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请教人事问题...请大家帮忙..
引用作者 小雪飘香 于 2008-3-7发表的原文
[M29] [M29]
哎,新劳动合同法....
我刚调入做人事.....
此前从没做过.问题多多,请大家帮下忙:
1\签订无限期合同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公司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何界定其不能胜任工作?
3\如果公司每天上班7.5小时,然后实行长短周(即单周5天班,双周6天班),根据劳动法,应如何操作?比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等等.
谢谢大家!
不过,做了一年出纳,感觉公司的确不容易.新劳动合同法,个人认为好.前提是G-O-V...让税.年年税收翻倍,亏他们有脸讲出来.我什么实惠都没得到.
不说啦,早失望了.
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然后根据劳动者在你公司的累计工作年限进行赔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至于界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这点呢,很难有个标准说法;不过,公司必须先完善好公司的《员工手册》以及员工的《职位说明书》;如果员工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的话,那就是劳动者的问题了;
3. 至于双周6天班,公司应该把周六上班的时间安排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应该补偿双倍的加班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