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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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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hgjj/20090504/11196177790.shtml

经过6年的诉讼,广东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决朱孟依旗下的珠江投资公司、合生骏景公司等,因侵权行为赔偿原告4.5亿多元。最高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中国周刊记者 郭国松 广州报道

  站在一处名为骏景花园的住宅小区大门前,看着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贾弘基一脸的惆怅。

  这块位于广州高新科技园东侧、市区东部两大主干道中山大道和黄埔大道之间、总面积达665亩的土地,原来的主人正是贾弘基所在的天河科技园建设总公司。那时候,他们还是一家国有企业。

  10年过去了,这里早已建成了规模庞大的住宅小区,并且成了朱孟依的合生创展地产王国发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原来的主人如今一无所有。

  但是,外界并不知晓,这片土地的原主人将朱孟依的公司告上法庭,历经6年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朱孟依的公司赔偿4.5亿多元,却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一系列的玄妙之处若隐若现。

  朱孟依接手700亩划拨土地

  贾弘基说,他们这个小公司实在耗不起,原本就没有能力跟朱孟依财大气粗的合生王国打官司,当初甚至连诉讼费都交不起。6年的诉讼,他们以最低的诉讼请求,终于等到了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朱孟依的珠江投资公司、合生骏景公司等,因侵权行为将支付总共4.5亿多元,其中,贾弘基的公司将得到35%。

  但朱孟依等并不愿意支付这笔钱,而是向最高法院上诉,经过一年多的折腾,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这个案件背后有很多奥秘。”贾弘基欲言又止。记者追问有何奥秘,他苦笑了一下说:“你去问律师。”

  贾弘基目前的身份是广州市天河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回想起与朱孟依短暂的合作和其后长达6年的诉讼,贾弘基长叹了一口气。如今,他和公司几个负责人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愤怒,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吸引回来创业的“海归”们,广州市政府决定在东郊公园(即后来的天河公园)东侧至车陂路、黄埔大道和中山大道之间建设高新科技工业园区,总面积1170多亩。

  为了开发工业园区而成立的广州市天河科技园建设总公司(下称建设公司),是一个隶属于高新科技园管委会的国有企业,上千亩行政划拨的土地就是他们可以经营的资源。

  靠近公园的高新科技园一期工程很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吸引了包括网易在内的一大批企业。不过,就像当年各地跑马圈地的开发区运动一样,广州市决策者当初雄心勃勃的高新科技园区计划,尽管圈了上千亩土地,却在一期工程开发460亩之后,未能继续发展下去。

  “实际上,我们已经在二期工程中建了不少厂房,但根本租不出去,都拆了,剩下的710亩土地闲置在那里。”建设公司总经理林文锐回忆说,“我们去找朱孟依,提出跟他的珠江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我们出土地,他们出资金。他们说有办法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

  当时珠投公司正在开发华景新城项目,这个超大楼盘就位于天河公园的西北角,中山大道北侧,与林文锐主导开发的高新科技园一期工程可谓近在咫尺。华景新城在广州名气甚大,它的成功开发,不仅让朱孟依的地产公司赚取了第一桶重金和公众眼球,而且为其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对于合作开发这710亩土地的意向,双方一拍即合,决定设立广州天河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科技园实业公司),开发上述土地。其中,建设公司占35%的股份,珠投公司占65%的股份,双方享有同等权利。合作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建设公司委派。

  经过双方审核,确认建设公司在合同签订之前,已经投入到这700多亩土地上的费用约1.78亿元,包括征地拆迁、勘测规划、“三通一平”以及贷款利息等实际支出。这1.78亿元费用,珠投公司按所占65%的股份比例,向建设公司支付1.15亿元,作为在科技园实业公司的出资。同时,考虑到建设公司多年来的工作,珠投公司给予2000万元的经济补偿。

  据林文锐介绍,双方实际能够开发的土地约665亩。1997年3月5日,广州科技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准注册。

  朱孟依的“原罪”

  在合作公司成立后,朱孟依一方提出,由珠投公司首先对其中的270亩进行承包开发,承包价为每亩170.74万元。建设公司同意了这个计划。

  1997年8月22日,建设公司与珠投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珠投公司对270亩土地的开发方式为独立承包和经营,不论盈亏,珠投公司必须按每亩170.74万元,向科技园实业公司支付4.61亿元,其中1.6亿元(35%)直接付给建设公司。除此外,建设公司对这270亩土地的开发不再享有其他权利。

