2008-10-07 08:16:01][/quote]

我是喝水,没有猪头,也算是一个公开的马甲,也来多几句嘴。


不论辩论的事情谁对谁错,我引用的贴有以下问题想不明白:

1、双方应该在辩论吧,为什么总版就可以直接在对方的贴里回应,而对方无法直接在总版写的贴里回应,总版这样做究竟是为了表现什么?

2、此事是总版团队的民主决定,为什么开始只有KL单独出来用公司比喻来回应,而不应该集体回应吗?既然认为KL的比喻蹩脚,为什么不一早出来用更好的理论去告诉大家?

尽管我和KL的观点对立,但我尊重KL。 [M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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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08-10-7 09:38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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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08-10-7 09:41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喝水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tarkyoyo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也很容易流于灌水,所以也来马兄的帖子里说说话

第一,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关于新规则是否歧视灌水?我请大家对于这个新规则制定的初衷给予理解:vip的授予,是对于给繁荣论坛作出至少两个精华贡献的各出色水手的一种肯定,我觉得新的规则,是希望能让大家在看到一个花甲的时候,能对"vip“这三个字母的含义的感觉是:哟~这人必然灌过两个以上精华的水。而非:哟,这人,也就是一句话分三贴说也能戴一朵花。从这个角度,我拥戴这个新规则。

第三,关于新规则的溯及,是否如某 [M34] 说的”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其次,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第四,溯及对不对?老毛把很多人打成反动派,小邓把很多人的反给平了——这就是溯及。为什么要溯及?一个政策,如果它拥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讲,它左看右看都是个好政策的话,为什么不能溯及?

第五,溯及伤害到一些人的感情,我们能怎么办?我是女生,不像男生说话强硬,我会您说:对不起。我们只是太想让你今后插的这朵花,在别人眼里,更有vip色彩,它代表的将是: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但是,我想请您清楚的是:撞到你真的很对不起,但是,车轮要往前走,谁也没法保证不撞到几个人。

所以,当我理解了这个新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没有办法,对一颗热爱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出色水手的爱护,说一个”不“字。



关于专政及民意。新规则的出台,不是专政的结果,恰恰是民-主的结果
-----民-主民-主乃民意主张,出的乌龙政策走的流程有反映民意主张吗?几个总版蒙着头躲一被窝里一二三就算民主了,很黑很强大哟.

也就是,是根据相关必须走过的程序,依照相关修改规则所需的规定,进行投票,产生了这样一个结果
-----好多个相关,相关得可以.所谓的投票就少数总版这么过个家家就完成了,如果是这样,那就没资格标榜"民-主"结果,赶紧换成专政结果,那我还可以不说你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强奸“民意?首先,看见这样的字眼,我为这位怒不择言的同学感到难过:
-----劳您操心了,人生还有很多乐趣,确实没好多闲功夫去怒着玩,怒还真不是件容易事儿,您总版老人家这么在行教哈我怎么怒法,我也好以后啥时候搞个CIP门,GIP门怒一下,把些看不顺眼的[M34]ID全给摘了[M34]头...但就现在,我得为你们这些位治不择方的总版难过了,上任这么久没能仰下您们的大名,只能通过这种对立的方式来知道原来,哦这些衰主意是这班友弄出来的.就没见过这么失败的总版了,图个乐的论坛被这班人整成这样.当个总版都消停不了,出个政策这么多人跳出来反对,改不改得了是一回事,但有没想哈为什么会这么不消停?众人都喜欢跟聪明的总版过不去吗?YJ难道就喜欢冲进GA局乱砍J察玩吗?

有话你就不能好好说吗?
-----好好说话的人已经说完了,有人不进油盐还胡搅蛮缠,我就不必对着三鹿养的宠物弹曲子了.

谁要说自己是民意,请把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
-----自己瞧各种投票贴,懒得费工夫去浪费时间投,众人ID的投票不是民意,那意思那几个总版的投票代表了民-主和民意了???我的民意摆出来了.请总版把你自己代表民意的证据拿出来.如果还是总版投票一致通过,那请拉倒吧,别说那是民意.
……
……

您是给我们的论坛贡献过至少两个精华的、我们junjing.net里的含金量很高的vip
-----还真是当回事儿,那你自个儿留着乐.

所以,最终我也明白了解了这个新玩意儿规则的初衷,我觉得有反对的必要,对一颗热爱玩在论坛的心和一份对诸位如此出色的总版,也要说一个"不"字。

[本帖由starkyoyo修改于2008-10-07 00:10:21]
首先,不要用恶意去揣测别人。谢谢!

