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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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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5 0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闻说胡戈哥遭馒头官司等语.因见此事情冗杂,饼子,包子,油条,饺子,面条等一干人等遂出来,为胡戈哥之血馒头助威.
原来这胡戈即一帅真小伙,今方二十五岁,善于丹青机巧之事.因一时兴起只不过将些<<无极>>,<<法制在线>>,<<***>>等三四种图象糊烂串接以得自乐.他若自得其乐便也罢了,却以当世名导陈凯歌御用之馒头为题,取名为<<一个馒头的血案>>.
此举可谓 一鸣惊人,而且是相当的一鸣惊人! 名导陈凯歌一怒之下称"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并要送官法办.

不日交之堂上.

如今且说雨村, 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馒头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一馒头,各不相让,以至送至堂上.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来审.那原告道:"馒头
乃小人之馒头. 因那日拍了一个<<无极>>,不想是胡戈拐来改了.这馒头先已花了我家的不少银子,我家虽有几天好票房,但遇到这厮,硬把我的好事搅了.被我们知道了, 去找胡戈,早已遁了,无奈胡家原系主食一霸,众饼子,包子,油条,饺子,面条等一干人等给我一顿恶骂.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还我以馒头,在下感戴天恩不尽!"
雨村听了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馒头就白白的拿了,再拿回来!"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顶胡戈者中人拿来拷问, 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
正要发签时, 只见案边立的一个书记员使眼色儿,____不令他发签之意.雨村心下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身边人服侍.这书记员忙上来请安, 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雨村道:"却十分面善得紧,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书记员笑道:"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把出身之地竟忘了,不记当年葫芦庙里之事? "雨村听了,如雷震一惊,方想起往事.原来这书记员本是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 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书记员.雨村那里料得是他,便忙携手笑道:"原来是故人."又让坐了好谈.这书记员不敢坐.雨村笑道:"贫贱之交不可忘.你我故人也,二则此系私室,既欲长谈,岂有不坐之理?"这书记员听说,方告了座,斜签着坐了.
雨村因问方才何故有不令发签之意.这书记员道:"老爷既荣任到京,难道就没 抄一张京里的` 护官符'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书记员道:"这还了得! 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 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方才所说的这陈家,老爷如何惹他!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分面上,所以如此."一面说,一面从顺袋中取出一张抄写的` 护官符'来,递与雨村,看时,上面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谚俗口碑. 其口碑排写得明白,下面所注的皆是自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


贾不假, 白玉为堂金作马
陈不真, 著名导演背景深

雨村犹未看完,忽听传点,人报:"***来拜."雨村听说,忙具衣冠出去迎接.有顿饭工夫, 方回来细问.这书记员道:此今告窃馒头之陈,既使了银子,老爷如今拿谁去?"雨村听如此说,便笑问书记员道:"如你这样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你大约也深知这厮躲的方向了?"书记员笑道: "不瞒老爷说,不但这案犯的方向我知道,一并这被窃之馒头我也知道,待我细说与老爷听:老爷你当这馒头是什么?"雨村笑: "我如何得知."书记员冷笑道:"这馒头算来还是老爷吃过的呢! 你不记得馒头中心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 从锅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当年陈凯歌把它给吃了,偏生这馒头又被胡戈窃了去,岂不可叹!"
雨村听了, 亦叹道:"这也是他们的孽障遭遇,亦非偶然.不然者胡戈如何偏只看准了这馒头?这馒头被胡戈一顿折腾,才出得了个头路,且又是个轰动的,若能合解,倒是件美事.