  紧接着,专门为开发上述270亩土地的项目公司、中外合作性质的广州合生科技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成立。

  贾弘基说,朱孟依成立的这个公司,一个股东是他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南博置业有限公司,占70%的股份,另一个股东是科技园实业公司,占30%的股份,所有注册资本全部由南博置业公司投入。但实际上,这个公司的成立和股份比例与建设公司基本没有关系,建设公司对此270亩土地的收益,就是一次性的1.6亿元。

  从记者经过调查对当年事实还原的情况看,在双方成立科技园实业公司的时候,由于建设公司手上的700多亩土地是行政划拨给科技园的建设用地,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这700多亩地只相当于一个用地指标,建设公司尚不具备完全的使用权,要转变为普通住宅用地,除了规划和国土等部门用地性质的变更外,还要补交一系列费用。

  “为什么当初划拨给高新科技园的用地后来改成了商住楼用地?这背后是怎么运作的?我们没法回答你的问题。反正他们当时拍着胸脯说,全部由他们去运作。”面对记者的疑问,建设公司总经理林文锐说。

  局外人无法知道这个背后是如何操作的。10多年后,我们能看到的事实,就是这700多亩土地很快核发了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政策上的障碍顷刻间消除了。

  于是,在高新科技园一期工程东侧不远处,一个名为骏景花园的大型住宅小区拔地而起,这便是珠投公司继华景新城之后的又一个房地产项目。

  林文锐告诉记者,骏景花园作为双方合作开发项目的一期工程,中间也没有出现大的矛盾。“但建设公司应得的1.6亿元,除了天河区政府从骏景花园拿走120套房子,用于末班车房改,其他的我们什么也没有得到。”

  骏景花园的项目完成后,双方多次讨论对剩余的374亩土地的开发方式。“2001年8月13日,我在珠海跟朱孟依协商,后来又开董事会,双方未能就如何开发达成一致。”林文锐说,“回到广州后,我们突然发现,这300多亩地已经被朱孟依的公司转走了,在董事会之前就已经办理了转名手续。”

  建设公司在震惊之余,急忙到有关部门查询,原来在科技园实业公司名下的300多亩土地,在2001年8月10日已经过户,新主人换成了朱孟依的公司。“我们手上还拿着规划红线图,但土地已经变成他们的了。”贾弘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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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3:09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据法庭查明的事实,2001年2月8日,受珠投公司委派担任双方合作的科技园实业公司总经理的廖若清,代表科技园实业公司与南博公司签订合同,决定成立中外合作性质的广州合生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总额66500万元,注册资本22167万元,科技园实业公司占股份5%,南博公司占股份95%,科技园实业公司提供“三通一平”的374亩土地。

  合同规定,新成立的合生骏景公司向科技园实业公司支付374亩土地的前期开发成本40450万元。

  2001年5月15日,广州市政府向拟设立的合生骏景公司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6月4日,合生骏景公司从广州市工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

  在此期间,339亩(尚有35亩仍在科技园实业公司名下)土地几经周转,最终经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的批准,转入合生骏景公司名下,并办理了相应手续。

  完全被蒙在鼓里的建设公司拒绝承认上述事实——《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当初珠投公司与建设公司成立科技园实业公司时约定,总经理对外签订合同应有董事长的书面授权,廖若清代表科技园实业公司与南博公司签订的成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时,所提供的董事长林文锐的授权委托书是假冒的签名,已由广东省公安厅鉴定确认。

  建设公司代理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列玉说:“成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是珠投公司和南博公司违法恶意串通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边是建设公司苦苦抗争,一边是合生骏景公司在用非正当手段获得的土地上大兴土木,建成了比一期工程骏景花园更大规模的骏景南苑。

  “按照土地的容积率计算,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的地价不超过800元,现在毛坯房已经卖到了每平方11000元。”贾弘基指着骏景南苑说,“太狠了,他赚了那么多,土地都是从我们这里白拿的。朱孟依是有‘原罪’的。”

  判决一拖六年

  就在与珠投公司反复交涉,试图拿回土地期间,建设公司也走上了改制之路。2001年底,这家依附于高新科技园而生的国有企业,最后以300多万元的净资产,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

