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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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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2-20 0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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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2-20 09:1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从去年维权开始到现在可以看出,不要违反法律是警察的底线,我们真的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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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2-20 10:15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公民有言论自由
有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所有其他法律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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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2-20 10:2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引用作者 多管闲事 于 2009-2-20发表的原文
从去年维权开始到现在可以看出,不要违反法律是警察的底线,我们真的要明白!


从06年维权开始到现在可以看出,警察不要随意践踏老百姓的基本权利,这是老百姓保持理性的前提,警察小动作多了,不愿看到的冲突就容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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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2-20 10:2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公民有言论自由
有结社集会遊行**自由
——所有其他法律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


连**这两个字都没有自由。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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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2-20 10:38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已阅,遵照执行。
小区内散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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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2-20 12:27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有自由并不是就可以想干吗就干吗,建议大家再认真看看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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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2-20 14:00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无法可依
有法不依
违法不究
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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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2-20 14:1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全民普法,光针对平民百姓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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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2-20 15:04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引用作者 多管闲事 于 2009-2-20发表的原文
有自由并不是就可以想干吗就干吗,建议大家再认真看看法律条文。




法律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否则怎么解释大使馆被炸后的you xing ?又怎么解释广州数年前的抗日游x行?

这还不说you xing本身的含义,如果都要批准了才能you xing,那游x行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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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2-20 15:09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引用作者 多管闲事 于 2009-2-20发表的原文
有自由并不是就可以想干吗就干吗,建议大家再认真看看法律条文。


直接来个法律知识比赛得了,骏景居民 VS 天园街道边,结果马上会告诉你,谁在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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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2-20 15:1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集会自由 形同虚设

改革开放三十年,形成了既得利益阶层与弱势阶层的对立,既得利益阶层侵蚀弱势群体的利益,guan方的野蛮行政罔顾民众的基本权利,诸如拆迁、征地、环保、基层选举等引发的问题层出不穷,由于既得利益阶层和官方处在强势的地位,可以借助国家机器封堵弱势群体的诉求,使他们有理无处诉,有冤无处伸。

其实,按照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x行、示x威的自由。但是,民众要行使这些权利,却不是那么容易。按照内地《集会游x行示x威法》规定,举行集x会、游x行、示x威,必须依照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这就意味着不经许可进行集x会、游x行、示x威就是违法了。该法出台后,能够得到许可的集会、游x行和示x威活动,寥寥无几。如此一来,市民既要表达意见,又不能违法,那就只好采取「集体散步」方式了。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内x地当x局过往将维权运动视作洪水猛兽,或者是颜色革命的翻版,这无疑是短视的做法。参与维x权运动的民众,其诉求很多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他们走上维x权这一步,完全是因为正当的渠道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当x局的打压,实际上是将他们推向对立面,丧失了执政的根基。而一个个被打压的维权团体,犹如一座座火山,愈积愈多,总有一天会大爆发。与其如此,当x局倒不如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内,还民众更多的「集体散步」权利,纾缓紧绷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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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2-20 16:2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引用作者 妮妮 于 2009-2-2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多管闲事 于 2009-2-20发表的原文
有自由并不是就可以想干吗就干吗,建议大家再认真看看法律条文。


直接来个法律知识比赛得了,骏景居民 VS 天园街道边,结果马上会告诉你,谁在有法不依[/quote]


这个还是要看是谁做裁判滴......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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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2-20 19:11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宪法是根本大法。应该是最大,我拥护宪法以及复合宪法精神的所有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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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2-20 20:43 | 只看该作者

Re: [color=red][b]法律宣传[/b][/color]

希望楼主把jc和居委、zf需要遵守的法律也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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