偏生这姓陈的又骂出:"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这段话来.只目今这官司,如何剖断才好?" 书记员笑道:"老爷当年何其明决,今日何反成了个没主意的人了!小的闻得老爷补升此任,亦系胡府王府之力,此胡即胡府之亲,老爷何不顺水行舟, 作个整人情,将此案了结,日后也好去见胡府王府."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 但事关著作权,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 岂可因私而废法?是我实不能忍为者."书记员听了,冷笑道:"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理, 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趋吉避凶者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且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
雨村低了半日头, 方说道:"依你怎么样?"书记员道:"小人已想了一个极好的主意在此: 老爷明日坐堂,只管虚张声势,动文书发签拿人.被告自然是拿不来的,原告固是定要将胡家族中及奴仆人等拿几个来拷问.小的在暗中调停,令他们报个评论自由,令族中及地方上共递一张保呈,老爷只说善能扶鸾请仙,堂上设下乩坛,令军民人等只管来看.老爷就说:`乩仙批了,胡戈与陈凯歌注有此怨,今狭路既遇,原应了结.胡戈今已道歉,复又被陈凯歌骂之"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既如此,按法处治,余不略及'等语.小人暗中嘱托胡戈,令其说几句软话.众人见乩仙批语与胡戈相符, 余者自然也都不虚了.胡家虽然没有钱,老爷断一千也可,五百也可,与陈家作个安抚之费.那陈家也无甚要紧的,不过为的是面子,见有了这个银子,想来也就无话了.老爷细想此计如何?"雨村笑道:"不妥,不妥.等我再斟酌斟酌,或可压服口声."二人计议,天色已晚,别无话说.
至次日坐堂,勾取一应有名人犯,雨村详加审问,果见陈家人口稀疏,不过赖此欲多得些安抚之费, 胡家因举国声援,仗势倚情,偏不相让,故致颠倒未决.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陈家得了些许安抚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胡家并京营节度使,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此事皆由葫芦庙内之沙弥新书记员所出,雨村又恐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大不乐业,后来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
当下言不着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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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0:49 | 只看该作者

Re: 胡戈哥偏逢陈凯歌 葫芦僧乱判馒头案 (ZT)

馒头案的10个结局!
By lakeyan 发表于 2006-2-22 16:59:00


1.馒头价格上涨:由于最近馒头的出现率非常高,以至于很多人开始想念馒头的美妙味道,反正也不贵,偶尔吃一顿也行,买的人多了,物品就稀少了,价格于是就上去了。

2."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成为继"相当"之后红级一时的网络名词:大家纷纷表示,陈凯歌发彪时的这句话含义非常深刻,于是,BBS引用,博客引用,QQ、MSN签名引用,连小学生写作文也开始引用,也许2006年末盘点,这句话就榜上有名了。

3.陈凯歌成为无耻的代名词,在全国最大论坛天涯社区上,"你太陈凯歌了""人不能陈凯歌成这种地步""做人不能太陈凯歌了"等纷纷出炉,以至最后演变成"陈凯歌那是相当陈凯歌了"(里面运用了两个热门名词哦)

4.无极的正版碟和盗版碟再次热卖:没看过《馒头血案》的从网上下载,看过之后觉得应该看看《无极》的本来面目,《无极》的票房和普及度又往预期目标进了一步(想到这,难道这是陈凯歌的故意?)

5.张艺谋等导演偷着乐了:反正韩寒写过《我们一直错怪了张艺谋》让人对他印象有所好转,一部《千里走单骑》又宣布了张艺谋的回归,而这次官司更是让人从陈张两位导演中选择了后者,张艺谋更是很乖巧地表示,如果有人也恶搞他的电影,自己不会生气,毕竟这是大家娱乐的一种方式。(《满城尽带黄金甲》估计也会有好票房)

6.胡戈火了:不要说了吧,小伙肯定火了,如果他要拍个电影,出个唱片,估计也会有人屁颠屁颠地上去。

7.陈凯歌的电影受抵制:要么怎么说陈凯歌不明智呢,已经有人发起抵制陈凯歌电影的帖子了,又有人揭露:陈凯歌的几部电影出去巩俐主演的,基本都是低票房;陈凯歌的电影在国外根本不受欢迎……

8.恶搞电影有所收敛:尽管无数人支持胡戈,但此类影片会有所收敛,就算制作,片后会附上所用所有题材的著作人姓名,发布此类电影的网站更是不敢轻易刊登。

9.博客的作用让人再次挂目相看:就如我此篇文章开头写的,这次事件中,博客起了很大作用,博客,2006还会火。

10.陈凯歌败诉或者胡戈败诉或者两者和解:既然是这个题目嘛,肯定会有这个后果,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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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0:51 | 只看该作者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馒头血案官司之终结篇
醉眼看沙 发表于 2006-2-24 8:42:00

(实在不想再吃馒头了,但是瘾上来了,看到这么好的馒头又流口水,自己流口水又不甘心,所以也想让大家一起跟我流口水,吃馒头。不过我可不希望在全国掀起吃馒头的风暴啊。大家耐着性子吃个馒头吧,也是四维空间的最后一个馒头啦!)