  2003年初,建设公司向广东省高院提起诉讼,以珠投公司当初按每亩170多万元承包一期工程时的标准计算,向被告珠投公司、廖若清、南博公司索赔6亿多元。

  “300多亩土地已经被他们开发完了,我们既不可能要回土地,也很难得到开发后的利益,所以,只能以每亩170万元来计算损失。”贾弘基说,在起诉的时候,也曾经有人主张即使拿不回土地,也应该跟它计算收益,“这是不现实的,我们斗不过他们。”

  受理案件后,省高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涉案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339亩土地争议时的价值为54814万元,比廖若清越权代表科技园实业公司与南博公司签订成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约定的40450万元相差14364万元。一审法院由此认为,该合同约定的“地价”低于当时的正常价值,珠投公司、南博公司、廖若清应当共同将涉案土地低于正常价值进行转让的差额部分14364万元赔偿给科技园实业公司。

  法庭还查明,即使根据无效授权签订的成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约定,40450万元也没有完全支付给科技园实业公司。法院确认珠投公司和骏景公司应分别向科技园实业公司支付3.082亿多元、431万多元。

  这样,根据一审法院的判决,科技园实业公司将得到总共4.5亿多元。

  但是,折腾了6年,原告方发现,法院判的还是一个糊涂案——科技园公司董事长林文锐的签名已经被鉴定为伪造,廖若清使用这个虚假的授权委托书、并代表科技园实业公司与南博公司签订合同,成立合生骏景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法院选择了回避。

  另一方面,一审法院认定南博公司作为珠投公司的关联公司,在与科技园实业公司签订设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时,应当知道未经另一股东建设公司的同意;而廖若清在未获董事长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属于越权行为,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式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珠投公司、廖若清和南博公司共同对原告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被告为违法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设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怎么能够有效呢?

  记者邀请的与本案无关的法律界人士认为,通观整个判决书,包括赔偿在内的许多事实的认定,都是以被告违法签订的成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为依据,这使得判决陷入了既卖矛又卖盾的尴尬境地。

  朱列玉律师在接受《中国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件其实很简单,通俗地讲,就是珠江投资公司利用假冒林文锐的签名和廖若清对外违法签订的合同,将属于原告的土地拿走了,非法据为己有,并且通过开发这块土地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说起此案,这位身为广东省人大代表的著名律师颇有情绪,“现在原告只是想要回土地的成本价,并没有要求分得被告开发土地的收益,但被告赚了几十个亿,连成本价都不想给,既违法又为富不仁!”

  据透露,这个事实清楚的案件之所以一拖6年,就是因为背后各种复杂的因素,最后,一审法院事实上采取了对被告的非法行为进行追认的办法,即:对被告以非法手段获取原告土地的既成事实予以承认。但条件是,被告必须按照一期工程每亩170多万元的承包价,向原告支付实际损失。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判决应当确认被告违法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转出的土地恢复原状,或者进行清算,开发后获得的收益由原被告按股权比例分成。”不过,朱列玉表示,“一审法院在原告能够接受的情况下作出折中判决,也是可以理解的。”

  2008年5月13日,最高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理由是:科技园实业公司与南博公司签订的合生骏景公司合同约定的40450万元,是对科技园实业公司前期开发成本的补偿,而非支付的地价,但一审法院并未查明科技园实业公司前期投入涉案土地的成本。

  朱列玉认为,被告签订的违法合同本身就是侵权工具,最高法院以这种违法的合同作为事实依据,裁定发回重审没有道理。

  要求匿名的消息来源说,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就是原副院长黄松有签发的。原告方也向记者透露,本案诉讼期间,黄松有“非常关注”。去年10月,黄松有已被“双规”并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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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3:11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按照土地的容积率计算,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的地价不超过800元,现在毛坯房已经卖到了每平方11000元。”贾弘基指着骏景南苑说,“太狠了,他赚了那么多,土地都是从我们这里白拿的。朱孟依是有‘原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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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3:13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有好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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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5-4 13:14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这趟水可不是一般的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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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5-4 13:16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随着陈绍基、王华元被“双规”,对黄光裕案引发的系列重案的调查正在进入深水区,被各种传言包围的朱孟依家族最终能否幸免,仍然是一个谜。

  中国周刊记者 杨婷婷 综合报道

  4月17日,媒体相继报道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元被“双规”的新闻。

  当天,香港恒生指数上涨19点,中资股微涨微跌,但合生创展(0754-HK)却大跌11个点!

