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227|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始威胁我们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9-4 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早上电梯里有一张天园街派出所的通告,大意是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是非法的,大家不要参与违法犯罪的活动。

我贴在大堂的东东都不见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楼主| 发表于 2004-9-4 09:49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不知道是不是要告诉我们再去散步的话就要请我们去派出所喝咖啡了 [M09] [M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4-9-4 09:50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我已经把它换成了万人签名倡议书 [M02] [M02] [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4-9-4 09:51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刚想发表就看到楼主的贴啦 [M04]

不过,换派出所的告示,心跳的挺快 [M13] [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04-9-4 09:52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04-9-4 09:54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今天因公事不能参加万人签名活动,就在这里签上一个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4-9-4 11:48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支持!!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4-9-4 11:49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偶下午赶过去补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4-9-4 15:51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派出所的说法没有法律根据,大家不要信他! [M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4-9-4 16:12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要把这张纸留下来作为它们勾结的证据!
有刑事案件(被盗)不管,却来干涉我们邻居聚会!!!岂有此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4-9-4 16:19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警察叔叔说了, 小区内的散步是合法的, 有益身心健康的. [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4-9-4 17:31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派出所与黑心HS是勾结一起的!
那张纸上的完全是谎言!
只配业主给他们蔑视的一笑 [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4-9-4 17:33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QUOTE Create By horses At 2004-9-4
警察叔叔说了, 小区内的散步是合法的, 有益身心健康的. [M14]


今天来维持秩序的警察已经明确的跟我们说了,在小区内怎么游行都是合法的。

大家不用有什么顾忌,只要我们不到马路上去游行,是不触犯任何法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4-9-4 17:35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QUOTE Create By 护我家园 At 2004-9-4
要把这张纸留下来作为它们勾结的证据!
有刑事案件(被盗)不管,却来干涉我们邻居聚会!!!岂有此理!!

[M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4-9-4 18:33 | 只看该作者

Re: 开始威胁我们了!!!

如果不合法,它们早搞我们了,还会等到今天,想吓唬人也要看看是什么人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5-7-17 16:02 , Processed in 0.08088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