其次,谁都知道,民主总是在一个范围内的民主,你认为“相关”字眼是敷衍了事,那,我说清楚一点:是通过修改规则所需的程序,总版团队内部进行投票而得到的结果,这是民主投票的结果,是修改规则所必须走过的程序。但不等于是所有公众猪头投票的结果。

再次,既然你不把论坛关于尊重两个精华以上所得者应该得到相应的vip待遇,并认为这个不是个事儿,而且是我在自个偷着乐——那么可以说,从这一点上,我们的理解完全不同。[M29]
基于这点认识和出发点的不同,在很多情绪化的语言上,我很难进行回应。

一直以来,骏景论坛所以得到大多数人的喜欢,而且大家也喜欢在这里灌水,找到自己自得其乐的地盘,无非这个论坛确实比较轻松和开放。在这里,我们虽说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起码,在敏感话题外,还算畅所欲言。正因为此,作为一个论坛的老人,我不敢说自己为这个论坛做过什么贡献,但是我可以说的是:我对论坛感情深厚,我不会太不把这个论坛的事不当一回事。

在这没有把论坛不当一回事的5年中,我看到论坛日渐繁荣,看到每个热爱论坛和活跃在论坛的马甲花甲和猪头都可以自得其乐自取所需。我还相信,像我这样看着论坛一路走来的人,特别是我比较了解的现任总版团队,并不曾有歧视某些人,要刻意去伤害某些人的主观意愿。 [M29]


我认为kl的的公司比喻是蹩脚的,可是没有办法,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说话的风格,那我尊重他,就好像我一样捍卫你说话的权力。他关于溯及的初衷的理解,也和我不同。
从一个认证id的角度,在关于溯及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予以尊重和理解。
这个事情我是这么理解的:
不溯及,人之常情,也是常例。对于以往取得vip资格的,在旧规则下获得小红花的,继续戴花于情于理,继续维持,也没有什么不对。以我看,也是温和可行的。

溯及,就是大伙取个统一的标准,既然都是vip,就都统一有一个vip的规则。论坛始终是一个交流、游戏、娱乐的网上场所,一个有明晰的身份认证的规则,贯彻到以往,也没有什么错误。把它上岗上线到歧视,到专政,到刻意为难,这是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

为什么溯及的政策始终出台?它应该再次被修改吗?
总版团队建立之初,就被授予修改规则的权利。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总版具有修改规则的权利,所有的决议由必须由总版团队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通过,总版团队对所有一切出台决议负责。在修改规则上,暂时没有像选举总版一样的公众投票机制,所以欢迎一切热心为论坛建设举言的同学,踊跃参加总版选举,走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期待强人领导我们走向理想的共产主义。

在目前的情况下,本着一个对论坛感情深厚的老id身份,本着对于团队的信任,我继续理解并且相信:这份溯及虽然有点激进,但是它的初衷很好。它不是为了专政,不是为了歧视,不是为了为难某些人,它是为了,让以后的vip身份辨识更清晰,为了提高vip的含金量,这并非自个透着乐的事情。


[M34]
[本帖由jjean修改于2008-10-07 08:16:01][/quote]

我是喝水,没有猪头,也算是一个公开的马甲,也来多几句嘴。


不论辩论的事情谁对谁错,我引用的贴有以下问题想不明白:

1、双方应该在辩论吧,为什么总版就可以直接在对方的贴里回应,而对方无法直接在总版写的贴里回应,总版这样做究竟是为了表现什么?

2、此事是总版团队的民主决定,为什么开始只有KL单独出来用公司比喻来回应,而不应该集体回应吗?既然认为KL的比喻蹩脚,为什么不一早出来用更好的理论去告诉大家?

尽管我和KL的观点对立,但我尊重KL。 [M36][/quote]

天哪~~~~~~

对不起对不起

我还奇怪我怎么没有在这个帖子里回复成功,我刚刚还很奇怪为什么回复又出现了,我按错键了。我还又跑取一稿多投了,不好意思,向starkyoyou致歉。

好在楚楚转帖原帖在另一个帖子,我马上修改回来。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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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09:41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quote]

我的理解:直接改人帖子回复,如果不是执行版务,实在是没有必要。

另外,上纲上线,把过往比作文革,我不能同意。VIP认证的问题绝对没有那么严重。

[本帖由马甲交易所修改于2008-10-07 09: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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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08-10-7 09:43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至于总版在帖子中进行修改(我看主要是补充自己的意见)这个操作,大家不必要深究了吧。
1、这并不是这次论战的主题问题;
2、总版也绝对不会是出于耍权利的目的;
3、我理解总版这样做是为了大家能更清晰看到相应的官方回复;
4、在这些问题上没必要关注太多的精力。

所以,大家没必要就这个问题进行更多了纠缠,好吧?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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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08-10-7 09:43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quote]

同意jjean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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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09:45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至于总版在帖子中进行修改(我看主要是补充自己的意见)这个操作,大家不必要深究了吧。
1、这并不是这次论战的主题问题;
2、总版也绝对不会是出于耍权利的目的;
3、我理解总版这样做是为了大家能更清晰看到相应的官方回复;
4、在这些问题上没必要关注太多的精力。

所以,大家没必要就这个问题进行更多了纠缠,好吧? [M29] [M29]

总版不是为了耍权利,我们也不是为树靶子。我们对总版有误解,总版也对我们有误解,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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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09:46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跳动的云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quote]

同意jjean的看法[/quote]