  此前朱孟依被限制出境、协助调查黄光裕、黄松有、郑少东案件的传闻甚嚣尘上之际,合生创展股价也发生了暴跌,此次王华元、陈绍基出事,合生创展股价立即反应异常,显示了投资者对朱孟依是否涉案的忧虑。

  千呼万呼不出来

  作为舆论晴雨表的证券市场,之所以如此敏感,显然与此前的报道有关——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等一干子“潮汕系”富豪、高官纷纷落马。

  2009年2月20日,香港《苹果日报》援引法新社的报道说,出自“潮汕系”的中国富豪、合生创展集团(6.9,0.87,14.43%)董事局主席朱孟依因牵涉黄光裕案件,被公安机关限制出境、协助调查。

  消息传出后,合生创展股票飞流直下,最大跌幅超过50%。合生创展随即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布紧急公告:“谨此声明该报道的内容并无事实根据。”

  这个看起来例行公事的公告稍微提振了一下股民的信心,合生创展股价随后被拉起,以3.5港元收盘,跌幅达27%。以6港元多的成本价重仓持有合生创展股票的深圳市民肖先生痛心疾首!“我原来很看好合生创展的股票,没想到出现这样的事情。”

  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合生创展股票的投资者、内地地产界翘首以盼,各路新闻记者疯了一般地四处打探朱孟依的消息,甚至有传言说,朱孟依已经跑到国外去了。广州一位重要人士告诉《中国周刊》记者:“我的同学就在合生上班,他说昨天还在公司电梯里见到朱孟依。”

  除了满天飞的传闻,没有任何来自朱孟依的直接消息。

  记者注意到,合生创展公司官方网站的一则消息说:“2009年1月11日,集团2009年度会议在京津新城凯悦酒店成功召开……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孟依先生在大会上做重要讲话……”

  这个消息是在《苹果日报》的报道前一个月发布的。但从现场拍摄的非常清晰的照片上可以看到,主席台上并没有朱孟依,也没有空位。

  由于朱孟依是全国政协委员,于是,记者们把眼睛盯住了3月初召开的“两会”,等待朱孟依的出现。

  在委员报到的当天,朱孟依并未露面,而是以“身体不适不能出席开幕式”为由,由秘书代交了请假条,并领取了材料。次日,政协小组讨论会也未见到朱孟依的身影。

  朱孟依到底去了哪里?

  经历《苹果日报》的报道风波后,合生创展股票逐渐走稳,至4月16日,盘中最高上涨到7.15港元,外界的各种不利消息似乎已经云消雾散。

  没想到,时隔两个月后风波再起,陈绍基、王华元被“双规”,有关朱孟依的“想像空间”再次被打开。

  据记者调查,陈绍基在担任广东省政协主席之前,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历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省政法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先他一步被“双规”的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原来在陈绍基手下,官至副厅长,系陈的得意门生。

  据媒体公开的报道,陈绍基出事与郑少东有直接关系,而郑属于“潮汕系”的核心人物之一,与朱孟依关系密切。

  4月20日,合生创展公布年报。按照惯例,董事局主席朱孟依应当出席2008年业绩说明会,但投资者和记者们没有等到朱孟依,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长缨成了主角。面对记者的追问,陈长缨否认朱孟依卷入黄光裕案件以及被公安机关控制的传言,并且言之凿凿地说,朱孟依一直参与公司业务管理,最近往返于广州、北京、上海三地。

  陈长缨说:“朱总一向很低调,很少参加公开活动,故今天没有现身业绩发布会。”陈声称,朱孟依上周末还在广州开会。但是,当记者进一步追问陈长缨最近一次见到朱孟依的具体时间,他含糊其辞,只表示之前见过。

  与王石、潘石屹、任志强三位喜欢抛头露面的地产界明星式人物相比,朱孟依这位有“沉默的大佬”之称的地产富豪,面对铺天盖地的负面传闻,无论舆论如何猜测,却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他的神秘,千呼万呼不出来,至今杳如黄鹤。