作者:暂无法查证(谁写谁知道) 来源:互联网

一个《馒头血案》引发的馒头官司

时间:雪国时间2006年2月19日

地点:雪国顶尖人民法院

直播:雪国最高电视台

原告:陈凯歌

被告:胡戈

上午九点整,相关人员均已到场,庭审正式开始。

法官:大家瞅啥啥不对,今天就开庭审会,凯歌诉胡戈,啥也不用说,现在开庭!请原告陈凯歌申诉。

陈凯歌:本人大手笔制作的商业巨片《无极》在全国上映后,被告却无耻至极,恶搞我《无极》,并大肆在网络上传播,他不仅侵犯了我的著作权,还侵犯了我的名誉权,那是相当,相当的厉害。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请大人明断!

法官:原告虽然作为国际知名大导演,但三年才吭哧出一部片子,实在是相当不容易啊,被告你为什么还要搞他呢?

胡戈:(无奈状)首先,我相当敬佩陈老师,他在我国电影诞生100周年的时候适时地为我们奉上了《无极》这部大片,可谓无极100,满意100,我本无意恶搞,只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部精美的大片,去观看无极,毕竟古人曰:心有多大,上座率就有多高啊!

法官:被告作为年轻后生,年轻有为啊。由此说来,胡戈做的《馒头血案》并非出于恶意,而且还是帮助原告提高上座率的,原告你为什么还要起诉他呢?

陈凯歌:我确定他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而我是他的猎物是他嘴里的羔羊,我抛弃同伴独自流浪,就是不愿别人把我分享。被告无聊又无耻,歪解我的电影,我的电影本来是一部精美的商业大片,未来生活可以更美好的,但他却给我改成了刑侦片。最近一段时间,雪国公安部门不停传唤我去做笔录,录口供,折腾得我腰酸背痛腿抽筋,上楼都没劲儿了,吃嘛嘛不香!

法官:原告所述属于自身缺钙表现及不刷牙所引起的,与本案无关,请原告不要跑题。

陈凯歌:法官大人,被告恶意改编我的电影,让广大观众对我的智商产生了怀疑,这不是贬损我吗?走在大街上,人们都叫我"凯子"!

法官:凯歌变凯子,凯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被告你怎么解释?

胡戈:我真的无意让陈大导演成为陈大凯子,改编这个电影无非是觉得它太生涩,难懂,我想让大家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什么是无极。

法官:原告凯子,哦,不对,是凯歌,你的电影确实很难懂,被告改编只是让大家更于容易理解啊。

陈凯歌:法官大人,他将我电影里的人物任意篡改,光明大将军变成了城管小队长,这不但侵我的权,而且还是对光明大将军光辉形象的诋毁。请光明大将军出庭!

法官:带证人,真田小队长!

凯歌(急):不是真田小队长,是光明大将军!

法官:不都一样嘛,反正都是一个人。

(真田小队长出庭)

法官:证人真田,你确实由光明大将军变成城管小队长了吗?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请如实讲来。

证人真田:我在《无极》里确实是扮演光明大将军,威风八面,合同也是这么签的。但在拍摄期间,有大量群众围观,没我戏的时候,导演就让我带领一批人帮助维持秩序,清理违章占道,赶走无证摊贩,没收他们的东西,陈导演一直跟我说,经费紧张,让我理解一下。但我作为光明大将军,却一直履行的是城管小队长的职责。(流泪,掏出厚厚的笔记本)三年里,我共纠正违章占道1807人次,驱赶无证摊贩6453人次,查抄羊肉串炉具671套,烤白薯炉子538套,没收馒头1425麻袋……

法官:原告陈凯歌,你声称耗资三个亿的大制作,怎么还有这样的事情?

陈凯歌:这是人尽其职,我是把钱用在刀刃上。

证人真田(痛苦流涕):你不是把钱用在刀刃上,你是把人放在刀刃上!

陈凯歌:法官大人,一个人的说法不能代表全部,我还有证人,就是电影里的王,被告将堂堂的一个王,居然改成了讨薪的农民工,实属超级无耻,我强烈要求王出庭!

法官:带证人王!

(王出庭)

法官:王,请你说明,你是否因讨薪而有要跳楼的行为?

王(抽泣):我在电影里确实是王,但戏很少,所以工钱就一直不给我。陈导不是没钱,我曾听他们私下说:拍电影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三年了,陈导只给我们吃没收来的烤白薯和馒头,羊肉串他都自己吃了。我敢怒不敢言,我知道,这是他的地盘他做主。最后,我实在没钱回家过年,才爬上楼向陈导要工钱的,我是被逼的。

法官:被告陈凯歌,你还有何话说?你口口声声对大家说:跟着你,有肉吃。但为什么只给人家烤白薯和馒头吃,还要拖欠人家工钱呢?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你难道不知道吗?