还有哪位总版同意吗?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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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08-10-7 09:47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至于总版在帖子中进行修改(我看主要是补充自己的意见)这个操作,大家不必要深究了吧。
1、这并不是这次论战的主题问题;
2、总版也绝对不会是出于耍权利的目的;
3、我理解总版这样做是为了大家能更清晰看到相应的官方回复;
4、在这些问题上没必要关注太多的精力。

所以,大家没必要就这个问题进行更多了纠缠,好吧? [M29] [M29]

看来我又废话了,原来是个误操作,你看看,很多问题其实就是一个误会,大家心平气和,耐性一点,不就解决了。
论战双方的筒子我都认识一些(有限,有限哈),都不是蛮不讲理之人,但也都是人中翘楚,个性之士,这点小疙瘩,相信不会解不开。只需要稍微的,少少的大肚一下。
反正现在该表达的,该申诉的都已经说明白了,“问题”说开了,结果就未必那么重要了,对吧?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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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08-10-7 09:47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错了,错了
各位

我是按错键了,已经把yoyo的发言恢复原状,谢谢楚楚copy了他的原文。

除非修改一些不利于安定团结和论坛生存的言论,我是不会修改别人的帖子的,我真是非常非常乌龙,我按错键了~~

再次道歉。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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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08-10-7 09:49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quote]

我的理解:直接改人帖子回复,如果不是执行版务,实在是没有必要。

另外,上纲上线,把过往比作文革,我不能同意。VIP认证的问题绝对没有那么严重。

[本帖由马甲交易所修改于2008-10-07 09:43:20][/quote]

我刚好在看邓小平的传记,就顺便随手拈个例子,只是觉得溯及有时也是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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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08-10-7 09:51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至于总版在帖子中进行修改(我看主要是补充自己的意见)这个操作,大家不必要深究了吧。
1、这并不是这次论战的主题问题;
2、总版也绝对不会是出于耍权利的目的;
3、我理解总版这样做是为了大家能更清晰看到相应的官方回复;
4、在这些问题上没必要关注太多的精力。

所以,大家没必要就这个问题进行更多了纠缠,好吧? [M29] [M29]

总版不是为了耍权利,我们也不是为树靶子。我们对总版有误解,总版也对我们有误解,很公平。[/quote]
误解过去了就算了 [M01]
不提就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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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09:51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至于总版在帖子中进行修改(我看主要是补充自己的意见)这个操作,大家不必要深究了吧。
1、这并不是这次论战的主题问题;
2、总版也绝对不会是出于耍权利的目的;
3、我理解总版这样做是为了大家能更清晰看到相应的官方回复;
4、在这些问题上没必要关注太多的精力。

所以,大家没必要就这个问题进行更多了纠缠,好吧? [M29] [M29]

看来我又废话了,原来是个误操作,你看看,很多问题其实就是一个误会,大家心平气和,耐性一点,不就解决了。
论战双方的筒子我都认识一些(有限,有限哈),都不是蛮不讲理之人,但也都是人中翘楚,个性之士,这点小疙瘩,相信不会解不开。只需要稍微的,少少的大肚一下。
反正现在该表达的,该申诉的都已经说明白了,“问题”说开了,结果就未必那么重要了,对吧? [M05][/quote]

明少,本来就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算不说开,现实场合中遇到了,我也绝不会对谁另眼相看的。 [M02]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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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08-10-7 09:52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两派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论坛好,俺觉得这种争议是健康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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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09:53 | 只看该作者

Re: VIP门猪头投票帖广告贴兼意见帖

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jjean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7发表的原文
哦,仔细看看,原来总版来辩论都可以这么占别人便宜的。

天,谁占便宜啊
就事论事而已

关于平反一说,只是说明,自古法有不溯及也有溯及,不要上纲上线。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我并不认为支持溯及的就是绝对正确,也不认为反对溯及的是绝对错误。

在这个事情上,本来我没有当自己会在立场上和谁有绝对的对立。但是如果非要把说真话,但是和自己意见有所不同的人,立到对面当靶子,这个就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了吧。

从我的角度,这是手心手背的关系,因为反对溯及的人,并非都是情绪化的人,大有爱护论坛的人,但是支持溯及,同样是有为了论坛变得更好的意愿。

我从来不怕得罪人,而且我也没必要得罪谁。在网上或者网下,从目前我对各位只是从言论上的理解,这个邻居并不会比另一个邻居让我有太不一样的爱憎。

但是,熟悉我的人至少会同意我是个爱憎比较分明的人,只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不是我的原则底线,我愿意对不同意见的人坐下来一起交流解释,这是我码这么多字的原因。 [M29][/quote]

我的理解:直接改人帖子回复,如果不是执行版务,实在是没有必要。

另外,上纲上线,把过往比作文革,我不能同意。VIP认证的问题绝对没有那么严重。

[本帖由马甲交易所修改于2008-10-07 09:43:20][/quote]

我刚好在看邓小平的传记,就顺便随手拈个例子,只是觉得溯及有时也是好政策。[/quote]

所以,上纲上线这种事情不好说。 [M03] 你说我上纲上线,我还说你上纲上线呢!


虽然是举个例子,但VIP问题真的有那么严重吗?非要溯及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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