  神秘富豪的发家史

  如同许多著名的潮汕籍富豪的发家史一样,朱孟依早年就是凭借自己的聪明,在老家广东丰顺县打下了财富基础。

  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地处粤东的丰顺县经济非常落后,人们习惯沿街摆摊,占道经营,这使得整个县城更加嘈杂混乱。很有经商头脑的朱孟依从中看到了发财的机会,他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建设了一个规范的市场,将那些占道经营的摊主全部集中起来,既便于管理,又能够让政府得到稳定的税收。

  20来岁的朱孟依由此成了一个出租摊位的小老板。

  后来,朱氏兄弟以一个小建筑队作为依托,从粤东来到广州发展。1990年代初,朱孟依获得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至于他通过何种渠道得到香港居留权,外人无从知晓。

  对于朱孟依而言,香港居民身份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他以港商的身份在内地投资,就可以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

  1992年,朱孟依与朋友在香港创办了合生创展公司,但公开资料显示,合生创展的注册地点其实位于百慕大,它在香港乃至国外也没有实质性的经营业务,主要是为了到内地投资便利而设立的。次年,朱孟依又在广州成立了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了一家与珠江投资关联的公司——南博置业有限公司。

  耐人寻味的是这家珠江投资公司。工商机关的注册资料表明,珠投公司最初为叶剑英基金会名下的集体企业,注册资金28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孟依。

  朱孟依老家丰顺县隶属于梅州市,而梅州正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事实证明,朱孟依与叶家的关系确实非同寻常。据《梅州日报》报道,2005年11月10日,梅州市委、市政府举行东山中学“剑英校区”奠基仪式,朱孟依捐赠了6500万元。

  2007年5月13日,叶剑英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在梅州举行,大批党政官员和名流出席,朱孟依位列其间。活动期间,朱孟依在其他人陪同下参观叶剑英纪念园的照片,刊登在《梅州日报》上,这是迄今为止,在公众媒体上见到的朱孟依参加社会活动的为数不多的照片,其神秘由此可见一斑。

  且不论媒体如何猜测朱孟依与某些要人的关系,但接近这位神秘富豪的人士均认可这样的事实——朱孟依与官方高层建立了非常密切的关系。一位要求不披露姓名的官员告诉《中国周刊》记者:“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活动,发现朱孟依在场,跟他来往的都是相当重要的官员,但具体名字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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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3:16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同时,广东地产界人士并不讳言,朱孟依一向就是走上层路线,这在当今的中国国情下,也是其他商人梦寐以求的目标。

  因此,有人戏言,具有如此深厚的上层人脉关系,又能保持超乎寻常的低调,朱孟依的作风,怕是任志强们永远学不到的。

  地产王国的未来

  1998年5月,合生创展在成立6年后,正式登陆香港联交所,以每股2.7港元的价格,筹集资金超过10亿港元。作为以开发内地房地产业为主的香港上市公司,合生创展是最受投资者追捧的上市地产公司之一,其经营业绩一贯表现良好,股价坚挺。

  在地产界,人们一向认为朱孟依偏好那些位于郊区的土地,这恰恰反映了朱孟依独到的眼光。

  1990年代初的广州,地产商们的眼睛还只是盯着市区的土地,朱孟依却选准了一块位于华南师范大学东侧、广州东部主干道中山大道北侧的土地,以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的规模,建成了广州当时少有的超大楼盘华景新城,一朝功成名就,为朱孟依和他的珠江投资公司在广州地产领域奠定了基础。

  也就从那时候开始,朱孟依率领他的合生创展和珠江投资,在广州攻城略地,先后开发了骏景花园、暨南花园、珠江帝景和占地约3000亩的华南新城等一大批楼盘。在珠三角立足后,朱孟依开始在以京津为主的环渤海经济圈,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经济圈布局。经过16年的发展,目前已建和在建的楼盘达到60个。

  朱孟依的生意做大了,他早已不再是粤东那个小县城出租档口的土老板,而是声名显赫的朱孟依家族。2005年,朱孟依以14.3亿美元的财富,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二名;2008年,朱孟依兄弟以200亿元人民币的身家,进入胡润中国百富榜第10名。

