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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显:且看昆明处女卖淫案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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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6-9 2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8日07:50 新京报
  作者:萧显

  即使有人卖淫,也不意味着警方有权暴力执法。如果打击违法能成为刑讯逼供的借口,如果当事人可悲到要用完整的处女膜证明清白,那无疑是法治的悲哀。因此,检察机关要求重新检验处女膜的行为,完全没必要。

  先是以打击卖淫为由粗暴执法,接着因证据不足被迫放人。如果事实真这么简单,剩下的结果,自然应是警方赔偿损失,责任人接受调查。遗憾的是,昆明幼女“卖淫”案偏偏又生枝节,后期介入的检察院要求对涉案幼女重新做处女膜鉴定,亦有官员指责幼女家长与媒体联合造假。(6月7日《成都商报》)看来,这件简单的事,又有了被复杂化的可能。

  检察院为什么介入?是为了查清警方是否有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行为。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只要为获取口供,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就必须接受调查。既然如此,调查的重点,就不是刘氏姐妹卖淫与否,其家人造假与否,而是办案警察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打人,之前是否表明身份,如何表明身份,是否出具了法律手续?其次,将刘氏姐妹及其父母带至派出所后,警方如何讯问,讯问中是否动手,被害人软组织挫伤、骨折,是否与暴力刑讯行为有因果关系?弄清楚这些,才有可能真正还原现场情形,厘清相关民警责任。

  相反,如果把调查的重心,又放回到处女膜是否完整上,就容易导致这样一种逻辑:处女膜破裂=幼女卖淫=警察执法有理=警察伤人情非得已=警察免责。事实上,上述逻辑链根本不成立。处女膜破裂,只意味着当事人有过性体验,或者遭遇过某些生理意外,根本无法推断出刘氏姐妹当时正从事卖淫行为,或之前从事过卖淫行为。退一步说,即使有人卖淫,也不意味着警方有权暴力执法。如果打击违法能成为刑讯逼供的借口,如果当事人可悲到要用完整的处女膜证明清白,那无疑是法治的悲哀。因此,检察机关要求重新检验处女膜的行为,完全没必要。

  问题在于,当地有官员这时也站出来,指责幼女父母联合媒体,在医疗鉴定问题上造假。这是否可以为重新鉴定提供足够的理由支持呢?当然不可以。前面已经提到,整起事件如何处理,根本就与处女膜是否完整无关。刘氏姐妹的父母带她们去昆明法医院做的鉴定,只是他们试图证明自己清白的一种途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鉴定,更非诉讼法上的证据。即使他们隐瞒真相,或者有的媒体刻意遮蔽,也只是私力救济或新闻伦理上的问题。

  那么,这起幼女“卖淫”案究竟该如何收场?笔者认为,当地政府部门一开始的反应完全正确:让当事派出所所长、民警停职、成立调查组、检察院介入、警方赔礼道歉、协商赔偿事宜。但是,不能因被害人一方要价不合理,或者涉嫌炒作,就掉头重新启动调查程序,为警方的粗暴执法寻找借口。在这个问题上,作为强势力量的有关方面,应表现出应有的器量。

  事实上,借此契机,当地警方完全可以做更深层次的反思。比如,是不是要好好贯彻“收支两条线”规定,不要再把抓赌、抓嫖作为“创收”机制,让执法行为蒙羞;是不是要好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执法的程序意识,不要提着手铐就往人家家里冲,稍有反抗就拳脚交加,逼人下跪。如果不加反思,不事整改,只会让事情越描越黑,这起事件,就愈加不好收场了。

  □萧显(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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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6-9 20:10 | 只看该作者

Re: 萧显:且看昆明处女卖淫案如何收场

好象赔款10000元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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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9-6-9 20:10 | 只看该作者

Re: 萧显:且看昆明处女卖淫案如何收场

处女卖淫案"一两天内"出结果 女生欲公布照片
东方早报6月8日讯 6月6日,昆明“处女卖淫事件”风波再起。

当天,涉案女生刘氏一家突然在公众面前“消失”。两名代理律师称,刘氏一家遭遇云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威胁,并打算对案件中的两名小学女生再次进行处女膜鉴定。 (博讯 boxun.com)


而昨晚10时许,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告诉早报记者,刘氏家人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目前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

6月2日,云南媒体报道说,3月16日,昆明王家桥派出所的警员以15岁的刘芳芳与13岁的刘莉莉卖淫为由,将其一家4口以及两朋友抓捕。刘芳芳、刘莉莉(均为化名)是亲姐妹,都是小学六年级学生。但其后,昆明法医院鉴定结果显示,这两名被指控为卖淫女的小学女生为处女。

6月3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王家桥派出所的6名警察被暂停执行职务。

刘氏一家受威胁消失?

