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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举之助选办法(参考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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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0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言
按照骏景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次选举采用书面大会形式,分推荐候选人和直接投票两个阶段,民主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投票时间从2004年11月5日至2005年1月4日为两个月,由于骏景花园拥有7000多户投票选民,而投票方式又为书面形式,为了充分调动所有选民的民主参与业委会选举的积极性以及有利于所有候选人向选民展示为小区公共事务服务的意愿、能力、承诺以及自身优势,从而创造出一个民主、健康、秩序、法治的选举活动,特此制定以下助选办法,本办法的制定及解释权属于骏景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一、 选举宣传海报
由"筹备小组"统一安排,运用选举经费为每一位合资格候选人联合设计印制彩色宣传海报,海报面积为大度对开(规格:高度86cmX宽度57.5cm,采用157克铜版纸彩色印刷),每一张海报以姓氏笔划为顺序按同等面积安排16位候选人资料,包括:
固定内容部分:姓名、性别、年纪、职业、代表区域;

自愿公开内容包括:本人彩色照片、工作单位、文化水平、联络方式、不超过50个字的服务承诺以及能力和专长。
候选人宣传海报内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选举宣传海报每一份印制300张,须在12月20日之前交由物业管理公司张贴于各楼宇大堂、公共场所以及每一个投票箱上方,为期2个月。其间不得损坏、污染,如有此等情况发生,必须立即换贴全新海报。

二、 候选人宣传活动
在投票期间的每周周六、周日以及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候选人或候选人团队可以分别在以下两处地点摆放办公台,悬挂选举宣传品并进行参选政策宣传和吸引选票活动,但是候选人必须对宣传活动的秩序、安全负责,不得利用宣传活动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事情:
1、北苑喷泉处
2、南苑三匹马处

三、 助选大会
由"筹备小组"牵头组织在2004年10月23日(周六)下午在(?处)举行一次"骏景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助选大会"(以下简称"助选大会"),将邀请地方政府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物业管理协会代表、小区居委会、各界媒体和数位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助选大会"由"筹备小组"成员主持,参加对象主要为候选人、候选人团队以及广大业主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助选大会"经费可运用选举经费、业委会活动经费以及寻求企业赞助、公众募捐等方式筹集,主要用于:
1、 音响设备租用;
2、 会场布置;
3、 宣传海报印制;
4、 会场宣传用品制作;
5、 大会嘉宾的餐费、外地嘉宾的交通、住宿费用等。
"助选大会"分四个环节展开:
1、 嘉宾致辞、发言;
2、 参选团队进行选举纲领答辩;
3、 每一名候选人5分钟自我介绍及演讲;
4、 业主提问;
"助选大会"的工作组成员可以由"筹备小组"成员、候选人、志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共同组成。
为了加强广大业主的选举意愿、提高投票比例,一次精心准备、健康有序的助选大会将对本次选举产生积极作用,并对广州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活动发挥示范影响,并也将有力促进继续建设一个拥有"(口号)"特色的骏景花园人文小区。



骏景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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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1 11:53 | 只看该作者

Re: 业主委员会选举之助选办法(参考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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