陈凯歌:法官大人,请最后一个证人奴隶昆仑出庭!

法官:带证人昆仑!

(昆仑出庭)

法官:昆仑,你还有哪些证据,可为原告辩护?

昆仑(哽咽着):陈导演确实经常对我们说:跟着他,有肉吃,跟着他,有肉吃。而且还许诺,想唱就唱,想吃就吃。可是我被欺骗了,你知道作为奴隶,要不停地跑,这是多大的体力消耗啊,很需要营养的,但平日里上顿白薯就馒头,下顿馒头就白薯。想想人家刘翔吃什么,我吃什么啊(痛哭)。其实不是没吃的,那些拍戏用的牦牛,最后都被陈导他们吃了,我连根牛毛都没见着。不但这样,陈导还威胁我们说,如果有记者采访,就说:农夫馒头有点甜。三年的辛苦工作,换来的报酬却只有一双逃命牌运动草鞋。

法官:被告,俗话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你却这样对待演员,你是怎样构建和谐剧组的?

陈凯歌:省点钱,我主要是为了冲击奥斯卡,得了奥斯卡大奖,他们身价倍增,就什么都有了。

法官:原告,你还是不要给雪国人丢脸了。

陈凯歌:法官大人,我的这部片子拍出后,有人产生了嫉妒,并蓄意剪辑,恶意攻击我们,请法官大人一定要挖出背后的黑手!

法官:被告胡戈,针对原告所述,你有何解释?

胡戈:《馒头血案》只是我个人所为,纯属练剪刀。因为我妈平时爱剪纸,我也很想学,我妈说,要想学剪纸,先得从剪电影开始,我就买了一把陈麻子剪刀,据说谁用谁知道,很好使。我就练了一下剪刀而已,结果让我很高兴,因为,我能!我能!我能!

法官:原来,被告胡戈只是为了学习剪纸,练剪刀而已,原告你还有什么话说?

陈凯歌:法官大人,不管怎么说,我要他赔偿!这个事件已经让我的名誉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使大批的粉丝离我而去,我损失多多!

法官:自行车?要啥自行车?

陈凯歌:由于我父亲在农村老家一直以卖馒头为生,现在人们听说,馒头能要人命,都不吃了。我老爸从此下岗在家,面对堆积的馒头整天哎声叹气。所以,综上所述,我要求被告赔偿我精神损失费8888888雪里红元,误工费666666雪里红元,智商医疗费999999雪里红元,馒头损失5555雪里红元!(趁他人不注意,在桌下拿出红包示意给法官)

法官(咳嗽):今天庭审不收礼,收礼只收大馒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反正都是为自己。现场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快快拿起你们的手机,参加我们的竞猜,他们到底输谁赢,移动用户发1234,联通和小灵通用户发4321。现在休庭!

陈凯歌(痛哭):法官大人,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十五分钟后,重新开庭)

法官:全体起立!根据"他好,我也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原则,经本院大法,二法,三法多位法官无法无天地商议,现决定判决如下:被告胡戈虽然改编了原告陈凯歌的电影,但在主观上并无恶意,因此驳回原告陈凯歌的赔偿要求。这桩因为馒头引发的官司,还以馒头作为结束。判决被告胡戈赔偿原告陈凯歌一个馒头,一定要选最好的师傅,用最昂贵的面料,什么白面,黑面,豆面,能用的都给他用上,并且中间一定要带红点的,馒头周围再刻点花儿,特像给死人上供的那种,平时甭管有事没事,都叼着一个,见了别人就跟人家说:农夫馒头有点甜!因此,胡戈你做馒头的口号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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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0:53 | 只看该作者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经历馒头血案庭审

作者:韩冬迪迪 http://blog.sina.com.cn/u/4112286a010002hz

昨晚搞小蚂蚁到半夜……错了,应该是和小蚂蚁搞网站搞到半夜。后半夜的时候肚子饿的呱呱叫(原来就只是坐在电脑面前聊天和关心别人也会消耗能量),无奈在老婆家里人生地不熟的,很难找到吃的,于是决定睡觉。

睡着了,就不饿了,我想。后来才知道我错了,不管你是睡着还是清醒,没钱还是没钱;子怡还是没有躺在你的床上;肚子饿还是肚子饿……之所以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是因为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很多很多的馒头。