  2005年4月,朱孟依以500万元年薪和2000万股认股权的优厚待遇,聘请武捷思加盟合生创展,担任行政总裁,这被业界解读为朱孟依成功的上层路线的又一个大手笔。

  武捷思绝非等闲之辈。他曾于1995年至1998年担任深圳市副市长,之后被任命为广东省省长助理,协助时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的王岐山,处理广信破产案和广东省驻港窗口企业粤海集团的重组。2002年2月,武捷思出任粤海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武捷思的加盟,不仅为朱孟依进一步巩固了上层人脉资源,而且带来了他在金融界的号召力。果然,武上任后,为合生创展引进了新加坡淡马锡和老虎基金两个重要的战略投资者。

  一直以来,合生创展和珠江投资公司的关系让人感到扑朔迷离,按照通常的说法,合生创展是境外注册的一个上市公司,也是对外融资平台,主业为内地地产开发;而珠江投资公司则注册于内地,并在境外设有关联公司,业务涵盖通信、物流、交通、化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等众多领域。

  资料显示,珠江投资由韩江建筑集团和朱孟依的两名兄弟控股,而韩江集团则由朱孟依的胞弟和妹夫分别持有90%和10%的股份——实际上,背后真正的大老板就是朱孟依。

  在资本市场,珠江投资曾以9亿多元入股上海电气(8.69,0.06,0.70%)。不过,“朱孟依系”后来卷入导致黄光裕败走麦城的三联商社(6.03,0.10,1.69%)股权收购案,为其带来了种种不利的评价。

  2008年初,黄光裕与朱孟依哥哥朱拉伊分别控制的公司,对三联商社的股权展开激烈争夺,通过两轮的较量,黄光裕和朱拉伊分别获得三联商社10.69%和9%的股权,由此成为三联商社的第一、第二大股东。三联商社随后连续8个涨停,业界一片哗然!

  就在黄光裕再筹集资金19亿元,摆出一副决战的架势时,朱拉伊突然宣布放弃此前拍得的9%股权。

  三联商社股权收购战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众多市场人士始终雾里看花。较为激进的观点甚至断定,这是一场“戏”,朱拉伊的公司就是一个“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将三联商社股权拱手相让,这是朱拉伊为了其弟朱孟依与黄光裕的关系所做的顺水人情。这使得“朱孟依系”与黄光裕的关系充满了诡秘。

  不久,黄光裕因操纵股价被证监会调查,直至被逮捕,众多“涉黄”高官纷纷倒下,“潮汕系”的朱孟依同样受到牵连。

  如今,武捷思已经离任,珠江投资公司被合生创展合并,朱孟依计划将珠江投资在国内上市。

  与此同时,合生创展刚刚发布的年报显示,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9.64亿港元,同比下降44.17%,每股盈利1.33港元。

  随着陈绍基、王华元被“双规”,对黄光裕案引发的系列重案的调查正在进入深水区,被各种传言包围的朱孟依家族最终能否幸免,现在仍然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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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3:17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要求匿名的消息来源说,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就是原副院长黄松有签发的。原告方也向记者透露,本案诉讼期间,黄松有“非常关注”。去年10月,黄松有已被“双规”并免职。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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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5-4 13:19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廖若清代表科技园实业公司与南博公司签订的成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时,所提供的董事长林文锐的授权委托书是假冒的签名,已由广东省公安厅鉴定确认。
  建设公司代理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列玉说:“成立合生骏景公司的合同,是珠投公司和南博公司违法恶意串通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照此看来,合生骏景公司是不合法的,那么他们开发的骏景花园合法吗?他们与政府部门协同建设的骏景变电站合法吗?
——天河区政府从骏景拿了120套住房怎么分配?还有其他政府部门从合生手里拿房吗?有什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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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5-4 13:37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重击!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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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5-4 13:56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地产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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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5-4 14:01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水太深,普通老百姓,读读新闻算了,不管他事。
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推倒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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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5-4 14:24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大家也许不知道,在2004年曾经差一点就要豁免那些违法民营企业家的原罪呢。


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环境的决定

  7、为民营企业经营者营造宽松的发展空间。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得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在追诉期内的,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罪表现和所在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减轻、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


好在争议大,没执行,否则Z老板也应该可以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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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5-4 14:27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太深了,没法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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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4:36 | 只看该作者

Re: 朱孟依公司天价诉讼案调查 发回重审背后多奥秘----zt ,关于骏景事件

水干了 也就不深了哈 [M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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