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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苏泽群关于住宅小区建变电站的发言:三早,三先,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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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1 1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委要重点保障重点工程。抓重点工程建设要注重突破难点,例如“三站一所一场”,即垃圾压缩站、变电站、消防站,公厕、停车场,难点和矛盾不要回避,积极组织研究突破。输变电建设的选址不是没有办法,还是有出路的。我们研究后发现,应当分类处理。要针对不同的地域,采取不同政策,分三种不同类型来建设,不能简简单单地搞一站一策。

第一类地方是还没有开发建设的,输变电设施就要按照“三个早”来处理。早选地址、早征地、早开工,不要等到城市建成了才去建设变电站。否则人家就反对你。还没有开发时,你就去找地址。确定了地址的就赶快征地,征地了赶快给人家钱,马上开工建设。来不及开工建设的就围蔽起来,用公示牌标明:“此地规划建设高压变电站”。否则人家不知道情况,在那里买了房子,就会反对你建变电站。

第二类地方是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照“三个先”的要求建设,先报建、先公开、先建设,不要等人家建好了房子才建变电站。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对审批验收把关,监督开发主体在小区投入使用之前落实变电站等设施配套。否则就不给他验收,建不好变电站就不准卖房子。供电部门也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不建变电站,就不给施工用电,要共同促使有关单位落实变电站建设。

第三类地方是最头痛的老城区和已经建设成的小区。要做到“三个尽量”:尽量调整规划、以能够落实建设为准则,也可以在附近换一个位置;尽量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协调,地面不行,可以建半地下的,半地下的不行,可以建地下的,尽量和公共配套,如公园、绿地、停车场等建在一块;尽量照顾市民的利益,减少矛盾,以不发生群体性反对事件为基本要求。人民政府处理问题是有原则的、是依法办事的、也是要少数人服从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而不是与广大人民利益相对立。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府要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即动之以情(民政部门的感化)、晓之以理(强大的人民政府调解队伍讲道理)、绳之以法(广州有三万名警察来保障),一个一个地突破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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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5-1 19:50 | 只看该作者

Re: 副市长苏泽群关于住宅小区建变电站的发言:三早,三先,三尽

2009年1月1日到哪去了呢,马后炮顶个狗S用啊 [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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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5-1 22:26 | 只看该作者

Re: 副市长苏泽群关于住宅小区建变电站的发言:三早,三先,三尽

说吧 就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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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5-1 22:58 | 只看该作者

Re: 副市长苏泽群关于住宅小区建变电站的发言:三早,三先,三尽

继续忽悠吧。曾经的期望早已被无情现实击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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