梦中,我腹中空空的走在一条大街上,忽然有一群人向同一个方向奔跑而去,他们每个人的手中无一例外的都拿着一个馒头,那些馒头上无一例外的都有一个红点点。这种馒头我小的时候经常见,每次有人家中死了人或者要结婚的时候都会蒸很多馒头来招待客人,馒头蒸好后会用筷子蘸上红墨水在每一个馒头上点一下。曾经,我就这个问题问过我妈,我问她为什么要在馒头上点一个红点点呢?我妈说她小的时候也问过我外婆这个问题,外婆回答她说她小的时候也问过我外婆的妈这个问题……外婆的妈和外婆都已经不在世间了,看来这个问题不能靠问的,要靠想的了。我觉得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原因:

1、做标记。点上点点就标志着这是我家的馒头,就像在羊身上做标记一样。那个时候人们总是很饿,来参加筵席的时候顺手拿几个馒头走是非常有可能的。吃完筵席出门的时候如果从你身上搜出带红点的馒头,就说明你是贼,要受人唾弃,馒头还要没收。即便你侥幸逃脱,将馒头带回去放在自己家里,要是给人看到了,也会明白是你偷的,因为在一段时间内不可能有很多家死人或者结婚。

2、为了好看。白白圆圆的馒头虽然已经很好看了,但是还没有达到最好,就像观音菩萨已经非常漂亮了,但是也还是要在自己眉心点个红点点一样,洁白的馒头顶上点个红点之后看上去会更加的漂亮和高贵。高贵的东西总是让人不太能放的开,这样对于主人家节约馒头是很有裨益的。

3、为了喜庆。红色总是和喜庆联系在一起的。灯笼是红的、鞭炮是红的、过年的时候网站也是红的。但是你又不可能把馒头完全用红墨水涂成红色的,于是用一个点来象征性的表示一下。结婚的时候喜庆倒是可以理解,可是死了人为什么还要点红点呢?很好理解,因为那个时候的人们很少能有机会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只要能在一起大吃大喝就是一件喜事,死了人的伤悲只是对自家人来说的,对别人来说只是拿了礼品来,好好吃一顿这么简单。

还是回到梦中来吧。梦中,我已经看中了一个小女孩手中的馒头,并且确定了人群之中并没有她的家长,我准备趁她不备的时候上去抢。可是又觉得这样有点不道德,可是我又真的很饿。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群众演员大喊了一声:"快走啊,去领馒头啊!"

我心道:"总会有人出来告诉主角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这一点果然没错。"

我拉住他问:"喂,群众演员,哪里有馒头可以领的?"

那男子道:"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法庭门口啊,只要愿意进庭去旁观的人都有馒头可以领。"

我问道:"是不是上面有红点点的那种?"

那男子道:"是啊,是啊,就是那种会毁掉一个人一辈子,或者至少会让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完全改变的馒头。"

会不会毁掉我的一辈子或者说让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完全改变我倒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此时此刻我真的需要吃一个馒头。

随着人流我跑到了传说中的法庭门口,那里人山人海,人声鼎沸,群情激愤,最重要的是果然真的有两个人抬着一大背框馒头在散发。我拼命的挤,拼命的挤,终于给我挤到了那个大背框的面前。我伸出充满渴望的手去握住即将要散发给我的馒头——确切的说是馒头的一半。散发馒头的那个人却怎么也不松手。

他说:"你保证你等会会去法庭里面旁听么?"

我说:"我保证,我向毛主席保证。"

"你保证你会支持凯歌陈么?"

"凯歌陈?今天法庭审理的是什么案子?"

"靠……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有什么资格来拿这个馒头?!"

眼见要到手的馒头要失去了,我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等等,凯歌陈?这个名字好熟悉。莫非是他要起诉他,他说他无耻的,他说他没有侵权的这个案子今天要开庭审理?这点事终于要让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法院来审理了?……

半边馒头我还握在手上,他扯了半天没有扯回去。可毕竟我只是一个人民群众,而且是一个没有吃饱饭的人民群众,怎么可能拼得过一个馒头多的要到处散发的人呢?那个雪白雪白的馒头终究还是慢慢的滑向他的那一边。

我忙大喊道:"我知道今天法庭要审理的是什么案子,我坚决支持凯歌陈,坚决唾弃胡戈……"

喊完这句话后我终于得到了那只馒头。我忙不迭的将馒头往口中塞,却塞出了两行眼泪,我知道我背弃了自己的良心。

我想吃完馒头就跑,我觉得这没有对不起谁,也没有对不起自己——就像在战场上躺下来装死,等敌人过去之后在爬起来溜一样正常。原来有人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我看到小蚂蚁狼吞虎咽的吃完馒头后趁发馒头的人不注意,撒腿就跑,可是他没跑几步后就开始呕吐,吐的翻云覆雨,翻天覆地,最后就像中了海公公的化骨绵掌一样晃了几下就倒在了地上。所有吃了红点馒头的人都被这个场景惊呆了。