昨日深夜10时,刘芳芳、刘莉莉一家在昆明王家桥租住的房屋空无一人。从昨日中午到截稿时,早报记者多次拨打了她们父亲刘仕华的手机,但均关机。

而昨日一整天,除了下午四川电视台的记者与刘仕华有过10分钟的见面外,刘仕华一家突然从公众面前“消失”。四川电视台的记者说,在与刘仕华的10分钟见面时间内,刘仕华没有说话。

“刘仕华的妻子张安芬告诉我,5日晚上,他们一家受到了云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威胁。”刘仕华的代理律师刘洪明说。

“张安芬还告诉了我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刘洪明说,5日晚上8时许,张安芬跟大女儿从检察院回来,说他们先到五华区检察院,随后又被拉到官渡区检察院接受询问。在那里,她和检察院的一个女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原因是检察院要求给两个小女孩再做一次是否处女的医疗鉴定。

“我不明白检方要求两个小学女生再做一次处女医疗鉴定的动机和法律依据是什么,谁能告诉我?”刘洪明说他很疑惑,因为此前昆明市公安局已经召开过新闻发布会,表示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而刘氏姐妹的处女膜是否完整,并非断定卖淫案不成立的关键依据。

刘洪明与许兴华两名代理律师表示,假如检察院真的想做处女膜鉴定的话,他们会建议当事人选择前往北京为两名女孩做鉴定。

两女生公布照片表清白

“我与妹妹真的不是‘做那个的’。叔叔,你公布我们的姓名与照片吧,我们不怕,我们是清白的。”4日下午5时30分,15岁的刘芳芳拉着13岁刘莉莉的右手,告诉早报记者:“我们想早日获得彻底的清白。”

“那天晚上,我与妹妹外出吃烧烤,刚走出门口两步,就被他们(警员)抓住了,他们还打我。”刘芳芳说。

“他们打我的时候骂我是卖淫女,叔叔,我不是,真的不是!”回忆当晚的一幕,刘芳芳的眼神很坚定,但却显露出了害怕,经常扭头,隐藏自己的表情。

此前在3日,刘氏两姐妹的班主任力挺自己的学生为乖学生,而刘仕华与妻子张安芬则始终认为女儿是好孩子,绝对不会与卖淫嫖娼联系在一起。

但在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虽然表示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却没有在细节上完全标明刘氏姐妹的清白。

为此,刘氏夫妇与小姐妹俩,依旧没有解脱感。刘仕华与妻子张安芬也支持女儿说:“公布真实姓名与照片吧,我们没有做不干净的事情,我们不怕。”

“处女膜是否完整”变来变去

6月2日,云南有关媒体报道,“刘芳芳、刘莉莉先后在昆明法医院做了诊断,法医院出具的证明书证明她们的处女膜完整。”

4日,刘仕华出示了两份昆明市法医院的检查报告与诊断证明书,显示检查结论是刘芳芳与刘莉莉“处女膜完整”。

4日下午,昆明法医院郭翠华副院长告诉早报记者,在3月份的检查中,刘氏姐妹中有一人不是处女。

当时给刘氏姐妹做检查的昆明市法医院医生陈玉花证实说,“当时的检查结果是一个处女膜完整,一个是陈旧性破裂。”

6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刘仕华手中的两份“处女膜完整”的检查报告中,刘芳芳的检查报告是假的,因为接受检查的并不是刘芳芳。

陈玉花也证实说,6月1日,刘仕华一家曾带‘刘芳芳’再次来到昆明市法医院做处女膜检查,但比照3月19日刘氏姐妹做伤情鉴定时留下的照片,“可以肯定6月1日的‘刘芳芳’不是3月19日的‘刘芳芳’。”。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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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20:30 | 只看该作者

Re: 萧显:且看昆明处女卖淫案如何收场

要啥有啥,可能涉及到大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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