发馒头的那个人站在高台上说:"这是凯歌陈的馒头,里面已经放了天下最厉害的毒药'呕吐不止散',吃了这个馒头的人就必须进法庭支持凯歌陈,否则,你们的下场就会和那个人一样……哈哈哈哈哈……"

我想喊,喊不出来;我又想跑,可我不敢跑。

终于开庭了,所有吃了馒头的人被发馒头的人看着,排成一队就像俘虏一样走进了法庭。

身边的一个老兄长得极像博客名人王小峰,看上去他也是一脸的不情愿,我悄悄的问他道:"老兄,怎么,你也领了那个馒头?"

他说:"没办法,昨天晚上熬夜写博客,方便面又在前一天吃完了,我饿啊……"

我又转过脸去问旁边的一位美眉:"你呢?"

她说:"我也是。"

原来这里聚集着的都是跟我一样晚上上网上到很晚又没有吃东西的做了饿梦的人。

太过分啦,凯歌陈,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人民群众?!

跟我一样吃了带红点点的馒头的饿鬼们坐定之后,法官便带着陪审团进来入座了,奇怪的是他们每个人的头上都顶着一沱金光闪闪的盘旋状的形状规则的便便,这不是无厘头人民特有的装扮么。看来头上那沱最大的那个一定就是今天的大法官了。

他威严的说:"带原告和被告上庭先。"

法庭观众席中间有两个过道,原告和被告分别走一条。首先出来的是凯歌陈,我认得他,他的照片到处都是,带墨镜和不带墨镜的都有,也就是说不管他带还是不带墨镜我都能认得出他来。今天他没有带墨镜。他身上穿着一套印满大红花的鲜花盔甲,他边跳边走,边挥舞着拳头做热身运动,身后还跟着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奴隶们给他扇扇子,往他身上喷参了香水的矿泉水。凯歌陈站定之后,等了很久很久,胡戈才出现在另一个过道。

一进门他就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钱打的,我做三轮车来的。"

见他进门,很多吃过馒头的人都站起来鼓掌,不得已之下我也站了起来,刚站起来便看到发馒头的人怒目而视着我们,所有的人又都老老实实的坐了下去。看来,小蚂蚁的惨状不单单是震撼了我的心灵。

胡戈没有穿盔甲,只是披了一件斗蓬在身上,当他跑步起来的时候那斗篷就向后飞扬起来,看上去非常拉风。不过大家也能看得出来,那件斗篷是一张旧了的床单改制的,床单的背面还印着"韩记小笼包"、"hiahiahia.com"等显眼的标语。

胡戈在被告席上站定。大法官威严的咳嗽了一声,从口袋里面掏出锤子……等等,他掏出来的那个东西从外观上来看好像不是锤子,而是一个马桶拔子。他将马桶拔子在桌子上猛地一扣,桌子便发出"嘭"的一声,马桶拔子也便直撅撅的挺立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他说:"肃静,肃静。本庭现在开始正式审理凯歌陈告胡戈侵权一案。凯歌陈你可知错?"

听到法官这句话,凯歌陈半天没有缓过劲来:"法官,今天我是原告,他是被告啊……"

法官说:"我管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你穿得那么恶心人,又带着那么多人进来扰乱法庭秩序就是不对。你看人家胡兄弟,年龄比你小,却比你懂事不知道多少倍。你不知道低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么?"

胡戈道:"谢谢。"

法官:"不客气。……你说你是不是错了?今天我是这里的老大,你带的人却比我带的还多,你说你是不是不对,你说你是不是找骂?"

凯歌陈回头对他身后的那群人说:"你们都散了吧!"

那群人道:"是!主人!"

说完后那群人便一哄散去也。

凯歌陈:"现在可以了吧法官。"

法官:"嗯,你现在说说你为什么要告胡兄弟吧。"

凯歌陈:"他做的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里面引用的全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无极》里面的片断,还在网上到处散播。"

法官:"他拿去卖钱了么?"

凯歌陈:"没有。"

法官:"他的短片影响你的收入了么?"

凯歌陈:"应该影响了吧……"

法官:"应该?你说应该?在法庭上你说应该?"

凯歌陈:"……可是,至少他诽谤了我,诽谤我的《无极》很恶心,很无聊。"

法官:"可你的《无极》的确是很恶心,很无聊啊。诸位陪审团成员以为然否?"

所有陪审团成员纷纷点头。他们点头的时候头上那沱东西竟然没有掉下来,看来这是今年新款发型的一种,改天我一定要去找找有没有卖的,我在梦里面这样想。

凯歌陈:"你明显的是偏心胡戈,我,我抗议。"

法官:"我为什么要偏心他?他都说了他没有钱。……胡戈你说过这句话吧?"

胡戈:"是的,我说过。我还跟他道过歉。"

法官:"就是,人家都跟你道歉了,人家在没错的情况下,在不恶心人民大众的情况下都跟你道歉,这么小的小兄弟有这么大的大胸襟容易么?你怎么还不依不饶的呢你?"

法官的这段话说得非常激昂,说完之后他还从口袋里面掏出手帕来擦眼泪。陪审团的众位成员也和法官做了同样的动作。

凯歌陈:"我不服,你今天的审判明显的带有个人感情在里面。"

法官:"那你说谁不会带有个人感情。我就让谁来评理。"

凯歌陈:"坐在旁听席上的人民群众,一个人可能会带有个人感情,两个人可能也会,但是几百个人就不会了。"

凯歌陈说完之后向刚刚发馒头的那几个人挤了几下眼睛,那几个人立刻将双手叉在胸口,来回巡视,并悄声的对旁听席上的我们说:"今天你们如果谁不遵守诺言的话,谁就立刻会恶心致死,永远也别想拿到解药。"

法官对凯歌陈说:"嗯,终于说了一句有道理的话。那就让旁听席上的人民群众来评判吧。"

刚刚还在"嗡嗡嗡嗡"的窃窃私语的旁听席立刻陷入了一片宁静之中。所有人都低着头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违背良心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目前,我正处于泡妞事业的低谷时期,以前非常喜欢我的文学女青年们现在也不待见我了,好几次我都想到过自杀,有一次甚至已经跳进河里头去了,后来才想起来我的银行卡还在我身上,里头还是50块钱,我又爬了上来,准备把卡拿去交给我妈我再去跳河,可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个漂亮美眉,于是去跟踪她想找个机会搭讪,就把跳河这档子事给忘了。反正我也已经生无可恋了,何不在此时此刻出一次头,当一次英雄呢?只是恶心死,这个死法有点太过残忍了,我已经决定了,等我喊完口号之后就咬舌自尽,疼死总要比恶心死好受的多。

"老妈再见了,儿子对不起你。老婆再见了,老公对不起你……美眉们,再见了,不要为我哭泣……"我心里默默念着。

我站起来大喊道:"支持胡戈,支持法官,支持胡戈,支持法官!"

整个法庭上空回荡着我洪亮的正义之声。就在我考虑咬舌头根部还是中部才能死彻底的时候,旁听席上所有的人民群众都站了起来喊起了口号:"支持胡戈,支持法官,支持胡戈,支持法官!"

凯歌陈对人民群众怒目而视。胡兄弟向人民群众微笑着挥手致意。大法官努力的拔着桌子上的马桶拔子,刚刚那一下他实在太用力了。在陪审团的帮助之下,他终于将马桶拔子成功的拔了下来。之后他又用力的往桌子上一扣,"嘭"声响起了。法庭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大法官对凯歌陈说:"人民群众的意思你也看到了吧。那就按你说的,照人民群众的意思判。"

凯歌陈大吼道:"我不服,我要向最高级法院起诉。"

这时从后代走出一群人来,为首的那个人梳着威严的大背头。他走到凯歌陈面前微笑着对他说:"你找我?"

凯歌陈:"啊……最高级法院院长?你要给我做主啊……"

大背头道:"我听人民群众的。"

凯歌陈又大吼道:"我在美国也有关系,我要接着向联合国起诉。"

法庭响起了国际歌,一个黑人从后台缓缓的走了出来,定睛一看竟然是安南同志。

安南用不太标准的汉语说:"你找我?我也支持人民群众。"

凯歌陈:"……我要向天庭起诉,向宇宙起诉,我是大导演,我都有关系。"

仙乐飘飘,玉帝、耶稣还有一个外星人一起从后台走了出来,他们齐声说:"为了避免你一个一个的叫,我们干脆一气儿全出来得了。你的《无极》的势造得的确大,连我们都不小心去看了一场。那个后悔劲啊,就甭提了……我们支持人民群众!"

凯歌陈大喊一声:"晕……"然后就昏死过去了,先前跟他来的那些奴隶冲将进来,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头发竖起来的脸有点浮肿的女人,她声嘶力竭的大喊:"是谁杀了王,是谁?!"

然而在人民群众的欢呼声中又有谁能听得到她的声音呢?

法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锤子,锤子在桌子上猛的一敲,群情激昂的人民群众终于安静了下来。

法官道:"法庭今天破例在审判之后加放电影一场,电影的名字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吃了红点馒头的同志们不用担心,其实凯歌陈配制的'呕吐不止散'的最好的解药就是这个短片……"

"好耶,好耶……"

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的流出了眼泪。

这时,一个美女悄然走到我的跟前,柔声细语道:"英雄,有时间一起看个短片么?"

……

太阳出来了,阳光明媚的,整个大庭里头不时的爆发出心甘情愿的发自内心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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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0:54 | 只看该作者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馒头案之馒头派败诉篇
By qwenkun 发表于 2006-2-23 15:58:00


馒头案庭审现场模拟

原创:醉眼看沙

某月某日,法院正式开庭公开审理此案。馒头网现在为大家现场直播。

法庭现场

法官:现在开庭。把被告押上来。下面请原告出庭!

——接着,一个中等个头,没有胡须的中年男子走上庭来!

主持人解说:这个人是谁呢?经过调查走访,他名叫陈无趣!

此人是美女张倾国的超级大fans!当天就是他带头向《馒头血案》投掷臭鸡蛋的。

他为什么要控告馒头教主胡sir呢?

难道……他有什么证据吗?

切换到现场:法庭辩论开始!

法官:呔,大胆被告,《馒头血案》(以下简称馒头)是不是你发布的!

胡sir:馒头——不是我发的!

(原告陈无趣得意洋洋地走到被告面前,两人开始激烈辩论——)

陈无趣(用手指着胡sir):胡说!馒头就是你发的。

胡sir(满脸茫然,但很冷静):不是我发的。

陈无趣:就是你发的。

胡sir:不是我发的。

陈无趣:就是你发的。

(此时,法庭响起了RAP的伴奏声!两人用rap的节奏开始了辩论)

胡sir: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陈无趣:就是你发的。

胡sir:不是我,不是我,不不不是我——

陈无趣:就是你你你你发的。

胡sir:不是,不是——

陈无趣:就是,就是,就是,就是——

法官(这时才回过神来):呔,大胆——竟敢在法庭唱起RAP,还有王法吗?

这时,一袭白衣的大美女出庭了!旁听的民众睁大眼,屏住气息!

大美女嗲声嗲气地说话了:法官大人!

法官(两眼发直,好久才反应过来):你——你——你是谁?

张倾国向法官抛了个媚眼,继续说道:我是张倾国啊,胡sir他没有发馒头!

(法官被这媚眼射出的电光震呆了,良久才回过神,似乎相信了她的话!)

解说:本案第一证人一口咬定,馒头不是馒头教主胡sir发布的。这使得本案的审理陷入了僵局。不过,就在法庭辩论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出现了一位人物。他的到来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他是谁呢?

(此处可放一段广告,3秒钟。……广告暂缺,请相关公司来电洽谈)

这个头发凌乱的男人步履从容,缓缓走到法官跟前,一字一顿地说:

我是众网友!(哇,众人惊呼)

我是来自首的!(哇,众人再呼,此时法庭秩序有点杂乱,大家议论纷纷!)

镜头切换到法庭墙上(法庭放起来欢快的音乐):

人民警察提醒您:

自首才是您唯一的出路!

自首吧!争取宽大处理!

自首热线:110

众网友说:那天下午(啊——庭内起哄),我穿上了教主的衣服(哦——庭内起哄),是我把馒头放到网上传播的(嗯——庭内起哄)……

此时,一宗馒头血案引发的官司审理到此结束,真相大白!

据此,法庭作出了判决。众网友被判死刑,立即执行!馒头教主虽然没有发馒头,但是他没管好自己的助手,犯有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而张倾国由于在公众场合多次脱衣,有伤风化,被判劳教一年。另外,法庭还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为了表彰陈无趣的举报行为,法庭决定由陈无趣来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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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0:54 | 只看该作者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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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匿名  发表于 2006-2-25 02:29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好玩~~~~~~~~~·· [M29]
8#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37 | 只看该作者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不玩了~睡觉去 [M41] [M41]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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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2-25 09:06 | 只看该作者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M02]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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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2-26 13:48 | 只看该作者

Re: 到处都是馒头案 (ZT-N个馒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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